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留在房间里没有出去的沈晨霭此时正在心里沉思,兄终弟及这样对待遗孀的方式,中国古代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有这种习俗的大都是少数民族,一直都接受着儒家思想教化的汉民族是绝对不会遗留这种民俗的。 沈晨霭来到这里也有四、五个月了,这里的民众无论是长相还是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有着典型的汉族特征,只不过他还没有离开罗家走太远过,难不成这外面的世界与他现在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吗 当罗定带着人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沈晨霭坐在窗台前面发呆,心里一紧的罗定害怕他是听到外面的争吵之后心里面误会,连忙对着沈晨霭解释道:“阿晨你别多想,刚才那个男人都是在胡说八道的。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娶什么女人,真的你别误会。” 此时的沈晨霭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罗定刚才说的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听见,只不过他隐约的知道刚刚有人在与他说话,所以他抬起头冲着说话声的方向看了过去。 由于沈晨霭的心思没有在说话上面,所以他此时看过去的眼睛里空洞的没有一丝神彩,一看就是精神力没有集中在上面。 发现他的状态不对,罗定吓的赶紧脱鞋上炕,沈晨霭现在的样子与刚刚被他带回家的时候太像了,都是那种没魂的状态。 站在一旁的客人们也发现了事态不好,他们以为沈晨霭是听说罗定可能要娶女人被刺激到了,这是他们小两口的事情,外人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于是客人们相互的使了几个眼色,很快就都开始找借口向着罗定告辞了。 沈晨霭此时已经从沉思当中转回来了,他诧异的看着纷纷过来的告辞客人们,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走的这么急,但是他还是很友好的冲着他们一一点头,当做是送客的告别词。 客人们见他这样,对自己心里面的猜测就更加肯定了,没看着他们一要离开,罗定的那个契弟就好了嘛,这一定是等着他们离开之后,就要跟罗定闹嘛。 想到这里的众人在离开之前,都用同情的眼光望向罗定,心说养这么个美人也挺不容易的,光是这时不时的小脾气,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受的了的。 不过人家罗定自己乐意,受气也愿意宠着,看人家契弟那一张明俊的脸蛋,换了自己挨骂也得偷着乐呀。 在人都差不多走了之后,陈婆子也起身下地准备离开了,临走之前她一边穿鞋一边对着罗定说道:“我这几天常常听人提起,你那个住在乡下的嫂子最近总是往城里来,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往富源街那边走,那边的人家里,最近可是有好几位员外家里的婆姨都没了,这样一联系,想来你嫂子有什么心思也就不难猜了。她娘家大哥这次登门肯定不光是闹事这么简单,想必还有后招在等着你,你小子最近上心一些,可别一不小心被人给算计了。” 罗定抱着沈晨霭对着陈婆子回到:“她自己愿意嫁去别人家里当后娘,我为什么要拦着她。只是月桂和大山绝对不能给她,我不相信牛大妞的人品,孩子到她手里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陈婆子此时已经穿好了布鞋,下了火炕正打算往外走,听了罗定的话回过头来对着他说道:“你嫂子和她娘家那一大家子都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性子,大山他们肯定不会要,养个男孩子对他们来说是没用的,月桂就难说了,女娃如今都金贵,很难说他们家会打什么歪主意。” 