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可不是吗。每次坐三狗子这摩托车,那就是腾云驾雾的感觉。因为车速很快,每次越过坑洼之处,几乎能够将人从车上给抛起来,这不是腾云么?另外,三狗子的摩托车款式虽然很土,但是他自己改装过,排量很大,所过之处,总是带起nongnong的烟雾。 如果不是隋戈身子骨硬朗,坐这么一回摩托车,骨头都会被震散架。 三狗子跟隋戈同年,也是从小长大的朋友,他的本名叫“尚大学”,因为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厚望,所以取了这么一个“上大学”的好名字,不过尚大学却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没毕业,就干上了买卖山货的生意,倒是赚了一些钱,不过都让他折腾在摩托车上了。 突突~ 摩托车终于熄火。 停在了白色围墙的中式庭院门口。 这地方,就是涌泉村“首富”的府邸,也是隋戈的家了。 别以为中式庭院就代表品味,老地主之所以修这么一个庭院,其实就是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一直都羡慕着那些大地主们过的日子。后来老地主通过狗皮膏药发家致富了,于是就找人修建了这么一个“地主庄园”。 俗,真的很俗。 车停稳之后,尚大学对隋戈低声说道:“衰哥,啥时候你请我喝喜酒啊?” “喜酒?啥喜酒?” 隋戈纳闷道,“我在学校连个正式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喜酒了,我看你应该快了吧。” “我哪能呢,没钱没地位的。”尚大学说道,“倒是你,现在家里面就有一位了,让人羡慕啊!” “家里有一位?” “嗯。不说了,今天还有几趟货要鼓捣,等会儿你自己就看到了。”尚大学满脸艳羡的神情,发动摩托车嗖地远去。 隋戈走向庭院大门,一边走一边喊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若是往常,只要隋戈这么一叫,老地主就会拄着拐杖走出来。今天喊了两声,却是不见人影。 “难道这么早老地主就去赶集了?” 隋戈心想道,本来还想给老地主一个惊喜的,谁知道这老头居然不在家。于是,隋戈只得埋着头去掏钥匙,准备自己开门进去。 摸出钥匙之后,隋戈看也没看,伸手就去摸铁门的锁,谁知道锁没有摸到,却摸到了一只光滑柔嫩弹性十足的小手。 鬼吗? 隋戈心头一惊,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 这屋子除了老地主,不可能还有别的人啊,那不是鬼是什么。 虽然小小地被吓了一下,但如今隋戈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眼睛往铁门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铁门里面,穿着一件花布棉衬衫,一条灰色裤子,再加一双黑色小布鞋,扎着马尾——标准的村姑打扮,她看着隋戈,一脸娇羞,满身都是秀气,说不出的清丽可人。鹅蛋脸,一双眼睛极是灵动,像是山野灵气凝聚而成的。 不得不说,这位娇俏的小姑娘又给隋戈同学生动地上了一课。 隋戈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 大都市当中,娇花点点,这村野之中,同样有空谷幽兰啊。 村花,一样可以美丽的绽放啊。 想当年,西施姑娘,不也是某个小渔村的村花么。 难怪刚才尚大学说什么“羡慕”的话,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吧。 “你是……隋大哥吧?” 就在隋戈同学浮想联翩的时候,铁门内站着的小姑娘忽地开口问道。 “你认识我?”隋戈奇道。 “嗯,我看过你的照片。”小姑娘说道,俏脸又生出了两朵娇羞的红云。 “快进来吧。”小姑娘打开了铁门,对隋戈说道,“爷爷一早就去山上的药田挖药了,可能还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的,你先进屋吧。” 隋戈听这小姑娘的语气,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呢? 仔细一品味,才发现她好像把隋戈当成了客人,而她自己却俨然成了主人似的。 不过,隋戈倒是不介意,拉开门走了进去。 进门的时候,一只鹅黄小鸡仔冲了过来,险些被隋戈一脚踏扁。 “咱家什么时候养鸡了?”隋戈疑惑道。 老地主好像从来都不养鸡养狗的,家里面的鸡蛋,全是用狗皮膏药换回来的。(老地主喜欢光进不出,所以能换回来的东西,他从来不舍得花钱去买。) “是我……养的。”小姑娘有些怯生生地说道,好像犯了什么大错误似的。 “没事,养点鸡仔好,以后有鸡蛋吃。”隋戈赶忙说道,这小姑娘,就是人见人怜。 隋戈进屋之后,小姑娘便忙着给他泡茶、倒水,还真是把隋戈当成了客人。 呆了一阵,隋戈越发觉得不对劲啊。 