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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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说得那么狠,以至于季明杰都吓到了。不过,片刻,他身子一软,便发现自己已经被余新平松开,直直地坐在了地上。和刚才被自己推开的罗杰一样,狼狈不堪。 余新平缓了一口气,才盯着季明杰问道:“季明宇是不是有一个女儿?” 没想到余新平会问自己这个问题,季明杰从地上站了起来,将自己身子稳住,才回答:“是,而且还是一个疯子。” 提到季从安,季明杰半眯着眸,想到季长风那失去的右腿,不由得哼哧一声。 余新平淡淡地看他,“我不管她是不是疯子,你就告诉我,她是不是叫季从安?” “嗯。”季明杰点头。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余新平的双眸变得更加的暗沉,“我知道了。” “姐夫,你知道什么?”罗杰不解地看着余新平,连季明杰都十分好奇他到底知道了什么。 余新平没有回答他,只抬着头,朝着还站在自己面前的季明杰怒吼道:“滚,我不想看见季家的人。” “姐夫......”罗杰彻底懵了,余新平前两天让他将季明杰带出来,他会一直以为是要向季明杰要钱,没想到却只是为了问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问题。 “我也不想见到你们。”季明杰冷哼一声,甩手往门口走去,再快要出去时,回过身说道:“以后你们要是再找我,就别怪我不客气。” 余新平直接忽视他的话,仍旧只回了一句:“滚。” 等季明杰走了出去,罗杰这才着急起来,“姐夫,你怎么能让他就这样走了?我们不是来给丫头掏钱的吗?” 他看了余新平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心里有些害怕但仍旧不愿放弃,“姐夫,你放他走了,我们去哪里要钱啊,再说了约他出来一次不容易,下次......” “回家。”余新平瞪了罗杰一眼,才缓缓地转过身,走出仓库。 罗杰在他身后追了上来,“姐夫,我们可是说好的,这次是来拿钱的。现在一分钱也没有了,你不会就这样打发我走了吧。上次,我跟你说的那个生意,马上就要运作了,现在就差我投进去的这笔钱了。我本来打算今天找季明杰要的,结果你却把人放了。现在怎么说,你看要不然把丫头那笔钱先借我用用?” 余新平反手就是拳头,恰好打在了罗杰的脸上,他眼睛里充斥着红,“给我闭嘴,丫头那笔钱,你再提一次,我饶不了你。” ☆、chapter 39 沈琰下班回来,在小区的公园里找到季从安。她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长椅上,双腿上还搁着昏昏欲睡的猫咪。 他放轻步子,轻轻地走过去,站在她的身边,“怎么了?一个人坐在这里。” 季从安抬眼看他,借着小路上的路灯,将他看进眼里。 沈琰见她不说话,紧挨着她坐了下去,修长的手伸出去探在她的额上,“不开心吗?还是身体不舒服?” “没有。”季从安摇摇头,就着他伸过来的手,直接躺下,头自然而然地躺在了他的腿上,猫咪也因此跳在地上,就蹲在两人的腿边上。 她的声音里带着浓厚的鼻音,还有些沙哑,大概是刚哭过。沈琰皱了皱眉,“别睡在这里,外面冷,我们回家?” “我就躺一下。”季从安闷声说道,阻止沈琰要扶她起来的手,“陪我说会儿话,好吗?” 沈琰看了看她的眼,那样固执,便没有再勉强下去,应了她,“好。” 她牵了牵嘴角,换了个舒适的姿势,轻声说道:“沈琰,下午的时候,哥哥来找过我了。” 沈琰愣了一下,猜测她会这样反常,大概是季长风让她想起了以前的事情。他抿了抿唇,抬手落在她的发上,轻轻地抚摸着,像是在安慰她。 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手心里的温暖,还有那份小心翼翼要给她的安慰,季从安身子一僵,片刻缓了过来,“我没有难过,我是高兴。” 她停了一下,沈琰知道她在等自己说话,便为她引话,“为什么高兴?” “沈琰,哥哥的右腿是因为我而没有的。”她说着,长长的睫毛不停地眨着,借着昏黄的灯光,还能看见上面闪烁着的晶莹。 