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柯清怡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丧尸噩梦已经开始。 作为国内的yc病毒研究点所在城市,北上广两长(长沙,长春)在劫难逃,第一时间被丧尸占领,一切爆发得措手不及,随后丧尸也涌进了其他城市。而所幸当初中国考虑到病毒的危险性和西南地区地质灾害的不确定性,所以没有在重庆或成都这些经济发展还不错的地方设点。因此只要是明白了丧尸形成的来源,结合研究所的设点情况,就能得到一个大概的推测——东边已然不安全了,现如今是越往西南越少丧尸,而西藏地区地广人稀,海拔又高,无疑是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目的地。 当下黎瞳已经带着谢鸣宇逃出北京,在河南郑州与主角相遇,加入了他们的逃亡小队。 而且多谢于谢鸣宇绣花枕头般的脑袋,才刚加入组织没多久,他就把黎瞳的老底抖得人尽皆知,一点都没想过走漏风声后会不会有人对黎瞳不利,这样的话他还能不能完成他老爸的遗愿。 男主角张默行和女主角林悦心都是在北京读书的大学生,本来他们从学校逃出来时是有近百个人的,但一路下来队伍里只剩下三十不到的人手,大多都是学生,其余的有一个饭堂大婶,两名公司职员,还有一个小区保安。虽然团队里有更为年长的人在,但张默行凭着自身出色的领导组织能力和从容不迫的冷静成为了队伍中领袖一般的存在,而女主也在这次逃亡中担任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她的专业是护理。 说来也是主角光环冥冥之中发挥作用,在不知真实情况的条件下,张默行等人误打误撞,正好选择了向南走——他们都不过是寻常老百姓,猜来猜去哪会猜到这丧尸的源头竟然是国家搞的一项医科计划,大多人连yc病毒是什么都不知道,丧尸一爆发,全民受害,更不会有什么媒体能存活下来为他们刨根问底,曝出事实真相。 所以在遇见黎瞳和谢鸣宇之前,他们只是天真地以为,世界末日的背后是环境恶化,大自然的报复。 万没料到这是一场人类自导自演、自生自灭的悲剧。 柯清怡醒来的时候感受到了一阵凉爽的风。 她缓缓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灰白的墙壁,垂着电灯泡,时不时闪一闪,就像鬼片里的灯一样。 除了自身对这篇文的记忆外,她还在梦中接收了黎瞳的记忆,所以清楚知道这是哪里。 此时她和谢鸣宇跟着张默行的队伍暂时栖身于郑州某个防空洞里。 早在21世纪初的时候,郑州的多个防空洞就已被政|府开放给市民作为纳凉点,但在上个世纪中的时候,一场流行病最先从一处人防工程纳凉点爆发,虽然之后病情得到遏制,相应的疫苗与防范也被研制出来,但从此之后到防空洞里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后来随着科技的进步,空调改善升级,冷气使用起来更为便利,再加上居无定所的流浪汉得到良好的管理,进了受媒体监督的真正落实到位的收容所,纳凉点逐渐被时光忘却,空闲下来,有的恢复到最初不开放的状态,有的则提供给政|府改造利用。 他们所在的这个防空洞规模比较小,地段也偏,附近丧尸不多,来的时候洞内也只有三四只丧尸,都被黎瞳和张默行收拾干净了。 黎瞳有身手,张默行有枪——在这之前他伙着几个有勇有谋的男生抢了一间军械制造厂,那个工厂有些年头了,连安保系统都有点老旧,用的还是上世纪的设备,两个深入学过密码学和信息安全的男生联手把它给破了,这才得以进到仓库里拿货。 不过结果不太令人满意,这间工厂不仅设备老旧,存货也是旧的,并没有上世纪末和新世纪初开发出来的新型枪支,全都是国货。 不过款式旧不代表不好用,上世纪被用滥了的77式手|枪和54式手|枪很容易上手,正适合他们这种从没摸过枪、临时要打炮的新手。 不过聪明的男主自然知道子弹拿再多也有用尽之日的道理。 所以他们还拿了很多把刺刀和军用匕首。 “原来你醒着在啊。” 大概是不想惊醒聚团睡在防空洞当年作为纳凉点时设的桌椅上的其他人,张默行的脚步声很轻,说话也是虚着声:“离天亮还早,难得能睡个好觉,不多睡一会儿吗?” 队伍里的男生在大家睡觉时会轮班巡守,此时正好轮到张默行。 