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在线阅读 - 第1节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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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

    第一章 起源

    碧空澄澈如洗,微风徐来,伴随着婉转嘀鸣的鸟叫声,使人的心情分外放松,这是个适合户外运动的好天气。

    赵明月双脚蹬在岩壁上,双手攀住了一块岩石,身体曲起,停下来喘息,汗水早已汗湿了她额前的头发。她深吸了一口气,回头看身后的风景,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眼底如馒头一般的小山头连绵起伏,触目皆是清凉的绿,五月的山林是异常美丽的,令人心旷神怡。每当她感觉到压力不堪重负的时候,便来户外攀岩,就可以得到彻底的放松。

    突然,她脚底蹬着的那块岩石突然松动,赵明月直觉不妙,她来不及收回双脚,便听见哗啦一声响,那块岩石便松动掉落了,她踩了空,身体猛地下坠,攀住岩石的双手也一下子失手,整个身体都悬挂在一根登山绳上。岩石还在不断掉落,其中有一块砸中了她的右腿膝盖,赵明月一声痛呼,潜意识地伸出双手抓紧绳子,努力往上爬,想要使自己的双脚尽快找到新的落足点。

    自从学会攀岩以来,危险情况她也不是没有遇到过,但是像今天这样岩石直接坍塌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她已经攀爬了一个多小时了,体力耗损严重,此刻只觉得异常吃力,再也无法上升半点。赵明月只好朝已经快攀爬到顶端的丈夫成永刚呼叫求助:“永刚,我这里出现了点意外,没地方落脚了,拉我一把。”她选择的虽然是自然攀岩场地,但是却有极好的防护措施,正常情况下都不会有生命危险,就像是现在这样,虽然看起来很危险,她也并不十分担心,牢固的登山绳足够支撑到救援的到来。

    她听见成永刚在对讲机那头说:“好,你等等。”

    赵明月松了口气,看来今天和成永刚一起过来是正确的。她松开手,任由登山绳挂着自己,以便节约体力,膝盖处传来的疼痛一阵阵冲击着她的感官,实在是难受,看样子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了。然而,等待她的不是上升,而是绳子断裂后的自由落体,赵明月猛地抬头,看见了成永刚手里的刀子在阳光下反射出一道刺目的光芒,她甚至还看见了他脸上阴冷的笑容。

    赵明月在坠地的那一刻,短暂而剧烈的疼痛使她一下子失去了知觉。再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漂浮在半空中,身体呈半透明状,几个人将一个血rou模糊的女人抬上直升机,氧气罩还盖在她的脸上,医生不断地按压着她已经变形的胸口,她惊恐地看着那个女人扭曲的脸,那是她自己。

    准确来说是她的rou身,穿着登山服,身上还系着安全带,但是那个安全带并没有起到任何保护作用,任谁的登山绳被割断后,也没法从几十米高的悬崖上安全着陆,除非他有翅膀,赵明月没有翅膀,所以她直接摔死了。

    赵明月试图进入自己的身体,但是进不去,那具身体身体严重变形,瞳孔扩散,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她在自己身体周围急得团团转,该怎么办?然后她听见了成永刚假惺惺的哭声,还一边焦急地叫着自己的名字。赵明月只觉得恶心想吐,她冲着成永刚怒吼道:“成永刚,你这个杀人凶手!”但是她的声音没人听得见,所有人都在低着头抢救那具尸体。

    赵明月看着自己的身体,万念俱灰,她知道明天,不,应该说今天晚上,电视和网络新闻上就会出现“本市女企业家攀岩意外坠亡”的报道,明天,她家里大概会挤满了前来瓜分遗产的亲戚。她甚至还猜得到,成永刚会拿出一纸假遗嘱,将自己的亲戚全都扫地出门,然后关上门肆意狂笑。

    成永刚会这么干的,因为自己没有子女,父母双亡,只有他这个法律上的丈夫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赵明月特别后悔,她把人性想得太美好了,以至于她从来没想过成永刚会置自己于死地,亏得她这么多年因为无法生育而对他心存愧疚,以至于他做任何事情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朋友已经跟她说了,最近成永刚在拉斯维加斯豪赌,她没当回事,总觉得他一个从部队里出来的人,自制力应该会非常强,不至于昏了头脑。他绝对是欠下了巨额债务,才用这种方法来算计自己,难怪他会主动提议陪自己来攀岩。

