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玄幻小说 - 魔尊穿成选秀文炮灰[穿书]在线阅读 - 第117节

第117节

    “你不能回去。”澹翮断然道,“这个小世界就是对你最好的。轮迴镜在我这里,但我不可能给你用。”

    “你……!”

    黎乔攥着床榻边缘的手指用力到发白,他抿了抿唇,说道,“你怎么能这么蛮不讲理、将错就错,你就这么不在意明苑真仙?你可知道明苑真仙心里一直对你……”

    他这句话尚未说完,手上已经闪电似的猝然袭向澹翮胸口!同一时间,千万道钢针般的神识激射而出,朝着澹翮神识猛攻!

    黎乔知道澹翮是已经飞升的大能,经历过飞升的魔修,严格来说应该叫魔帝了,只不过修真界的狗血八卦为了体现白富美与穷小子的戏剧冲突,才依旧管澹翮叫做魔尊,但澹翮的实力,绝对早就和下界的魔修有了云泥之别。

    即便是黎乔如今的渡劫期修为,也只是给了他尝试的勇气而已。

    他知道自己必须全神贯注、全力以赴,所以他先用言辞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再假意出手,真正的猛烈攻击都集中在神识上!

    即便如此,他也明白自己很可能不是澹翮的一合之敌,他眼睫轻颤,神识刺入对方头颅的同时,随时准备承受澹翮的悍然反击。

    啪地一声脆响,那是黎乔袭出的手被制住,黎乔对此毫不意外,任由纤细得过分的雪白手腕被澹翮紧紧攥在当空。

    与此同时,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澹翮竟然真的吐了一口血出来——他的神识受损了!

    在两边神识接触的瞬间,黎乔才发现,澹翮的神识等级尽管的确在魔帝以上,却极度虚弱,仿佛生生撕扯掉了大半出去,以至于他这个渡劫修士都有了捋老虎须子的能力……

    黎乔下意识后退,后腰一下子抵上了床榻上的软枕,他放眼四周,忽然意识到,这是间简陋至极的山间竹屋,所有一切都简朴、坚硬、粗糙到了极点,唯有他所在的床铺,高床软枕、红罗帐暖。

    他想起明苑真仙明明临死前破碎不堪、现在却完好如初的身体,想起绵长的一段山路,澹翮需要抱着他慢慢走下来……

    想起刚才澹翮看他睁眼,毫不意外地喟叹:“……果然有效。”

    黎乔舌根忽然泛起一阵难以形容的酸涩,他声音微微发颤:“为了让明苑真仙活过来,你都做了些什么?”

    澹翮抹去唇角的血,俯下身,一手撑着床榻,另一手抚上黎乔的后脊,带来一阵几乎刻在黎乔灵魂里的、极度熟悉的颤栗:

    “只是七成的魔骨。”

    黎乔近距离望进他深潭一样的黑眸,喃喃地说:“……疯子。”

    对魔修来说,魔骨就是元神魂魄所在,一个魔帝,将七成的魔骨都塞给另一个人,确实是足够他起死回生、活蹦乱跳了,但对于这个魔帝本人,那就远非是实力折损能形容的了。

    取出整整七成的魔骨,稍不留意,就会修为尽丧魂飞魄散,澹翮的行为只有用“疯狂”才能形容。

    “你也不用哄我。”又有丝丝血液从澹翮唇角溢出,他毫不在意地抹去,只留下长长一线鲜红,“我知道你那时是从未受过挫折,拿自己性命赌气罢了,现在我赔给你,以后我们照样可以两不相干。”

    “我也知道魔骨对你而言太过肮脏——”澹翮叹了口气,“只要在此间小世界休养千年,自有良机到来,到时候,你只要赢得这世界的万千人追捧信仰……”

    “待你重铸仙骨之日,我会亲手将魔骨从你身体里拔出去。”

