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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昭抓紧扶手,裹紧身上的军大衣,兴奋极了,“跑得挺快呀!它们怎么这么有劲儿!咱们养一只好不好?” “好啊。”沈晏清见她开心,嘴角也噙了笑。 “就养那种白毛的好不好?长得跟白狐狸似的,多好看。” 前面的小伙说:“你要是真稀罕,我那儿刚生了一窝,五块钱抱一只。” 这个年月,五块钱的狗崽属于狮子大开口了,沈晏清却一口答应,约好回家之前去抱一只白色小狗崽。 道路两侧都是密林,雪橇声惊起林中飞鸟,时不时跑过一只小松鼠,唐昭便跟它打招呼。等兴奋劲儿过了,唐昭问:“咱们就住招待所吗?” “对,松岭这边的招待所比保卫松岭条件好,有些人常年住在这儿的。” “这么阔绰!都是什么人啊?” “林业局文工团的人,其实不是她们阔绰,是林业局待遇好。我猜,方毅的媳妇应该是团里的人。” 对哦,长得那么漂亮,的确像是搞文艺的。 唐昭睨他一眼,“你在招待所也住一个礼拜了,不知道邻居长什么样?” “我早出晚归的,真没留心。” “不看别的女的?” “不看。” “谁信啊!也不知道谁告诉我,说林区都是爷们,结果跟一群好看的女同志住一个楼!” 沈晏清笑着扯了扯她的辫子,“那有什么关系,反正在我眼里,只有你一个人好看。” 到招待所安顿下来,沈晏清让唐昭先歇一会儿,晚上带她去食堂吃饭。 唐昭问:“食堂有多远?” 沈晏清指了指窗外,“就在下面,出了招待所走两分钟就到。” “那太好了!”唐昭脱下穿了一路的军大衣,笑嘻嘻地跟沈晏清咬耳朵,“包里带着呢大衣呢,我怕给你丢脸。” 沈晏清摇摇头,军大衣就已经很长脸了好吧?这要是换成别人,一定会被说成“作精”的! 唐昭从包里找出大衣,有些泄气,“哎呀,放得有点皱了,这让我怎么穿。” 沈晏清拍拍她的脑袋,“你睡一会,我找人给你熨,一会儿就回来。” 大概过了半小时,殿下抱着唐昭的衣服回来了,抖开挂在墙上。 “文工团有个裁缝,做演出服,也接别的活,手上有松岭林区唯一一个电熨斗,我上他那儿熨的。” 唐昭轻哼一声,“刚才是谁说的,不看别的女同志。” 沈晏清伸手掐她的脸蛋,“刚好,这位裁缝是男的。” 林区的食堂很是暖和,中间两个炉子,墙边是一溜椅子宽的窄炕,烧得特别热乎。 文工团的几位姑娘围坐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姓姜的女生问:“李巧,你总往门口看什么?人家沈记者今天不在。” 姑娘们嘻嘻哈哈地笑,李巧恼了,“不在怎么了?他体验生活又没结束,迟早得回来。” 她们中年纪稍大的魏红一脸严肃,“我不是都跟你说了,沈记者有未婚妻,人家昨天去接媳妇儿了。” 李巧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打听过,他那个媳妇是丰盛县的,那种地方可不是叫了丰盛就会丰盛,你们想想,穷乡僻壤的,能有水灵姑娘吗?不信咱们就看着,肯定土得要命。” 小jiejie们深以为然。能留在文工团的都是个顶个漂亮,身段也是极好的,加上演出时要行走各处,见的世面也多,穿衣打扮都比普通人讲究。所以在她们的认知里,谁都没文工团的妹子洋气。 小姜笑道:“不说别的,等那个女的来了,咱们一水儿的军大衣,她不得回去哭一晚上啊?” 李巧噗嗤笑出声,“咱别这么欺负人,真给整哭了,她还得缠着沈记者给买军大衣。” 哈哈哈,妹子们笑得蛮开心。这时候,食堂门被推开,副团长莫愁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魏红问:“莫团,这就是姐夫吧?” 莫愁笑着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爱人,方毅。” 大家打过招呼,莫愁挑了旁边桌子坐下,派了方毅去打饭。 “莫团,孩子谁帮你看着呢?” “放田姐那屋了,宝宝刚睡着,我赶紧过来吃个饭。” 等方毅打了饭过来,夫妻两个一边吃一边说笑,看得旁人甚是羡慕。 “莫团也不容易,一个人在这边,还带着那么小的孩子。” “我倒是挺羡慕她的,不为别的,就为她这张脸。太好看了,我一个女的都能盯着她看一下午。” 李巧点点头,笑道:“也不知道沈记者接回来的那位长啥样,搁在莫团身边,黯然失色就不好了。” 小姜在旁边应和,“对,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别说跟莫团比,就是放在咱们跟前,那也是西红柿和土豆的差别吧?” 姑娘们小声说笑,就听门一响,沈晏清从外面进来,李巧立刻说都不会话了。那个人太过英俊,比大众电影上的男演员还俊,他穿着蓝灰色呢大衣,比林区的长白松还要挺拔。 他曾拿着相机来文工团拍照,令人一见难忘。她们这些姑娘,艳羡的目光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这种气质矜贵,目光清澈,由始至终公事公办的男子。 “沈记者旁边是谁啊?咱们团的新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这是谁挑的人啊,省里来的吧?这小模样,跳舞唱歌都得站中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