    赵明月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特别失败,纵使在事业上取得再大的成功那又怎么样,最后就这么结束了,不会有任何人记得自己,不会有任何人会为她掉一滴眼泪。没有谁会为她去讨一个公道,她的哥哥嫂子侄儿们会吗?他们可能只会埋怨自己的遗嘱里没有他们的名字。她公司里的那些下属会怀疑她的死因吗?他们肯定只会遗憾地耸耸肩,把这个当成茶余饭后的话题。因为她自己也常说,自己选择的这种极限运动,危险是随时随地的,所以要尽情享受当下。孰料会一语成谶呢,但却不是意外,而是被人谋杀的。

    赵明月咬紧了牙关,她恨啊,她想冲上去将成永刚撕得粉碎,但是她的魂魄从成永刚身上穿过,没有对他造成一丝伤害。赵明月看着成永刚也跟着救护人员上了直升机,脸朝向外面,嘴角挂着一丝阴谋得逞的冷笑。

    她看见他这个样子,再一次猛地扑上去,直升机启动了,机翼旋转,带出一股巨大的气流,赵明月的魂魄被搅进这股气流中,打散,然后消失不见。

    赵明月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发现回到了自己最熟悉的地方,她的家,不过还是半透明的魂魄状态。她轻飘飘地掠过别墅的护墙,进到院子里,屋子里灯火通明,她隔着落地玻璃门窗往大厅里看,屋子里没有任何变化,完全没有半点办丧事的氛围,桌上还插着一盆怒放的鲜花,火红的玫瑰在白亮的灯下显得异常刺目。

    赵明月试图进入房子,却发现有什么东西将自己阻隔在外,她进不去,她只好飘起来,到了二楼自己的卧室,那儿虽然亮着灯,却没有拉窗帘,屋子里乱糟糟的,很多东西都被扔在地上,仿佛被小偷洗劫过一样。就在她的床上,她看见了两具纠缠的人影,赤身裸体,旁若无人地正在媾合。

    床上的那两个人,一个是成永刚,那个谋杀她的凶手,那个女人是谁?赵明月飞高了一点,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嘴角有一粒绿豆大小的黑痣,赵明月打了个哆嗦,这张脸化成灰她也认得!那是她这辈子最恨的女人,那个女人害得她流产、差点丧命,最后虽然保住了一条性命,却让她一辈子都做不了完整的女人,生不了孩子。她跟那个女人早就断绝了一切来往,为什么她会来自己家,还爬上了自己的床!!

    赵明月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她觉得自己全身都燃烧起来了,一对狗男女!她燃烧着熊熊的怒火,想要将那对狗男女杀死。赵明月猛地冲向那扇窗户,然后被重重地反弹回来,她想起来了,屋子里有一尊成永刚请回来的金佛在,她现在这状态根本进不去。

    但是赵明月不甘心啊,她拼命冲撞着。那对狗男女在她的床上达到了□□,那个女人猛地惊叫了一声,像死了一样瘫在床上。

    随后听见那个女人说:“赵明月已经死了,我这就回去跟成永强离婚去,你娶我!”

    成永刚坐起身,皱起眉头:“你跟永强离婚,我又娶你,这像什么话,就这样吧。”

    那个叫汪秋兰的女人坐了起来,坦着两个布袋一样下垂的大奶|子,揽着成永刚的手臂:“要不是我教你的法子,你能这么干脆利落地摆脱她,还能顺利拿到她的家产?我们的儿子都十几岁了,总不能叫他叔叔一辈子爸爸吧,他还要继承你的家产呢。我还想给你再生个儿子。”

    赵明月如遭雷击,原来成永刚的侄子成庆是他和汪秋兰的儿子,哈哈,哈哈,好,这简直太好了!赵明月觉得自己简直要疯掉了,她狂怒着冲向窗玻璃,一定要杀了这对狗男女,她的半透明魂魄已经变成了漆黑的一团。屋外的场景都变了,分明是微风轻动的夜晚,这个别墅的院子里却平地起了一阵狂风,哐当哐当地拍击着窗户,惊动了屋里的狗男女。

    成永刚抬起头:“变天了?”看着屋子外面的一团黑影,就觉得不同寻常,脸色不由得变了。

    赵明月奋不顾身地冲撞着窗户,窗玻璃哐一下破裂掉落,赵明月冲进屋子,屋子里一下子暗了下去,屋里的贱女人猛地惊叫一声:“有鬼啊。”

    赵明月张着双臂,就猛地朝汪秋兰扑去,成永刚将他手腕上一串开过光的佛珠朝黑影扔了过去了。

    那串珠子像利刃一样倏地朝赵明月直冲过来,就在串珠碰到赵明月的时候,一团金光突然涌现,猛地散发出耀目的金色光芒,将赵明月的魂魄包裹起来,然后消失不见。屋里屋外一下子恢复了平静,只有破碎的窗玻璃和院子里满地的花叶表明了刚才的一切不全是幻觉。

    第二章 重生

    “明月姐,明月姐!”耳畔传来惊慌失措的哭声,赵明月费力地睁开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看清眼前的人影,然后她愣住了:“秀儿?”

