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9
时间过得很快。 八月初,柏舟忙完了他在缅甸的事,两人便一同回程了。 那个在市里不大的房子,似乎成为了李文嘉又一个家,一个在母亲去世之后,再次属于自己和家人的真正的家,与柏舟一起回去时,会有一种莫名的踏实与喜悦。 行李不多,傍晚时分,两人一齐站在了家门口。 柏舟等了一会儿,终于摘下鼻梁上的墨镜,“找到没?” 李文嘉不甘心地又翻了遍行李箱,最后看着他:“你也找找。” “……”柏舟默了默,“我不用找。” “……” “我出门就没带钥匙。”他补充。 李文嘉摸着门把,有点抱歉又有点忧愁,扭头看了他一眼,又回头望门把。 柏舟拉起了行李箱拉杆,“时间不早了,还是饭点,叫锁匠来大概也要很久。” “……” “你饿不饿?” 七八个小时的航班本就很消磨精力,晚餐也没再打算自己做,所以总还是要再找地方吃晚饭的,这下就不如干脆直接找一家酒店,吃完晚饭顺便歇下了,其他事情明天再想办法。 车子在畅通无阻的高速公路上开了一刻钟,两人抵达了郊区一座度假酒店。 这是开车过来最方便的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虽然觉得又远又破费,但李文嘉已经能够摸透他那点习惯,在这里落脚是意料之中的。 只是他没有想到,会在时隔三年后的这个地方,再次遇见梁以庭。 华丽的水晶吊灯之下,是紫金色调的宽敞餐厅格局。 即便是饭点,吃饭的人也并不多,四周很安静,只能够听见轻缓柔和的音乐声。 冷气很足,并不会让人觉得热,可仍会有一种厚重的暖意。 李文嘉吃了两个冰激凌球,起身去了洗手间。 柏舟切着牛排,刚叉了一小块送入口中,抬眼便看见穿着深色休闲西服的男人出现在了视线里。 没有同行的人。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这几年一直都在国外,即便放假也难得回来,更不用提再回到这座只待过两三年的小城。 他与这里没有任何牵扯,除了…… 李文嘉。 随着他一步步地走近,柏舟擦净了修长指节,停止了脑中思绪。 静默了两秒钟。 两秒钟里,梁以庭只是看着他,看得极其平静又认真,而那一双似真亦假的桃花眼,永远显不出深沉与深情。 他呼出了一口匀长而平定的气,眼前柏舟英俊明晰的眉目与三年前重叠。 那个时候,他们都还带着少年气,柏舟的轮廓比现在要浅些,然而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我不想和任何人分享他,我喜欢他。”他眉目清朗而温顺,从容不迫地冲他笑了笑,这样说道。 初时梁以庭很诧异,诧异之后便是莞尔,仅此而已。 因为,那是天方夜谭。 而此刻柏舟打破沉默,说话的神态与三年前如出一辙,“梁以庭,我们在一起一年了。” “……” “我们想要一辈子在一起。” 梁以庭许久没说话。 像是有什么东西彻底消失,连最后的一抹影子都烟消云散了。 三年,那种回过味来所感觉到的怪异情绪,在这一刻终于完全地显出本来面目。 他想,这就是嫉妒。嫉妒夺走了李文嘉的柏舟,还是嫉妒夺走了柏舟的李文嘉?他分不清楚,他只不过不想看到他们在一起比他更开心。 可他终究做不了什么。 诡异怒火烧得胸口连带着嗓子眼都冒出火星,他压抑着那股怒火,嘲讽地轻笑一声:“我曾以为他很介意,可现在看来,他并不排斥我和你一起上过他。或许,这还算的上是顺水推舟?” “所以,当初要死要活是做给谁看呢。”仿佛是非常好笑的一件事情,他又笑了:“哈,他和你?” 一切都是场游戏,他云淡风轻,也不屑于做什么。 李文嘉洗过手走来,运动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没有什么声音,冷气很足,然而却始终有一种沉甸甸的暖意。 