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关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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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陆旭秋笑着说要利用“网红”的身份赚钱,但实际上他的存款数字已经相当惊人,这和闻澄科技的股票在官司胜诉后一波波强势的走高有着直接关系。 如果他就此退出闻澄,只要公司的经营蒸蒸日上,他靠着原始股的分红也可以下辈子完全躺平。但这个事情,他并没有告诉陆维倾。他非常乐此不疲地和对方讨论着未来的生活,不管是经营小本生意,还是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幻想,都激发了他超乎寻常的热忱,当然最重要的,这是第一次陆维倾把他放在了人生的规划中。 也许是因为决定为他而活着,陆维倾认真地思索着他们的关系。 “父子?朋友?我都可以啊。”陆旭秋满不在乎,他开着辆不起眼的灰色越野车,用六十迈的速度悠哉悠哉地荡在平坦的乡村公路上,副驾驶坐着皱着眉头听他胡说八道的陆维倾,“这个世界又不是只能定义一种感情,如果你需要的话,友情亲情爱情我都可以随时切换。” “算了吧,我可不需要。”陆维倾哼了一声。 “我也不介意你把当我炮友。”陆旭秋偷偷瞥了他一眼,毛遂自荐道,“说起来,我们还没野战过呢。” 男人一听,立马警告他,“你不要得寸进尺。” 可是对方不仅没被浇灭热忱,反而踩了脚刹车,车子随即挺住,他转过身子,一把圈住陆维倾,吞了吞口水,眨着眼睛问道,“你真的不想试试?” 陆维倾用手肘推开靠得太近的俊美青年,“闭嘴,开车。” “Fine。”陆旭秋不着急,他吹了声口哨,边拉下手刹发动车子,边说道,“不过我打赌你会很爽。” “……” 果然还是太得寸进尺了吧这家伙! 之所以会有这段对话,归根究底是昨天房间的问题,乡村的民宿房间明明很多,但对方执着用“没钱了咱们一定要省着点花”的理由从而订了一间最便宜的单人间。床铺只有一米二的宽度,他已经打定主意让对方睡在逼仄的地板,但半夜却被青年抹黑爬上了床,虽然什么都没做,但一觉醒来被搂得几乎喘不过气的同时,他也感受到了那晨勃的傲然尺寸。 非常糟糕的唤醒体验。 更糟糕的在后面,悠然转醒的睡美人,明明没有受到王子的召唤,却在他艰难地扯开被子,打算起床时候,从后面抱住了他,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肩膀,然后在他的额前落下了一个吻,附上一句深情的招呼,“早安。” 然后……然后陆维倾就一脸铁青地坐上了车,并从上车开始搜起了下个目的地的双人间。 “订好了,你付款吧。” “啊……双人间呐,有点贵,不如——” “少罗嗦,快支付。”陆维倾拿着他的手机指着订单号,命令对方立刻付款。 可陆旭秋嘿嘿一笑,屁颠屁颠地输入密码后,紧接着来了一句,“感觉好像给女朋友买包哦。” “你!” 瞧着对方越发蹬鼻子上脸,陆维倾索性扭过头完全不再理睬意yin过度的青年,盖上外套就在副驾驶睡觉,却不料陷入“给女朋友当ATM取款机也心甘情愿”的陆旭秋却满心欢喜地看着睡着的陆维倾,并把这一切都当成情侣间的小打小闹。 生气的女朋友,哦不对,男朋友也很可爱。大概是这样无可救药的思路,下午他们开到城镇的时候,陆旭秋还中途停到了某家奶茶店给他买了杯红豆椰奶波波茶,“喏,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你可少看点营销号吧。” 陆维倾心说互联网猪饲料不至于如此荼毒当代年轻人,但青年顽固地把自己从各种营销号学来的哄恋人的套路用了个遍。 “你搞清楚,我是你老子。” “都可以啦。” 对这家伙多少有些束手无策,陆维倾不得不把这种困境发给从早上开机就一路给他狂发消息的冯澄澄——“你说怎么办?” “野战真的不错,我推荐你试试。” “你是想被我拉黑吗?” “别这么无情啦。”冯澄澄翘着腿在办公室发了个超委屈的表情包,“你出去玩半年都不回复我消息。” “那就讲点人话。” “照我说啊,反正也搞不清咯,不如就像他说的那样,都试试咯。” “我不想试。” “那就先从你最擅长应付的关系开始吧。试着交个朋友?” 交个朋友……陆维倾陷入沉思,他瞥了瞥旁边开着车哼着小歌表情惬意得不行的青年,从朋友开始做起,也不是不行,只是他们有什么共同爱好吗? “一定要有什么共同爱好吗?你和我不也没有。只要能够开心地相处,就是朋友啦。” 确实,和方剑的友谊那是构建在同龄人身上,既有过往经历的共同话题,又有共同爱好相处理解的基础上,但和冯澄澄又实属那种没心没肺纯粹找乐子的交往。 细数下来,陆维倾虽然没有什么固定的交友准则,但大多数他的朋友,包括在旅行中结交的朋友,多是聊得来并让他笑得找不到北的人,这可能是因为他大多时候保持精神紧绷,并不容易感到快乐,所以更喜欢相处轻松的人。 但……他真的能轻松地和这家伙相处吗? 某方面来说,轻松是必然的,如之前的“应聘”说辞一样,陆旭秋确实在规划上很有能力,他有着不输于他的成熟,这在旅行的安排上体现的淋漓尽致。由于陆维倾还没想好下一阶段的生活,于是陆旭秋就决定带着他四处走走看看。不管是路线的规划,还是景点的安排,既能避开人群较多的密集区,又能纵享大好河山的绝美景色。虽然为了房间问题吵了很多回,但大多数他推荐的旅馆都是干净卫生,隐私性极好的类型。 好像是有句话这么说来着,两个人旅行,总有一个人会沦为咸鱼。 陆维倾当然不是咸鱼性格,但以他挑三拣四的性格,也没什么可以鸡蛋挑骨头的地方。毕竟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男人把他的喜好摸得太透彻,从他们离开重庆开往湘南的路上,对方还做了很多美食攻略。 “因为你喜欢吃辣嘛。” 不过,也是在这个过程中,陆维倾发现他们之间有许多大相径庭的地方,好比说,东市出生的陆旭秋和大多数沿海的男孩子一样,喜欢海鲜刺身,喜欢更原汁原味的鲜味。当然,在就餐问题上,陆旭秋显然是讨好他的,哪怕是被辣味凤爪辣哭了眼睛,也就是多叫了两瓶可乐一饮而尽。 再比如说,他的汽车音响里一直放着陆维倾偏好的音乐风格,至于喜欢摇滚的爱好,这点他估计是闻若康透露的。 “维倾喜欢摇滚可是因为我当年带他去过现场的呢。” 确实是——陆旭秋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哪怕那个躺在康复医院艰难复健的男人用这样得意洋洋的语气说话,他也不介意。 “那你喜欢什么?”大概是已经把歌单里的老乐队循环了一整遍后,陆维倾第一次问起他的爱好。 “我吗?”陆旭秋有点诧异。 “嗯,你的。说唱吗?好像你们年轻人都喜欢说唱吧现在。” “不是啊,我和你一样。”陆旭秋朝他笑了笑,“准确来说,我没什么喜欢的音乐风格,好听就听了。正好你喜欢的我也都觉得好听。” 猝不及防又被表白了一波,陆维倾后悔自己就不该问这个问题,但最后他还是泄气地说道,“那你就放点别的歌。” “好呀。” 然后陆维倾在那个星期他听了一个星期的英文爱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