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耽美小说 - 一千零一夜在线阅读 - Ⅰ伊恩

Ⅰ伊恩

    艾伯特/人美心善温柔王子攻×伊恩/坏脾气喜欢吃甜食巫师受

    -“我将以生命爱你。”

    -一段隐没历史的秘林往事,一场生不逢时的错误相遇。

    伊恩

    捡到我的老巫婆跟我讲,我应该是因为残疾才被人遗弃在沼泽地里的。

    她跟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正絮絮叨叨地织着条毛袜子。她很老了,老得已经开始看不清东西了,那些柔软的彩色毛线在她手里一根编起一根,长长地,杂乱无章地曳落在香喷喷的胡桃饼干地板上,就像是一条彩虹做成的小河。而我坐在她咯吱作响的摇椅旁,透过晶莹剔透的水晶球往里看,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人的脸,以及云絮状朦胧的命运。

    我天生就是个瘸子,把我养大的老巫婆也是个瘸子,这也许就是她好心捡起我的原因。

    老巫婆一点也不像童话书里那种蛊惑人心的美艳女巫,相反,她只是个步履蹒跚又碎嘴的老太太。我们一起住在黑森林里,荆棘丛的旁边就是我被遗弃的那池沼泽。我有无数次在想,倘若我当年就此死去,又该是什么样的结局呢?

    老巫婆喜欢穿漂亮的碎花裙子和加了蕾丝边的白围裙,在曲奇饼干的小栅栏里头种可爱娇嫩的玫瑰和月季。屋子后面少有阳光的一角有菜田和南瓜,她的驴子趴在石磨旁边呼呼大睡。

    在我进入叛逆期后就不再叫她mama,她比我更不在乎。她总跟我讲,她是个早已看淡一切的女巫,她所在乎的,不过是她的小屋子和驴。

    我去跟风讲话,跟沼泽里头的蟾蜍一起吹泡泡,折下老巫婆的红玫瑰去做召唤魔鬼的仪式。当然没有成功,老巫婆嗤笑一声,说我在召唤术上基本没有天赋。

    我唯一拥有天赋就是占卜,八岁的时候我继承了老巫婆搁置在厨柜里砸核桃的水晶球。哦,还有诅咒。这是我和老巫婆都有的天赋。

    在那个时代,神的教会大肆宣扬女巫是邪恶的存在,是魔鬼的情妇,于是人们从不允许我们靠近城市或者村镇,他们笃信我们会带来不详的事情。于是老巫婆带着我离群索居,除了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从来不和外面的世界来往。

    老巫婆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邪恶的女巫,她从不对我讲那时候的故事,但我知道她一定很邪恶,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来都有勇者和术士乐此不疲地来讨伐。

    我知道,她已经老了,不再强大。

    在我九岁时,帝国骑士们包围了黑森林的小屋,泛着银光的蹄铁深深地踏入了这片乌黑的焦灼之地,为首的祭司割下了女巫的头颅。

    我看着老巫婆的头在骑士们的手上传递挥舞着,花白的发丝与粘稠的鲜血交织,溅落在祭司圣洁的白金长袍上,像一枚染上污浊的糖果。

    他们将荆棘斩断,把花束掷落于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老巫婆的驴子在热浪中嘶吼着撞上骑士的马,又被轻而易举地砍破咽喉。而我僵硬地躲在那片予我初生的沼泽地里,火光中,他们脸上的笑让我感到无法抑制的恐惧与痛苦。

    在神明沉睡的第七夜,我自乌火与苦土中重生。我在废墟的灰烬里找到了老巫婆最喜欢的那块碎花布料,棉麻的柿橙色料子上,开满了夏日奶白晶莹的橘子花。

    于是我带着它跋山涉水来到了那座王国。城内的人正在狂欢,厚重的鼓声从天地的尽头冉冉升起,璀璨的烟火在沉没的天空炸裂开,投射下绚丽的星花。

    赞扬神明的歌谣温柔地回响着,他们不会注意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年幼孩童。在他们将女巫的头颅高高悬挂上十字架的时候,我将灵魂献祭给撒旦,诅咒了整座王国。

    自地底之下滋生出的雪白荆棘,渴求着鲜血将那些载歌载舞的人们缠绕着拖入深渊,不过顷刻之间,整座城便成为了一座死城。

    我听不见他们的咒骂,怨恨,悲泣,亦或是带着恐惧的哀求,我只是慢慢走上祭坛,小心翼翼地抱下了老巫婆的头颅。我用碎花布料将她包裹好,不再理会怨灵们此起彼伏的哭泣声,牵了一只尚且存活的小绵羊默默离去。

    我回到了黑森林,重建小屋花了我一点时间。我依旧做晶莹剔透的冰糖窗户和曲奇饼干的栅栏,在院子前种漂亮的月季和玫瑰,月季是娇嫩的粉,玫瑰是猩红的血。我把绵羊养在后院的菜田,它也会在每一个午后趴在石磨旁呼呼大睡。

    我把老巫婆埋在林子东边的一座红玫瑰花田里,穿的是她年轻时最喜欢的一件墨绿色丝绒长裙,她曾无数次地拿起它缅怀,向我抱怨年老之后身材走样,再也穿不上它。

    她的驴子睡在她身边,额头轻轻抵着主人玫瑰红的手指。

    而我穿上老巫婆留下来的黑袍,拿起了水晶球,我想我应该是大陆上唯一的,也是最年轻的男巫师。我占卜从来只看心情,有时候会收漂亮小女孩闪闪发光的发卡作为报酬,有时候也会拿走人的灵魂献给撒旦。

    后来的某一天,有个骑马的少年倒在我的屋子前。院子里种满了猩红的玫瑰,仿佛熊熊燃烧的鲜血,迎风摇曳,艳丽如火。

    少年便睡在这片绚丽的红花中,他的脸侧光华流转,那里长出了一朵闪耀的金玫瑰,阳焰璀璨,是任何语言都难以形容的瑰丽华美,任谁见了都会以为这是神的造物。

    夕阳的余晖和玫瑰红的晚霞正流淌着照耀在他的金发上,温柔且明媚。

    我的绵羊咩咩咩地叫,咬着我的袍角转起圈来。于是我救了他,夜晚的时候他醒来,怔怔地看着我,声音沙哑地问:“为什么要救我?”

    我把他的马放在后院,现在正在活蹦乱跳地欺负我的绵羊。我没回答他,我怕我忍不住拿水晶球砸他脑袋,于是我给他装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羊rou汤,他吃得狼吞虎咽,漂亮的蓝眼珠在星光下闪闪发光。

    吃完之后他朝我笑了,他应该是位王子,有着漂亮的金发与蓝眼睛,就像所有童话书里描述过的那样。他被敌军所追逃于这片枯槁森林,在他的邀请下,他带我回了他的国家,虽然已经穷困潦倒,但他真的是一位王子。

    -“我的名字是,艾伯特”

    在温柔的月光下,王子这么笑着对我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