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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

    封敬宇第一次见到鹿扬的时候,正值缅甸雨季,那天克钦邦刚下完一场来去匆匆的瓢泼大雨,天气热得慌,连湿润的泥土都散发着阵阵雨后的荤腥,仿佛要把它蕴藏在土地中的湿热滴水不漏的散发出来,闷得人心烦意乱。

    封敬宇嘴里叼了根烟,慵懒的半躺在营地里一张陈旧的吊床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晃悠着,两棵半大柚木被吊床坠的咯吱响,好像随时会夭折在这个一百六十斤重的男人身体下。

    他拿着抹布,抱着自己的AK47精细的擦拭着每一个犄角旮旯,就像在爱惜心头rou一样。

    一辆福特皮卡车风尘仆仆的驶进营地,从车上下来啊两个人,一个是任佰鸣,另一个不认识。

    任佰鸣拍手示意在场的雇佣兵集合一下。

    “来,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个新伙伴,”任佰鸣脸上带着轻快的笑容,侧身拍拍身后的小伙子,声音嘹亮道:“这是鹿扬,从今天起加入我们猎豹阵营第二分队。”

    封敬宇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听见号召就马上围过去,而是一直赖在吊床上,上翻着眼睛打量起任佰鸣身旁的那个新来的男人:一身运动装扮,背个双肩包,身高跟自己差不多,身形偏瘦但骨架子端正,就算站在众多雇佣兵中间仍然显得身姿挺拔,感觉整个人精气神挺正。

    这是封敬宇对鹿扬的第一印象。

    就在他想接着读取更多信息的时候,鹿扬的视线就毫不设防的投放到七、八米开外的封敬宇身上来,两个人的目光就这么蜻蜓点水般碰撞在一起,淡淡的瞄了一眼,然后移开,全程不到两秒。

    当时封敬宇心中感叹了一声:这家伙的眼珠子真亮,就像黑夜的一滴星火。

    大概是在营地时间待长了,许久不曾接触雌性,他已经无聊到开始学着欣赏男人的美了,哈哈。

    “小宇,瞎坐着干嘛,过来!”任佰鸣见封敬宇始终瘫在吊床上无动于衷,不悦的命令道。

    这才打断了封敬宇脑中自成一线的审美流程,他懒洋洋的站起来,甩着腿过去。

    任佰鸣白了他一眼,厉声道:“傻看着我看嘛,自我介绍还要我教吗?”

    封敬宇带着几分叛逆,勉强从嘴里挤出一句话:“你好,我叫封敬宇。”

    “你好,我叫鹿扬。”鹿扬始终噙着笑,随后还主动伸出手,以示友好。

    原本没有把这人当回事的封敬宇在跟鹿扬握手的瞬间,心上又是一阵暗叹——这家伙从掌心到指头满是厚厚的茧子,几乎摸不出rou感,想必是常年跟武器打交道的人。

    大家轮着自我介绍了一番后,任佰鸣赞赏道:“小鹿之前在国内是特种兵,受过绝对专业的训练,你们有时间可以互相切磋切磋。”

    一旁又高又胖的阿南达一听来了个国内的高精尖战士,马上就抖擞了,凑火道:“厉害啊哥们儿,我还没跟中国的特种兵合作过,以后请多指教。”

    “别这么说,大家互相学习。”鹿扬还是很谦虚。

    对于鹿扬令人意外的身份,其实封敬宇也有几分惊叹,但更多的是不服气,特种兵怎么了?不就是挂了个专业受训的头衔吗?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真正到了战场上,只有充分的实战经验才能救命。

    “兄弟打什么位置?”封敬宇不咸不淡的问。

    “狙击手。”

    走形式的寒暄了一会儿,任佰鸣带着鹿扬在营地逛了一遍,大概介绍了一下周围的生活环境,然后便指使封敬宇带他去装备仓库。

    “为什么是我?”封敬宇不想跟鹿扬有过多接触,没有原因,就是不想。

    任佰鸣正声道:“因为你必须执行我的命令,还有问题吗?”

    “……没了。”封敬宇垂头丧气道。

    一路上封敬宇都没说话,极不情愿的领着鹿扬来到cao练场后面的装备库。

    当鹿扬来到所谓的武器仓库时,虽然脸上没有任何变化,但心里着实咣当了一下——确定这里真是堆放武器的地方吗?怎么这么……凌乱不堪?

    他看到各种重型武器和榴弹就这么跟商场大甩卖似的杂乱无章的码放成堆,实在是汗如雨下。这些都是攻击性武器,一不留神就会爆炸或燃烧,就这仓库里的装备如果真发生什么意外,方圆几十里被夷为平地也就是一瞬间的事。

    况且刚才封敬宇在打开仓库门时他也瞥了一眼,那把锁……是用了多久了?确定用它来锁门真的有用吗?

    “你平时习惯用什么枪?”封敬宇没有废话,直接进入正题。

    “狙击步枪我用G28E比较顺手。”鹿扬说。

    封敬宇没搭话,走到仓库角落打开一个长型木箱,提出一挺轻机枪,翻转着检查了一遍,丢给鹿扬:“看看这个可以吗?”

    鹿扬利索的接过枪,在手里掂了掂,扛在肩上对准窗外做了个瞄准的姿势,觉得还算顺手。

    “你很有眼光,”封敬宇忍不住想多说两句:“这批武器是一个月前跟中东的军火商买的,枪重5.5公斤,射程800米,改良过的G28E安装了加密特.本德公司的望远视光学瞄准镜。”

    鹿扬轻描淡写道:“我知道,同时还因为这个技术中标了美国陆军的M110A1狙击步枪项目。”

    仅仅一句话,两个人都听出对方是对武器有研究的人。

    “手枪呢?M4A1可以吗?”封敬宇从腰间抽出一把枪,划拉了一下弹夹:“弹夹容量30发,还可以下挂M203榴弹发射器。”

    鹿扬勉为其难的摇摇头:“不要,我一身装备已经是30多斤了,再加上发射器和几十发榴弹得被压垮,我还怎么跑?M1911A1比较适合我。”

    封敬宇无趣的摇摇头,又翻箱倒柜的从旁边的木箱拿出一把M1911A1丢给他:“只有7发子弹,够吗?”

    “足够了,”鹿扬接过枪:“虽然容量小一点,但威力不容小觑,要知道它直到现在还是美国一些部队的制式手枪,能在美军装备中使用上百年的枪也就这一种。”

    封敬宇冷笑一声,他觉得鹿扬无时不刻都在炫耀自己对武器的知之甚深,好像除了他别人都是白痴一样。在这个营地里,每个人对武器的了解起码有七八分,毕竟这是个水深火热的小世界,如果对武器的使用性能不具备足够常识,是无法处理执行任务时瞬息万变的情况的,说白了,只要对武器不熟悉,战争中随时有可能丧命。

    “也行,建议你用个腿部快枪套,使用也比较方便。”

    “不行,”鹿扬再次否决了封敬宇:“用快枪套帅是帅,就是勒得大腿血流不畅通太不爽了,狙击手有时候在一个地方一潜伏就是两三天,基本不能动,要是这么勒上几天我的腿非得废了不可。”

    封敬宇翻个白眼:“那你想怎样?”

    “我就……插在战术背心左胸前。”

    “随你。”

    封敬宇已经彻底丧失跟这个人聊天的兴致,把防弹衣和头盔派发给他后就径自离开了,反正任佰鸣只让他带人看武器,其它事不归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