罗定闻言讥笑了一下说道:“孩子是我们罗家的血脉,断没有交给别人家养的道理,这一点谁来说都没用。她牛大妞要是想改嫁,孩子就得留在罗家,当然她要是不改嫁给我哥守着,那我也没意见,我还像往常一样花钱养着孩子,也不差她一个。” 陈婆子闻言嘿嘿一笑,显然她是不相信罗定的嫂子能够守住的,她很肯定的说道:“牛大妞要是能受的住,那你养的那十几头的母猪早就能上树了。行了我不与你磨牙了,时候不早了,老婆子就先离开了,明天我在来,你们也不用送了。” 该走的人都走了,原本很热闹的屋子里瞬间冷清了下来,罗定将拥着沈晨霭的手松开,扶着他的肩膀想要继续跟他解释,谁知道还没等到他开口,沈晨霭却先说话了。 发现自己所了解的知识与事实有很大出入的沈晨霭抓着罗定的衣襟,对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书,快、给、我、书。” 罗定闻言一愣,看了看他的脸色然后小心的问道:“阿晨你没有生气呀” 沈晨霭闻言莫名其貌的看着他回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罗定闻言很尴尬,敢情人家根本就没当回事儿,完全都是自己多心了。 不过沈晨霭没生气,这对罗定来说就是一个好消息,至于他想要看书的要求,罗定当然要全力满足,在问清楚他想要看什么样的书之后,第二天罗定就将新书给沈晨霭买了回来。 沈晨霭要的那些书全部都是历史类的,算是基础读物不是很难买,让罗定诧异的是沈晨霭要买书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是真的识字的,而且认识的还不少。 这样的认知让罗定的心情有些复杂,他们这里虽然是地广人稀,但是土地贫瘠环境恶劣,大片的土地都是戈壁与盐碱地,能够正常种植庄稼的土地不足十分之一。 就算是这十分之一的土地,能够称得上良田的也不到其中的一半,微薄的田地产量让在上面耕种的人家只能够勉强糊口,家里的孩子想要读书写字,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凤城这里还要好一些,因为凉州境内有两个大盐湖,要将盐湖里熬制出来的湖盐运到外面去,不伦从哪里走,凤城都是绕不过去的必经之路。 因为有这个优势的存在,凤城里面的饭庄客栈林立,还有不少有力气的庄稼汉子专门来到城里,给那些运盐的商队们当挑夫,靠着自己一身的力气赚一些铜板贴补家用。 可是即便是这样,普通的百姓人家要供养家中的子弟上学,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罗定想着刚把沈晨霭买回来的时候,他给沈晨霭擦拭身子之时就发现,虽然沈晨霭当时整个人瘦的皮包骨头,但是他身上的皮肤嫩的很,上面一点疤痕都没有,手上也没看到有茧子,再加上他后来从人伢子手里抢回来的那个东西,虽然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光是配它的那条链子,拿出去卖就不止十两银子,想来那东西的价值也不会便宜。 这种种的现象都在表明,沈晨霭原本的身份一定不会简单,即便不是世家贵族之后,也一定是富户人家的子弟。 这样的人家能够接受他一个屠夫吗万一有一天他们找过来了要把阿晨给带走那怎么办 一想到有人会把沈晨霭从自己的身边带走,罗定的心就像是被剐了一样的疼,他无论如何不能忍受沈晨霭离开自己的身边,好在现在沈晨霭的户籍是落在自己家里的,作为户主只要他不松口,别人就想做什么都难。 ☆、第 13 章 罗定给沈晨霭带回来的书,大多数都是课本级的读物,里面对各个朝代的历史介绍都很详细,文字词句书写的也很通俗易懂。 从这些书里沈晨霭了解到,从唐朝往前的历史与他所在的那个时空是没有区别的,而唐朝的早期与中期的历史与他所学的那些历史也是没有太大差别的,真正的转折点是出现在黄巢起义之后的。 据正史当中的记载,黄巢起义之后,用史书上的话说,时是‘郡将自擅、常赋殆绝、藩镇废置、不自朝廷。王室日卑,号令不出朝廷。’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那就是各地的镇守的节度使与将领,都开始对朝廷的命令阴奉阳违,就连各地每年收上来的赋税都被地方截流没有上交给朝廷。