    赵明秀赶紧用手擦了一把眼泪,吸了一下鼻子:“明月姐,你终于醒了?你吓死我了。”

    赵明月努力深呼吸了一口气,心里不亚于发生了十级地震,这是怎么回事,她怎么看到了只有十来岁的堂妹,自己这是怎么了,到了阴朝地府了吗?居然看到了死去多年的堂妹。“秀儿,这里是阴朝地府吗?”

    赵明秀吓得脸色发白:“姐,你别吓我,这里是小岗山。”

    赵明月伸手摸摸赵明秀的小手,温热的,鬼会有知觉吗?她慌忙扭头看了一下四周,自己躺在一个山坳里,这个山、这个山不是自己年轻的时候常去打柴烧的小岗山吗?自己不是从悬崖上摔下来摔死了?她难以置信地说:“我、我没死?”

    赵明秀听见这话,以为她摔坏了:“明月姐,你没事啊,你就是从山上摔下来。你身上哪里痛?”

    没死?赵明月深吸了口气,努力地把这种难以置信的信息消化进肚子里,她明明摔得血rou模糊,都死透了,她亲眼看见自己的身体被直升机带走的。她的魂魄还出来了,看见成永刚和汪秋兰那对狗男女在媾合,就在她变成厉鬼要掐死汪秋兰的时候,一团金光出现了,应该就是那团金光将她带走了。

    现在醒来却看见了明秀,这是怎么回事?赵明月有些消化不过来,坐在原地发了许久的呆,然后才转过头摸摸赵明秀的脑袋:“秀儿,姐没事。”说着就要起来,结果发现身上无一处不疼痛,赵明秀赶紧过来搀着她,将她扶坐起来。

    赵明月坐在地上,抬头看了一下,有两个塞满了柴的畚箕滚落在自己不远处,路就在这个山坳的上方,斜坡看起来有七八米长的样子,自己应该是从那上面滚下来的。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都是灰尘和泥土,有些地方还被斜坡上的人们砍柴后留下的树根扎伤了,还渗出血来,身上疼痛难当,赵明月不由得呲了呲牙。

    赵明秀说:“明月姐,我的柴还是我自己挑算了。”

    赵明月说:“好,我先把柴挑上去再说。”赵明月将两个塞得满满的畚箕扶起来,里面装的全都是松针和落叶,没有几根树枝。她看了一下,这山上,除了大树,就没什么灌木,她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小岗山确实是这种情况,那时候煤炭很少,也没有电灯,更没有液化气,人们烧火全都是靠柴草,所以小岗山上的落叶都被人们扫得干干净净的,哪像后来灌木茂密得连路都遮没了。

    赵明月看着两个一米多高的畚箕,估摸着这担柴也有百来斤,她怀疑自己能不能挑得动,她已经多少年没干过体力活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挑个百来斤的担子完全不在话下。赵明月弯腰下去,将扁担放在肩上,咬着下唇一用力,居然挑起来了,虽然有些重,但居然能挑得动。

    赵明秀捡起一捆枯柴,背在自己肩上,跟着赵明月一起爬上山坡。上了坡,赵明月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赵明秀将柴捆放在自己的柴担一头,她的担子是两个矮畚箕,因为个子小,这两个矮畚箕还是她爹特意为她量身订做的。

    赵明月看着只及自己前胸的堂妹,瘦瘦小小的实在叫人心疼,说:“秀儿,你那捆柴还是给我吧,我帮你拿。”

    赵明秀死活不肯:“不用了,我自己拿得动,我走慢点。”她害怕堂姐再摔跤。

    赵明月只好说:“那你慢点来,我先挑下去,然后回来帮你接肩。”说完开始下山。赵明月机械地走着路,心里却震惊得难以置信,自己怎么突然间就到了这儿了?她百思不得其解。下了山,赵明月出了一身的汗,山脚下有一股清澈的溪水,她放下担子,然后去洗了把脸,结果从不算平静的水面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这分明就是自己十几岁时候的样子啊。两个粗大的麻花辫,眉眼青涩又稚嫩,她难以置信地伸手摸了摸脸,自己又变回年轻时的模样了,自己回到年轻时候了?

    尽管刚才看见明秀的时候就在怀疑了,此刻看到水中自己的倒影,这才确定起来,自己真的回到年轻时候了!