    黎乔猝然抬手攥住他的衣摆,手指冰凉痉挛,眸子骤缩,眼尾涌上荼蘼一样的鲜红。

    *

    就算澹翮身受重创,也没反抗,但飞升与未飞升的差距就是犹如天堑,黎乔当然也不可能毫发无损。

    澹翮给明苑真仙捏的身体才刚恢复行动能力,又差点儿被黎乔玩废了,黎乔靠着床柱,无声地慢慢喘息。

    好在千年之前,宜长小世界还不是末法时代,空气中尚有许多精纯的灵气,这大概也是澹翮选择提前这么久来这里的原因。

    黎乔沉下心来吐纳,试着引气入体,没想到灵气竟在他四肢百骸胡乱游走流窜,不多时“噗”地一声,黎乔也吐出一口血来。

    “果然不行。”打从黎乔开始尝试修炼,澹翮就一直在门边静静看着他,不过直到黎乔确定失败,他才走过来,说,“仙魔有别,魔骨毕竟与你的本源相差太大,容易排斥,不能轻易修炼。”

    “那怎么办?”

    “还是用我原来的治疗办法,这法子我已经用了两个多月,效果还不错。”

    黎乔想起他刚睁眼的时候,澹翮的确提起过有个“我们每天都会做”的治疗,还叫他习惯就好……

    这个“习惯就好”忽然唤起黎乔一丝久违的警惕心,他说:“……是什么法子?”

    “你我现在一体同源,唯有神识灵台畅通无阻地沟通交融,才能互为裨益、此消彼长。”

    身为一个渡劫老祖,黎乔迅速从澹翮异常淡然的形容中分辨出了事情的本质:“那、那不就是双修吗??!”

    “可以这么说,”澹翮单膝跪上床榻,再次松了松领口,“只是神识灵台的交融,需要裸身贴在一起罢了,你如果厌恶,像以往那样闭着眼睛,什么都不做都可以。”

    这魔头依然有一副惊心动魄的美人脸,他落下黑长眼睫,鸦翅般潋滟清冷。

    “……就当被狗咬了一口。”

    黎乔:“……”

    他本以为他懂了,堂堂明苑真仙,为什么要只披着件单衣、飘飘欲仙春色荡荡地坐在树梢……

    现在看来,他是懂了,但还没有完全懂!!

    第100章

    黎乔见澹翮对轮迴镜的口吻十分坚决,?心想要是换成他自己,抽出七成魔骨只为把一个人救活,结果那人一醒,?就急三火四地要离开自己去另一个时空,那他肯定也不愿意松口。

    所以他本打算使个缓兵之计,等跟澹翮熟悉了再慢慢商量,?谁知道人家一松领口,已经准备开始双修了。

    “停!”黎乔伸手抵住澹翮的胸口,?牙酸地说,?“我已经醒了,修炼就不急在这一时了吧?”

    澹翮垂眸看着他的手指尖,?嘴角勾起“果然如此”的自嘲笑容,?听话后退开。

    黎乔望着他消沉的眉眼,正在搜肠刮肚应该说些什么,谁知道澹翮沉默片刻,?抬手“啪”地一按床头,?从剑匣中抽出一把雪亮长剑,?放到黎乔手心:“你说得是。之前我是为了修补你破损的神魂,不得已而为之,却也的确没有问过你的意见。若你现在觉得恶心,?可以刺我几剑。”

    “别用神识了,?我的神识境界还在,即便对你不设防,你也相当于以卵击石,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值当。”

    “等你重铸仙骨那天,想怎么样,?我都随你。”

    黎乔:“……”

    虽然他通过“抽魔骨”这事确认了澹翮和沈堰、沈沨应该就是同一个人,只是澹翮现在还没有沈堰、沈沨的记忆,他突然提出双修的确让黎乔觉得有些别扭……

    但“有些别扭”和“恨你恨到想杀你”中间,绝对还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啊!!澹翮到底为什么会这么想??

    黎乔低头看了眼澹翮塞到他手心的长剑,忽然发现这不就是当年玄天门剑冢中、自动飞到他手上的仙剑白虹么?