下一刻,他猛然刹住脚步。 不远的距离,清净的环境下,看见梁以庭在和柏舟说话,那个人面朝的方向正好对着他。 李文嘉一时之间有点发怔,梁以庭显然也看见了他,说话声音不大却字句清晰,远远地,仿佛是盯住他,又仿佛不是。 目光和声音一样漫不经心—— “你喜欢就喜欢吧。” 他又笑了一笑,懒散中透出轻视与凉薄:“这样的贱人,我要他做什么。” 像是胸腔里被刺入了尖锐带刺的冰刃,在痛不致死的境地里缓缓地绞着他,凉着他,在酸涩的疼痛里几欲作呕。 李文嘉没有出声,呼吸不稳地后退两步,转身跑了出去。 柏舟意识到的时候转身欲追,却被梁以庭一把拉住了。 他收起了所有的轻浮笑意,淡淡道:“我有正事要和你谈。” “……” “父亲出家了。下半年开始,梁家以及忠义堂所有生意事物都交由我负责。”他略微地顿一顿,冷冷地正了色,“我们两家相交了上百个年头,不过现在……已经结束了。” “……” “黑社会生意上一代已经了结,忠义堂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以后,梁家是梁家,柏家是柏家,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桥归桥,路归路吧。 李文嘉发了一夜的烧。 没有高到需要去医院的地步,只是所有的精力都被抽走了一样,是种虚软无力的潮热。 松垮垮地盖着被子,头上覆着凉毛巾,他一阵一阵地出着汗,几乎浑身都湿透了。 然而依旧能够与柏舟清晰对话,问他:“嫌不嫌?” 柏舟“嗯?”了一声。 “全是汗,嫌不嫌?” “有什么好嫌的。” 李文嘉从被中伸出一条光溜溜的手臂,揽住了他,请求道:“柏舟,进来。” 四周温度适宜,因为他发烧的缘故,冷气没那么强,甚至是有些热,柏舟一直坐在被子外面,并不需要钻进被窝。 他此刻解开衣扣,脱掉那一身牵牵扯扯的累赘,掀开被窝,裸身躺到他身边。 李文嘉侧过身,不顾那凉毛巾滑落下去,朝着他炽热的身体靠近,将半个身体压到他身上,一条腿横过他腰腹,手臂也揽过他的胸膛。 他像一尾滑腻的蛇,浑身的潮意,湿哒哒地拖泥带水一般勒紧了他,缠绵得如同华丽丝帛织成的牢狱,音调发软:“我……我爱你。” 交织的汗水也带着香气,是沐浴液淡雅的花香,柏舟轻抚着他的背脊,忽而清晰地感受到了来自于他的蛊惑。 如果将恋爱比作狩猎,那么在这一场狩猎中,强势一方的自己,其实才是猎物吧。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 喜欢,就是喜欢。 想要和他一辈子在一起,横竖都是一样的。 ………… …… 十年之后的这一天,梁以庭回到家中。 安置李文嘉的整个庭院都空空如也,戴着版型眼镜看起来一丝不苟的严肃女管家,忽然打了个寒噤,语句也结巴了:“我、我们都以为,他只是出去散心,很快会回来……” 洁白修长的手指扶着花架,指关节忽的泛出青白。 他没有说话,那是一种极少出现的眩晕,深处的记忆被翻出来,带着古旧的色调,像是隔着屏幕那样遥远,却清晰得纤毫毕现。 这么多年过去,这陌生的眩晕感竟一夕之间如同凶猛的海浪再度回潮扑了过来。 他很冷静,一如当初。 冷静的表象下,是连绵不绝的滔天火焰。 所有被遗忘的事情,倏忽之间,就那样历历在目了。 一声突兀刺耳的玻璃碎裂声,花架上晶莹剔透的工艺品应声倒地,碎成了一摊。 等重新平静下来,他已经身处了绮云楼。 梁以庭靠坐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指搭着膝盖,那一股从前还能够克制的怒意,此时此刻却正跃跃欲试地要冲破极限,打破他冷静的表象。 