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钻、进、来。(脚踏/踩脸/人形犬/踩头/钻胯/彩蛋)
然后叩下的额头再没离开过手背,俯身等待头顶神明的宣判。 过去了许久,当沈均以为不会得到怜惜与回应之时,上方传来了好听的嗓音:“起来。” 漂亮话明焕听得很多,那些油嘴滑舌的奴才和M个个都仿佛要为他舍生忘死,但听沈均说,却听得很少。 沈均不是笨人,更谈不上憨厚老实,不存在不善言辞,可偏偏对着他,就只知道一颗真心掏出来,事做得多,话当然就说得少。 第一次听沈均剖白心迹,说着那么接近于“爱”这个字眼的大段话语,竟让他觉得好怪,但还想多听几句的感觉。 虽然……蠢,还多少带点没新意的土。 可这就是沈均,就是这只蠢狗被逼到绝境能说出来的话。 话是说得漂亮了,做是没看到有几分、能持续多久的胆子。 沈均站直了身,头低垂着,视线落在主人的鞋面上。 他听见主人的语气依旧平静无波:“做我的狗是你的终身成就,可我凭什么给予你终身在我身边的资格?” 沈均心口像是被猛地刺了一下,然后一块心头rou被剜着勾了出来。 的确,他已经被剥夺了四年的资格,主人可以随时抛弃一条狗,而狗没有主人饲养,却注定活不长久。 “你看,你又是这副不安的表情。沈均,连你自己都不相信。”主人语带不悦。 主人又接着说:“如果只是狗,明家有多少条供我挑选,你比我清楚。”主人伸脚碰了碰他的脚踝,似乎真想让他回答似的语气问,“沈均,你认为,你现在这个样子,有哪里特殊呢?” 这话即使不是以主人的身份对奴隶将,只是一个普通人对另一个普通人说,也足够打击人以至于伤人的地步了。 沈均一个一米八的成年男人,小鹌鹑一样地站在比自己小一岁的主人跟前听训,被训得下意识咬住了下唇,内心像是胆汁混着醋一块儿打翻似的又酸又苦。 “抬头,看着我。” 听见主人的命令,沈均怯怯地抬起眼,对上主人平和的目光。其实平心而论,主人远远算不上是训斥他,甚至有点倾囊相授的意思,希望他可以变得更符合心意,而不是贬斥得远远的。 果然,主人向他展现了远胜于他的成熟与宽容,像商定一个协议一样的正式而有风度,对他说:“现在答不出来,没关系,我会给你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你要试着信任我,明白了吗?” 主人温和的姿态几乎让沈均感激涕零,也为某一刻自己的心理致使主人难过而羞愧欲死。 “主……”沈均还没想好该说些什么,就听见主人对他说道,“手伸出来,握手那样侧着。” 沈均照做,然后明焕也伸出手拍向他的手掌,完成了男孩子之间最常见的击掌。 动作很快,似乎也很响,但是一点也不疼,只有些微的麻,昭示主人的掌心曾印上过他的掌心。 那么轻佻,却又是那么亲密。 沈均不知道怎么做,又跪了下去,以额触地,将无以言表的虔诚与感激都放进这一声叩头中了。 他经常给主人磕头,一天没有几十也有十几个,或因规矩或因请罪,更多的是习惯使然,毕竟天生就应该是这样。而这种少有的带着有意识的叩拜,就促使他做得格外一丝不苟,姿态优美。 “主人,谢谢您。”沈均说。 明焕是喜欢看沈均匍匐在地的,他有着沈氏一族与生俱来的儒雅,配合自身所特有的清冷气质,加之恰如其分相得益彰的身形比例,跪在那里或趴在那里时,就像一座置于博物馆中央的玻璃罩中专供人参观的白玉摆件。 精致的雕刻琢磨,令人目眩神迷的光泽,引人升起把玩的欲望,也让人渴望脱手的那一瞬间它碎成一地齑粉的惨烈状况。 明焕的脚踏上沈均的背部,后者立刻调整高度与角度,力求让主人使用脚踏使用得更舒服。 “去挑几个会做饭做家务的奴才,和你一起去收拾、布置一下城东那座小时候住过的别墅。后天早上九点,来主宅接我。” “主人?”沈均抬起头,一脸疑问,没太明白主人的意思。 明焕另一只脚踩了踩那张蠢狗的脸,明明白白地说出一开始的打算:“你跟我一起去外面住。” 小蠢狗仿佛不知道自己蠢一样,下意识地傻愣愣开口问一句:“真的吗,主人?” 明焕冷淡地收回脚,嗓音又降了温:“如果你不信我,那就是假的。” “奴才没有!”