当时的唐王朝从政权上来说基本就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后来朱全忠杀唐昭宗,立他13岁的儿子为帝,这就是唐朝最后一位皇帝唐衰宗李祝。四年之后,朱全忠又废唐衰宗自立为帝,国号为梁,这便是史上的后梁,唐朝也至此灭亡。 但是罗定给沈晨霭买回来的历史书籍上却不是这么记载的,上面写着黄巢起义被剿灭之后,当时在位的皇帝是唐僖宗李儇。 在沈晨霭的记忆中,这是一位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宦官之手的小皇帝,当时李儇登基的时候只有12岁,是唐朝历史最年轻的皇帝,唐懿宗死后,他是被宫内的宦官们拥立着登上了皇位的。 正史上对这位唐僖宗的评价是‘恭帝冲年缵历,政在宦臣,惕励虔恭,殷忧重慎。属世道交丧,海县横流,赤眉摇荡于中原,黄屋流离于遐徼,黔黎涂炭,宗社丘墟。’这是《旧唐书》上的原话,可见当时朝廷政事是何等的昏暗,老百姓的生活又是何等的艰难。 但是这里的史书之上所书写的内容,却与沈晨霭记忆当中的正史资料极其不相符。 这里的史书记载的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僖宗李儇、雄才大略、文武皆昌。一生平西南、定东北、除暴戾、安天下,上承祖宗基业,下兴黎民百姓。他一手指挥千军万马,平定了即将奔溃的大唐帝国,一手挥毫泼墨,制定富国强民的兴邦之策,唐朝在他的带领之下,重新焕发了汉唐帝国的风采。 唐朝自僖宗开始,又往下传了600多年,一直到几年之前才被现在的大乾王朝所取代。 沈晨霭看到这里在心里默默的计算了一下,唐僖宗应该是在公元862年继位的,在这之后是600多年的传承与十几年的动乱,再加上大乾建国到现在是第五年,把这些年份都加在一起之后,那么现在的年份应该是公元1500—1550年左右,这个时间要是按照沈晨霭所学的正史来说,应该是处在明朝的中期。 由于可以用于考证的资料太少,这个结论也只能是一个大致的推测,但是唐朝在此时再次兴起是已经可以肯定的了,沈晨霭心想就暂时称呼这个不合理的朝代为后唐吧。 书写沈晨霭手中这本历史典籍的人,应该是一位后唐的人士,因为在书写后唐的时候,这位通篇的笔墨都在着重的渲染唐僖宗的睿智英明还有当时国家的富强与兴盛。 沈晨霭被书里面咏叹调似的赞美刺激出一身的鸡皮疙瘩,心说按着作者说的,这位唐僖宗简直就是汉武帝 唐太宗 清圣祖的合体,是一位找遍古今中外都翻不出第二个的明君圣主。 要是搁到起、点里面,这位皇帝的一生那就是一部穿越者的史诗巨著,只不过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人而停下脚步的,所以当那位伟大的帝王离开之后,他所创造的一切在多年之后也终归化为了历史。 看完了历史书籍,沈晨霭又拿起了一本《民俗通史》,心想既然还是汉家人的王朝,那推行的自然也就是汉家的儒学文化,那为什么在这里男子契结兄弟,甚至是娶自己寡居的嫂嫂,都已经成为一些可以被广大老百姓所接受事情那?怎么都想不明白的沈晨霭决定继续寻找答案。 罗定给沈晨霭买回来的这本《民俗通史》所注写的年代应该离现在很近,大约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情,因为书中通篇都是在用一个本朝人的口吻,在写上一个朝代的故事。 因为作者的关系,这本《民俗通史》里对于‘后唐’的描写就要客观的多,用作者本人的话说,前朝的唐僖宗的确是一位有着雄才大略的贤明皇帝。他在位期间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四海蛮夷皆来朝拜,各国的使臣称呼当时的朝廷为‘天朝’。 有这样的功绩,也难怪后世众人对他会有那么高的评价,但是此书的作者却在此时很是隐晦的提了一句,说是僖宗应有失德之处,才会叫天降祸端于九州黎民。 原来,自打从唐僖宗登上帝位的那天开始,整个唐王朝女婴的出生率便开始慢慢的降低,因为降低的速度极其的缓慢,所以一开始众人并没有察觉,相反,不少人家还因家里的男丁变多而觉得欣喜异常,但是三四代的人口过后,女性过少的弊病便开始渐渐的显露出来了。 据说那时朝廷的户部曾经专门做过统计,以登记在册的人口来计算,男性与女性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四比一,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中。 