摩挲着手掌中微微刺痛的指甲印子,他微抬眼眸。那是一双细长风流的眼睛,右眼眼角有一颗细小的泪痣,多情的,透着股寒凉如冰刃般的……怪异的妩媚。 纤长的睫毛并不似西方人那么的卷翘,长长地在眼下投出暗影,幽黑的瞳仁泛出捉摸不透的暗蓝色调。 经理对这样的不速之客无法拿捏——贴身带着随从与保镖,也没有寻欢作乐的意思,看上去像来找茬的。 梁以庭扬起下颚,心不在焉地看着他,淡淡地开了口:“我只是想要李文嘉而已。” ——我只是想要李文嘉而已。 脱口而出的,竟是这样一句话。 雕梁画栋的厅堂处处透着浮夸与奢靡,纸醉金迷,嬉笑言欢,而在他清冷言语所辐射的距离之内,人们自动地退避远离,莫名地腾出了一块清净之地。 经理随后才道:“……请您稍等。” 周遭的声音仿佛更小了一些。 一道深蓝色的影子在二楼回廊精致的花木栏杆处晃了一下,只消一下,便有人抬头去望,望了一眼,就移不开目光。 片刻之后,踩着高跟鞋的妖艳女人出现在他面前:“慕容先生请你去雅间。” 她心平气和地说完,有意无意的,也朝着侧上方仰起面庞。 慕容蓝站在那儿,穿着单薄的深蓝色针织衫,里面是素白衬衣,领口少扣了两枚扣子,是个有些凌乱的v型。 他怀里抱了一只尚处年幼的小猫,是长相异常良善柔弱十分惹人爱怜的折耳,虚靠着木栏杆,诱哄着怀里的小东西吃完了一块血嗒嗒的生rou,也朝下望了,冲着梁以庭微微地一笑。那目光十足和蔼,仿佛是忘记了收敛望猫咪时的温柔表情。 把小猫往旁边人手里送了过去,他接过毛巾擦了擦手上血迹,迈动步伐走去。 慕容蓝,外貌是个软相,然而步调稳健,肩平腿长,骨头又似乎是硬的,不过硬得刻意,仿佛是一种克制过后的正经,粉饰过多的禁欲。 他步履平和,不急不躁,十分有礼地伸出右手:“梁先生,别来无恙。” 鲜少有人知道,绮云楼的主人慕容蓝。 即便是常年混迹于这个缭乱奢靡的圈子,梁以庭对他的印象也不算深,仅仅只是一面之缘。然而却知道他活成了个老妖怪,那一副长相经年不变,像是永远定格在二十出头。 慕容蓝亲自斟上了大红袍。 雅间布置典雅,袅袅茶雾中,梁以庭望着对方嘴唇翕张,悠悠的,一门心思想着李文嘉,想他似乎也有这方面趋势,要与这位慕容先生一样,活成一名永远漂亮的老妖怪。 “……干这一行,原则是自愿,也是底线。强求员工接待客人,那是黑社会干的事,可不是绮云楼的风格。” “况且,消遣嘛,你情我愿的不是更舒坦。” “我们这里还有很多红牌的,梁先生……” 梁以庭不耐烦地蹙了蹙眉尖,“叫他出来。” 慕容蓝身旁,塞西莉亚往后退了点,言辞闪烁:“梁……先生,慕容先生,我真的,真的不知道他逃哪里去了。” 慕容蓝抚着薄胎茶杯,剔透的指甲轻轻弹了弹,停止了劝慰。他忽的笑道:“梁先生,其实像这种干完一票攒够钱就离开的并不是少数。类似的事毕竟有过经验,于我们而言,想要找到他也的确不是什么难事。” 他顿一顿,又笑道:“不过说起来,他要离开也是合理的。而你们之间又没有契约关系,所以,绮云楼也并没有义务一定要交出他来。” 梁以庭听出他弦外之音,略一思索,便直截了当道:“说吧,要多少?” 慕容蓝笑眯眯地伸出手指晃了晃。 梁以庭没有废更多的话,直接签了支票给他。 如慕容蓝所说,或许通过绮云楼会是最稳妥快捷的途径。的确几乎已忘却记忆中的人和事,他与李文嘉隔了太久,也太远。 远到他以为这个人从未真实存在过,只是一个朦胧的梦。 风格穿越的雅室,茶雾飘散的视线,始终给人一种不真实感。 慕容蓝看了眼支票,笑容愈发灿烂,和蔼而温存地说道:“梁先生,一掷千金啊。” 这笔生意,可真是满载了年轻人们炽烈而冲动的情意啊…… ………… …… 李文嘉一向起床很早,初夏天气暖和,也不似冬季那么的困难。 香甜的白粥在锅子里翻滚,他熄了火,盖紧了盖子让它闷着,赶早地提着一只篮子去就近的市场买菜。 