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1 章
骏马飞奔, 疾风吹拂。大风从脸上刮过,吹乱了鬓边碎发。 身下的马背将侧坐的她颠来颠去,沈珠曦害怕地闭紧双眼, 双手不由自主地抓紧了李鹜的衣襟。 李鹜的声音夹着凌厉的风声,响彻在她的耳畔。 “沈呆瓜, 你不睁眼看看你相公现在的地盘?” “我不看!”沈珠曦又气又怕,连声音都变了。 “沈呆瓜, 你不睁眼看看?别人都在对你指指点点呢。” 沈珠曦惊慌地把脸埋进李鹜怀里:“还不都怪你!” “他们指着你在说什么呢?我听不清楚, 要不你睁眼看看, 他们在叽叽呱呱什么?” 随着李鹜的话语, 沈珠曦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可怕的画面, 许多人指着马上的他们指指点点,一脸厌恶和鄙夷。 “你真不看看?你一定猜不到你会看到什么。” 沈珠曦经不起李鹜再三怂恿和诱惑,终于战战兢兢地睁开了双眼。 预想中的画面没有映入眼帘。 官署大道上畅通无阻, 两旁林荫连绵, 路上唯一一个穿长衫的文人退到路边, 用诧异的目光看着他们疾驰而过,并无指指点点,更无议论纷纷。 前方人声鼎沸,一面六七阶高的石梯出现在他们面前。 李鹜重重夹起马肚:“驾!” 枣红色的大马加速向石阶冲去, 沈珠曦不禁闭上了眼,再次把脸埋进李鹜怀里。 “呆瓜, 睁眼!” 李鹜一声大喝, 沈珠曦虽然不情愿, 眼睛却听话地睁开了一条缝。 骏马扬起前蹄, 高高跃起, 直接一个飞跃, 跳上了石阶上的平台! 片刻之后,骏马冲进偌大的广场。 一支正在cao练的百人队伍陆续停下了奔跑的脚步,目瞪口呆地看着从身后追上来的快马。 沈珠曦顶着上百个男人的目光,脸色通红,羞愤欲绝,只想钻入哪条地缝里消失不见。 偏偏站在队伍前头的李鹍还要跳出来,欢快地挥舞起两只粗壮的手臂: “猪猪!猪猪!” 飞奔的骏马快速接近队伍,李鹜牢牢握着缰绳,大声道:“最后到终点的三十人今晚倒全驻所的马桶!” 李鹜话音未落,队伍哗然,机灵的军士已经开始朝终点狂奔,落后一步的,也赶忙甩开双腿穷追猛赶。 李鹊一边快速超过前面的队友,一边游刃有余地回头朝沈珠曦喊道:“嫂子,小弟先行一步,一会再来问好!” 李鹜轻轻甩了甩缰绳,骏马用四只蹄子不紧不慢跟在累得呼哧呼哧的队伍身后。 李鹜骑在马上,优哉游哉,不时叫出某人的名字阴阳怪气两句,是真正的坐着说话不腰疼。 “朱老三,今天又是你跑最后,老子要是山匪,你的脑袋已经被一刀子砍下了。” “张大富,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有几斤几两,你缀后边干什么呢?留着力气想今晚去偷鸡?” 他每点出一个人的名字,那人就会红着脸加快脚步。 有李鹜亲自监督,队伍的士气和速度有了rou眼可见的提升。 看着这些男人的后背,而不是迎着他们直勾勾的视线,沈珠曦的勇气渐渐回到身上。她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尘土飞扬的环境,视线最终还是回到了这百来个奋力奔跑的男人身上。 “你们每天都这么跑?”她忍不住道。 “要是每天都跑,他们会养出这一身肥膘?”李鹜没好气道,“这才跑了三天,他们就哭爹喊娘的——连京城里的废物子弟都不如!” 李鹜越说越气,冲跑在前面的军士大喊道:“连京城里的纨绔子弟都绑着沙袋练字,你们有什么资格不努力?!你们投胎比不上人家,难道连努力也要输给别人吗?!” 