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戒指
温幕沉默的开着车,他脑子现在很乱,关于温慈的心理问题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处理,事实上他和自己这个弟弟相处的时间并不多,沈云舒告诉他这种心理疾病可以改善,就像当初温善的耐心治好了温慈的自闭症,那么现在他也能教会温慈什么是良心什么是爱吗? 温慈坐在他哥的副驾驶,悠闲的把玩着手机,一板一眼地照着手机上的文字念了出来,“无良症,一种反社会性人格加情感障碍的心理疾病,患者不会因为做错事或者伤害别人而感到愧疚,完全不具备同理心,完全不会感受到他人的痛苦,这类患者精于算计,极具表演天赋,对待感情非常冷血,患者完全丧失了爱人的能力。” “别说,这些个症状和我还挺一模一样哈。” “你在说些什么?” “嗯?我的精神病啊,转个背的功夫你就忘记了?” “你怎么知道的?” “拜托,你和那眼镜儿说话那么大声,还生怕我听不见?我又没聋。” 温幕叹了口气,“既然你已经清楚了自己的问题,那么就好好配合医生治疗,记得按时吃药,每周六早上和我一起去沈医生那里做心理疏导。” “我说哥,想去‘看医生’恐怕不是我吧!” “不是你那是谁?你除了油嘴滑舌,你还有一点正经心思吗?” “不就多和人沈医生开了点儿玩笑嘛,你至于?不是我说啊,哥,我还真看不出来你喜欢男人啊,诶~快来和我说说你和医生谈恋爱的感觉,我还没玩过儿穿白大褂的呢。” “行了,我和云舒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嘴巴放干净点,学不会尊重人?” “一提沈云舒你就着急上火的,还说没点儿‘jian情’?” “说说你自己的正事儿吧,你自己想想怎么和爸说你生病这事儿吧,他不可不会惯你这些毛病。” “提他做什么,快和我说说,你和那小医生是怎么回事儿!” 温幕也不想和温慈掰扯关于父亲的话题,也就顺着话茬儿说沈云舒,“小医生?云舒还比我大一岁,你说他小?” “什么?他比你还大?他35了?” “是的,准确来说下个月15号他就35周岁啦。” “他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吧,怎么都奔四了,你这是上赶着给人,人都不要你是吧,你可真够丢我们老温家脸的。” “我说了,我们不是恋人关系,我也没有往这方面发展的意思。” “哼,我信你?你看人那眼神就四个字儿,如饥似渴,你说你们没一腿,明天天晴还下雨。” “………闭嘴吧,我现在不想和你扯这些,你要去哪儿?回老宅还是去青湾?” “都不去,等下把我放路边儿就成,我让杨嘉过来接我。” 折腾了两小时,温慈终于站在了顾煜的家门口,马上要见到恋人的欣喜,让温慈漂亮的脸庞镀上了一层亮眼的柔光,温慈可以直接输密码进去,他偏偏不,他要他的恋人来亲自为他开门,和他在家门koujiao换一个柔情蜜意的早安吻。 门铃响了不一会儿,就被一个身着睡衣的英俊男人打开了,顾煜眉眼带笑,手臂自然的搂住温慈的腰把门外的人往屋里带。 两人分别了好一段儿时间,正是小别胜新婚的时候,一进门嘴唇就黏糊糊的粘在了一起。 顾煜从没因为私人关系向军部递交过请假申请,他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也没有值得他放下工作迫切要见到的人。 他喜欢执行危险任务时给他带来的肾上腺素风暴,喜欢军人铁骨铮铮的信仰,可是离开温慈短短的十天,他不可抑制的思念这个男人,温慈像最优质纯净的毒品,浓烈又蛊人,尝过就戒不掉,他像一朵开在他颅骨内的罂粟,根系牢牢的生长在他的神经、脊骨,温慈就是他的精神鸦片。 军部任务一结束他就迫不及待的交了假条往京城跑,急切的要见到这个人,他算不上是个浪漫的人,也没有什么恋爱情怀,却在回家的路上买了温慈最喜欢的花,爱人的能力与生俱来,他无师自通的喜爱着心上的罂粟。 在遇见温慈之前,他从未想过会喜欢上一个男人,顺风顺水的过往让他习惯地规避风险。 他第一次见温慈,眼睛就不可遏制的追逐着这个耀眼的人,他花了一些时间才直视自己的心意,喜欢上一个同性对于他而言过于惊异。 