买完菜回来后剥了一小碗豆子,炒了一小碟子配粥的毛豆萝卜干,再配点清爽开胃的酱瓜,与粥一起放进保温桶里带去了医院。 靖云已经转到普通病房,能够开始吃些清淡食物。 小男孩儿八九岁,性格是外向活泼的,与李文嘉格格不入,然而长相极其的灵秀标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奇异的与他有几分相似。 不过大概是因为病着,他也无法活泼了。 李文嘉舀了一勺粥,吹了吹,仔细地喂给他吃。 床头柜上,与瓶瓶罐罐的药物摆在一起的,还有一只螺形的漂亮贝壳。 靖云手伸了伸,李文嘉便将那只贝壳拿来了塞进他手里。 病房并非单人间,到了七八点钟,病人家属们也纷纷地忙碌起来,隔壁床的家属还与李文嘉打了个招呼:“这么早啊!” “是啊。”虽然面生,仍旧很客气地笑了笑。 “儿子长得真可爱。” 就是这样,因为长相,从来都没有人怀疑过他与靖云并非亲生父子。 粥慢吞吞吃了一半,靖云踢了踢被子,恹恹地叫了一声爸爸。 “嗯?” “我下面难受。” 因为经常难受,所以并不避讳。 李文嘉放下粥,“抽屉里的药膏,之前自己没有……” “爸爸,我难受得厉害。” 喂完了那一碗粥,李文嘉起身去倒了一盆水,然后将隔帘拉上,病床形成了一个相对隐秘的空间。 药膏是下身的外用药,事先也询问过医生,与其他在用的药物没有冲突。 靖云把玩着那枚贝壳,在他的帮助下褪去了下身穿戴,随着热毛巾整个地覆盖上去,他自觉地微微将腿张开了一些。 毛巾细致地擦净了他,重新丢入水盆。 李文嘉坐在床边拆药盒子,一旁靖云侧着脑袋,将贝壳放在耳朵边上听,冲他甜甜地笑。 那光裸的两腿之间,是叫人怵目的魔异构造。嫩红娇小的男性象征始终静巧犹如幼童,而隆起的囊物下方,却有着一道不该有的幽闭缝隙。 两性畸形,相较于来势汹汹的先天性心脏病,在并未发作出明显病痛的此时此刻,几乎可以忽略不提。 “等你病好些,就得自己抹药了。”挖了一块膏体,他认真地说。 靖云望着天花板,浑不在意地顾自玩着,“为什么啊爸爸。” “因为你长大了啊,不羞羞吗。” “不要。” 李文嘉帮他抹好药,拧紧盖子又放回柜子里。 “爸爸今天要出去一下,陈叔叔会来帮忙照顾你。” “我才不要他来!”提到陈叔叔,立刻就拧起了眉头,有点暴躁起来。 李文嘉很冷淡的样子,完全不理会他的情绪。 靖云带着病中虚弱,尽力地大声抗议:“他抢走了mama!要不是他,我们,我们一家人还在一起的!真不知道mama喜欢他什么,那么黑,长得又那么难看,像粗笨的狗熊一样。” 李文嘉只是摸摸他的头发,用重复过很多遍的话来安抚他:“不要怪陈叔叔,之前说过了啊,这是约定……” 她会有自己真正的丈夫,自己的小孩,自己的家庭。 “以后也别再叫潇湘mama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声音低下来,感觉到了失落。不过时间长了,这种失落感已经没有像一开始那样让人窒息。 他和靖云重申着:“是爸爸和潇湘很多年前就约定好的,那个时候还没有你呢。我们约定过,等陈叔叔来了,她就会跟他走的。” “……” “现在陈叔叔来了,我们只是履行约定啊。” 口头这样安慰着孩子,心里的情绪却抑制不住。 那么多年共同生活下来,本以为不会再出现那个“陈叔叔”了,本以为会一家人这样过一辈子的。 回过神来,却只是深深厌恶自己没用。 同性恋于他而言,就和男人无法人道一样,是一种纯粹生理上的,会牵绊他一生的病症。 “以后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是爸爸不够称职,不是其他人的原因。你不要怪陈叔叔,更不要怪mama。” 早就计划过要去买些礼品探望为靖云提供了心脏的孩子的家人。 