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等言语把色泽漂亮的木耳蒸蛋皮放到他面前时,他诧异的抬眼看了看她。她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大口咀嚼,“吃吧,没毒!” 他抬起筷子不轻不重的敲了她额头一下,“混账,我是怕有毒么?”说罢,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故作意味深长地说:“我是纳闷你小子怎么比个姑娘还细心手巧。” 言语摸摸被他敲痛的额头,对他说,“王爷,您没听过一句话么,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他若有所思的瞥了她一眼,执箸开动。夹起一块送到嘴里咬了一口,然后对着她竖起了大拇指。 言语抿唇笑了笑,把粥碗推到他面前。她担心天热他嫌烫不喝,把白粥分成了两小碗,又把粥碗放凉水里冰着,温度正好时再推到他面前。 不得不承认,不刮寒风的时候,“湿衣”还是挺让人温暖的。她是个细心体贴的姑娘,做的食物也蛮可口。 他本想一次全吃完了,她却不准许。她说:“王爷,若是您喜欢,日后可以再做,睡前不易饮食过多,最好适可而止。” 他绝对不是一个不听良言,是非不分的王爷,他听从她的建议。剩下的食物不能浪费,他想让她吃,她面露难色,表示自己胃量有限实在无能无力吃不下。 他笑笑,他绝对不是一个强人所难的王爷。他拿着盘子出去,分给了值夜的小兵,他是一个善待下属,爱护士兵的王爷嚜。 救命恩人吃也吃饱了,喝也喝足了,言语想回去睡觉。谁知他不依不饶说自己不困,要她陪他说会话。 言语真的累了,无力再陪他说话。她说:“王爷,您说过准许我畅所欲言,那我有话直说了啊!” 陆予骞双手托腮,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言语捏捏肩膀,做出一副很累的样子,蔫蔫地说:“王爷,我累了,想回去睡觉。您也早些休息,有什么话咱们明儿再说,行么?” 行么,能说不行吗? 他想了想,云淡风轻开口说:“既然要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这样吧,从今晚开始,你就在我这里睡,如此才能更便于照顾我。” 作者有话要说: 姐弟恋怎么样? 要不要睡了这个鲜嫩可口的弟弟呢? ☆、离去 言语错愕不已,这是要卖身给他的节奏吗? 她面露难色,环顾四周,问他,“您让我睡哪儿?坐着睡?趴桌子上睡?还是去您床上睡?” 睡他床上?他倒也可以勉为其难,可她真的愿意吗?他环顾四周,沉吟片刻,“我现在命人给你搭床铺。” 要不要如此说风就是雨?她说:“眼下天色已晚,就不要折腾了吧。我现在回去休息,明儿一早过来也是一样的。” 他瞪着高深莫测的美眸,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了许久,把她看的头皮发麻。她刚想开口说点什么,就见他表情不耐烦地摆摆手,而后起身转进屏风后面去了。 言语莫名其妙的看了一眼他消失的方向,心说,真是个阴晴不定的熊孩子。她回去时唐晔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她把他喊醒,他睡眼惺忪的望着她笑笑,说:“回来了,回来我就放心了,睡吧!” 言语点头,微微一笑。心想:唐晔真是一个温柔而暖心的人,谁若是嫁给他,肯定会一生幸福。 …… 战事虽结束了,但还有一些后续的事要处理,因此并不能立即拔营回朝。言语既然要报恩,肯定得时时刻刻守在救命恩人身边,随时等候他的差遣。 陆予骞这人,怎么说呢! 他是个非常两面性的人——卸下他将领的身份,收起他威严霸道的脸孔,敛起他傲然迫人的强大气场,他就是一个长相漂亮的大男孩。 嘴巴有点可恶,但为人大气不拘小节,开得起玩笑;脾气有点坏,但属顺毛驴的,轻轻的顺着他的毛摸摸他,他的臭脾气就消了;面对他偶尔孩子气的情绪化,她沉默以对,他反而主动向她示好。 最初给他做使唤奴仆时,她确实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可就算再蠢笨的人,天长日久的做一份工作,渐渐也得心应手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对她指手画脚挑三拣四,不再摆着他不可一世的王爷架子。他们朝夕相处,在同一张饭桌上夹同一碟菜,竟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很多时候她被他的言辞举止搞得苦笑不得,可是又觉得同他在一起十分有趣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他的伤口在慢慢愈合着,他们的关系也越来越熟稔。 