李鹜的叫骂声下,队伍又往前跑出了些许。 沈珠曦心虚地缩了缩肩膀。 希望李鹜这辈子都没有机会知道真相。 绕着空荡荡的广场骑马跑了五圈后,累的满脸通红,浑身大汗的男人接二连三地在终点倒了下来,那些没倒下的,不是扑向倒下的人,就是捂着腰上的荷包,警惕地张望四周。 李鹜骑在马上,神色淡定地看着抢劫行为在眼前正大光明上演。 “……他们这是?”沈珠曦惊讶道。 “大哥给了他们一人一个荷包。” 气喘吁吁的李鹊走了过来,解下腰间的荷包,递给马上的沈珠曦。 沈珠曦接过一看,这深蓝色的荷包针脚细密,走线流畅,用的虽是便宜粗布,但胜在结实耐用。荷包底部有些凹凸不平,她拿起来一看,底部用浅一个色的棉线绣着一个僵硬板正的“鸭”字。 制作者是谁,昭然若揭。 沈珠曦十分怀疑,他是想不起鹜字的写法,才退而求其次,绣了个同义的鸭字。 “每日cao练结束时,还保留着这个荷包的人可以在大哥那里领到军饷外的十五个铜板,失去荷包的人则会没有夕食,还要帮着收拾全驻所饭后的残局。” 李鹊解说完毕,李鹜在她身后得意开口:“老子每天要做的事一大堆,没时间天天盯着他们,就让他们互相盯着,警醒的有奖励,粗心大意的就受惩——刷马桶总比见了土匪被一刀捅穿来得好吧?” 沈珠曦看着眼前累个半死仍要挣扎着起来防备拾荒之手的军士,承认李鹜这法子确实不错。 李鹜先一步跳下马,走到几个瘫软在地的军士身旁,一脚一个,踢了上去。 “起来!土匪不会留给你休息的机会!” “不想死就动起来!” 短短三日,李鹜就好像和这些军士打成了一片。沈珠曦看着他们哎哟乱叫,却不怎么害怕李鹜。其中一人从地上爬起,紧紧握着腰间的荷包,视线看着马上的沈珠曦道: “大人,那就是给我们缝荷包的尊夫人吗?” 沈珠曦紧张起来,不知如何应对这场面。 从没有这么多外男盯着她过,他们还衣冠不整,浑身大汗。如果她想进烈女传,她现在就应该戳瞎自己的双眼。 可是沈珠曦怕疼,内心也并不想进烈女传。 所以她僵立在马上,不知所措的眼神投向地上的李鹜。 “就是她。”李鹜神色自豪,扬声道,“这些荷包,全是她亲手绣好的。” 嚯—— 军士中立即响起一片惊叹声。 “尊夫人的女红真好啊,这荷包做得比我娘子扎实多了!” “就是,我拿回之后,我娘也说这荷包好——” “就是比起女红,字好像差了点……我从绣楼买的要——” 一个瘦子军士瞅着李鹜脸色不对,一肘子打断了说话的胖子军士。 “要……要更差一下。”胖子军士看到李鹜脸色,结结巴巴道,“可能是我眼睛有问题吧……” “不要怀疑自己,你就是眼睛有问题!”李鹊肯定而认真地道,“这荷包上的字端正雄伟,富有英雄本色,是嫂子根据我大哥的形象量身定做。你觉得不好,只是因为你还没有体会到真正的英雄本色罢了!” “……那这荷包上为什么要绣个‘鸭’字?”胖子军士道。 李鹜还没开口,李鹊先挺起胸膛:“鸭不好吗?鸭rou好吃,鸭绒保暖,鸭屎还是上等的肥料,大哥……咳,大嫂绣鸭字在荷包上,是对我们寄予了厚望,希望我们都能成为鸭子般处处是宝的人才啊!” “不错,”李鹜满意点头,“李鹊说的正是我想说的。” 李鹊谦虚拱手:“还是大哥和嫂子英明,小弟只是借花献佛,拾人牙慧罢了。” 军士们恍然大悟,交头接耳。 “原来如此……” “夫人用心良苦……” “夫人真是女中豪杰,不嫌弃我们,还给我们绣荷包……” “大人运气真好,能娶到这样的贤内助,不像我家的恶婆娘……” 许多动容而友好的视线落在沈珠曦身上,她只能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贤内助?老子千挑万选的女人,里外都助!”