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都市小说 - 烈酒敬余生在线阅读 - 第43节

第43节

    余笙知道她在发泄,也觉得她能喊出来挺好的。

    可是她没想到的事,卫峥会从上面跳下来。

    她张开双臂,飞扑着往下趴,像一只鸟在俯冲。

    一切来的太快,所有人都愣在那里。

    余笙一瞬间觉得脑子里有一百只苍蝇在嗡嗡地叫着,然后轰地一声四散开来。

    世界一片静寂!

    长久的,

    长久的,

    静寂!

    “师姐!”

    最后是余笙大声叫了一声,打破了这死一样的静寂,然后所有人才仿佛从入定中苏醒过来,乱成一团。

    “快快快,过去看看!”

    “报警……特么的……快报警啊!”

    “这特么警察能过来吗?”

    “卧槽,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怎么样?还有气儿吗?”

    “……”

    “医疗组,快叫医疗组的人过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记得好像之前有人猜出来了……

    ☆、第43章

    遗忘痛苦是件幸福的事, 可是这遗忘一旦加个期限,就是一个会定时爆炸的炸弹。

    所有的记忆翻卷着袭上来的时候, 余笙脑子里像是被塞了一大把小孩子玩的摔炮, 被大力一挤,就开始噼里啪啦炸响,一个响传染到另一个, 然后连成一片,把神经轰炸成一片废墟。

    大脑又涨又疼,余笙抱着脑袋,忽然腿一软, 跪在地上。

    天旋地转!

    俱乐部已经开办了八年,这八年来从未出现过一例事故, 这是他们最骄傲的地方。

    可是这骄傲要在今天被打破了。

    负责人一路狂奔着跑过去的时候, 双手合十祈祷着, 不要出事啊!

    千万千万, 别出事啊!

    可是赶过去的时候, 所有人都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气, 然后后退了一步。

    卫峥脑袋磕在石头上, 从一百五十三米的高空坠落, 冲击力可想而知。

    脑浆混着血呈喷射状四散开,手腕被锐利的石头直接切割下来, 被甩到半米外,猩红色的指甲,显得有些触目惊心。

    场面太过惨烈, 以至于一时没有人敢上前,尽管这里都是胆子算大的人。

    林池本身就靠的近,吓得嘴唇发白,直接跌坐在地上,话都说不来了,一个劲的颤抖,叶琛赶过去,把她脑袋按在自己怀里,挡着她的视线,不住的安慰她。

    哪怕林池去过枪击案现场,见过更惨烈的画面,可也无法接受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变成一团血rou模糊的rou泥摊在她面前。

    陆玥对攀岩没有任何兴趣,这会儿在营地,卓诚反应过来后立马给她打电话,要她待在那儿别动,千万千万先别出来。

    有人报了警,警察确认了好几遍地址,最后表明会尽快赶到,可是大家也知道,除非派直升机,不然很难很快到达,到底是保护现场还是尽快收敛尸首,几个人因为这个争执起来。

    这些声音都很远了,余笙抱着脑袋蹲在地上,脑子炸裂了一样,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只剩下绵绵不绝的疼痛在脑神经里一遍一遍地游走,刺激着她,让她整个身体都在痉挛。

    姜博言拨开人群寻找着,最后在地上看见蜷缩着的她,几乎是飞扑过去,他抱住她,试探着叫了声,“笙笙……”

    余笙已经听不见任何声音,包括他的叫声,她现在把自己封闭的黑洞洞的世界里,那里什么都没有,没有伤痛,没有死亡,没有遗憾,也没有无法挽救的错误。

    她已经听不见姜博言紧张地快要昏过去的询问了,她只是抱着自己,缩在那个黑黑的空间里,独自品尝着回忆带来的痛苦。

    余笙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记忆是个连贯的东西,余笙的记忆却被人生生地剜去了一块,那一块的记忆并不是很美好,甚至有些让人窒息,所以丢失了之后反而对她是好的。可是在这一刻,在这个惨烈的时刻,那些记忆在强烈的刺激下又从潜意识里冒出来,变本加厉,在她大脑中肆虐。

