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耽美小说 - 攻了那个反派(快穿主攻)在线阅读 - 第5章:没有带球的跑路,再遇见

第5章:没有带球的跑路,再遇见

    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早晨,荆刑醒过来的时候,还有些迷糊,但很快就思绪回拢,身体的酸痛和后xue的刺痛告诉他,昨晚上发什么了什么。

    身上还存在着黏腻的感觉,房间里已经没有人了。说明,昨晚上那个人拔吊无情,连事后清理都没给自己做。

    这完完全全就是渣男典范。

    荆刑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感觉到直肠里有什么东西在往下滑落,联想到昨晚上的内射,那脸是又青又黑,难看的要命。

    要是有熟悉他的人在场,就会有人知道,荆刑现在正处于暴怒之中。

    深呼吸,心里恨恨的想着,跑了又如何,早晚自己会抓住他,让他生不如死。

    双手还被皮带束缚着,因为一夜没管,手腕上的勒痕已经有些发青了。这对能自己动的荆刑而言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的手指灵活的一拨,手腕一转,皮带松开了。血液流通的感觉让手有些发麻,荆刑捏了捏手指,等到手不那么抖的时候,才撑起腰准备从床上下来。

    下意识的扶住腰,脚踩在地上的时候一软,整个人差点跌在了地上。好不容易稳住了身体,却发现有东西从后xue里流了出来。

    再面无表情的男人也会因为后xue被内射流精而破功,被后xue含了一夜的jingye温热,水分减少导致更加粘稠,滑落的速度极其缓慢,存在感也非常明显。

    荆刑僵硬着身体,不敢乱动,坐在床边,任由后xue流出的jingye洇湿床单。

    深呼吸,放轻松,呼气,吸气,再呼吸气……

    荆刑努力的告诉自己冷静,但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火气。

    这时候,他注意到了床头柜上的粉色。

    六百块钱,他的一夜只值六百块钱,荆刑怒极反笑,笑声格外压抑,听得人有些毛骨悚然。

    对了,他还不值六百,只有五百,多的一百是给自己买衣服裤子的钱,咬牙切齿着,词语几乎是从嘴里蹦出来的,“很好,干得漂亮。”

    一挥手,将床头柜上的东西都挥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下床的时候,太过生气,脚还踩在了一个东西上,低头一看,是根粉红的震动棒,不用想,这玩意儿一定用在过自己身上吧。

    荆刑喘着粗气,气的眼都红了,房间里的每一处都是‘惊喜’,让他气的喷火的惊喜。

    “有本事别让我抓到你,不然……呵呵……”

    ………………………………

    秦书偶然路过那家酒吧的时候,发现那么大,那么豪华的一家酒吧肿么不见了?

    难道是打算改建别的?但问题是这里是酒吧一条街,不开酒吧开什么?酒店吗?这个好像也挺赚钱的。

    事实证明有的人的钱是可以砸着玩儿的,几天里,一家三层的大酒吧拆的只剩下地皮。而且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地皮只是地皮,就像是这块黄金地段的地皮被主人遗忘了一样。

    秦书一如既往的忙碌且穷,喝着不新鲜的血包,干着私家侦探的活儿,拿着交完房租留够生活费连五险都买不起的小钱钱。

    这一次秦书负责监视的家伙是一个出卖了吸血鬼信息的家伙,秦书负责监控,把他干掉的事情有别的吸血鬼来做。

    这座城市靠海,有许多码头,黑帮也很多,政府都要靠和黑帮合作才能安稳度日。

    秦书跟着监视对象一直到了码头附近,刚一到,他就闻到了许多驳杂的血味,显然附近发生了流血事件,这都是食物的味道啊。

    齿根发痒,忍不住的想探出尖牙,肚子瘪瘪,秦书有些饿了。

    但要干活,只有干活才有血喝。

    秦书刚一凑近监视对象走进的那间房屋的窗户就瞳孔地震起来,差点没控制住变身,艰难的吞了一口口水,然后撒丫子往外跑。

    ‘我艹,血猎。’

    秦书还没见过血猎,但血猎联盟的标志还是认得的,而且对方身上的圣水味道也太浓了啊。岗前培训的时候闻到的味道都没有他身上的圣水味道浓。

    秦书觉得自己的脚和地面都快擦出火星子了,浑身上下的每一根死去的神经都在发出警报,让他快跑。

    荆刑心情很不好,超级不好,可以说自从发生了上次的事情之后,他的心情就没好过。

    阎王心情不好,小鬼自然得遭殃。

    荆刑很少自己动手,但他实力强悍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一把Pfeifer  Zeliska 转轮手枪,子弹几乎从不落空。

    他自己本身看起来就是凶器,再加上用的也是凶器,被他用枪指着的人很少有腿不抖的。

    顺手将枪扔到身边的人的怀里,“拿去保养一下。”

    “好。”拿着枪的人自然的将枪收了起来。

    荆刑不喜欢把枪放在自己身上,但这也不意味着他身上没有别的武器。

    就是这么凑巧,一个刚杀了几个背叛者的黑老大和一个看见血猎闻风而逃的吸血鬼就这么撞上了。

    转角遇到爱,诚不欺我。

    秦书跑的飞快,一下子就撞到荆刑怀里了。

    “我艹。”都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秦书被撞得身体差点朝后弹,整个脑子感觉脑花都快要被撞散了。