柯清怡摇了摇头:“不了,睡眠对我而言并不是必需的。” “可休息对于每个逃亡人来说都是必需的。”张默行看着眼前这个非同常人的少女,忽然话锋一转,“对了,黎瞳,你会用武器吗?” 柯清怡愣了愣,想起她在之前几个世界的经历,如实回答道:“不会用刀和枪,会用剑。” 张默行毕竟还是个学生,不知道刀和剑的具体区别,只有凭自己的主观感受区分,问道:“会剑不会刀……意思是不是会刺不会砍?” “呃……可以这样说吧。” “行,你等我一下。”张默行转身往他放东西的地方走,“我要给你一样东西。” 虽然柯清怡隐隐有些猜到了张默行会给她什么,但当东西被递到自己眼前时,她还是难以置信地看向了对方。 那是一把刺刀,配着皮革的刀鞘,看起来只比剑短一点。 “虽说十多年前才改良过手柄,不过这刺刀也算是古董了。”张默行轻声地耐心解释道,“56式三棱|刺刀,百年前越|战时用的,后来被禁用了,只用于礼仪表演。我以前有个朋友是军事迷,给我讲过这把独特的刺刀,所以我脱下鞘后立马就认出来了。” 柯清怡不由疑惑道:“被禁用?” 张默行点了点头:“是的,因为它实在是……实在是太毒了。你到时抽出来就知道了,三面血槽,硬得来轻轻松松可以贯穿成年人的胸膛,造成的伤口极大,难以愈合,基本上能一击致命。” 一阵麻意爬上头皮,柯清怡咽了咽口水:“是挺厉害的。” 张默行道:“不过它最大的缺点就是只能刺,实用性差了些,后来就被扁平刀刃的刺刀取而代之了。” 柯清怡皱眉道:“那你为什么要把它给我?你完全可以自己拿着它防身。” 张默行笑了:“只有适合自己的武器才最能保命。谁都会用刀子乱砍伤人,但不是每个人都会用刀刺人,虽然后者的威力更大,但所需的气力和位置距离的要求就越多,这就难多了……抱歉,其实我对这方面一窍不通,只是谈一谈我的看法而已。这几天我见识了你的身手,无论是体力还是敏捷度来说都远超我们,而且你还能看见丧尸体内的核心区不是吗?” 是的,这一点也是出乎黎瞳本人意料。 没想到她带着痛苦与绝望所接受的这双改造后的眼睛,不仅能看得更清望得更远,还能在看丧尸时看见一团团深深浅浅的绿色色块,而颜色最深的地方就是那只丧尸的要害。 还记得谢鸣宇知道这件事后,一脸嫌恶道:“因为你和他们是同类,身上都有那种恶心的病毒!你们都是怪物!” 你们是同类,你们是怪物。 如果当时柯清怡在场,肯定会冲上去插一句“丧尸以前还都和你一样是人类呢,你们一样的身体结构,一样的鼻子眼睛,敢情你们就不是同类?!” 但那只是假设。 当时谢鸣宇面前只有黎瞳一人独自承受着这伤人的话语,低头沉默,不知如何反驳,内心涌上令人窒息的悲伤。 死而复生后的她失去所有记忆,在研究所熬过了单调枯燥的五年,心思单纯得像个小孩,这时听到自己唯一“朋友”的嫌恶,只会下意识地自责起来,哪会有柯清怡的伶牙俐齿。 她并不想当怪物,但她的这份怪物的能力却恰是谢鸣宇安枕无忧的保障。 都不知道是该说她矛盾,还是该说谢鸣宇矛盾。 柯清怡手上一沉,接过刺刀,但仍是感到不可思议:“你就这么放心地把这杀人利器交给我?” 虽然她不赞同黎瞳是怪物这一说法,但不得不说,在不太熟的人眼中,黎瞳无疑是一号危险人物,被研究所关了那么多年,谁敢肯定她的心理有没有变态,是不是嗜血呢? 张默行笑道:“你已经是我们的伙伴了,信任是在接下来的逃生路上最基本的需要。” 还是太天真。 柯清怡心里感叹,男主此时毕竟还只是个学生,领导能力再强也没有在之前进入社会好好历练一番,所以想法难免还停留在如此理想化的阶段。 不过好在黎瞳和她都不是那种想要报复社会的人。 “好,刀我收下了。”反正发展合乎心意,柯清怡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多把厉害的武器在身上总比赤手空拳好多了,以后谢鸣宇再欺负她,她还可以抽出这件古董来吓吓他。 嘛,刚刚张默行也说过,这把刺刀在被禁用后就只在礼仪表演上使用了,由此可以说明这刺刀的观赏性不赖。 估计那个懦夫会吓白了脸色,高呼“怪物”或“救命”吧。 真是想想都带感。 张默行见柯清怡收下了刺刀,于是进入下一个话题:“这把刀你应该很快就会用到了。” 柯清怡立马反应过来:“明天有行动?” 张默行看着她道:“多半是。林师妹说,你既然从试验中活了下来,那体内应该是有yc病毒的抗体的,所以她想取你的血清。虽然她只会护理知识,并不太懂这些,但还是想试一试,最起码可以把你的血液做成麻醉|枪那种,看看注射进丧尸体内会有什么效果。” 