    这件事起源于她十八岁那年,那时候她刚刚过完生日没多久,她去参加一家创意书店的文艺沙龙,那天她最喜欢的探险家来a市进行座谈。

    余笙第一次逃了课,她是班长,是文艺部的部长,是播音室的室长,她从小听话乖巧,不违纪不捣乱,是个标准的五好学生,但是她一直都不喜欢自己那么乖,因为太乖,她什么都不能做,她喜欢一个男孩子,是母亲钢琴课的一个学生,可是迫于父母老师不能早恋的重压,就算看见他,她都不敢表现出一点儿好感,倒是经常和他唱反调,装作很讨厌他的样子。

    余笙总是这样暗示自己,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是真的讨厌他了。

    十八岁成人礼那天,她想请自己的好朋友和他过一个别开生面的派对,来纪念自己自己成为一个大人,但是临近期末,余笙的提议不被爸妈允许,她甚至连一个像样的生日都没有,她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张数学卷子加上一份文综习题。

    她很委屈,也很生气,更多的是无力。

    她成年了,可是还是有极大的不自由。

    这种矛盾激发了她内心叛逆的种子,她逃课了,去听座谈会。

    她借着职务之便跟门卫叔叔打完招呼走出校门的时候,她觉得心跳快地都快蹦出嗓子眼了,那种隐秘的兴奋和暗暗的成就感让她更加激动。

    她几乎是一路带风地小跑着去了书屋。

    那家书屋在一个很老胡同里,余笙拿着手机,开着导航,都险些没找到。

    那天她第一次见自己偶像,一个探险家,眼神里却都是岁月静好的平和,那双眼温和而沉静,余笙听他讲故事,觉得世界那么大,那么那么多未知的有趣的事,她很向往。

    而她根本无法体会。

    余笙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从小对她要求严格,也保护的密不透风。

    她喜欢户外运动,但是从来都不被允许,说是太危险,一个女孩子也不应该做这些。

    对她最大的让步就是允许她短期徒步旅行,但是地图仅限于a市和临市。

    家里总有很多规定,她都要遵守,比如早上六点钟闹钟会准时响起来,她需要在三分钟内从床上爬起来,不然母亲就会直接掀她的被子,并且告诉她赖床的人是自制力差的表现,一个优秀的人,总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如果她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她就是个差劲的孩子。

    余笙不希望父母失望,也不希望自己被父母看不起,所以就算再困,再不想起来,她都会在六点零三分从床上准时折起身来,无论春夏秋冬,无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

    她有时候会觉得很累,有时候也会自暴自弃地想,自己本来就不想做一个多优秀的人,想吃东西的时候可以大口的吃,想睡懒觉的时候可以睡个地老天荒,什么都不用管对她来说就是最幸福的事。

    可是尽管总是这样想,第二天她还是会在六点零三分准时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出门跑步,回来洗漱,七点二十准时坐在饭厅的桌子前吃早餐,八点之前准时坐在教室里,预习第一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顺从、听话已经像是一种基因码,深深地刻在她的骨髓里,变成一种本能,她无法反抗,只徒留一点儿不甘心,折磨着她。

    规律的生活是一件很好的事,可是对于一个童年期和少年期日日如此的她来说,这就像是一个酷刑,她每天都躺在监狱里。

    十几岁的年纪,刚刚从孩子步入大人的行列,还有很多的不成熟,又觉得自己什么都懂,迫不及待去飞翔,又被束缚着翅膀,那些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的事却是困扰自己最大的障碍。

    那天陆绍安讲了很多话,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对生命的看法和对探险的看法都让她觉得像是遇到了知己。

    “如果没有对未知的好奇,人类还在树上。”

    “死亡总会到来,不惧怕生的人,就不会惧怕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是囚徒,能不能打破枷锁,打破多少,是不好说的,因为所有人都带着镣铐,自由反而是另类。”

    “自由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我觉得对于一个探险者来说,自由就是每次要出发的时候,你都能从心里感受到轻松,而不是压抑。”

    “我自由吗?相反,我时常感受到不自由,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地自由,但越是不自由,其实越接近自由。”

    “很多事很简单,没有那么复杂,只要你开始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关键是你得开始,是好是坏总有个结果,但没有起因是不会有结果的对吧?”