    虽然不知道吸血鬼没有眼泪,但秦书总觉得自己要流泪了。这‘柱子’也太硬了。

    他一身的黑色,头上戴着外套的兜帽,并不矮,但是站在荆刑面前还是要比他矮一个头,荆刑看见怀里的人眯起了眼睛。

    下一刻荆刑身后的人都不约而同的紧绷起来,荆刑本人的指尖也是夹着一片锋利的刀片,如果下一刻秦书有什么过激的举动,那么这片薄如蝉翼的刀片会割断秦书的脖子。

    秦书身上并没有其他吸血鬼身上的血气,能力也弱的要命,因此荆刑也没第一时间认出秦书是吸血鬼。

    毕竟没有一个吸血鬼会跑到青川码头来,吸血鬼不都该知道,青川码头是青川帮的地盘,而青川的另一个身份是血猎联盟。

    当然,秦书就是那个不知虎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傻兔子。

    傻兔子还不知道危机已至,傻乎乎的抬头,露出兜帽下的脸。

    一双很干净的浅棕色眸子撞进荆刑的眼里。

    风带来海洋的腥味,也带来荆刑身上的味道,甜甜的奶茶味,这次不是芋泥奶茶了,而是有点酸酸甜甜的芒果啵啵奶茶。

    荆刑脸上没有表情,看起来有些凶,野狼一样野性十足凶戾的长相是会让人害怕的,但是秦书将这张脸自动带入了之前隐忍难耐情欲缠绵的表情。

    他不仅不害怕,还有点好奇,居然在这里遇到了对方。

    秦书的蛇系长相,精明危险,又自带一点说不出的贵气,可是配上他的眼睛和傻乎乎的表情,精明大黑蛇一下子就变成了傻乎乎玉米蛇。

    狭长的眸子因为好奇而瞪圆了,浅棕的眸子琥珀一样,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他不怕自己。荆刑的舌尖抵着上颚,心里啧了一声,对秦书同样有着好奇。毕竟看见自己不害怕的人少得可怜。

    虽然好奇,荆刑也没收起指尖的刀片。

    这样的场合下,遇见某人,秦书也不知道该打招呼,还是该继续逃跑。但好像也没必要打招呼,毕竟他没见过自己,上一次他一直都昏着。

    “对不起。”秦书对荆刑笑着道歉,然后快速越过荆刑,朝荆刑的身后跑去。

    还笑的出来,看来是真的不怕自己。

    一瞬间,荆刑的心狂跳了几下,好不容易安抚下心跳,却发现自己好像有点硬了。

    他回头看着秦书的背影,嘴角稍稍向上扬,身上冷凝的沉闷开始慢慢消散。这是他心情变好的征兆。

    “去查查他看见什么了。”

    心跳加速和jiba硬了,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渴望,荆刑觉得自己应该是心动了。对一个撞进自己怀里的男人心动了。

    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荆刑确定自己是心动了,不然为什么会想到对方就心跳加速呢。这段时间对性欲都没什么反应的jiba也格外激动。

    荆刑从来都是拿得起,放得下,既然确定心动了,那就准备罗网,捕捉对方就好。

    对陌生男人心动的事情,也不可避免的让荆刑想起了那个至今还无音讯的男人。好不容易见晴的脸又猛地阴沉了下来,一脸的烦躁。

    “都快半个月了,还没有查到吗?”

    长相身高声音服饰一概没有,就跟查空气没有区别,能查到就有鬼了。

    下属熟练的上前道歉,让荆刑在宽限一段时间,也硬着头皮准备好接受荆刑的暴怒。

    荆刑生气过后,又是一阵郁闷,确实,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唯一知道的信息就是对方jiba很大,难道要让下属一个个按着那天进入酒吧过的男人排查吗。

    真那么做那天的事情就瞒不住,自己还要不要面子了。真他妈的憋屈。

    ……………………………

    秦书是个非主流吸血鬼,不是那个非主流,而是一个很像人的吸血鬼。

    别的吸血鬼是不会特意找一个住处,还花大价钱给自己弄一个户口的,秦书却会。尽管他更多的时候是挂在窗帘上睡觉的,但这并不影响他有一个大床,还有柔软的羽绒被。

    任务不是每天都有的,他一个月里只能接到五六次任务,也只能喝五六次血包,勉强维持生存。更多的时候,他饿了的话,会采购一些动物的血来喝。

    吸血鬼必须喝人血才能维持生命,其他的血只能说是尝尝味,不让自己太饿,这也是为什么秦书还是要依靠吸血鬼伯爵的另一个原因。他自己除非用脸去骗,否则是找不到其他的人血血源的。

    荆刑得到的消息资料是,秦书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本人偏宅,不爱出门,工作是在网络上接一些简单的工作。

    看到秦书照片的那一刻,荆刑又开始心跳加速了。

    照片里秦书戴着一个黑色的鸭舌帽,手里拿着一个冰淇淋,因为要吃冰淇淋的关系,黑色的口罩拉到下巴处。

    他的脸在口罩和帽子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白净清瘦,表情丧丧的,手里的冰淇淋咬了一口,鲜红如血的嘴唇上还沾着一点白色的冰淇淋。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偷拍,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带着点疑惑,直勾勾的撞了上来。

    荆刑的心巴跳的厉害,压都压不下来。

    而且他的jiba又硬了,只有在看见秦书的时候才会硬,才有那种渴求的欲望。

    荆刑以为是心动,是见色起意的喜欢,事实上是秦书吸血鬼的唾液起了作用。

    吸血鬼并没有吸了谁的血,谁就会爱上他们的能力,但他们的唾液里带着奇妙的因子。唾液会标记吸过血的那个人,以确保下次遇见的时候吸血鬼能认出对方。

    这份标记,会短暂的主宰对方的心跳和欲望。不是爱,只是让那个人爱上吸血鬼的可能多上几分。

    在某些时候,多几分爱的可能,或许就意味着爱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