临走时,李文嘉再次替靖云擦洗了双手和脚丫子,床头柜上也放好了洗净切好的水果以及一杯热腾腾的白开水,为的是尽量少麻烦其他人。 俯身捏了捏孩子的翘鼻子,轻声在他耳边说:“下面又痛的话忍一忍,爸爸回来帮你擦药,或者让那个年纪最大的护士jiejie来。” 靖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不要让陌生人碰,陈叔叔也不可以的,知道吗?” “嗯。” 交代得差不多时,病房门“笃笃”地被人敲了敲,因为房内人声有点杂,没人去响应,老实巴交的男人便自己推门进来了。 潇湘因为临产无法照顾靖云,而短时间里照看几小时,也没有必要去请护工,所以她自然而然地就建议自己现任的丈夫来帮忙照顾。 男人手里还提了一些rou松水果之类的东西。 李文嘉站起身冲他笑了笑:“老陈,你还带东西来,都说不用了。” “应该的,应该的。” “实在是麻烦你了。” 如果不是因为手头拮据,李文嘉无论如何不会让老陈来照顾孩子,一个本就与谁都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让已经离婚了的妻子的现任丈夫来照顾,实在是说不过去。 男人是个老好人,那些乱七八糟纠纠葛葛的事情,他都没有放在心上,照看靖云也丝毫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陈叔叔。”靖云挺有礼貌地喊了一声。 他已经恢复了孩童本性,不去思考复杂的问题,也答应不和陈叔叔吵闹。 李文嘉走出病房,轻轻地掩上了门。 很多年前父母亲是他的全部,后来,柏舟是他的全部,再后来潇湘和靖云是他的全部。 而现在,他只剩下了病房里的靖云,那个孱弱得仿佛随时会消失的孩子。 他不知道自己一生中,还能承受多少次一夕之间一无所有的崩溃。 柏舟离世时肝肠寸断的疼痛仍旧记忆犹新。 或许真的会死吧…… 所以才要那样去争。 失去他们,就像斩断与这个世界牵连着的所有血脉,浩阔天地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了独自一人,茫茫然的像个孤魂野鬼。 家人离世时,依附着柏舟渐渐地重新生长出与世相连的血脉。柏舟死去的时候,那些新生的蓬勃血脉,再一次被全部斩断……新生的希望和勇气是鲜血淋漓一次比一次脆弱的,斩断的时候也一次比一次疼痛。 那一整年的情形都历历在目。 在一起两年半,那套他所喜欢的、共同生活了那么久的温馨房屋,最终成为那三年记忆的坟墓。 柏舟像一枚流星,来得悄然而强势,然而一瞬间就毫无征兆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就那样再也没有出现,临走的时候还承诺着半个月后就能回来,说会捎当地的好玩意给他。 李文嘉从端午等到了立冬,马路边葱郁的梧桐渐渐稀落,覆上了薄薄的霜雪,他始终不愿意相信。 那是一个冷到极致的冬夜,外面下着绵细的雪,湿哒哒的在地上形成了一滩一滩的冰水混合物。 他撑着伞从实习单位回家,看到家门口徘徊着的男人身影,血液上涌,踉踉跄跄地三两步跨上台阶,“柏舟,柏——” 然而回过身看着他的不是柏舟,而是一名陌生人。 李文嘉愣在那里,睁大的眼睛里蓦的有了水光。只是那一瞬间,他骤然彻底明白,自己再也见不到他了。 对面的男人小麦肤色,体型同样高挑强健,只是瞎了一只眼睛,脸上蒙了眼罩。 “从来不知道还有你这号人物存在。”男人换上柔软的拖鞋踩进屋子里,四处打量了一番,笑了笑说。 “柏先生半年前就已经……去世了。帮派么,你大概电影上也见过。”他点了一支烟,声音迷迷蒙蒙的,和烟雾一样飘渺,“陈家有只老狐狸,表面上称兄道弟,背后却谋划了这么久,呵……那么多年的交情,下手那么狠……” “我和你说这些干什么,你听了也不懂。”