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耽美小说 - 猎犬(双洁/变异狗攻x普通人受/攻不变人/架空末世无丧尸)在线阅读 - 第三十三章 忙碌/野菜/朋友

第三十三章 忙碌/野菜/朋友

    肥胖的溪流缓缓流动,将破碎的桥板、山上的木头还有诸多草叶一并推到下游,或者让它们直接堆积在岸边。在这个过程中,溪流逐渐瘦下来,不再泛滥,那些虫子开始从湿透了的泥土钻出,爬过来,又爬过去,突然就被掠过的鸟咬住了。

    冬天过去,张佑家里几乎没剩下什么柴火,这时候田地里已经种上了东西,暂时不需要多管,他和猎犬便专心捡溪流旁的树枝、断木,搜集够了一捆就扎好。偶尔他们还能遇到一些好木料,虽然遭水浸过,但彻底晒干后依然可以做成木料,有修理的家具或想要换新的,就送到老木匠那边等量交换。

    虽然大部分雪已经化了,但山阴处、地势较高的位置,尤其是林木、灌木茂盛的一角,地面仍有些滑溜溜的感觉,人走过去要特别小心。猎犬倒是不怕,向来反应能力很强,爪子一抓,身子就稳稳地动起来。即便它拖拽着许多树枝、木材,但速度不慢,走一段就回头张望着自家主人,看见对方跟上了,才继续朝家的方向走。

    张佑有些心不在焉,在他眼中,熬过一个干瘪冬天的猎犬非但没有变得瘦弱,反而更强壮了,多余的脂肪在与寒冷对抗时消耗了,剩下满身硬邦邦的肌rou。唯独黑色的皮毛略微干枯分叉,不打紧,回头用木梳仔细梳通一遍,又会柔顺起来。然而,当猎犬拖动木料跑过地面的阻碍,肌rou线条流畅,配上微微凌乱的皮毛,不自觉就透露出了野性的美。

    “骨碌!”一不小心踢到了石头,张佑回过神,下意识舔舔嘴唇。在猎犬关切看过来的时候,他欲盖弥彰一般移开视线,假装从未深深注视过对方。

    ——真好看、真壮实啊。真想被cao到什么都流不出来。

    但张佑懂得掩饰自己的饥渴,不随意表露,否则自家猎犬肯定会得意忘形。就算他真的离不开它……总要留点面子。

    春天是忙碌的季节,每个人都带着希望干活,精力充沛,张佑便也将注意力放在了晾晒家里的东西上,无论是木料、柴火还是因为回潮而不太干爽的被褥,全都要染上太阳灿烂的味道。

    闷了许久的鸡鸭也被放出来,短暂地溜达溜达,现在剩下都是比较小的,公母都有,慢悠悠晃动还不算胖的身体,时不时低头啄食虫子。阳光很舒服,立即就有抵御不住吸引的鸡鸭原地打盹,弄得负责看管的猎犬也不敢随便乱动,怕一不留神就踩死它们。

    很快,田间地头的野草、野菜也长起来,张佑在自家地里转了一圈,拔了杂草,补了肥料,便开始琢磨上山采野菜。猎犬对吃素没有多大兴趣,可察觉主人的跃跃欲试,也来了劲头,眨眨眼,一边蹭对方的脸,一边甩着尾巴,表示完全可以按照对方的计划做。张佑忍不住揉了揉它下巴:“好啊,我们去找野菜,回来给你炒蛋吃。”

    养的家禽有些相互配了,春暖花开,它们产蛋的效率也高,隔几天就能在圈里的固定位置找到几枚圆滚滚的蛋。张佑都攒起来了,要好好给自己和猎犬补一补营养,也算是春天第一顿开个好荤。

    与往常一样,猎犬背着筐,三两步就跑在前头,山林中有许多新生的事物,空气也是清新湿润的,分外宜人。张佑多欣赏了一会,感觉浑身骨头都松动了,有种像是懒洋洋却又很让人有精神的情绪蔓延开来,哪怕衣摆沾上了草叶上湿润的汁液,也不会觉得难受,反而欣喜于这个季节特有的活力。

    越靠近沼泽,越容易发现野菜的踪迹,猎犬自然引导着主人往那边走,鼻子一动一动,像在寻找游离空气中的气味。林木之间,野草和野菜间杂地冒,有些样貌很像,连张佑都要摘下来,放在手上仔细端详才能辨别。猎犬却轻易能认出两者的不同,所以今天它是主力,除了找野菜,顺道也观察一下最近有什么猎物。

    张佑最爱吃的一种野菜叫大兔耳朵,叶子很肥,顶端是圆的,到根部慢慢收窄,像一只大兔耳朵,所以得了个很形象的俗名。猎犬知道这一点,所以先留心找大兔耳朵,过了一阵,还真让它发现一大簇,兴奋地叫嚷:“呜呜!”