沈均吓得握住主人的教坏,在主人脚背上亲了一口,“奴才这就去,奴才拜别主人。” 家主明巍那边很快得到了消息,少主把沈均赶走了,又让其余几个贴身侍奴各回各家,各干各事。 明巍和几个身边的奴才一合计,当然是因为明焕又闹脾气了,主奴几人纷纷拉响了一级警报。 到底是自己唯一的宝贝儿子,不能不做做心理辅导不是,当即就吩咐奴才把少主请过来。 明焕不疑有他,问了声好后就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说道:“父亲叫我来得正是时候,我有话和您说。” 明巍他不像心里有火的样子,悬着的心放下一半,和蔼地笑道:“不急,我有礼物送给你。”然后威严地唤了声,“谢晖。” 训奴营主事谢晖便牵着一个人——准确地来说更像一条狗,一条无可置疑的人形犬走了进来。 这条人形犬体形短小,通身赤裸,似乎没怎么发育过的细小生殖器被锁在笼子形状的锁里;它的皮肤细腻白皙,头发也被漂染成洁净的白色;一双眼睛大而黑,粉色舌头吐在外面呼吸。 活像一条真正的狗,一条血统上等且纯粹的白色宠物犬。 谢晖跪下来,姿态恭敬地介绍:“少主,这是训奴营里最出色的人形犬,脑瓜子灵光,服从性极好,外貌也万里挑一……是家主特意送您的礼物。” 明焕粗略地扫了几眼,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 喜欢是因为确实是一条漂亮得令人动容的狗,不喜欢就是因为他不喜欢完全的狗罢了。 明巍见状,苦口婆心地劝说道:“孩子,你拿去玩玩吧,你不是最喜欢养狗、训狗什么的?你看你,把私奴和那些个奴才们都赶走了,身边没个玩意儿陪着,你不也闷吗?” 明焕这才听明白父亲今天是抽的哪门子风,笑了笑:“您听谁说的我是把他们赶出去了?” 少主笑得一脸无害,一旁的主宅总管陆茂却在感知到视线不经意掠过自己时吓得跪下,本就跪着的谢晖也被那道视线吓得眼观鼻,鼻观心,只想找个地方藏起来。 “茂叔,晖叔,这是做什么?”明焕语调不以为意,“谣言一传十,十传百,传到你们耳中脱离了本真,也是正常的事。” 陆茂、谢晖:“……” 这话都让您说完了,但多嘴的真不是我们…… 见气氛略显怪异,明巍叹息一声:“别吓唬他们,你要是不想让我知道你的事,我以后不过问就是了。” 这话多少有点正中下怀,明焕委婉地却之不恭:“父亲放心,我不会胡来,只是让他们各自办些事情而已。” “这就好。”明巍欣慰地点点头。 父子二人之间稍显生疏,明巍不知道该和儿子说什么,明焕也没有别的可说,只能直接进入正题。 “父亲,我想先搬出去住一段时间,就城东那座别墅。这几年自在久了,待在主宅不太习惯。” 明巍一贯锐利的眼中漫上复杂的情绪,语重心长:“才回来,就又想走?” “您想见我,给我打电话就好,又不远。”明焕说。 似乎又轻叹了一下,明巍也确实清楚明焕更喜欢待在外面,更有利于他个人身心健康,只能无奈应允:“好吧,你觉得舒服就好。” 父亲没有开口阻拦,让明焕略有些讶异,本着“礼尚往来”的原则,加之自己也着实无聊,明焕走到端正跪着的谢晖身前,伸出手去收下这个“礼”:“给我吧。” 谢晖恭恭敬敬地用双手将狗绳递给少主。 明焕随手猛地一拉,被勒着脖子的人形犬不由慌乱地向前爬了几步,又委屈又带着点撒娇地“嗷呜”一声。 明家的家犬都很熟悉主人们的味道,这条人形犬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嗅觉灵敏,打从一进屋闻到家主与少主的气味就双眼放光、口水险些滴落地板,肛门里塞的尾巴被它摇得勤快极了。 这一下被拉得离明焕近了两步,索性欢快地用前爪去碰了碰少主的膝盖,头也不停地往少主的小腿蹭,却被少主一脚将脑袋踩了下去,“咚”地一声,那人形犬立马收了动作和声音。 脚又踩了两下,明焕问谢晖:“叫什么名字?” “登记在册子里的叫‘小白’,少主若是能赐个像样的名字,就是这条犬的无上荣光了。”谢晖讨好地答道。 明焕的脚从头部滑向了颈部,被狠狠踩住颈部的小白本能地抬起眼,竭力地望向高高在上的主人,主人垂着眼皮看它一眼,不甚在意:“就这个吧,懒得起。” 