沈琰点点头,声音放柔了几分:“嗯,已经过去了,长风不会怪你的。” 听他这么说,季从安半侧过脸,看着沈琰,“是的,哥哥说他不怪我,所以我很高兴。” “从安。”沈琰也看向她,她眼底埋藏着的渴望,竟然那么明显,“其实,长风很疼爱你。” 季从安回过头,望着不远处的千秋架,重重地应着:“嗯。” 她一直知道哥哥季长风对自己很好,在父亲去世之前,她时常会去季家老宅,哥哥会带着走过她在老宅的每个角落。所有好吃的零食,好玩的玩具,他总是会第一个想起她。 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告诉过她,哥哥季长风不是叔叔的亲生儿子,叔叔婶婶并不是很喜欢他。爸爸让她多跟哥哥一起玩,这样他就不会觉得自己很孤单,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人。 她听了爸爸的话,在季长风面前,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救世主。后来,长大了稍微懂事了,才知道其实一直是哥哥在带着她,在保护着她。 特别是他出国留学的那几年,她在国内,总是会想起他,心血来潮的时候,也不管时差,一个电话就拨了过去。哥哥总是会在响两声后接起电话,她后来养成了习惯,超过了三声,便和哥哥耍赖。 沈琰看着她脸色变好,才慢慢地说道:“我和长风是大学校友,后来在德国才认识的。有几次,我见他接电话,总是满脸的微笑。不知道电话那端的人在说什么,我发现他总是很认真地听。” 跟着沈琰的话,季从安想象着异国他乡里少年嘴角上噙着的一抹浅浅的动人的微笑。她心里抽疼着,搭在沈琰腿上的手不由自主地蜷起来。 “后来有一次,他告诉我电话是他meimei打过来的。”沈琰说着,瞄了一眼季从安,伸手去握她的手,有些冰凉,他慢慢地将她扣紧的手指掰开,放进自己的大手里。 “我们见面的时候,他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提起你,话不多,就一两句,但每一句都说得很认真。” 季从安擤了擤鼻子,“真的吗?” “嗯,我从来不骗人,更不会骗你。”沈琰点点头,手一用力直接将季从安从椅子上拉了起来。双手落在她的肩上,扳着她面对自己,“所以,这样的长风,即使你做了什么让他伤心的事情,他也不会去怨恨你,因为他做不到。” 心里一动,季从安往前靠去,轻轻地将头枕在沈琰的肩上,“我一直以为他会恨我。” “所以你才选择躲得远远地,不让他看见你,对吗?”沈琰叹了口气,轻拍着季从安的后背,“哪怕季家将你赶出家门,哪怕要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的打拼,你都不敢再面对他,对吗?” “嗯。”就着沈琰的肩膀,季从安使劲地点头,害怕自己哭出声来,一直紧紧地抿着双唇,“我以为这样子,他会好过一点。” “傻瓜。”沈琰将她搂得更紧,好半天才说出这样一句话,“这世上,只有真心疼爱你的人,不会去计较你做了什么,而一直对你好。” 那晚,季从安回到家里,就给季长风打了电话。 她站在自家阳台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有勇气开口,“哥哥,对不起。” “我不是说过,从来没有怪过你吗?”季长风沉沉地说,然后又补充一句,“下次,别再和我说这样的话了。” “我知道。”季从安笑了笑,“我就是特别想和你说,那时候你出事的时候,我一直没机会和你道歉,后来我逃走了,更没有机会,我一直很遗憾。” 电话那头,没有说话的声音,只有季长风的呼吸声,这样子持续了许久。季从安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哥哥,你还在听吗?” 片刻,就得到了回应:“我在。” 季从安神色认真,“我答应你,回去看爷爷。” “嗯。”季长风声音低沉,“我安排时间。” “哥哥。” 她以为他要挂电话了,赶紧叫住他。 季长风愣了一下,心也跟着错跳了一拍,“怎么了?” “爷爷,会原谅我吗?”她仍是害怕,之前害怕爷爷和哥哥不原谅自己,现在害怕爷爷不原谅自己。她的害怕,一直都在。 听到这句小心翼翼的话,季长风面上的表情晦涩难懂,双眸暗了暗,低低地说道:“会的。” 他将电话挂了,起身出了卧室,朝着季老爷子的房间走去。 