    “来了——”张佑赶忙过去,一瞧,顿时也乐起来。眼前的大兔耳朵又绿又嫩,每片叶子都很肥美,如果不注意,摘下来的时候根部会流出带有草香味的汁水,弄脏手后要用水才能洗掉那种鲜嫩的绿色。

    在张佑采摘之际,猎犬没闲着,继续在周围搜寻,什么都逃不过它的嗅觉。没多久,背筐里就装上了大兔耳朵、白团、苦苣菜等,被张佑分门别类放好,喜滋滋地盘算能分别做些什么好吃的。

    回家路上,猎犬发现了鸟群,不过这会还没到捕猎的时候,它远远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张佑不禁失笑,轻拍了拍它脑袋:“过两天再和你上山打猎,抓肥的,煮汤或者烤着吃都很好。”

    野菜好料理,像大兔耳朵适合切碎炒蛋,加一点油和盐就足够香了;白团表面有一层绒毛,可以在水里刷掉,剩下干净的叶片做腌菜;苦苣菜最特别,有点发苦,可清香味也是众多野菜中最足的,和豆腐凉拌或者做成云吞,会有一股非常特殊的味道……即便是不太喜欢吃素的猎犬,在这种诱惑下也迅速屈服了,埋头苦吃,看着特别投入。

    眼看对方将大份的炒蛋吃掉了,张佑又从自己那份拨了一点,到最后,他吃最多的反而是苦苣菜拌豆腐,还有奇形怪状的云吞。即便现在他的厨艺有所长进,但包云吞这种技术活,果然还是需要更多练习——猎犬倒是挺喜欢,不习惯苦苣菜的苦味,却吃了好几个张佑亲手包的丑云吞。

    往后几天,一人一狗总向着山里跑,不光摘到了足够的野菜来腌制,而且捉到了十来只可以吃的野鸟,脑袋和翅膀尖上有一点红色,被人叫做“一点红”。张佑挑了最肥的两只先杀了,一只煮汤,捞rou出来蘸酱吃,另一只则用来烤,油香皮脆,咀嚼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猎犬被他喂得满嘴流油,晚上便卖力地给予回报,将张佑cao得泪水、jingye四处乱流,嗓子哑了很久都没恢复过来。

    然后是一场春雨,细细绵绵,地里的土豆苗长势更好了,令人不由自主想象,在土壤之下,那些根系在如何蓬勃地伸展、牢牢抓住养分。张佑正盘算应该在什么时候将红薯也取出来发苗,天有些热了,他得赶在好时候将计划好的东西都种下去。但村长突然送来了一个消息:有人来找他。

    “谁?”张佑很吃惊,“申华?”

    听到的名字既陌生又熟悉,属于他曾经的同事、朋友,当初他们刚刚认识就交流过彼此的老家,意外发现还挺近的,很快就亲近起来了。申华是个很不错的人,年纪相近,话题也相近,在张佑决定辞职之前,还和对方吃过一顿饯别饭。

    这次确实是凑巧,或者说有缘。天气反复的时候,张佑村里有孩子生病了,被送到附近有医生的地方治疗。正好申华辗转回到老家,父母都在末世前期出了事,他独自居住,也是因为气候变得太厉害被冻病了。一来二去,他就和那孩子的家人聊起来了。

    申华猜测他们是张佑的同村人,试探地问了,没想到还真得到肯定的答复。先前他本想收拾家当搬进基地,免得下一年熬不下去,这会听说张佑还活着,顿时萌生出搬进对方村里的想法,毕竟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老家着实过得难受。

    “……只有他自己,对,没有别人了。如果换成一批人,我肯定拒绝了。”村长说,“我看他眼神很清,不像坏人,明面上的资料也没问题,就想着先来问问你。我们村现在还是缺年轻人,缺能干活的、保护村子的人,况且他还愿意付出不少物资换取定居的机会,唉。”

    张佑笑了笑:“申华是我的朋友,从前我们相处的时候,我觉得他人很和善,也乐于帮忙。现在我就说不准了,还是按规矩走吧。”

    村长应道:“那肯定要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啊!行吧,我现在心里也有底了,就让他搬到外围的空屋子,过段时间没发现不妥的话,能搬进来。”

    对此张佑没有反对意见,附和了几句,说实话,在末世中能遇上从前认识的朋友,他心里还是高兴的。唯独猎犬跟在一旁,听了他与村长的对话,不知怎么,对那个素未谋面的人产生了一点警惕——就像天生面对抢夺自己猎物的家伙——这使它有些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