李鹜得意洋洋地扬起眉毛,“你们想像老子这样,先修八百年福报再说吧!” 李鹜的夸奖让沈珠曦脸都快烧起来了,他还理直气壮,分毫不觉得自己言辞夸张,让人浑身发痒,脚趾抠紧。 他走到马前,伸手扶她下马。沈珠曦穿着裙子,行动不便,磨磨蹭蹭。李鹜等得不耐烦,右手勾住她的腰,左手搂住她的双腿,猛地将她抱离了马背。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沈珠曦咽下了喉咙口的惊呼。 不咽也行。 因为面前的百来个军士已经爆发出了哄声,她那小兽般的呜咽即使溢出喉咙,也只会被近在咫尺的李鹜一人听见。 李鹜把她放在地上,等她站好后,牵起她的手,十指相扣着往前方走去。 即使身后打趣的哄声震天,李鹜依然没有被影响分毫。他不回头,不应声,牵着沈珠曦自我而无畏,悠然又自在地往前走去。 沈珠曦被他影响,紧绷的身体不由放松下来。 “没掉一块rou吗?”李鹜在起哄声中提高音量。 “什么?”沈珠曦一愣。 “这么多人看到我带你骑马,还抱你下马了——你也没少一块rou啊。” 他不说还好,一说这茬,沈珠曦立即想起他放浪的行为。 “这不合礼节!”沈珠曦气道,“以后会有人说——” “老子才不在乎他们说什么。”李鹜打断她的话,斩钉截铁道,“老子就是想让他们看看,我娶了多么好的女人。” 沈珠曦未说完的责备被这句话堵在了喉咙里。 “你不用像那些女人一样,畏畏缩缩地站在男人身后,我也不会把你困在院子里深入简出,整日只知道围着我打转。我不在乎你被别的男人看到,因为你是老子千挑万选娶回来的女人——沈珠曦,你是老子引以为傲的女人。” 沈珠曦呆住了。 “既然你要遵守礼教,那么礼教说过出嫁从夫,现在,我命令你——”他看着她怔愣的眼眸,缓缓道,“忘掉那些人的叽叽呱呱,在活成女人之前,你要先学会活成一个人。” 李鹜转过身,牵着她继续往前走去。 他直视前方,面无异色,丝毫没有意识到沈珠曦此刻的内心变化。 他的话像翻涌的浪头,不断冲击着她身上根深蒂固的枷锁。 他只是一个出身卑微的泥腿子,却能做到许多人都做不到的事。 他救了她的命,但不止于此。 她想不计代价地对他好——就像他对她那样。但事实上,如今的她却连坦诚以待都没能做到。 羞愧煎熬着她的内心。 沈珠曦停下脚步,李鹜被两人牵着的手拉停了脚步。 “怎么了?” 沈珠曦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的年纪和傅玄邈相仿,对她所做的事却截然不同。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剥夺女子爱美和对外交际的资格。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想要一只关在笼中的黄莺。 是天性使然?还是出身所致? 沈珠曦认为两者都有。 乞丐出身,读书无门,对圣贤书的无知,阴差阳错地保留了他豁达自在的天性。 所以李鹜才是李鹜。 万千人中也诞生不了一个的李鹜,在茫茫人海,偏偏被她遇上的李鹜。 “……你也是。”沈珠曦说。 沈珠曦学着他先前无畏的模样,笔直地迎向他不解的视线。 “不管这次剿匪结果如何,无论你今后是带金佩紫还是山野村夫……” 一个声音在沈珠曦心中叫嚣:女子不该说出如此不知廉耻的话。 ……但那又如何? 愧疚化为勇气,她挣脱了束缚她十七年的枷锁,说: “我都以你为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