当时的社会之中,除了高门大户与权贵之家,在普通百姓当中,娶媳妇已经成为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少人家的女孩子一下生就已经定下了人家,丈夫最少都是要大自己十几岁的人。 哪怕就是这样,还有夫家不放心的,要娘家把女儿送到夫家来养,夫家好吃好喝的供养儿媳妇到十三四岁,就赶忙挑一个吉利的日子把喜事给办了,过了们的小媳妇都不敢轻易的让她们出门,就怕街头巷尾的闲汉太多,把自己家的儿媳妇给拐带跑了。 有鉴于此,当时的朝廷也想过一些办法,比如颁布法令,规定五品以下的官员不可以纳妾,五品以上的官员按级别算最多也只能有两位妾室。 而皇帝更是以身作则,不但放了大批的宫女出宫,更是消减了宫中妃嫔的数量。规定从今以后,宫中的妃嫔数量不可以超过二十人。 但是这些举措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女性减少的问题,反而因为规定的出台,使得女性成为了一种众人眼中的稀有资源。 当时的人市买卖市场之中,一个最最普通的女奴也得要价50两银子,美貌或是年轻一些的小娘子就更贵了。至于那些想要娶妻的人家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就是嫁妆一点别想,聘礼少于100两那就不用谈了。 对于平民百姓之家,这样的聘金几乎就是他们一家十几口人努力半辈子的全部积蓄,没有女孩的人家,钱就那么多,家里面的兄弟却是好几个,给谁娶妻了,其余的那几个就都是事情。 为了不让兄弟阋墙的事情发生,不少平民人家,干脆就兄弟几个一起攒钱,然后大家共同做新郎,娶同一个媳妇回来,反正生下来的孩子都是他们家的血脉,姓一个姓氏的也就没那多的计较了。 有那些没了丈夫的寡妇人家,只要夫家的人同意,朝廷也是支持她们再嫁的,这样的妇人再嫁出去夫家也是能收一笔不菲的聘金的。 不过夫家的人更愿意将那个寡妇嫁给她男人的兄弟,这样一来不但能够给自己家省下不少的银钱,也能让上一家留下来的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怎么算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如此安排本来是极其不符合常理的,但是民间的实情确实如此,朝廷也没有办法,最后也只能是默认了事。 但是事态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女婴的出生率还是在不断的降低,于是不少实在没钱又不愿意单身的男子们便开始相互契结兄弟契约,算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结成契约的人家越来越多,人们的态度也由最初的冷眼瞧热闹变成了见怪不怪,直到后来连朝廷都认可这一种夫夫形式的存在了。 在‘后唐’灭亡的几十年后,如今女婴的出生率较前朝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兄弟共妻的现象如今已经不太多见了,但是契结兄弟契约与兄终弟及这样的婚嫁方式,却在民间被保留了下来。 ☆、第 14 章 沈晨霭看到这里,终于知道为什么罗定可以娶他,又为什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位问罗定娶不娶他大嫂了。 果然是很奇葩的世界,但悲催的是他现在就生活在这奇葩的世界之中,而且一点将要回归正常的意思都没有。 弄清楚了事情真相的沈晨霭将手中的《民俗通史》放到一边,整个人往热炕头上一趴,心想着也许他还要感谢那位僖宗陛下,要不是他一直致力于内外交流,南北贯通,在凉州这种大西北地区,还真的不一定能够用得上火炕这种东西。 这么想着,沈晨霭又眯着眼睛惬意的在热炕上翻滚了几下,最近早晚的气温都有些凉了,此时睡热炕真的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 虎子的两只小狗崽一直都在屋里的地面上嬉戏打闹,虽然它们是狗,但是在这个家里,虎子与它的孩子们是享有特权的,那就是想去哪里就去那里,没有人会将它们从屋里赶出去。 