老爷子还没有睡,正躺坐在窗前的摇椅上,身边放着一台老式的收音机,一边听着里面播放的戏曲,一边跟着哼哼。 季长风从床上拿了一张毛毯,走到老爷子身边,搭在他的身上,“爷爷,小心着凉了。” 这时候,季老爷子才轻轻地睁开双眼,放在腿上的手也没有再打节拍,“怎么了?这么晚过来。” 季长风搬了一张椅子在老爷子身边坐下,“我今天去看了从安。” 老爷子怔了一下,面上看似风轻云淡,心里却早已翻腾,“你去看她做什么?” “前些日子,她出了些事情。”季长风看了一眼老爷子,见他正盯着自己,便继续说道:“有人似乎想伤害她。” “是谁?”老爷子一惊,直接坐了起来,搭在腿上的毛毯也掉了一半在地上。 季长风摆手示意他冷静,然后捡起地上的毛毯给老爷子搭好,“她住的那个小区正好停电,监控也没拍下那人的具体样子,警方暂时还不能破案。” 老爷子皱着眉,“那她岂不是很危险?” “嗯。”季长风也不瞒着他,“如果是蓄意而为,确实还可能再发生下一次。而且,不保证下一次她会安然无恙。” 老爷子兀自思忖,等他回过神来,才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既然选择告诉老爷子这件事,就说明季长风已经做好了打算。只不过老爷子没想到他会说:“我打算将她接回来。” “接回来?”老爷子看不懂他,“当初是赶她出季家虽然是你父亲的主意,但是你是第一个点头答应的。为什么如今?” “爷爷。”季长风低低地叫了一声,转过头看着窗外漆黑的天,“那时候我必须答应,于父亲于她还有我们都是好的。” 老爷子似乎猜到了什么,“这些年,你是不是一直在照拂她?” “不是照拂,是在保护她。”季长风否了老爷子,眼神清明透亮,“伯父过世后,伯母也改嫁了,我那时候就答应过她,这辈子我要好好保护她。她和父亲之间存在着那么大的矛盾,加上我失去了右腿,她心里定然是不好受的。只有走出季家,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 季长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的生命存在着危险,而我不能不顾着。” 老爷子的手颤了颤,“长风,这些年,我一直不懂你。不过,你能这样想,爷爷很高兴,毕竟她到底还是你的meimei。你伯父留下的唯一一个女儿。” “爷爷,我知道。”季长风接道,“我会尽快安排时间,让她和您见面,她很想您。您也是这样的,对吗?” “嗯。”老爷子重重地点了点头,眼角处竟然滑下了一滴泪水。 ☆、chapter 40 番外之郊游 婚后,沈琰和季从安的生物钟步调开始不太一致了,即便睡在同一张床上,两人也能睡出个时差来,往往沈琰已经起床上班去了,季从安还睡得不醒人事。明明昨晚上两人是一起入的睡,谁知道第二天男女体力的差异立见高下。 从安无限怨念地起床穿衣,从盥洗室洗漱出来,一眼便看到餐桌上的早餐,是沈琰备着的,餐盘下还留了张小纸条:‘热了再吃。’遒劲的笔迹每每都让从安羡慕,她练过许多年的书法,可写出来的字总不及沈琰的半分,她的字小家子气多了,难怪她的老师总嫌弃她“孺子不可教也”。 不过,从安并不恼,因为沈琰属于她,他的字自然也属于她。如此一想,心情莫由来的舒畅。她用完沈琰准备的爱心早餐后,便去收拾行囊。昨晚睡前,两人约好去山上看日出,一个负责在家收拾行李,另一个则回去交代后事,不,是交接工作。 一个男人接纳一个女人的表现之一是他愿意向她开放他的衣柜,季从安看着柜子里占了大半江山的自己的衣服,不由嘴角弯弯。她哼着小曲儿整理完自己的衣服,便去整理沈琰的,黑白灰三色整整齐齐地依次排列,倒是挺像沈琰的一丝不苟条理分明的性格。 季从安好笑又无奈地抽了件厚毛衣出来,山上的气温不比这,还是多穿点为好,想了想,从安又伸手去够最里边的那件鲜少被沈琰问津的黑色长外套。从安印象中,这件衣服只在刚认识沈琰那会见过,后来就再也没见过,衣服上细微的小灰尘也再宣告着它被沈琰遗弃了,可从安却想象着自己被裹在大外套里的温暖模样,顺手就给取了下来。 俗套的是她在叠衣服时摸到口袋里的小礼盒,暗红色的盒身,黑色的丝绒内衬,其上是一条黄金手链,简单到不能更简单的式样,唯一出彩的只有搭扣处"js"字样,是她和沈琰的姓氏首字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