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篇 第两百二十四章 商鞅变化(上)
可以说商鞅变化是成功的,他奠定了秦国统一天下的基础,可以说商鞅也是失败的因为他用生命告诉了我们什么叫不作死不会死,李宏明非常清楚商鞅是个大才,但是商鞅也像是所以的大才一样情商非常的低,可以说李宏明的这具分身宇文明见证了商鞅作死的过程。 起初嬴渠梁对于变法的事情是犹豫的,因为他不知道老百姓会不会赞同变法。于是商鞅对他说道:“君上,聪明的人能在做事之前就能看到做事的结果,愚蠢的人就算事情做好了都不一定明白怎么回事,老百姓大多数都是愚昧的,变法这样超前的事情,是没法在事前和他们商量的,就干脆强制他们做,等事情做好了让他们享受好处就是了。” 听商鞅这么说,嬴渠梁是点头了,可另外一个大臣甘龙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聪明人都是按照传统习惯来治理国家的,那样的话就能吸取前面成功的经验,治理国家的人方便,老百姓也习惯,所以还是不能变法。 商鞅当时就反驳甘龙的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没经过脑子的,是世俗经验给你灌输的思想,当然这也不怪你,很多人都这样。这样的人当官是可以,可要是让他们搞点创新求发展就麻烦了。夏、商、周的开国君主用不同的制度都成就了王业,春秋五霸采取不同的措施都称霸天下,所以聪明人是制定规矩的,愚蠢人只能遵守规矩,你国家想强大想发展,就应该搞创新!” 这场辩论商鞅是赢了,可我们也能从中看出,商鞅是咄咄逼人,他把秦国人都看成了傻瓜,都在等着他这个救世主去解救,这狂妄自大就给他埋下了第一个祸根,而此时贵为左丞相的宇文明却一言不发,看着两位大臣在那激烈的争论,可以说他见证了商鞅的胜利,同时也见证了商鞅给自己挖的坑。 随后垦草令应运而生,他的内容是刺激农业生产以农业为本业。为刺激农业的发展,商鞅制定了增加农民数量,使全国各行各业的人都从事农业;禁止农民购买粮食,迫使农民专心务农;实行愚民政策,隔绝农民与知识的接触;强迫农民心如止水,使农民愚守于耕种;整肃吏治,保证官吏廉洁奉公,政令措施一致,不拖延公务;裁减官吏的从属人员,减少官吏扰农等措施,问题就来了可以说献公时期秦国的粮食买卖是非常的自由的,而秦国多种经济作为用来和商人换取海外廉价的粮食,而现在要自己耕种在市场上廉价的粟,可以说对农民来说是本末倒置了,这也可以看出商鞅的眼光局限性比较大,因为从秦国的国内情况出发,这样做本没有错,但是如果从嬴渠梁的父亲献公那算起,这样错是很破坏秦国维持的良好商业环境的。 随后商鞅又颁布了可以说是作死的第二法令抑制商业发展以商业为末业。为抑制商业的发展,商鞅制定了商人不得卖粮;提高酒rou价格、加重商品销售税;禁止百姓经营旅店、客舍;禁止军队的市场出现歌姬,商人必须为军队提供兵器铠甲;禁止军队内部的市场私自运送粮食,严格规范运送粮食的车辆;加重交通要道市集的税赋;商人的奴仆必须服役等措施,这条法令可以说是全盘推翻了宇文复给献公制定的鼓励商业的政策,因为如此可以说大周海外的粮食就无法进入了秦国,就算是进入秦国也要负担非常高的商税,可以说他把已经从这些粮商身上吃的肚满肠肥的贵族都得罪了。 随后他为了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加重处罚力度打击国内心胸狭窄、性情急躁、懈怠懒惰、挥霍钱财、阿谀奉承的百姓;取消影响农业生产的娱乐活动;改变秦国国内重视学问,鄙视农业生产的风气,他的目的是让秦国变成一台庞大的战争兵器,可惜这样也加速了他在贵族心目中的厌恶程度。 让后为了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他加重贵族的赋税,限制其豢养食客;贵族子弟除嫡长子外必须服徭役,提高其免除徭役的条件;禁止士大夫通过辩论、游学来提高国内百姓的见闻;禁止贵族、官吏雇请佣人,迫使贵族子弟亲自劳动,如果不是嬴渠梁压着估计商鞅已经被贵族的门客死士给杀死了。 让后商鞅又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按农民收入粮食的数量统一征收田租,即土地税。加重贵族、商人的税赋。 在全国范围内登记户口,禁止百姓擅自迁居。将山川湖泽等自然资源收归国有,禁止农民进入谋生,可以说在他的眼中这山川湖泊都是大秦的,可以说作为法家他看的非常的漂亮,但是法家一般都不会变通,而哪个法家有好下场的那。 而此时的旧贵族都已经坐不住了,因为商鞅已经成了秦国的左庶长,右丞相,可以说从了宇文明下的第一人,而商鞅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有: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改革方略。 可以说看出贵族认为商鞅是在掘他们的根,因为不管是春秋还是战国时期,所以的士大夫都是世袭的,要么是父死子继,要么是兄死弟及,而现在要废除世卿世禄制度,那这些旧贵族的后人还怎么成为官员,这是这些人无法接受的,所以他们才会来到宇文明的府上,而随着商鞅成为左庶长,宇文明开始讲自己的工作交给了商鞅,因为他也想看看商鞅怎么作死的,为什么最后会落得一个如此凄惨的下场,而这些人的登门他一点都不意外。(本章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