柯清怡一听要抽血,汗毛都立起来了:“你……你打算干什么?” “黎瞳,放轻松,我是程序猿,不是白大褂。”张默行难得开个玩笑,“我本来打算明天再跟你说的,但既然现在聊上了,就提前告诉你吧。我计划明天我们出几个人去附近大学的实验室里借点东西,离心机啊显微镜啊针管啊……要是看到硫酸什么的,我们也借一两瓶。看能不能泼丧尸一脸。” “……借?” “咳,不要在意细节。” “……” 不得不说,张默行总给柯清怡一种熟悉的感觉。 他有点像当初的奥尔顿,乐观自信,善于领导,主角光环笼罩。 而黎瞳也有点像阿米莉亚,身手不凡,矫健强力。 可是阿米莉亚无论身体还是内心,都是坚强的。 而黎瞳强大的躯体下,包裹的却是一颗脆弱孤独的心灵。 ☆、第84章 悲剧女配萌萌哒(三) 天刚亮,柯清怡就跟着张默行出发了,随行的还有三个男生。 如柯清怡所料,这三个男生都不是队伍里出挑的,无论是武力还是智谋,都只不过在队伍剩余的人中排中等水平而已,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胆子肥,不畏缩。 她知道,张默行这么做是为了尽量保持留守防空洞的队伍的战力。 此次行动,他们五人必然会碰到丧尸,遭遇险境,但是他们之中有张默行指挥,又有黎瞳作为主要战力,只要其他三人听话不乱跑,是能护好保全的,全身而退的把握不说满打满,起码也有九成。然而这也说明留下的队伍会因张默行与黎瞳的暂时离开而大削实力,如有丧尸突袭防空洞,则必须得有除两人以外的顶尖的人留在那里保护大家,否则毫无胜算。 每个人都喜欢两全其美,张默行也不例外。 可是有一点柯清怡怎么都想不通。 “你把大叔们都留在这里,真的放心吗?”柯清怡忍不住问了出来,“他们似乎对你颇有微词,你不怕他们趁这个机会使坏吗?” 没有哪个中年男子会心甘情愿被才刚成年的学生骑在头上,指挥他们的行动。 这在他们眼中无异于一种羞辱,要不是灾祸突如其来,他们被丧尸追赶得狼狈不堪、走投无路,又怎么会忍受得了比他们年幼十来岁的张默行一路来替他们做主,成为队伍的领袖与核心? 所以一旦有机可趁,他们无疑会夺回那份属于他们的“大人的骄傲”。 当死神的镰刀贴在脖颈,危险近在眼前,人们丢盔弃甲,也会将这些可笑的好强剥掉。 那一瞬间,他们的身份都回归到单纯的“人”上,而无男女老少之分。 可是等情形稍有安定,他们大多又将丢掉的东西再穿了回来——对性别潜意识的歧视,因年长而自认高人一等,某方面的出色所带来的优越感,骨子里不愿接受他人领导的强势……并将之前视为不着寸缕的行为,实在令他们难堪,甚至恼羞成怒。 这就是人性。 柯清怡记得,在原文里队伍中的那两个公司职员总不安分,后来也真的搞出事来了。 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趁这个机会下手? 她知道自己作为小说原作者,竟纠结自己写过的情节,的确是有些奇葩,但这里实在是太安静了,空气里弥漫着死亡与颓丧的气息,使她不得不东想西想来分散注意力,看什么都觉得不对劲,想什么都觉得疑惑。 听到柯清怡的问题,张默行没有惊讶,只是淡淡一笑,俊朗的面容间沉淀着与年龄不符的老成,他轻声回道:“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们在等你的血液样本。” 真是狡猾,一边不甘人下,一边又想着坐收渔翁之利。 柯清怡顿时恍然,看向张默行的目光多了几分探究,抿了抿嘴角没再说话。 他们走的时候,谢鸣宇甚至还在呼呼大睡。 他向来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从小吃喝不愁,养成了享乐主义,好逸恶劳,大学毕业后游手好闲,整天伙着其他公子哥吃喝玩乐,也不找个正经工作,可把谢赫博士给气坏了。 现下虎落平阳,一开始时还嫌弃硬邦邦的水泥地和难以下咽的压缩饼干,闹着少爷脾气,非要黎瞳给他找张软床寻些美食来,直把对方当佣人使唤了,后来自己才意识到这根本不现实,为了给自己找台阶下,又是把黎瞳一顿气骂,说她怪物一个,没安好心。 究竟是谁,从头到尾都在使着坏心眼? 不出所料,他们在路上很快就遇见了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