感情经验约等于零的他,难以分辨自己的感情,一开始对温慈的疾言厉色只是没有底气的心虚的自我保护,可是温慈弹奏钢琴地细白的手,眼皮上撩人的红痣,温暖的体温,笑意盈盈的眼睛他总是无端忆起。 温慈失踪带给他的心神不宁是他以前的人生从未体会过的苦楚,揪着他心脏的痛感让他无法再继续回避这份已经萌芽生长的感情,当他在军区再次见到温慈时,这份抓心挠肝的感情再次被印证。 温慈穿着新兵的衣服,浑身脏兮兮的在泥地里滚,白净的皮肤沾着黄色的污泥,从前有型的头发剃得光秃秃的,军区里的温慈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表,却依然霸道的吸引了他全部的目光和注意。 再见到活生生的活蹦乱跳的人,先前的担忧、心里的酸涩一扫而空,温慈追他追到军营,好好的少爷生活不过,来这里受苦,温慈朝他走了这么多步他也勇敢地向温慈迈开脚步走过去,心悦诚服的接受了这段感情。 爱情本就是勇敢者的冒险,温慈风流的过往他不在乎,他要得是这个人此后对他的全部真心,一如往昔他要得到的任何东西,对此他势在必得。 温慈懒散的躺在顾煜的怀里,享受着这份心与心共振相生的热意,人类的体温是世上最温暖得火种,妥帖的熨着心脏的每一角,驱逐了这个清晨的每一分寒意。 “宝贝儿,好想你,想你想你想你…”温慈拱在顾煜的脖颈间,喜悦的贴在耳边低语。 “嗯,我知道,给带了礼物,要不要看?” “要!” 顾煜搂着人往卧室去,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拿出了一个精致的黑色丝绒盒子。 顾煜随即松开了搂着温慈的胳膊,庄重的朝着温慈单膝下跪,郑重的向温慈承诺。 “啊彦,我希望你能陪我走完这一生,我许诺一辈子对你好,一辈子对你忠诚、爱你、尊重你,永远视你为我最高的信仰!啊彦,你愿意一辈子和我在一起吗?” 早春料峭的风刮着,薄冷的太阳光洒了满地,温慈看着面前这个向他跪地求婚的人,英俊年轻的面容,健硕美感的身体包裹在丝质睡衣里,最触目的是那双眼睛里炙热坚定的光,如此纯粹的饱含爱意的目光看得他心虚,一辈子?什么是爱?什么是一辈子的爱? 温慈嘴张了张,他吐不出拒绝的话,那样会熄灭这双眼睛里诱人的光芒,这双眼睛实在是太像温善了,如此纯真的神情使他毫不犹豫地就向顾煜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他不知道他不能拒绝的是这双与胞妹相似的眼睛,还是他也向顾煜一样有着相同的感情愿景,他更不知道今天许下的诺言到底会为他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小煜,我是愿意的。”温慈伸手拉起顾煜,温柔的笑看着这个兴奋得明显的大狗狗。 华贵精致的黑色丝绒盒子里,并列着两名典雅大气的男士对戒,顾煜拿出一枚镶着一圈儿蓝色小钻石的戒指郑重的给温慈的右手无名指戴上。 温慈不爱戴这些首饰,所以这枚戒指是造访他手指的第一位客人,当顾煜把戒指一寸一寸的推向无名指指根时,一种名为束缚的感觉生发在心底,戴上这枚戒指他就得像恋人一样的对自己的伴侣忠诚,这种深重的情绪,奇异的波动着温慈的心,太陌生了,这是一种他从未有过的感情,新奇的感觉让他珍视的摸了摸手上严丝合缝的戒指。 顾煜见温慈很喜欢,他也忍不住的开心,拿出另一枚朴素大方的戒指要温慈给他戴上。 接过顾煜那枚戒指,温慈仔细的端详了一番,顾煜这枚戒指没有他的花哨,银亮的戒面,镶了九颗大小均等的白色小钻,戒指内圈刻了他名字首字母的缩写,朴素大气。 “小煜,我的这枚戒指内圈是不是有你的名字缩写?” “嗯,我的戒指写你的名字,你的戒指写我的名字,我们要刻在彼此的心里。” 温慈学着顾煜给他戴戒指的模样,缓缓地把戒指套上了顾煜修长的手指,这个过程实在是奇妙,温慈觉得他们两仿佛在举行什么神秘的祭天仪式。 顾煜拉过温慈戴着戒指的那只手,十指相扣,两枚戒指圈在相交的无名指里,爱意交织的和谐美感,浓郁的情感包裹着两人,温慈沉溺其中,甜蜜的爱意溢满屋子。 “啊彦,你是我的了,我们一辈子都得在一起,没有任何人任何物能分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