男人摇摇头,摁灭了香烟,“我在床上躺了半年,这才能利索地走路找到你这儿。别等了,柏先生挺喜欢你的,如果见你这样,他一定不开心。” ………… 春天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你好,我是这里的房东。” “嗯。” “不知道你们还要不要续租呢?房子三年的租期已经满了。” 李文嘉如梦初醒。 如那人所说,他没有再继续等下去。 搬离了那所房子,甚至要搬离那座城市。 因为每一样东西都沾染了柏舟的气息,他连看一眼都不能够,稍微去想一想,胸腔里就好似要烂掉一样——疼痛,并且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恶病般蔓延着的衰腐浊臭。 柏舟会出事,或许连他自己都从未预料过。 他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他,不过两三年里,零零碎碎赠予的昂贵礼物和状似无意一次次给他的钱加起来,却也有够他在市里买一套自己的房子。 李文嘉像是死过了一次要重新投胎一样,两袖清风孤身一人,选了个市井气息浓厚的小地方住了下来。 彻底脱离学生生涯,在小城市中找了一份专业对口的设计工作,所居住的也是当地类似于拆迁安置房的老旧小区,邻里关系较为融洽,左邻右舍的都是一家一户有老有小的寻常人家。 清晨的时候,能隐隐听到老头老太买菜打招呼和父母亲送子女上学的声音,傍晚日落时分,还会有人架起煤炉烧水做饭。 李文嘉骑自行车上下班,在日落时回家,春末温暖的微风里,夹杂着煤火和米饭的香气,触动了极深处的记忆,仿佛看见了走过的悠远时光。 扎着羊角辫的邻居小姑娘奔跑得脸蛋红彤彤,拿着朵喇叭花神采奕奕地跟在他身后凑热闹,一声一声喊着他:“叔叔,叔叔啊,你看这朵花。” 渐渐的,也和邻居们相熟起来,会有人上门来给他做媒。 邻居们眼里,李文嘉几乎是个挑不出缺点的小伙子,除了早早就没爹妈。 不抽烟不喝酒,自己有房有工作,人踏实,脾气好,关键是那相貌也长得体面。 连电视机里的演员都没几个能比得过他。 “真的不可以。”已经推辞了不知道多少回,而这一次仿佛开大会,不仅媒婆来了,媒婆口中自己的老姊妹一名居委会大妈都跟着来了。 “小李啊,这姑娘真的不错,妈是医生,她父亲是市里的官儿呢。你说这条件搁哪找不到好人家?可人家偏偏中意你,不然,你们也约个时间见一面喏?” 李文嘉是个斯文的青年,被几位大妈叽叽喳喳热情地围住,他因为无法真的与姑娘恋爱,歉意并且头痛,到了一定程度,反而是屏蔽了周围一切噪音走神了。 居委会大妈经常调节纠纷,换她上场时自有一番谈话技巧,示意其他人都闭嘴之后,她温和地问:“小李,你和大妈说实话,你是有女朋友了吗?” “我……” “你也不像有女朋友啊。”大妈自己又说。 “还是说,你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不肯找对象呢?” “……” 大妈冲其他人说道:“你们都先走吧,走吧走吧,我和小李好好谈谈。” “……”李文嘉叹了口气,无奈地苦笑。 待人走尽了,他说:“我是有病的。” 嘶—— 冷不防的,那居委会大妈脸都还没转过来,就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吸了口轻不可闻的凉气。 对于这把年纪的人来说同性恋大概无法承受,会被认为变态也有可能。李文嘉没有想全部坦白,他说了那个相似的病症:“对着女性,完全没有感觉。没有办法人道,以后也不可能会生孩子的。” 事实上对于男人,他或许也不再会喜欢。 认真去经营累积一份爱情的力气,已经随着柏舟的逝去一起消失了。 