沈晨霭爬到火炕的边上看着狗仔们玩闹,看它们玩的那么开心,他真的也很想要加进去,只不过罗定跟他说今天下午要带他出门,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都是刚上身的新衣服,与狗狗们一起玩耍虽然会很开心,但是一定会弄脏衣服的。 万一看到他的衣服脏了,罗定要是改变主义不带他出门那不就糟了吗,他可是等了很久才等到这次机会的。 这一个上午,沈晨霭一直都在屋里等着罗定回来,一直到午饭过后,罗定才领着礼品行色匆匆的从外面回到了家里。 因为知道他今天中午要回来,所以灶塘上的大锅里一直都给他热着饭菜,回到家里的罗定抱起饭碗狼吞虎咽的将里面的饭菜吞干净,然后换了一身体面的衣服,拉着沈晨霭带着礼物就出门了。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长的时间,这是沈晨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门,对外面的世界一直很好奇的他,边走边打量这陌生的世界。 罗定家的外面是一片很普通的民居,院子与院子之间留出来的空隙,便成了人们行走时的小路,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两个人来到了一颗老榆树的旁边,在那里正有几个人围着一辆驴车聊天,看到罗定他们过来了,马上就有人冲着他们喊道:“罗定,你们快一点,人都到齐了,就差你们了。” 罗定闻言赶忙拉着沈晨霭快走了几步,来到了人群的面前,憨笑着对着那些人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让大家久等了。” 看到人都到齐了,原本蹲在一旁抽烟袋的车把式将烟锅给熄灭了,然后将驴车从树阴地下赶出来,对着众人说道:“你们赶紧上车,我要赶着车出发了。” 众人闻言纷纷爬到了驴车上,罗定拉着沈晨霭做到了比较靠门的位置,这样只要稍微拉一下门帘,就能够看到外面的景色。 比较可惜的是,马车的行驶方向不是往城里,而是去往城外,罗定家的房子本来就是靠着城市的外围修建的,此时在往外走,不过多久便是一片荒郊野外的景色了。 这样的景色看久了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何况此时驴车上做的大多数都是凤城本地人,这路上的景色他们每年都能来来回回的看好几遍,再看也就没什么稀奇的了。 于是做到一起的人就又开始聊天,有认识罗定的人就冲着他问道:“罗家二小子,坐在你旁边的那个就是你的契弟吧,这一回带着东西领着人回你们村子是为了给他上族谱吗” 罗定此时正将一个草铺坛放到沈晨霭的底下让他坐着,听到了问话之后头也没抬的回到:“是呀,请酒席的时候是在我家里办的,村子里有挺多的亲戚都还不认识他,我把他带回去给大家看看,在领着他去给我老子娘和父亲们烧点纸,回头请村长把他记进族谱里,都弄完了我才能安心。” 驴车上的人闻言都调笑罗定这么积极是怕他契弟跑了,沈晨霭对这一次的话题插不上一点嘴,只能有些尴尬的坐在一旁听着他们说笑。 罗定的老家离凤城并不是太远,驴车还没有行驶到1个时辰,外面赶车的车把式就对着里面的乘客喊道:“前面就是罗家村了,罗定你们到地方了。” 罗定闻言赶忙收拾东西,等到马车停下的时候,他拎着东西率先从车里蹦了出来,然后在转过身,将正从里面探出身子的沈晨霭扶下了驴车。 付过车钱之后,罗定又与车把式约定好,在回城路过罗家村的时候记得喊他一声,好让罗定回去的时候还能做他家的车。 罗定拉着沈晨霭一路往村里走,路上遇到相熟的亲朋,罗定都会停下来与他们热情的打招呼,然后把站在身边的沈晨霭介绍给他们。 罗家村还是挺大的,所以他们走一路就说了一道,不过随着他们越往里走,过来打招呼的人家就越少,一直到来到一座小山脚下,这里已经看不到什么人家了。 罗定领着沈晨霭来到他爹妈的坟前,沈晨霭惊讶的看着四个坟包并排而立,等到罗定带着他给祖先烧完了纸钱往回走的时候,沈晨霭他突然想明白了,敢情罗定他们家的父辈们,也是娶了共妻的。 共妻这对他来说可绝对是一件新鲜事儿,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问呀。沈晨霭一边偷偷的瞄一眼罗定,一边在心里默默的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