    这家伙原来曾是明苑真仙的佩剑啊……

    黎乔手指刚一动,澹翮便以为他要动手了,自觉伸手宽衣解带,好像生怕他刺起来不方便似的,转眼间这魔修身上最脆弱柔软的胸腹就已袒露在黎乔面前。

    他身材高挑挺拔,皮肤苍白,肌理精健漂亮,唯一显得有些丑陋的,就是上面大大小小的陈年旧疤,如一道道虬结的长虫,盘踞在他身上。

    黎乔知道,这人身上最新鲜、也最惨烈的一道疤痕,却不在面前,而在他的背后。

    仙剑白虹就抵在澹翮的皮肤上,凛凛然的仙气对这魔头来说是莫大威胁,偏偏他仿佛脚下生了根似的、只顾垂眼望着剑尖,一动未动。

    黎乔的剑尖忽然在澹翮胸口一道长疤上轻轻划过,他是惯使剑的人,力道掌控得极好,就连一丝皮也未破,他问:“怎么不把这些去了?”

    澹翮身上的疤痕,多半是飞升前在下界拼搏厮杀得来的,不过修仙先炼体,就像黎乔晋级元婴以后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捏了个青年脸一样,大多数修真者都会早早将身上的不完美去掉,要么说美若天仙呢,天仙都是自己捏脸捏身体,能不美么?

    偏偏这澹翮是个例外,他一身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陈年旧疤,都顽固地被他这堪称上天造物的漂亮身体保留了,失去本应拥有的完美,留下一道道丑陋的疤痕。

    “……只是权作纪念。”不知道为什么,澹翮发现他注意到这些疤痕,竟像有些慌乱似的,强撑着淡然道,“若是你觉得不舒服,我便将它们去了。”

    黎乔微微一怔:澹翮话里的意思,这些疤痕居然还和他有关系?

    澹翮接上黎乔迷茫愣怔的目光,才发觉他其实并不记得那事,一瞬间只觉得无地自容,匆匆折身往外走:“你既然不想刺,我去给你弄些吃的来。”

    他快步往外走,手腕却突然被一把攥住。

    明苑现在是无比脆弱的凡人身体,那细软温热的手指抓着他的手腕,轻轻往下一扯。

    “是我不好,我竟不记得了。”黎乔坦率又窘迫地摸摸鼻尖,另手继续摇澹翮的手腕,“你就提醒我一下,成吗?”

    澹翮心里无数遍告诉自己要走开,但黎乔现在那副脆弱不堪的身体反而成了他的桎梏,他无法挣扎,坐在床边沉默半晌,才艰涩开口道:

    “在我飞升之前,我们曾经见过。”他没有转回头看黎乔,声音沙哑,“我在凡间的名字,叫做沈风。”

    *

    经澹翮提醒,黎乔还是费力检索了好一会儿,才从明苑的记忆角落中找到那段蒙着厚厚灰尘的碎片——

    明苑真仙在缠上澹翮魔尊之前,也不是没有尝试过其他解除无聊的办法,比如下凡体验生活。

    虽然打着体验生活的旗号,但明苑就没吃过苦,想扮平民,结果扮成了一看就在微服私访的富贵人家公子。

    那年正赶上凡间灯会,明苑摇着折扇穿梭在人群中,忽然身边嗖地一道黑影路过,等他反应过来,腰间挂着的钱袋子已经被人抢了。

    明苑觉得稀奇极了:就算他在走神,下界居然能有从他腰上抢走钱袋的凡人!他好奇张望,那抢劫的人像是不忙着走,却也在回头看他,两人刹那间对视了个正着。

    抢劫者是个穿着黑衣短打的少年,脸上蒙着黑布,鸦色黑发长到及颌,唯独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他这副打扮,还频频回头看被抢劫的苦主,明苑想不在人群中发现他都难。明苑只觉得好玩,一边模仿凡人高喊“抓强盗!!”一边拔腿去追那少年。