而那种恋爱的欢喜与悸动,只属于另一个人,他再也不曾有过这种感觉也不愿意有,这种悸动,是他曾被那样辜负的标记,与羞耻和愤怒同在。 潜意识里,甚至连同性也已经在回避。 ………… 后来,就被介绍着认识了潇湘。 女孩儿的名字很好听,不过也不是家人费心起的。潇湘没家人,在那片区的孤儿院长大,那里所有孩子的名字都是老阿姨们随便起,为了起得不太过“随便”,孤儿院里常年放着一本翻得快烂掉的诗词三百首。 来做媒的是那个快要忘记长相的居委会大妈。 潇湘大约是因为性格太内向,显得有点儿笨拙,一直都没被送养出去。孤儿院将她养至成年,已经十分不易,院里没有比她年纪更大的孤儿了。 她还是个哑女,成长环境糟糕,学历低,成年后又有成为就业困难户的危机。 潇湘唯一的优点是年纪轻,十八九岁的姑娘,稍微拾缀一下就是漂亮的,外形上跟李文嘉凑一堆也并不会太过分。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既然潇湘是个聋哑人,李文嘉是个残废,那么这两个“残废”凑一堆,真是太适合不过了。 对于被一群人怂恿着介绍相亲,李文嘉虽然需要费些力去拒绝,但从不会真的拉下脸面发脾气。 他一个人生活得冷冷清清,并不介意生活里有这种无伤大雅的吵闹。这样的事情,心平气和地一次次拒绝,时间久了,自然就会放弃的。 她像只懵懵懂懂的小动物,被人卖了大概都不会知道。 两人就那么被安排在家附近的麦当劳里见了一次面。 独自相对时,他始终是很温和的样子。 小姑娘看着他,也不说话,目光直勾勾地盯着他。 “潇湘。”他知道她听觉弱,因而语速很慢,声音低缓清晰:“你知道,他们叫你来这里和我见面是干什么吗?” 潇湘见识不多,反应也慢,但脑子不是傻的。她点点头,从上衣口袋里拿出纸笔,写道:处对象。 笔尖停顿了一下。 (我觉得,你很好的样子) 刚写完这一行,肚子就咕噜噜叫起来。 李文嘉有点木木地望了眼窗外,起身去给她买了份套餐。 他大概不知道自己长得是有多么英俊,温和的样子有一种难述的魅力。他像遥远记忆中孤儿院残垣的墙角那朵清透湛蓝的虞美人,看起来美丽而温柔。 潇湘吃相不好看,又是真的饿了,几乎是狼吞虎咽,不过狼吞了半个汉堡包之后,忽然之间福至心灵地减缓了速度,变得克制了。 她抿了抿嘴,冲他笑了一下。摸索着拿了笔:很少吃这个,谢谢你。 “喜欢的话,等会儿再买一份带回去。”李文嘉说。 他酝酿着,平静地对她说:“潇湘,我们是不合适的。” 潇湘嘴里咀嚼着,一时顿了一下,随后,只是将头埋得低低的点了点。 天有些晚了,虽然已经把话说开,李文嘉还是送她回去。 那是地方上建立的小孤儿院,设施实在是算不上好,周围都是破旧的老厂房。孤儿院里里外外是排列规矩的松柏,大概是环境差的缘故加上已是深秋时节,绿树也总像是蒙着层淡淡的灰。一道锈迹斑斑的铁门当啷啷沉沉赘赘地合上,潇湘提着麦当劳的塑料袋子,在铁门里很快乐地冲他挥挥手,又继续向前走。 不知道为什么,望着她的背影,心中忽然变得非常难受。 再次见面已是深冬,李文嘉收到了一条长长的短消息。 你好,我是潇湘,不知道你还记得我吗。打扰到你的话非常抱歉,是问当时相亲的阿姨要了你的号码,你一定没有想到我会给你发消息吧,呵呵。我现在找到了工作,存了钱买了手机,想请还你上次的麦当劳,不知道你还有没有空? 临近年关的城市比以往更安静了,下班过后总要路过那家麦当劳,在透明的玻璃窗口看见了独自一人坐在那里的潇湘。 最后李文嘉和她并排坐在了那里。 两人之间的交流也非常安静,安静得仿佛时间就此静止。 (在工厂里做工,三班倒,今天难得有空,所以就约你出来了。) “那样的工作,很累吧。” (还好。) 刚开始的时候有点局促不安,手指长了冻疮,捂着杯子红通通的发肿,而李文嘉也捂着杯子,手指却是修长的,白得像一捧雪。