书荒啦文学网 - 耽美小说 - 霜花店之与你同行(王祺VS洪麟)在线阅读 - 第二十四章 追述新罗

第二十四章 追述新罗

    第二十四章    追述新罗

    中殿诞育了一位翁主,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高丽,虽然是一个翁主,然而宫中也大事庆祝,王祺给这个孩子取名为王瑶,从名字上看来,十分珍视的了,将这个女儿视作美玉。

    满月会上,大臣们看到端坐在上面的中殿与王祺,有一些不由得便窃窃私语:

    “看起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啊!”

    “虽然生的是翁主,却也和生育王子一样的开心,是因为既然有了翁主,后面就可能有王子吗?”

    “或许吧,希望不要又是十几年后再怀妊,中殿今年已经三十岁了啊。”

    宝塔失里比王祺大一岁。

    王祺坐在御座上,下方众人的神情一览无余,他可以猜到大家在议论着什么,在这里面,只有母舅洪彦博的表情最为坦然,与其他人那种鬼祟窃笑的面容相比,舅舅的态度让自己此时此境感到了一种温暖,自己能够信任并倚重的人啊,实在太少了。

    太后与舅舅都并不知道这个孩子得来的真相,然而经过慎重考虑,太后终于赞同将王瑶培养成储君,虽然也曾经疑虑重重,“只怕会招致众臣的反对吧?高丽的臣民会是怎样的意见?”

    王祺微微冷笑:“那些大臣,他们连我尚且不满,要想让他们满意,除非是他们自己成为高丽王。至于臣民,许多人都已经成为权门的奴隶,对于这种处境,她们究竟是怎样表示反对的呢?”

    洪太后想了一想:“先不要声张,一定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而且孩子现在还太小。”

    在这个时代,婴幼儿的夭折率相当高,即使是王室翁主也不例外,还是等孩子再长大一些,强壮一些,再发动这个议程。

    洪太后之所以这样决定,倒不是因为想到了善德女王,她最直接的出发点就是,王权要掌握在自己血统的后裔之中,王祺是自己的儿子,他与中殿的女儿是自己的孙女,虽然王室继承的制度已经相当周密,比如这一代高丽王如果没有儿子,可以从宗室子弟之中挑选继承人,然而无论是对于自己,还是对于王祺,那都是“别人的儿子”,与王祺的确是有血缘关系,但是与自己毫无瓜葛,自己充其量是“法律上的祖母”,而不是血缘关系上的。

    那些王子各自都有自己的双亲,又不是自己这边自幼抚育的,感情难免淡薄许多,另外如果过继了旁支子弟,他们的父亲封为大院君,身份便格外不同,很可能借此与王祺争权,那样王祺的权力基础便出现了很大的裂痕,连带自己的地位也不会那样巩固,因此权衡利弊,洪太后还是决定搏一搏。

    既然做出决定,洪太后便召了自己的弟弟洪彦博,四个人一起商量这件事,洪彦博一听,就吃了一惊:“殿下,虽然这一位是个翁主,然而将来莫非真的不会有王子了吗?”

    王祺摇头:“舅舅,不会再有了,只是这一个孩子,中殿的身心已经遭受重创,不能想象倘若有第二个孩子,会是怎样。”

    洪彦博紧皱双眉,好一阵才说:“既然如此,那么一定要寻找一个妥善的机会,才好推动此事,然而还有未来的子嗣问题,大臣们难免要说话,如果翁主不生育,那么王位在几十年后仍然是一个问题,假如翁主生育,公主的孩子究竟是王族后裔,还是应该属于臣籍?”

    洪太后道:“无嗣也就罢了,反正可以过继,假如阿瑶生育,那么孩子当然属于王族,效仿金春秋的前例,莫非女王的孩子,还要归属臣家?”

    金春秋是新罗第二十九代王,他的母亲天明夫人乃是善德女王的meimei,虽然如此,却是以母亲的血统而成为王族,最终登上王位。

    宝塔失里坐在一旁,始终不发一言,听到她们讨论至此,虽然表面上仍然水波不兴,心中却已经微微一笑,太后等人真的是很认真啊,阿瑶还没有满月,便连她二十年后的事情都已经考虑到,这一个计划眼看越来越周密了,这些年来,自己虽然也在学习高丽的历史,然而终究不如洪太后等人精熟,自己倒是对中原的往事更加熟悉一些,此时听洪太后引经据典,理论依据眼看已经补充完整,之后的便要看自己这一边王权的力量。

    四个人在这件事上,可谓有志一同,宝塔失里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继承王位,除了要保证自己的地位,她也不愿自己付出巨大代价,千辛万苦生育出来的孩子只因为是一个女儿,从此便排除在世人的视线之外,自己唯一的孩子啊,怎能不竭力为她的未来而筹划?自从立下了这样的志愿,宝塔失里便振作了起来,有了崭新的奋斗目标,让她感觉有了力量。

    消息传到红海津,洪麟望着窗外,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真的很惭愧,即使背叛了王,终究是让中殿失望了,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中殿几乎是剖开了身体,生育的却是一个女儿。自己远在红海津,虽然在别人看来,似乎是有些凄凉了,不过能够远离宫廷那个铭刻着过去复杂尴尬关系的地方,倒是让自己能够放松一些,可是中殿日日都处在深宫之中,她又能逃避到哪里去呢?今后的漫漫长日,又该怎样度过呢?

