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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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好友的第一句应该说什么呢? ——你好? 感觉太陌生了。 ——过两天吃个饭? 两个人还没熟到这个地步。 元煜坐在床上抓耳挠腮,想不到卡住他的不是好友申请,而是所谓的开场白。 他有点怨齐谐不把话讲明白了。 明明齐谐喜欢他,他也喜欢齐谐,要是齐谐能直白点把话说明白,他也不至于在这搞不清自我定位,整天拿捏着怎么当这个“朋友”。 元煜抓着枕头在床上翻来覆去,对话框里却是一个字都打不出来。 对面的齐谐看了许久的“对方正在输入”,等了半天没见元煜发送一条消息。他摸不定元煜在搞什么飞机,主动发了一个问号。 虽然只是一个问号,但元煜看“它”却如同救命恩人一般。 只要有人开了一个头,即使是一个问号,后面的对话都会变得容易许多。元煜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飞速地在键盘上按了几下: “今天过得怎么样呀?我看我还没你好友呢,顺手加了一下。” 齐谐光看这几个字就知道元煜现在是个什么模样。 他本来还有些担心今天是不是对元煜过于冷漠,现在想来他还是多虑了。像元煜这样的人,自以为在为他人付出,其实自我得很。他只在乎自己做了什么,习惯于自我感动,而从不考虑对方愿不愿意接受他的好意。 从高中开始便是这样。 想起了曾经不那么美好的经历,齐谐的脸色比刚开始冷了几分,回复的速度也慢了下来。不是“嗯”就是“啊”的。好在元煜现在不知道齐谐是个什么表情,只当是齐谐在忙,还在另外一头屁颠屁颠地发着消息,恨不得把今天自己掉了几根头发都给齐谐说一遍。 两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到了深夜,睡觉前,元煜缩在被窝里,做了许久心里艰涩后还是小心翼翼地开口: “我知道有家餐厅不错,这几年新开的,你下周有空没有?” 齐谐挑了挑眉,喝了口咖啡,故意拖了三分钟才勉为其难回答道:“周五晚上有。” 元煜在微信那头高兴地几乎要起飞。 距离约定的日子还有六天,可元煜似乎从今天晚上就已经开始激动地睡不着了。他局促不安地发了句“晚安”,本人却毫无睡意。在对着白色的天花板看了几分钟之后,元煜迅速地打开手机,翻到了下周的天气预报。 清一色的大晴天,很好的预兆。 之后的一周,出于对老元家将要断后的愧疚,他老老实实去了自家公司上班。 元煜是个混的,当初元父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千说万劝才把这尊大佛放在自己眼皮底下。可作为商人,元父并不放心将公司任何一个重要岗位调给元煜,只好随便给元煜编了个虚职,每天只要打卡就可以赚钱。好在元煜他也不求什么,像这样挂着名头白拿钱的事他也不是不乐意。每天就算迟到也没人说,到了公司就往办公室这么一坐,吹吹空调打几把扫雷,混够时长钱很自然地就会到他的手里。 活脱脱地把“啃老”两字写在脸上。 可公司里没一个人敢对他有意见,或者说没人敢对他有意见。非但因为元煜是太子爷,更加因为对方那一看就不好欺负一张脸。 也不是有多凶,只是这么多年从来要什么有什么,元煜看上去并不具有平民的亲和力。 能让他窝囊的也就这些年的同学聚会。 公司太子爷连续五天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出反常必定有妖。 连着一周的茶水间讨论的都是元煜到底为什么愿意来上班。太子爷在公司常年独来独往,每天不到点就走人,平时也不和他们对接工作,行踪颇为诡秘。众人就算耗尽脑汁也没办法凭空捏造出线索,揣测元煜的心思。 不过有一点他们可以肯定,那就是元煜一定有喜欢的人了。 毕竟世界上没有一种魔法能像爱一样让一个男人突然开始sao包地重视自己的外表。 这是动物求偶时的本能反应。 周五下午五点,当邻座的员工还在心里盘算今天得装模作样加班几小时才算合格时,元煜将那早上就用发胶定过的头发撩到耳后,理了理西装后从工位上起身,颇为潇洒地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早早退场。 他开车到齐谐公司底下的时候齐谐还没下班,元煜就这么在车里坐了两个小时,才终于等到了从电梯里头出来的齐谐。 “抱歉,今天顾客那边出了点事,花了不少时间处理。” 齐谐出来的时候还微微喘着气,看模样有些疲惫。 虽然元煜那点耐心早就在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耗尽,可在见到齐谐之后先前的抱怨一下子便烟消云散散开,嘴边的质问也掉了个头了头,变成了干巴巴的“什么事这么重要啊”。 “公司一个大项目,客户那边对接出了点问题,我去谈了合作。”齐谐揉了揉眉心,十分自然地拉开了车门坐在副驾上。 这样下意识的举动让元煜的脸色一下好了许多,他语气立刻软了下来,贴心地为齐谐系上安全带: “最后没坏事就好。今天看你也这么累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齐谐坐在位置上,闷不吭声地点点头。 元煜看对方这幅样子想都不想就知道对方是真的疲惫,一开始的生气变成了心疼,甚至有些自责自己竟然在心里抱怨过两句。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主要是元煜不想打扰齐谐难得的休息。他随便选个轻音乐,直到到了地点才轻轻推了推对方,把人从睡梦中叫醒。 “到地方了。” 元煜选的是个高档餐厅,吃饭需要提前预约的那种。齐谐揉了把还没有清醒的脸,站在元煜身后看着他和前台交流,随后出来两个服务员,将他们带到了二楼的私人包间。 包间里的灯很暗,只有餐桌中间有一台黄色的玻璃灯发着微弱的亮光,乍一看还颇有一种说不清的氛围。 齐谐若有所思地将目光转向元煜,毫不意外地看到了对方突然爆红的脸。 “我....我不知道这里是这样的。” 印象里蛮横无理的男人现在低着头,看上去仿佛十分羞耻。齐谐面上表示理解,心里却有些鄙夷。 自高中起他就知道元煜对他是什么个心思,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元煜那恶心的心思还是这么明晃晃的摆在面上。 令人作呕。 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回来之后还会和元煜这么客气的说话。上大学的那几年里,不仅仅是大学期间,只要想起元煜这个人,齐谐连做梦都是恶心的。 元煜那毫不避讳的眼神、自以为他不自在而贴近他的小动作...齐谐太聪明了,就是因为他的这种聪明,以至于高中的他活得更加屈辱。 他恨元煜。 即使被一群人群殴的时候他也没那么恨过什么人,可他恨元煜。 他恨元煜打乱了他所有计划,恨元煜自以为是的主张,恨所有人都把他贴上“元煜”的标签,更恨自己竟然在对方手下忍气吞声了整整一年。 高中懦弱的自己是齐谐噩梦的主要来源,这么些年来,他最常见梦见的就是高中的自己被元煜紧紧逼迫着,甚至被擅自改了志愿、最后和元煜这个男人纠缠一生。 这样的梦让他感到无比真实并且恐惧,之后的几年他的精神状况一直不是很好。他也不是没有尝试过看心理医生,只是心理的过度防卫让他没有办法对任何一个人敞开自己的内心,时间久了这件事也不了了之,只是之后他的床边总是会放有一些安眠药,以确保自己睡眠的质量。 这次回来其实本不该是他来的,公司总部很看重他的能力,上司更是想要把他放在身边好好栽培。只是齐谐知道自己心里一直有根刺,他必须把这根刺拔出来才会好。 所以他主动选择回到家乡,参加了那个他压根不在乎的同学聚会。 他一定要亲手抹掉元煜曾经对他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