    赵明月使劲在水里照着,想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但是微微晃动的水面照出的确实是一个年轻的自己。赵明月突然有点喜极想哭,上天待她不薄,虽然让她死得那么冤,但是却给了她再世为人的机会,她拼命吸着鼻子,不让眼泪流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将这个事实消化下来,拔腿就想往家跑,但是看见柴担的时候想起来堂妹还在后面呢,她赶紧跑回去将堂妹的担子接过来。“秀儿,姐来帮你。”

    赵明秀将那捆柴自己背着,担子让赵明月帮自己挑着,这木柴还是她运气好,她走到一棵大枫树下的时候,正好有一根枯枝从十几米高的树上掉下来,落在她面前,她才捡到的,要换平时,也只能扫一点松针和落叶回去。

    赵明月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秀儿,你今年多大了?”

    赵明秀说:“还有一个月就满十二岁了。”

    赵明月在心里算着,自己比堂妹大五岁,那么今年她就是十七岁,也就是1976年,运动的最后一年,自己的人生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一切都还来得及,可以重头开始。赵明月按捺住心中的狂喜:“秀儿,等你生日的时候,姐给你买一块手绢。”看着含苞待放的堂妹,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守护这朵鲜花的盛开,不再让她早早凋零。这一世,她们都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来“真的啊?谢谢姐。”赵明秀兴奋得蹦跳了起来,一块手绢,她看见城里来的那些知青,不管男女,谁都有一块手绢,看起来好斯文啊。

    “真的。”赵明月心说,别说是一块手绢,就是一座金山,姐都能给你弄来。

    赵明月和赵明秀姐妹俩挑着柴,一路有说有笑地往家走。熟人看见赵明月都有些意外,这丫头明明摔得不轻,身上还有不少泥灰和血迹,但是却像没事人一样,居然还笑得那么开心,不知道遇上什么好事了。

    “明月啊,你身上是怎么回事,摔跤了?你还笑得出来,今天晚上有人约你去吴家岭看电影了?”一个大伯笑眯眯地问。

    赵明月一抬头:“长发伯。没有啊,谁去那么远看电影,走到了电影都演完了。”吴家岭离他们这里有二十多里地呢,年轻人腿脚快,撒开脚丫子跑,那也要一两个小时才能赶到,看完电影再摸黑回来,那就得到半夜了。

    不过这个年代,没有电视、电脑,人们唯一的娱乐方式便是看电影,文化站的放映员每天赶着他的驴车,拉着他的家当——放映机、幕布、胶片、发电机等,从这个大队跑到那个大队,他每到哪儿,哪儿就像过节一样热闹。因为是挨个大队放过去的,所以连着几个晚上,大家都能一饱眼福,哪怕是同一部电影,也会从这个大队追到那个大队。大家伙对角色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台词都记得滚瓜烂熟,但是却百看不腻,这是精神极度匮乏的表现。

    年轻人爱看电影,图的就是热闹,图的就是这种看电影的雀跃心情,还图的就是能够趁着夜色,可以悄悄地和心上人说上几句话,走一段路,于电影的内容追求并不大。

    赵长发笑眯眯的:“听说今天晚上放的是《卖花姑娘》,可好看了,你真不去?”

    赵明月摇头:“不去。”这要是放在从前,没准她还会跟着去,但现在赵明月丝毫没有兴趣。

    赵长发叹息一声说:“你不去,多少小伙子都没心思去喽。”

    赵明月嗔怒:“长发伯,你可别瞎说。我先回去了。”说着挑着柴一扭身子,赶紧往家去了。

    赵长发说的其实并不过分,赵明月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鹅蛋脸,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身材高挑,前|凸后|翘,像个快要熟透的苹果,人又能干又聪明,照土话说是“想死别个屋里的崽”。唯一不太满意的就是,她家的成分不算太好,是个中农,她的父亲赵顺生解放前已经读完了初中,解放后还在村小学担任过民办教师,运动来了之后,被打为“臭老九”。

    但是这不妨碍赵明月受人爱慕,从她十五岁起,媒婆就开始踩踏她家的门槛了。农村不比城里,虽然说也得二十岁才能打结婚证,但是提前说亲是很正常的,说定了,一到年纪就结婚,像她这样十五岁就开始有人说媒的,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头两年,赵明月的父母都推说女儿太小,还不合适说人家,把这些人全都打发掉了,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又不是养不起,更何况女儿还这么能干懂事,心疼都来不及,决不能稀里糊涂就把女儿给嫁了。

    还没说婆家的赵明月美名已经传遍了整个公社,不知道有多少年轻小伙子想着要娶她回去做媳妇呢。

    赵明月挑着柴回到家,看见邻居罗五婶从自己家里笑眯眯地出来,转头看见赵明月,上下打量一番:“明月摔跤了?”

