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耽美小说 - 白河回声在线阅读 - 53给你写信

53给你写信

    写信真的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需要亲自准备纸笔和信封,选自己精挑细选出的邮票,每一步都亲历亲为,细致又尽显温柔。

    从前那些心意和不经意的话语,被执笔者一笔一笔认真用心的写在纸张上,一撇一捺间都能叫人看出温柔和真情。若是距离相隔甚远的两个人,这些心意和文字跨越了千山万水,似乎是能够超过所有口头上的花言巧语来的更为珍重。

    在华礼眼里这更像是沈季围观自己写信时的突发奇想,但其实这个念头并非沈季临时起意,而是早就有这种想法了。只不过刚一开始的时候可能不是想要收到信,而是华礼给他写几个字,或是别的什么,亲手做的东西。

    就像之前两人闹别扭时,华礼画的那棵丑兮兮的树和那朵抽象的小花。

    现在沈季还是很后悔当时没有把那张纸条好好保存下来。那时因为赌气,心思单纯藏不住事的沈季生怕华礼回家时发现自己好生保管着纸条,可能只是他随手写来的纸条,人一旦陷入某种怪圈就会开始产生无限的联想,一发而不可收拾。

    尤其是这次沈季旁观了华礼代写信的样子。纤长好看的手指轻轻捏着线条流畅的钢笔,看起来好像很有质感和分量的样子,笔尖跟纸张接触的瞬间便能流畅的落下一个好看的字来。沈季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只有好看的手才能写出好看的字来。

    信越写越多,积累到第二天一并被送出去,邮向全然不同的地方。整个过程,沈季都紧密的瞧着了,却越看越觉得羡慕嫉妒。他盯着那一排排漂亮的字,鼓起了腮帮子,活像只在口腔中藏满了瓜子仁的小仓鼠。

    连没见过面的人都能够收到华礼亲手写的信,每天跟他朝夕相处的自己为什么不能拥有?

    “记得给我写信吖,”出门前,沈季对着正在往自己口袋里塞手帕的华礼的头顶说,“我不会忘记的。”

    “知道啦知道啦。”华礼直起身子朝沈季笑了笑,“写信是要有来有回的,我给你写一封,那你是不是也得给我写一封才算公平呀?”

    被问住了的沈季眨巴着眼睛看华礼,满脸满眼都写满了无辜和不解。

    “想得出要写什么吗?”华礼抬手拨弄了一下沈季额前的碎发。

    并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手的沈季可着实被难到了,他站在门口最碍事的地方,两只手张开像一个立在雪地里的雪人那样,愣愣地盯着地面,脑子里寻思着要写些什么来。

    这么多年来沈季并没有离开过白河镇,家庭组成成分也足够简单,没有什么远在外地的亲人需要写信去联系。再加上小时候遭遇了那样的变故,就算是需要写信的时候恐怕也不会有人难为他去写。

    但实际上,沈季似乎看到过一次母亲写信。

    那时母亲的头发还很黑,没有后来那种像是染了雪一样的颜色。母亲就在客厅那张破木桌上,拿着现在华礼用着的这支钢笔写着什么。

    沈季很少看见母亲写字,他以为母亲不识字。于是好奇的围着看了又看,奈何小小的沈季也不认得字,上面简短的几行字沈季连一个都叫不上来,于是小孩子便mamamama的叫个不停,妄图从书写人的嘴里得到最直接的答案。

    “在写信。”沈母回答的言简意赅,对着短短两三行字,眉头皱成了川字。

    小小的沈季不会看眼色,不懂的只管张口去问,“为什么要写信,写给谁呀?”

    “写给不愿回家的人。”

    那时候的沈季没有听懂,但小孩子的好奇心来的也快走的也快,没过多一会就会被别的新奇玩意儿吸引了注意力,这项母亲只回答了个模糊轮廓的问题就也不了了之了。

    现在沈季回忆起来,那个“不愿意回家的人”,恐怕就是舅舅吧。

    现在轮到沈季要来给自己珍视的人写信,他当即犯了难,只恨当初没有冒着惹母亲生气伤心的风险多问上两句,最好问一问信都要写什么内容。

    毫无根据,没有来由。

    沈季站在那里,好像要一直站着直到思考出哪里才真正是宇宙和生命的尽头。

    “好了你快去干活,”华礼看着沈季呆呆的样子特别想笑,于是戳了戳沈季的胳膊提醒他,“着什么急,我们天天晚上睡一起,省了好多天寄信的时间呢。”

    人的大脑和心脏是很诚实的器官。

    哪怕这会儿主人忙的不行,努力想要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上,但大脑却开始不停播放这会儿他真正在意和惦念的事。

    任谁都看得出沈季今天心不在焉,他满脑子一整天全都是要给华礼写信的事。

    开头该写点什么作为开场呢,写的太正规会不会显得有些做作矫情,毕竟两个人是每天都要见面的,不是那种一年也见不上一面的笔友;但开头太随意会不会让华礼觉得自己不在意不上心呢。

    两个人像约好了似的,写下给对方的信时,都不约而同的绕开了彼此。虽然最终总归是要送给对方的,但准备的过程似乎就是不希望被看到。此前从没恋爱过的华礼竟也体会到了当初在学校里某些同学暗恋某人,然后悄悄写情书的感觉。

    家里有其他的笔,沈季却偏偏选择华礼没在家时,用他平日里写字的笔开始写信。好像握着这只被华礼握过的笔,那上面的温度和漂亮的字体也能跨越时间一并传导进自己身体里一样。

    落笔前沈季做了很多功课,他问了做活地方的叔叔伯伯们,尤其是给孩子寄过信的人,沈季一个都没有放过。

    当然,沈季没有坦白说自己要给华礼写信。

    “挑重要的说,说心里最想说的,提炼一下。”

    这么告诉沈季的原因,是因为镇子里代写时,字数超多需要加钱。

    但没寄过信的沈季并没有考虑到这些,他在桌前坐了十多分钟,感觉好像要说的很多,总和一下又好像什么也说不出来,半晌后,落笔。

    几天后华礼早起整理床铺时,在自己的枕头下面翻到了沈季写给自己的信。

    信封里只有一张叠好的薄薄的纸,展开时华礼才发现,这上面只写了一行字。的确是沈季的字,有些歪扭又带着稚嫩的可爱。

    “小花,我特别喜欢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