而小白却伸出舌头想去舔舐主人的脚底。 因着明焕一早下了令,沈均回来时可以直接进少主居所,无须禀告。沈均回到主宅迎接主人去到新家时,就直接看到了主人和别的狗玩耍的场面。 虽然童年只有他形影不离地陪伴主人,但沈均从未有过拈酸吃醋等基于占有欲才配产生的东西,他只会怕,怕主人没那么喜欢他,怕主人嫌弃他不合心意。 主人喜欢狗——生物意义上的狗,沈均是十分清楚的,只不过主母动物毛过敏,主母过世后主人更没有心情养,所以才一直没有养过狗。 显而易见,这是一条人形犬,主人在和他玩扔飞盘的游戏,脸上带着愉悦的笑意。那条人形犬也十足懂得讨人喜欢,将飞盘叼回后,咧嘴笑着伸出舌头,等待主人的奖赏。 而主人微笑,摸了摸它的狗头。 在以忠诚奉主为人生信条的沈均心中,主人有很多狗,有很多喜欢的狗那是很好的,只要主人还记得摸摸他。 主人会记得吗? 明焕又扔出去一个飞盘,故意扔得又高又远,小白反应再快也没能接到,落在了沈均身边。 沈均下意识以询问的目光望向主人,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捡过来。” 没有一丝犹豫,沈均俯身叼起了飞盘,朝圣般爬向了主人。 其实主人说“捡”,一般情况下沈均也就听话地双手奉上了,但这次莫名存了些念想,想要一再地证明给主人看,别的奴隶会的,他也可以做到,可以给主人解一时的闷。 主人认为奴隶偶尔的自作主张是一种情趣,沈均其实很早就明白这一点,只是一直不会去做而已。 事实证明,沈均的做法是对的,明焕扔给他,就是想看他会不会自己叼回来。现在看着这只蠢狗难掩紧张的求表扬神情,狗模狗样和另一只比起来相形见绌,显得不像人学狗,倒像狗变成了人,在初期驯服人类躯似的。 对犬类有着天然喜爱的明焕很难不露出真实的笑意,从沈均口中取出飞盘,将飞盘放到一边,便来回抚摸他的后脑勺,夸赞他:“做得好。” 沈均享受着主人的抚摸,再度沉浸在狗奴的角色中,轻轻“汪”了一声。 然后只见明焕站起身,走了几步,在沈均正对面微微分开双腿,对一脸乖顺的沈均发号施令:“钻进来。” 钻、进、来。 这三个字让沈均血脉偾张,脸迅速红了。 钻进主人的胯下,是小狗狗非常喜欢的事。 沈均爬过去,在主人的双腿之前停留了一下,声如蚊蚋地说了句“谢谢主人”,就开始低下上半身,一点一点地往主人胯间拱,随着萦绕在鼻尖的属于小主人的淡淡气息,头发、耳朵、脖子在和主人的小腿磨蹭过后,接近小狗喜欢的地方。 可肩膀实在过不去了,主人还故意夹紧了些,卡住了他的脖子。 沈均小声地哀求:“主人……” “想说什么?”明焕逗他。 “求您腿受累再分开一点,赐奴才钻过去。” “你为什么要从别人的胯下钻过去?” “主人不是别人,奴才是主人的小狗,小狗喜欢在主人的胯下钻来钻去。” 明焕叉开双腿,沈均很顺利地钻了过去,然后又从主人身后往前钻。 从后往前钻,相比于从前往后钻的被膜拜感,前者这种感觉类似一颗脑袋从自己胯下“窜”出来,显得更可爱与乖巧,让明焕玩得很开心。 他的小狗是真的很聪明,只要用心去教,总是比别人更轻而易举地讨得他的欢心。 沈均钻到一半时,明焕坐了上去,感受到主人的重量,沈均立刻停止动作,专心等待主人下一个命令。 “走吧,小狗。” 主人果然是要拿自己当马骑。 沈均极度自律,从没有一天疏于锻炼,即便主人因为身高比他重上一些,要承担主人的重量爬行一段时间,也并不算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无人在意的角落里,人形犬小白的眼底隐有愤恨,这个奴才一来,不仅抢了活儿,还抢走了主人的抚摸,眼下更要带着主人走。 小白一急,直接扑上去,咬住了沈均的裤腿。人形犬为了更接近真的犬类,力气与咬合力都是超乎寻常的,这一咬,沈均差点扑在地上,明焕也被带得身形稍微一歪。 这一刻,明焕想起了谢晖的夸赞。 是万里挑一的人形犬。 也是一个脑回路单线程的畜生。明焕眼神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