    “不小心摔了一跤。”赵明月低着头挑着柴到后面的柴房去了。

    罗五婶扭头看着她的背影,笑道:“辛苦这两年,等以后嫁了人家,就不用干这种粗活了。”

    赵明月听见这话,心里咯噔一下,她想起来自己跟成永刚的媒就是罗五婶做的,难不成是成永刚让人到自己家里来说媒了?

    第三章 前仇

    赵明月的母亲胡年春在屋里听见女儿的说话声,赶紧跑了出来:“明月,怎么了,摔哪儿了?”

    赵明月放下担子,将柴倒在柴房地上,将辫子甩到身后,回过头来看着母亲,吸了下鼻子:“妈,我没事,就是不小心摔了一下,没有大碍。”她看着还是中年的母亲,就忍不住泪盈于睫,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见到母亲了,母亲是1985年去世的,得的是急性阑尾炎,抢救不及就走了,当时她在外地做生意,回来奔丧的时候就只看到一副黑漆漆的棺木,想起来一辈子都痛,如今看到母亲,就忍不住想哭。

    胡年春以为女儿摔痛了,伸出手给她抹眼泪:“告诉妈,哪儿疼,妈给你瞧瞧,给你搽药。”

    赵明月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止住不断滑落的泪水,抹干脸上的泪水:“没事,妈,我饿了。”多少年没有吃到母亲亲手做的饭了。

    胡年春笑起来:“好,妈马上去做饭。”

    “我来帮你烧火。”

    “好。”

    “我爹和三哥呢?”赵明月看了一眼屋里,没发现他爹和三哥,她记得早两年大哥二哥都结了婚,分了家,家里就剩下三哥和她。

    胡年春说:“你爹出去撒网去了,明朗也跟着一起去了。”

    赵明月哦了一声,父亲赵顺生是个很会经营生活的人,他不教书后,跟着大家一起下地干活,收了工后,会拎着一个渔网去沟渠或者小河里撒网,捞点小鱼小虾,母亲就将这些鱼虾收拾了,腌上,然后用火熏烤,做成腊鱼,再加上自己种的蔬菜,家里的菜蔬也就基本不缺了。

    这个年代,多养几只鸡、多种点菜都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撒网打渔其实也是要冒险的,但是赵顺生一向低调、比较会做人,再加上他有三个身强力壮的儿子,所以也没人专门就这个问题来找碴。

    胡年春将米淘好,放在锅里,加上水,又在米上放上洗干净的红薯,将锅盖盖上,边上用布条围一圈,以防跑了热气。然后转身去择菜,抬头看着女儿,火光映在她饱满的额头上,长睫毛投出两团阴影,落在眼睛下,安静专心地烧火,像一只乖巧的小猫,这么漂亮的女儿,一定要嫁个好人家才行。她想起今天罗五媳妇来说的那门亲事,听说男方今年冬天就要去当兵了,他爹还是村里的支书,要是明月嫁过去,以后也能吃上国家粮了。这年头,能吃上国家粮,那就是多少人想盼也盼不来的啊。

    赵明月一边烧火,一边在想自己的事,今天应该就是成永刚家里托人来说媒了。记得当初自己并没有就答应下来,因为她心里头有人,当然那人在大家眼里看起来完全是高不可攀的,她以前也这么觉得,所以只是暗暗喜欢,因为自卑从不敢表露。她当时觉得自己心上既然有人,就不能答应别人的提亲,就以自己年龄还小拒绝了成永刚。

    后来她眼见着喜欢的人回了城,才终于死了心。成永刚家里又托罗五婶来说媒,家里觉得她年纪大了,觉得对方条件也不错,便答应下来了。

    新婚伊始,成永刚对她还是非常不错的,结婚不多久,成永刚的探亲假就结束了,她则留在了老家。过不多久便发现怀了孕,全家人都很高兴,她自己也很高兴,毕竟初为人母。她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个孩子,但还是出现了意外。

    这个年代的孕妇没那么金贵,谁怀着孕都要去干活的,不干活就没有工分,不过大家对孕妇会稍微照顾些,让干得少一点罢了。那是个秋天,田里的稻子都收了,稻草捆成束在田里晒干,都要挑回去当柴火的。当时她已经有五个月的身孕了,身子有点重,但也不是不能干活,她跟着大家去挑草,草用长竹竿串起来,长长的一担,比较遮挡视线,一般人看见了,会主动给挑担的人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