    洪麟正在想着,忽然有人来禀报:“大人,海边有船来了,不知是些什么人,哨所处觉得有些古怪,看样子不像是渔船。”

    洪麟一听,登时警惕了起来:“有联络过吗?是商船吗?”

    “不晓得。”

    洪麟马上站起身来:“召集一个小队的骑兵,跟我到岸上查看情况。”

    洪麟穿戴上黑色的皮甲,那还是健龙卫的皮甲,虽然触目惊心,洪麟却仍然将它带了来,毕竟宫中的手艺,质量非常好,自己在此担任守备,很可能要出战,保护好身体还是重要的,然后他出门骑上那一匹从开京带来的马,带着二十几名骑兵,便来到海岸哨所旁,举目向远方一看,那船已经接近岸边,哨所里的人放开喉咙叫着:“喂!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快说出来呵,否则要放箭了!”

    这时船已经靠岸,从那上面纷纷跳下来的,是一群形貌稀奇古怪的人,有的人头上插着鹿角,有的插着牛角,脸上抹着各种颜色,身上披挂得花花绿绿,手里都提着刀,一阵震慑人心的海螺声在空旷的沙滩上响起,声音如同鬼叫,洪麟立刻就明白了,倭寇!

    他立刻大喝道:“点狼烟!”同时号令士兵,准备迎接对面倭寇的第一波冲锋,要在援军到来之前,将倭寇暂时拦阻住。

    哨所的士兵弯腰便拿火石去点那一堆芦苇红柳,然而正在他敲击火石火镰的时候,一支箭射过来,正扎在他的额头,哨兵应声而倒,旁边他的战友也给纷飞的弓箭射中了咽喉,两个人都倒在地上。

    洪麟并不知晓这边的情况,指挥马队迎着那几十名倭寇便冲锋了过去,倭寇的人数显然比高丽骑兵要多,足足有六七十个,然而却主要是步兵,洪麟所部都是骑兵,自从他来到红海津,虽然时间并不是很久,然而整饬军纪,cao练严格,各处哨所的战备物资也齐备,警备十分严密,因此虽然是二十对七十,洪麟自信应该还能够抵挡一阵,然而就在他率队抵抗的时候,哨所的狼烟却迟迟没有升起。

    洪麟挥刀砍倒一名倭寇,转过头来望向哨所,那上面没有一个人影,这时他终于知道,哨所的人大概已经给对方解决掉了。

    洪麟大声喊道:“李奇,你快去哨所点狼烟!”

    一个士兵应声调转了马头,向着哨所方向疾驰,一路挥动马刀左右劈砍,杀伤拦路的倭寇。

    洪麟这边且战且退,仗着马匹的速度,与倭寇拉开一段距离,然后再回身冲锋,王祺送给洪麟的这一匹马,确实不愧精挑细选的良驹,即使面对敌人的利刃,毫不退缩,如风一般冲向前面,钉了铁掌的马蹄从空中重重地踏下去,即使再怎样勇悍的倭寇,面对这沉重的马蹄,也要暂时避让,否则那马蹄可以踢碎人的脑袋。

    洪麟多年练就的武艺,这时终于显露出真正的价值,虽然是自幼苦练,然而洪麟的实战经验并不很丰富,真正生死相搏的,就是碧澜渡那一次,还有带领军队解救满月台那一回,这一次是第三回,纵然如此,好在不是完全陌生,因此面对一众倭寇,并不慌乱,这些年所读的兵书也没有白读,指挥得当,因此虽然人数偏少,危机重重,却并不是给人家泰山压顶,还能够应付。

    这时,哨所的狼烟终于冒了起来,棕黄色的浓烟直冲半空,洪麟看到狼烟,心道总算点了起来,李奇乃是一个善战的人,应该可以维护好狼烟的,虽然如此,也要防范倭寇派小队过去熄灭烽火,要拦住他们才是。

    洪麟在这里一边冲杀,一边左右调度,纵然只是二十几个人,只要运用得好,却也如同一支中型部队一般,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

    洪麟在这里顽强地支撑着,远处终于传来隐隐的呐喊声,洪麟砍倒一名倭寇,回头放眼向远方一望,一阵烟尘腾起,是守备的大批部队来了。

    洪麟心头刚刚一松,忽然只听一声爆炸声,一枚子弹穿透皮甲,射进了他的右肩,洪麟在马上晃了一晃,几乎栽落,他强撑住身体,将刀交到左手,继续冲锋,然而很快,他的腿部又中了一枪,这一下可能是正打在大腿动脉,洪麟只觉得自己的血液飞快外流,身上的力气很快削弱,终于栽下马来,头部正撞在一颗石头上,洪麟瞬间便晕迷了过去,在他昏迷之前,耳边朦胧听到了一阵遥远的呐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