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耽美小说 - 来拒去留在线阅读 - 01和简谐一起吃了好多顿饭

01和简谐一起吃了好多顿饭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再次回到苏州。这次和之前不一样,林炀没有陪着我,我只好一个人认路,摸索离开火车站的路。

    就是在那天我遇到了简谐。

    准确的来说是我迷路了,简谐捡了我。

    那一定是个非常滑稽的场面,一个是身着西装革履的商业人士,一个脚踩滑板的青年学生样子的人。

    我自知滑稽可笑,却也任由简谐带我在人群中穿梭。

    他和大学时候的林炀太像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遇到林炀,也是因为迷路,那次好一点,在学校里迷路的。

    我的确是路痴,不记得路,也不想去记路,但没想到居然在学校里也可以迷路,我还记得林炀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

    我点头,于是林炀就牵起了我的手,也和简谐一样,带我在校园里穿梭。

    不过我没有拉着简谐的手,我只是踩着他的影子而已。

    否则场景就更是搞笑了。

    简谐问:“你有住的地方吗?”

    我说:“订好了,出了火车站我就导航去。”

    简谐点点头,没说什么。

    我自认为是个成熟的大人,觉得简谐帮了我,那理应要得到一些补偿的,于是我说,交换一下微信吧,我可以请你吃饭。

    简谐也没拒绝,他说,好啊。

    简谐笑起来可真好看,眼睛像月牙,右边脸上有个小酒窝,跟个姑娘一样美。

    “你叫什么?”在备注那一栏,我犹豫了一下,本来我打算写的是滑板美丽少年,却发现简谐在盯着我手机看。

    “简谐。”

    “简谐?简单和谐的简谐吗?”我看了他一眼,输入简谐两字,“那你物理是不是很好啊?”

    “没有啊,我选的文科,”简谐耸了耸肩,“怎么我遇到的人要么问我是不是学理科的,要么就觉得我是物理天才。”

    “因为高中物理选修3-4就有一章节教的是简谐运动。”

    “哦,难怪。”

    后来我带简谐去了一家餐厅,吃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是那一顿过后,我们都以为不会再有联系,我之前对再见从来都没抱过再见面的希望,可能因为他是简谐,所以我们真的再见面了。

    再见面的时候简谐穿着西装,我差些没认出来,还是他先打的招呼,他说:“又见面啦,许先生。”

    我很喜欢他喊我许先生,我觉得很好听,尽管我当时也才27岁,刚刚在实验室工作,没有很多钱也没有很大权,这一声先生的确是简谐喊重了。

    可我就吃这一套。

    我说:“好巧哇,你怎么在这里?”

    那天我去的咖啡馆是大多数人谈论商业的理想场所,我又扫了简谐几眼,一时竟看不出简谐到底是学生还是已经在工作了。

    “巧的很,”简谐对我眨了眨眼,“你有空吗,我请你吃个饭?庆祝我们的二次相遇。”

    我点点头:“好啊。”

    简谐没开车,他说暂时还买不起,当他坐上我车子的那一刻,我就开始疑惑了。

    我很想问他今年几岁,但不好意思开口。

    简谐似乎看得懂我在想什么,他说:“我今年24,在苏大读研。”

    “苏大?”我看了他一眼,“更巧了,我也是苏大的。”

    那么他刚刚出现在咖啡馆就必不是去商业洽谈的,那是什么,我想不出来。

    “那你刚刚在咖啡馆是……”

    我问完其实就后悔了,我觉得我或许管的有些多,像是在打听简谐的个人隐私。

    “和相亲对象谈判,”简谐眯了眯眼,做出有些头疼的样子,“我不是很喜欢他。”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那时我也没去管到底是他还是她,也没去理会简谐说完之后看着我的那种小心翼翼而且期待的样子。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可简谐对我就是一见钟情。

    这是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这么说的。

    吃完饭,我打算送他回去,想着正好把他送回学校,再直接去实验室。

    “我不住宿,”简谐对我笑了笑,坐在车子里,外面灯光晦明变化,他的脸上像是带了几分醉气,“我本地人,有房子。”

    “啊……”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听见简谐说前面路口放他下去,他坐地铁就可以了,正好消消食。

    冬天天黑的早,简谐声音很轻,敲在我的耳膜上,像极了清风拂面。

    “好的,”我慢慢停下了车,灯光终于不再变化。

    简谐轻轻打开了车门,犹豫了一下,回头对我说,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我说道。

    可谁知道到底有没有期,苏州那么大,苏大校区这么多,谁也拿不准。

    如果说路痴是一种痛苦,那么简谐就是我的北极星,上帝把他送到了我身边,每次我迷路的时候,简谐都会随时出现,比如现在——

    “嗨,许先生,又见面啦。”简谐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仔仔细细留意了一下,并没有看好戏的神情。