夜深人静时,她想着即将要离开昱军,心里竟生出许多难以抓住的情愫。然而,她扪心自问还是想离开。 她毕竟是一个披着男人外衣的姑娘,不可能永远的待在军营里。也不可能真的依从郑王的要求,跟他回峪京去他府里。她可不想有朝一日被迫变成王爷的众宠妾之一,从此生活里除了争风吃醋,就只剩下勾心斗角。 …… 明日便要拔营回朝,言语也该离开了,去她亲手营造的那个主要世界——大沅。 她的小说接近四十万字,大昱只是其中的一章内容,陆予骞更是寥寥几百字便能概况的小角色。相比较而言,她更想去她的男主角靳元逸生活的地方。她想知道眼下大沅国内的情况,是不是真的按照她设定的剧情在发展着。 作者笔下的故事,最起码注入了作者本人一半的心之向往。如果很不幸,她回不去现实,那么她也想老死在那个倾注了心血营造出来的国度。 若是有幸能再回到现实,那么她多了解大沅的国土人情,了解靳元逸身边的人和事,对于她发展未来的剧情也有益。 所以不管从哪方面考虑,她也得离开,她得去大沅。 可是要以什么样的理由告辞呢?不管她如何瞎编胡诌,都要以合情合理为大前提,如此才能说服陆予骞放她离去。 她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一整日,终于捏造了一个自认为合理且说服力的理由。 晚饭过后,她抽了个机会去到郑王营帐内。两人东拉西扯的闲谈间,她看似无意往她设定好的道上引郑王。 她的大体意思是,她本是大沅人,小时候因家道变故,父母带着她和祖母远离故土。后来父母双亡,祖母也逐年老去,祖母希望自己百年以后,她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族亲,于是便有了她寻亲路上误入昱营的事。 尽可能圆满合理的圆说自己身世的同时,为了更具有说服性,她不遗余力的发挥身为小作者的本领。竭尽可能的用最清晰生动的言辞,将寻亲路上的艰难险阻,绘声绘色的讲述了一番。 演讲的结尾处,她委婉的总结陈词,她发誓绝不跟任何人说起关于昱营的只言片语,她想要去寻亲认足,所以恳请郑王放她离去。 最后的最后,她又厚颜无耻的提出,能不能借她些银两,等将来她找到亲人后,一定去大昱还债。当然整个过程中,不能忘表达一下能认识他们这些好心人,她是多么的高兴,多么的荣幸等溜须拍马的恭维话。 再圆满的谎话都有漏洞,言语不知道她这番话,郑王听后具体是怎么想的。他没有说任何为难她的话,可也没答应立即放她离开。 他告诉言语,此地距离大沅路途遥远,而且时不时有战乱发生,她孤身一人上路着实危险。如果她愿意,可以先跟着他们回大昱,日后他派人送她去大沅寻亲。 当然,如果实在想立即离去,也不是不可以通融一下。不过因为现在是特殊时期,她既然来到了这个军营里,她的事便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事。因此必须要征得,这个军营中最高统领陆予骞的同意。 言语当然也清楚,想要后顾无忧的离去,最好去征得陆予骞的同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陆予骞,那些在脑中已烂熟于心的谎言,她始终说不出口。这才转而求其次,去找了郑王。 可惜郑王这里不松口,她连踏出军营的机会都没有。如果勉强偷跑出去,若是被抓回来,即便陆予骞再好说话,她想她的下场也定当惨不忍睹。 所以若是坚持要离开,只能去求得陆予骞放行。 磨磨蹭蹭又来到了陆予骞帐前,她停在那里踯躅犹豫,步伐缠绵的绕着他的营帐来回踱步。来回徘徊的同时,她也挣扎郁结的思考着,到底是现在离去合适,还是听从郑王的建议最为妥当。 作者有话要说: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除非我爱你,你也爱我。所以,她该走吗? ☆、初次 夜,很静,弯钩似得银月在云中穿行,明亮的月光洒向大地。营 帐外灯火通亮,陆予骞背靠屏背椅,姿态闲散慵懒。言语围绕着他的营帐转了几圈,他的视线便随着她走了几圈。 军营里的大事小事,甚至是某个将士的日常琐碎事,哪个都逃不过他的耳目。更何况因她身份的原因,他特别安插了人在她身边监视顺便看护她。 关于她在郑王那里说过的话,在她到来之前他已经知道了。大沅国都靖安人口众多,他不能完全掌握,她话里的真实成份有多少,现在他不好下判断。 其实对于他来说,只要她是个普通人,只要她不跟大沅或者大齐朝廷扯上关系,其他的都不重要。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帐外那个绰约的身姿,她有时单手托着下巴,有时倒背着双手,纠结到极致时张牙舞爪摇头晃脑。 终于,她掀开帐帘,走了进来。 他静静的望着她,然后换了个姿势,抬起左手松松拢拢的托着下巴。 