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玄幻小说 - 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在线阅读 - 第60节

第60节

    阮久用他说过的话回复他:“是啊,我就是过来玩的啊!”

    庄仙愤愤转头,赫连诛道:“你怎么说你娶的是个男王后啊?”

    阮久也转头,赫连诛道:“你怎么说你的老师是这的啊?”

    *

    石屋,庄仙用力一推木门。

    木门便开了,打到墙,还晃了两下。

    阮久与赫连诛视一眼,很好,弄坏门的事情没有被发。

    但是庄仙却十分疑『惑』,他把住门,使劲晃了晃。

    阮久赶忙阻止他:“你干什么?等儿又把门弄坏了。”

    “这个是门,就是个门板,坏了好久了,本来就是靠在面的,今天怎么忽然好……”

    阮久与赫连诛再次交换了一个震惊的眼神。

    “我还以为是我弄坏的,是小猪帮你修的!”

    庄仙这才停下破坏的动作:“行吧。”他看向赫连诛:“就算你帮我修门,我也出仕了。”

    赫连诛颔首:“老师,我知道。”

    房里是泥地,间挖了个坑,还有未烧尽的灰烬。

    庄仙用木柴拨了拨灰烬,很快火坑里又烧起了火。他用陶罐子煮茶。

    乌兰道:“庄老先生,我来吧。”

    庄仙也推辞,把陶罐塞给他:“行,你来吧。”他再次向赫连诛强调:“就算你让人帮我煮茶,我也绝出仕了,特是鏖兀。”

    赫连诛仍是点点头:“老师,我知道的。”

    而后赫连诛的四个随从将准备好的礼物搬来。

    庄仙叹:“大王,我过是小的时候教过你几,我真的出仕了,我已经发过誓了。而且在的鏖兀,显然用我这种一只脚踏地狱的老骨头了……”

    赫连诛打断他的话:“老师,我真的知道。”

    “行,你知道,你就快点带着你的……”他看了一眼阮久,“王后,回去吧。啊,说实话,你的天资比先王好,你自己一个人可以的。”

    “老师可能是误了。”赫连诛道,“我是来请老师出仕的,我只是过来看看老师,顺便……”

    “顺便请我出仕?”

    “顺便带阮久出来遛狗。”赫连诛面『色』真诚,似作假,“我是带软啾出来玩儿的。”

    庄仙仍有些信:“行啊,那玩儿去吧。”

    然后他就看着赫连诛带着阮久,在草原找了一整天的土拨鼠洞。

    他刚开始还有些信,后来……

    后来就加入了寻找土拨鼠的队伍。

    找到土拨鼠,誓罢休!

    *

    一整天都一所获,阮久庄仙都垂头丧的。

    晚间,几个人围坐在石屋正的火堆旁,阮久用筷子拨着碗里的米粒,轻声叹道:“可能这片草地根本就没有土拨鼠吧。”

    庄仙附:“我也觉得。”

    牧场里给赫连诛阮久准备了其他的房间,吃过晚饭,两个人再坐一儿,就要离开。

    赫连诛忽然道:“软啾,你是说功课里有懂的,要问问老师吗?”

    阮久震惊:“我什么时候说过?”

    “来的时候。”赫连诛面改『色』。

    “没有,我坚决做功课。”

    “错。”庄仙表示赞赏,“你的功课拿出来,我看看。”

    阮久没办法,情愿地从行李里拿出两本书,递给他:“就是这个,你看了,要是有什么问题跟我说啊。”

    庄仙随手翻了两页,一扬手,就把书扔火堆里了。

    “一看就知道是刘长生这个书呆子布置的东西,狗屁通,做也罢。”

    阮久先是震惊,随后感动到捂嘴流泪:“小猪,你的这个老师可比那个老师好多了!”.

    第55章 你没老婆一更真不愧是王后啊……

    赫连诛的两个老师,庄仙与刘长生是同一届的举子,刘长生端正规矩,备受梁国朝中官员推崇,庄仙则恰恰相反。

    所以那年在梁国的科举,刘长生挂榜首,庄仙则名落孙山。

    后来庄仙独自一人来了鏖兀,得先王赏识,成了鏖兀的第一位汉臣;刘长生则在梁国任职。

    两人曾在十余年前交过,余年前,鏖兀与梁国的第一次和亲,两边派出交接的使臣,就是他二人。

    火光映在阮久脸上,他撑着头,看着庄仙:“这样看来,好像刘老头比较厉害一点。”

    庄仙不悦,刚要开口,阮久看火堆里还没烧完的功课,悄悄地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把往里边推了推,让它焚烧得更彻底一些。

    “不在我心里,你最厉害。”

    庄仙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了一会儿,庄仙又问:“他都教些什么?”