    其实如果有,我也不会有什么想法,那时候的我还在和林炀周旋。

    林炀是我的初恋,我本科是苏大的,研究生读了北京的某所学校,就是在那里我碰到的林炀。

    无论是林炀,还是简谐,我所有恋爱的开端都是我迷路然后被对方在路边捡到。

    林炀和我似乎天生一对,我们明明是刚认识,却有许多的话要说,一来一去,就看上眼了。

    我和林炀相遇的第三天,我们在一起了。

    而我和简谐相遇的第三年,我们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

    林炀和简谐是不一样的,一个热情似火,一个谦卑温顺。

    我从来都以为我喜欢的是林炀那样的,可在意识到原来我未来的这么多年都在追寻简谐的那一刻,我才幡然醒悟。

    “是……是啊,又见面了。”

    “许先生怎么来我们校区了?”简谐认准了是我迷路,抱着手问我,一副暇整以待的样子。

    “我……”我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去找我朋友,麻烦你带下路了。”

    简谐点点头:“那我有没有什么好处呀?”

    我托腮,寻思着这个小屁孩鬼点子挺多,但很快点了点头,我说:“有啊,请你吃食堂。”

    简谐摆手,无奈道,算了,还不如不吃。又朝我招招手,你跟上啊。

    你跟上啊。

    后来简谐也这么说过,在我们第一次去游乐园的时候。

    那天天气很好,大概是七月份的样子,我记不得了,这些日子,估计只有简谐才会一天一天记录下来。

    我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喜欢记录生活,直到我和他分开我才明白,因为在麻木不仁的日子里,记录就是反抗。(注1)

    简谐带我穿过弯弯绕绕,终于找到了在校门等待的陈嵘。

    陈嵘是我高中最好的朋友,他很厉害,只不过高考失利。他女朋友是比我们都高一届的学姐,后来他考研来了苏大,和女朋友一个专业,也是一段佳话。

    “你走的哪个门?”陈嵘看了眼我,又看了简谐一眼。

    “就……呃……那边吧……”

    他白眼一翻,真拿你没办法啊许泊皑。随后望向简谐:“这位是……”

    “简谐,”简谐笑眯眯地伸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陈嵘和他握了握手,“带他走路,真辛苦你了。”

    “还成,他挺聪明的。”

    “诶诶,你们的悄悄话我都听到了,”我清了清嗓子,一面担心陈嵘把我的糗事都抖出来,一面又想稳住我在简谐面前的人设。

    “这有啥,”陈嵘白了我一眼,勾住简谐肩膀,“来,哥再给你说说,这许泊皑啊……”

    “陈嵘!”我扑上去。

    我们三个像十六七岁的高中生一样闹成一团,过路人或许投来眼色,或许装作没看见。

    如果一切都没开始,那该多好。

    我常常这样想。

    如果我没有赌气回到苏州,如果我没有坐那次火车,如果……如果我没有提早回到出租屋,会不会就看不到林炀和别人在接吻,在床上撕咬。

    如果……

    如果我没有继续和林炀纠缠,如果我给了简谐他需要的安全感,如果……如果我接到电话就去找简谐,而不是因为林炀在我面前而犹豫,会不会简谐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我。

    嬉笑打闹间,我们等来了陈嵘女朋友汪沉玉,这对小情侣说是因为我回苏州所以请我吃饭,我顺便捎上了简谐。

    “我说,先前真是太忙了,原来实习也可以这么累,”汪沉玉开着车,喝了口陈嵘递过去的水。

    “哈哈,总要经历的,”我看着他们,说不上有多羡慕。

    我那时根本没注意过简谐看我的眼神,或许他那个时候开始就知道我心有所属,但他很聪明,没有问过,直到三年后某天我问他可不可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说,好哇,很高兴可以成为你男朋友。

    然而我们的恋爱只持续了短短的两周。

    我们早就习惯了暧昧——大概只是我习惯了,简谐很快适应了他是我男朋友的身份,而我却在初恋和简谐之间徘徊了。

    所以我永远在后悔。

    很快到了目的地,陈嵘他们早就点好菜了,方便我——和简谐——及时吃到来自他们的欢迎礼。

    这顿饭也正好省了我请简谐吃一顿了。虽然这么说有点抠门,但是我当时也没打算和简谐长期发展,我觉得这只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以后还遇见他,那就是缘分,遇不见,那也再正常不过了。

    简谐运动周而复始,可时间毕竟只会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