老地主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小到大,有没什么亲戚、亲人出现过,怎么现在忽地出现了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呢?难道是—— 隋戈脑子当中闪过一道强烈的电光。 “难道这姑娘,是老地主祸害了那个寡妇,然后……天啊!这老地主还真厉害!” ==================== 星期一,又是小米冲榜的时候。各位读者大大,能否把周一的鲜花借给小米? 第55章 老地主 汪!汪!汪!~ 忽地,村子当中狗叫声此起彼伏,好像是全村的狗都叫了起来,看到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 这阵势,都快比得上鬼子进村了。 不过,现在哪有什么鬼子,能够制造出这种声势的整个黄平县也只有一人。 那就是老地主! 没办法,老地主这辈子配制的狗皮膏药太多了,所以他就成了所有土狗的眼中钉。只要他一出现,附近的狗就会发出狂躁不安的吠声。不过,这些狗也仅仅只敢朝着他吠,却不敢冲上去咬,为啥?都怕被制成狗皮膏药啊。 “隋半边,你这个老色鬼!你要喜欢老娘的话,就娶回家去,趴在篱笆上偷看,算什么男人……” 果然,片刻之后,隋戈就听见旁边王寡妇的叫骂声。 随后,就听见老地主漫不经心地回应道:“娶你回去,做梦吧!我的家产,全都要留给衰仔的!” “老不死的东西,走路摔死你……” 知道老地主回来了,隋戈出门迎了上去,那小姑娘也跟了出来。 “衰仔,你怎么回来了?” 老地主今年五十五岁,个头不高,虽然右腿瘸了,精神却很好,眼睛贼亮。他拄着拐杖向隋戈说道,“是不是不想念大学了?不念就对了,我之前就说瞎jb糟蹋钱,不如回来早点成家立业——” “我没有退学,只是回来探望你一下。”隋戈说道。 “探望?”老地主蹬着眼睛说道,“你钱多了燥得慌是不是?回来一趟得花多少路费知道不?我这老骨头屁事都没有,要你回来探望什么?” “那都回来了,路费也花了,你总不能让我回去吧?”隋戈说道,“本来还指望给你老一个惊喜呢,瞧瞧你这什么态度。” “惊喜?哪他妈那么多惊喜。” 老地主骂骂咧咧道,然后语气一转,在隋戈耳边低声道,“不过,爷爷倒是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 “呐,就是旁边这丫头了。”老地主挤眉弄眼道,“衰仔,你爷爷的眼光还不错吧?” “你眼光是不错,但是跟我有毛关系啊?”隋戈低声说道,心想这小姑娘多半是你的私生女吧。 “怎么跟你没关系?”老地主说道,“这是我给你定的媳妇儿!” 老地主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大,站在大门边的小姑娘也听见了,娇羞地低下了头,俏脸更是红扑扑的,美艳不可方物。 惊喜? 这他妈就叫惊喜? 对老地主的做法,隋戈实在是无语了。 尽管这小姑娘的确是长得水灵灵的,但是人家还是未成年啊,隋戈可能昧良心地祸害人家啊。更何况,这还是包办婚姻,搞不好人家小姑娘根本不乐意呢,这不是造孽么。 不过,当真小姑娘的面,隋戈倒是不好说什么。 进屋之后,隋戈将老地主拉到了一边,问道:“老地主,你究竟搞什么啊?我什么时候让你定亲了?” “怎么,你还不满意?”老地主说道,“多好的姑娘啊?我要是年轻几十岁,我都娶了!你还看不上人家啊,真是的,去上了个大学,怎么眼光就高了?” “不是眼光的问题。”隋戈解释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搞包办婚姻,这不是祸害人么。” “祸害谁了?”老地主说道,“咱们这地方风俗就是这样,谁家不是这样。况且,这姑娘的具体情况,你哪里知道,唉……这丫头,其实挺可怜的。具体的事情,你等会儿自己去问她好了。” “那……她叫啥名字?”隋戈问道。 “没出息的,亏你还大学生呢,这么一阵子居然连人家名字都没问出来!”老地主说道,“这丫头叫牛小花。” “牛小花?哪里听过呢?”隋戈纳闷道,多好的一个姑娘啊,怎么取了这么一个破名字。不过,在这些山沟沟里面,又有几个人的名字能够好听的。 “电话里面听过,我上次给你说了不是。”老地主说道,“一个牛小花,一个马缨花,这两姑娘的家人都把照片送来给我看过。不过,小花这丫头懂事、能干,比那个马缨花好多了。” “甭管什么花了。说正事吧——” 隋戈将话头一转,“我这一次回来,是给你治瘸腿的。” “你——找到了仙方的秘密?”老地主压低声音说道,难道是却难掩心头的激动。 “嗯。”隋戈说道,“一言难尽。不过,我的确是找到了仙方的秘密。你说得对啊,‘药’字草当头,要配制仙药,就得有仙草。” “这么说,你连仙草也有了?”老地主一脸骇然。 “有了,我自己种的。”隋戈将背包拿过来,然后从里面取出一个一尺多长的木匣子,缓缓地抽开木匣子的盖板,将里面的三元易经草露了出来。 “这是血参?不对,这东西的药香好厉害,是千年人参么?”老地主惊骇道,虽然老地主不是正宗的中医,但是这些年没少跟药草打交道,药草是好是坏他还是清楚地。 “这是三元易经草,灵草!”隋戈说道,“治好你这双瘸腿,可就靠这东西了。” 三元易经草,所谓三元,便是:培元、固元、精元。 要治好老地主的瘸腿,只需要一剂培元膏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