她偷偷地将手藏进了自己口袋。 后来渐渐不再局促,不知不觉聊了很多。 (虽然现在是住厂里宿舍,不过还是会常常回孤儿院帮忙,他们像我的家人一样。你呢?) “我家人已经都不在了。母亲在高中时生病去世,她也是单亲家庭出来的,那边没有其他亲戚,外婆和母亲一样的毛病,很早就过世。父亲那边,不管是谁都已经完全和我没联系了。” ………… 并排而坐望着窗外,静默时,“咻”的一声,一朵炫丽的烟火在黑暗的天际绽放。 李文嘉推了推正低着头的潇湘,和她一起看了一场平白无故的美丽烟火。 爱情太奢侈,两人都只想要搭伙过日子,生活没有那么孤单。 生病的时候能够相互照顾,回家的时候,屋子里亮着灯。倘若有一天死了,一方还能为另一方收尸。 对外说他们在一起了,因为彼此都没有亲人,只在酒店里请了媒人和孤儿院的几位阿姨吃了一顿饭。而事实上,那时候并没有领结婚证。 “可能,只能够把你当meimei看待。当然meimei的话,房子也会加上你的名字。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喜欢的人,能够和他在一起,就那样离开也没关系。如果没有遇上,那么我们就这样一直过下去吧……你觉得呢?” (你呢?) “只要你不离开,我就一直会在这里。” 潇湘搬进了他的家,之后就再没有进工厂工作。他生活认真,仿佛是有一杆无形的标尺,经济上总能保持适当宽裕,工作之余还试着开网络商店增加收入。 李文嘉教她用电脑打理网店,她就在家里做一点家务,看看店。 后来对这方面业务熟悉了,两人商量着拓展了一番,又在网上试着卖服装。 两三年后,收入稳定增长了不少,感情也一直很好。那时候,就觉得生活这样定下来了,以后都不再会有变化,一家人,可以再添一个孩子,那样会更完整。 于是就领养了靖云,补办了结婚证。 “人都逃不开死亡,如果有一天我们都老了,我希望自己能走在你后面。因为你那么胆小,一定会害怕。” 冬天,在一个被窝里,他暖着小小的孩子和温柔的女人,轻轻地吻了她的手指。 他爱她,想要和真正的丈夫那样照顾她,和她白头到老。可相处那么久,只会说这样的一句话。 试着和女人接吻,身体却始终无法有感觉。 潇湘二十三四岁,渐渐地成熟,是她的好年纪,雨露未沾。曾经想过,要如正常夫妻那样生活不是不能够用其他方式,但稍想一想就被完全打消。 只能够接受男人的身体,那样变态。而与两个男人有过关系的自己,在她面前几乎显得肮脏。还要用肮脏的方式与她结合,这样的自己更让人恶心。 领养靖云时那孩子已经三岁,几乎是完美,乖巧可爱,漂亮得如同瓷娃娃一样,一眼就让人喜欢。 被丢弃的孩子们,大多会是女孩子,又或者是有残疾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会被抛弃。 后来开始一刻不离地照顾起孩子,才终于发现那无法想通的原因。 带着家人望子心切的期盼呱呱坠地,一出生就有着比其他婴儿更清晰优秀的眉目,是那样完美漂亮,却,骤然发现……那完美的背后,是最令人难以承受的异端病症,雌雄同体,双性人。 诡异,并且丢人。 不会有真正完美的东西,就和靖云一样。 完美的背后,总会有裂缝,逃得过人为也逃不过天命。 潇湘有一天会遇上喜欢的人。 其实一开始心里就有数的,只是后来他忘记了。 李文嘉叹出了一口气。 或许,从一开始就错了,那时候就不应该和潇湘在一起的。 虽然一起生活的那几年很快乐,但如果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宁愿独自一人活过来,放弃那几年的快乐,也不想承受如今他们离开的痛苦。 当初,真的错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