    “教我鏖兀话,教小猪的……”阮久想了想,不好意思,“我不怎么听得懂。”

    “听不懂?”

    “嗯……”阮久试图为自己找个理由,“主要是他说得太奇怪了。”

    “奇怪?”庄仙的语气也有些奇怪。

    阮久还以为庄仙要笑话他了,却不想庄仙一抚掌,大声笑:“对,奇怪,奇怪就对了。”

    “啊?”阮久疑『惑』地抬起头。

    “他这人就是喜欢故作深,赫连诛被他教了几年,都学坏了。”庄仙握住他的,“你是个好孩子,还没被教坏。”

    阮久受宠若惊,使劲点头,表示赞:“我爹老让我跟着他学,但是我就是学不好。”

    “这是他的问题,你没问题,你多聪明。”

    “我学不好,他还我板。”阮久委屈。

    “太过分了!”庄仙震怒,搓搓他的心,“明明是他的问题,他还你的心。从今天开始,我教你。”

    本意只是抱怨的阮久:???

    他犹豫:“我已经学会鏖兀话……”

    “你别怕,我不你板。”

    阮久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阮久看了一眼赫连诛:“那小猪呢?你也教小猪吗?”

    庄仙跟着看了他一眼:“不教,背叛师门、投靠敌人的小混账,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

    阮久用“好可怜哦”的目光看着赫连诛,赫连诛却不甚在意,仿佛他早已经料到了一切。

    让阮久把功课带来,让庄仙烧了,在他的计算之中;庄仙要教阮久,而把自己“逐出师门”,仿佛也在他的计算之中。

    他靠在草垛上,枯黄的牧草在手指上绕了好几圈,用鏖兀话说了一句:“软啾好好学哦,再一阵子,我对软啾唱情歌,软啾就听得懂了。”

    刘老先当然不会告诉阮久,“情歌”的鏖兀词怎么说,所以这一句话里,唯有这一个词,阮久听不懂。

    阮久不明白地看向庄仙:“老师,他在说什么?”

    庄仙顿了顿,跳起来,把草垛给掀翻,不想赫连诛先他一步,从草垛上滚下去,直接扑进了阮久怀里。

    阮久爱极了庄仙养的那只小羊羔,还想晚上抱着睡觉,但是庄仙不肯,说石头屋子里冷,他晚上就靠着这只小羊取暖。

    阮久在是喜欢这只小羊,想了想,最后把米饭留下了。

    作为交换。

    馒头又离不开米饭,只能把馒头也一起留下。

    于是这天晚上,庄仙是在一只狼和一只狗的陪伴下入眠的。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那只叫做米饭的小狗给『舔』醒的。他捏着开饭的后颈,把提起来。

    “我没死,你吃尸体还早着呢。”

    他翻身坐起,然后阮久从他身后的草垛上探出脑袋:“老师。”

    庄仙回头:“什么?”

    “老师昨天说,要教我鏖兀话,还不板的。我特意来请老师起床洗漱。”阮久看着他的脸,“不现在,老师好像用不着洗脸了。”

    庄仙胡『乱』抹了把脸,嫌弃地皱起眉,伸手要抹阮久,阮久连忙躲开。他又把米饭捞来,在它身上抹了两下。

    湛蓝的天空下,有青绿的牧草与洁白的羊群。

    阮久抱着羊,双『揉』搓着羊耳朵,失了宠的小狗与小狼懒懒地趴在他身边。

    阮久就这样被一群动物簇拥着,看向庄仙:“老师,可以开始了。”

    庄仙盘腿坐在石头上:“你都懂得哪些鏖兀词了?说来听听。”

    阮久随口背了一段刘老先要他背的文章,庄仙嫌恶地皱起眉:“这有什么可学的?全部忘掉,我教你。”

    他一扭头,就看远处有一个高大大的金发姑娘正在喂羊,他张口就来了一句:“彩云般的姑娘诶!”

    这句阮久倒是听懂了,他睁大杏眼:“这样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