她的视线扫到了他的左手上,白色纱布底下包裹的是为她受的伤。她承诺过要照顾他到两处伤口痊愈为止的,如今真的要言而无信了。 “王爷,今天感觉怎么样?”她问。 上来就卖乖,他心里鄙视,脸上依旧是那副慵懒散漫的表情。他看了看自己的左手,闲闲地开口说:“那你是想让我说好了呢,还是说没好很疼呢?” 这是什么话?伤口在他身上,伤口愈合看他自身的恢复能力,要别人如何说! 她知道他这是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又要无理取闹了。 她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继而眉眼弯弯,脸上露出甜暖轻灵的笑意。她说:“我问过章大夫,他说您伤口恢复的不错。” 如此看来,为了全身而退,她还真是做足了准备。忽然,他扬起唇角浅浅的笑了笑,缓缓启口道:“确实恢复的不错。怎么着,觉得恩报完了,想撂挑子不干了?” 一句话戳中了她的心坎,她愕着双眼去看他。 他的眼眸漂亮而深邃,黑漆漆的望不到底,面上是一副懒懒散散的神情。她看不透他心情如何,计划只能循序渐进。 她思忖片刻,而后笑说:“没有。就算不是报恩,能伺候王爷,也是我的福气。” 如此口是心非,亏她好意思说出口! 此刻陆予骞心里已然十分不悦,熊熊的怒火在心头快速燃烧。他的双手紧握成拳,圆润短甲狠狠的扣进掌心里,慢慢的有刺目的红色液体,缓缓的将白色纱布渲染成了一副色彩妖冶的画布。 他垂眸扫了一眼掌心,然后不着痕迹的把手放到了书案下。 言语见到他不说话,感觉气氛有些凝重,怕自己一个不长眼撞刀口上去,心里开始犹豫起来。 她抿唇沉思小会儿,又说:“哪个……王爷,我刚进昱营时,高将军说我是齐军探子,这事您查了吗?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解,相信咱们相处这么长时间,不用查您也看出了,我真不是探子。像我这种智力的人,任务刚开始,估计就死翘翘了。您说是吧?”话毕不忘冲着他温良无害的笑了笑。 当初她勿入他的营帐,高茁说她是齐军探子,要处置了她。她真是探子吗?其实不用审问,单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她肯定不是。 一个训练有素的探子,首先具备冷静的头脑严禁缜密的思维,她能在遇事的第一时间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反应。 其次要有细致的观察力,极高的警惕性,她会选择一个最有利于自己的环境来展开活动,从平常的事物中发现诡秘。 再次,要具有很强的伪装能力,能在不同的危险坏境中快速调整自己。 反观言语,她傻不愣登的躲在衣架下,完全顾头不顾尾衣。衣裳遮住了她的身子,却遮不到她光溜溜的白皙脚丫。被抓住的第一时间,从她的反应来看,绝对出于本能。而后她不是想办法自救,而是傻乎乎的两眼发直。 陆予骞甚至不用看她的眼睛,他便能从她的呼吸中,清晰的感受到来自她内心的真实恐惧。 当面对他的处决命令时,如果她懂得观察,找人求救唐晔是最佳人选。她倒好,一下子抓住了一向最爱凑热闹,唯恐天下无闹事的郑王。 如果这样的人是探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过,她倒也有聪明的地方,在被认作男人的时候,居然镇定自若的顺水推舟了。作为正常人,不明情况之下,看得出郑王地位高,找他求救也算是机灵人所为。况且她出去后,他那位看凑热闹的八哥,确实也替她说了几句好话。 至于最后为什么没杀她,很简单,陆予骞享受手刃敌军的畅快,但他不却喜滥杀。如此斩杀一个柔弱的姑娘,不是陆予骞的做事风格。而且当时她咬牙切齿问他名字的样子,在他看来甚是与众不同,也颇为可爱有趣。 为什么又要把她留下呢? 因为即便知道她不是探子,但如果让她闯了他的军营,事后又毫发无损的放了她,让大摇大摆的离去,于昱军来说确实存有隐患,不如留在眼皮底下监视着更为稳妥。而且当时月黑风高夜,她一个姑娘只身一人上路,他敢笃定走不出几里地,她指定连骨头渣都不剩。 所以把她留在军营里,于她于昱军都是一桩益事。 可能是缘分吧!如果当时她的姑娘身份,众人皆知,即便留下他,他也得考虑如何处理她。因为若是留一个姑娘在军营里招摇过市,太过于扰乱军心。 结果就是那么巧,在大家还未考虑她性别问题时,老八语出惊人,张口就认定她是男人。虽然他一直不能理解老八的识人“本领”,但也正因为他的错误,给了他们日后光明正大相处的机会。 曾经他觉得,她是一件冬日湿衣,期望有朝一日她能被烘干变暖。如今她确实越来越让他感觉到温暖,他们朝夕相对,相处愉快。他甚至开始思考,要如何捅破阻挡在他们之间的那层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