    “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说,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然后在心中坚守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所有其他的路都是不完整的,是人的逃避方式,是对大众理想的懦弱回归,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从十四岁的时候我就告诉我mama,我这辈子只能去探险,别的什么都做不了,她很伤心,怕我死在路上,连尸首都找不回来,每个人都不能完全理解对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对的,但是我们总得抉择。”

    “还是那句话,无论是好是坏,你得开始。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有舍才有得。”

    “开始之前,你得认识自己。你认识自己吗?不见得,这得好好想一想。有些人一辈子也不见得认识自己。”

    余笙记得他说的很多话,很多很多,都说到她的心坎去,她有一种强烈的想要摆脱现状的冲动,她想把自己以前没做不敢做的事情都做了,每个人都会在一个合适的契机做出改变,余笙的契机就是陆绍安,她渴望自己能够挣脱枷锁,让窒息的胸口喘口气。

    人在冲动的时候最容易做决定。

    陆绍安说他要去寻找术族人,那是一个传说,古代的时候有一群祝由师逃到邬西山脉,然后在那里扎根,那里原本是一个丧葬地,阴气很重,号称鬼门,术族人能够穿梭在阴阳两界,他们与鬼域达成协议,世世代代互相守护,永不叛变。

    当然,这是一个传说,新世纪到来,那些鬼神啊阴阳界啊,都是伪科学,是不对的,至于为什么会有域城这样的存在,没人能解释明白,陆绍安想亲自去看一看。

    他想组一个小队,他的小队里有一个一对中年夫妻,但是三个人跨越邬西山脉是危险的。

    那天的座谈会有好多人,还有其他渠道的人自然会得到消息,筛选是那对儿中年夫妻筛选的,余笙报名的时候,先被中年夫妻面试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里,余笙唯二展示的特长是体力和拍摄,然后她得到了这个机会。

    余笙回学校的时候,还是被发现了,母亲很生气,觉得她简直是疯了,竟然在上课的时间跑出去参加一个无聊的座谈会。

    怎么会无聊呢?一点儿都不,可是余笙知道,自己解释了母亲也是不会听的,她索性就不开口了。余笙知道父母望女成凤的期望,可是还是觉得有一种说不出口的委屈。

    她没有告诉父母自己要去参加一场探险之旅,去深山,去一片未被开发的地方,一个神秘的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地方。

    隐隐的兴奋占据她的大脑,让她暂时忘记了违背父母意愿带来的后果。

    她想,总要迈出第一步的。

    临走的那天,是端午节,那年学校整修教学楼,多放了两天假,对她来说简直是天定福音,这种命中注定的好运气,让她雄赳赳气昂昂挺直了腰背出发了,她没有问父母要一分钱,她有自己的小金库,也有自己的骄傲。

    她跟老余同志说自己出去走走,跟朋友一起,就在a市和临市交界的地方,这在被允许的范围内,而且有朋友一起,余笙不是第一次出去,所以老余同志没有多问,并且表示在杨慧女士面前给她打掩护。

    他们租了车,过去的时候是晚上,山脚只有一个叫做顺风旅馆的店,开在这样的地方,多少有点儿不伦不类,他们差点不敢进去。

    队伍里有对年轻情侣,一个叫做卫峥,一个叫做卫臣,因为同姓,余笙起初还以为是兄妹或者姐弟,男生解释说他们家在一个地方,同在域城,他曾经是女朋友外婆的养子,所以同姓。

    余笙听见域城的时候,惊讶了一瞬,“是陆队说的那个域城吗?”

    男生点点头,“没错,就是那里,不过我们已经离开了好多年了。”他们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通过面试的。

    余笙好奇心很盛,追问了好久域城到底是不是传说中那么神奇。

    卫臣说:“其实我也不大清楚,不过那里的确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域城是个铁铸的城市,那样封闭的地方,没人能说清楚那里的铁都是从哪里来的,卫臣说从有记忆起域城的空中都飘着nongnong的铁锈味。

    余笙没有听多少,因为卫臣的女朋友似乎很不开心,一直在隐隐的发脾气,看起来十分抗拒来这个地方。

    卫臣一直在哄她,他性格很好,就算女朋友再闹也不生气,一直温和地哄着。

    余笙很羡慕,她也想谈恋爱了,十八岁成年的她,已经到了可以谈恋爱的年纪,但是高考没有结束,她就不能越雷池半步。

    余笙有喜欢的人了,那个男孩子叫做姜博言,比余笙大三岁,是母亲钢琴课的学生,他很优秀,家境很好,很聪明,相貌也很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