    没想到没用他追出多远,那黑衣少年就被一群家丁逮住,按在地上拳打脚踢一顿胖揍,一个同样摇着折扇的富家公子笑容可掬冲他打招呼,说自己见义勇为替他抓住了强盗。

    明苑住了脚,反而有些怅怅然地哦了一声。那富家公子将钱袋归还给他,自称姓柴,殷勤备至地要和他做朋友,听说他是外地人以后还热情地邀请他去身后府上小住。

    几人准备进府时,那地上的黑衣少年已经奄奄一息,他脸上的黑布掉了,露出青紫红肿的脸,只能隐约看出俊美秀拔的轮廓。

    他明亮的眼睛此刻半睁着,漠然望向天空,明苑感觉得到凡人生机,知道如果无人救治,这家伙多半熬不过今晚。

    明苑脚步顿了顿,说:“既然钱袋子已经回到我手上了,柴公子,能不能我出医药费,再给他请个大夫?”

    其实这整场事件本就是一场仙人跳,装扮成富家公子的柴姓一伙人觉得明苑是只肥羊,想把他骗进府中尽情宰割,黑衣少年在这场局中、只是个投石问路的小石子罢了。

    他在“柴公子”眼中不值一提,要是明苑不提,第二天他若是熬过去了,那柴公子便再给他一口饭吃;若是死了,那便就地拿草席一卷,扔进河里了事。

    总之,要让柴公子掏钱给黑衣少年诊治,他是万万舍不得;就算明苑说了用他的钱,在柴公子眼里,明苑的钱迟早也会是自己的钱,花钱打水漂,太亏了!

    “明公子此言差矣,此人为非作歹、当街强抢你的钱财,卑贱恶劣,比路边的野狗还不如,你何必浪费银子诊治他?让他自生自灭,才是对其他百姓的善意……”柴公子为了省钱,大道理一套一套的,滔滔不绝、慷慨激昂,换个意志稍微不坚定的人来,都容易被他洗脑到觉得救了这人就等于祸害天下苍生……

    黑衣少年眼睛仍睁着,只是眸底没有任何光亮,躺在肮脏不堪的泥地里,对柴公子一口一个“卑贱”、“野狗”毫无反应。

    “啊,”明苑眨了眨眼睛,说道,“其实,这个……我这个人好男风,这会儿仔细一看,忽然觉得他十分俊美啊!”

    “咳、咳咳!!”柴公子和身边家丁压根没想到还能有这个理由,猛地被呛得一阵咳嗽,就连先前一直万念俱灰状的黑衣少年,都难以置信地扭过头来看他,眼睛睁大,脸上腾起不知是羞是气的红晕。

    “你看,他一生起气来,是不是更好看了?”明苑在黑衣少年身边蹲下,用指腹拭去他脸上的灰泥,少年似乎觉得自己脏了他的手似的,竭力将脸往地里转。

    “你别再拧了,这么好看的脸,埋在泥里多浪费啊。”其实少年鼻青脸肿的,明苑看不确切他到底长什么样,只摸着他的脸安慰。

    黑衣少年眼睫浓长,忽然嘶哑地说:“你别跟他们进去,他们是……”

    “嘘!”在柴公子等人注意到之前,明苑在黑衣少年手心用力挠了一下,冲他眨了下单边眼睛,扬声道,“你的容貌太对本少爷的胃口了,等我找大夫治好了你,把你纳进房中,保管叫你荣华富贵、盛宠不歇!——你就放心跟我走罢!!”

    黑衣少年虽然知道明苑已经看穿了柴公子的陷阱,只不过他平生被人辱骂过、轻贱过、鄙夷过,却从未被这样明目张胆地调戏过!他两颊涨红,脸偏到另一边去,眼睫簌簌地抖。

    柴公子听明苑说到这份上,好气又好笑:他觉得这就跟色心上头的公子哥一样的,看中了漂亮姑娘说什么也要弄到手,到明公子这儿只是换了个性别,男人急色的本质还是一模一样。

    说到这种程度,他再拒绝,就算不引起明苑的怀疑,也要招他的反感。“柴公子”终于无可奈何,支使家丁去请大夫,顺带耳语“要附近诊金最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