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节
江春抬头,见个高瘦个子的男人站她二人对面。 正是穿了身紫色常服的窦元芳,剔干净了头发胡子,倒是将那脸颊显得愈发瘦削了,面色依然黄黑,双目炯炯的望着二人微笑。 “元芳哥哥,你甚时候回的?我都未见过你,我阿娘还道要请你家去做客呢,我哥哥都不知念叨了你几回,我嫂嫂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 江春想笑,这意思就是她全家都挂念元芳了,看来元芳与武功侯一家关系不错,也不知是甚因缘。 “我在西北时与高烨同营,同在武功侯麾下。” 江春见他温声与自己解释,心内嘀咕:这家伙难不成会读心术?嘴角却是微微翘起来。 高胜男这才反应过来:“哎,春meimei你们也认识呀?那敢情好,咱们一处用晚食罢。”于是,也不问窦元芳是否吃过了,三人就在街边挑了个摊子,要了三大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吃起来。 一心想着要来吃红烧鱼块的江春,无奈的吃了碗馄饨,大夏天热出了一身汗,黏在身上委实难受,连带着那馄饨也无甚滋味了。 倒是高胜男吃得开心,毕竟三个月未得正经吃过晚食的人了,每一个小馄饨都要小口小口分着吃,生怕嘴巴张大了吃太快,一下就吃没了似的。 “元芳哥哥,那日窦祖母出事,我都不在身旁,我婶娘见人多,就将我拉走了……倒是对不住了。” “无事。”元芳送了个馄饨进口,眼睛却不动声色的看了江春一眼。 她今日穿的还是以前那件湖蓝色衣裙,估摸着也无甚新衣裳可换,她为了不弄脏,将袖子卷了道,元芳见那翻出来的袖口都磨起毛边了…… 嗯,她确实是缺新衣裳了,光这身襦裙他都见过三次了。第一次是去年她结业考前,他在城外等着她,见到渐黑的天色里,她胸前一片饱满令他触目惊心……第二次是六月初八,他牵着她的手,就在这西市,穿过人山人海……他估摸着自己定是着了魔了。 江春见他将视线落在自己袖口处,晓得那起了毛边的袖子被他见了,有些微不自在……贫穷少女的窘迫令她红了脸。 但其实她清楚,这贫穷不是她能决定的,江家已经给了她几个孩子里最好的待遇,剩下的,只能靠她自己争取……所以,只有继续努力,她才能在他面前不窘迫,不难堪。 虽然,江春有时也觉着自己这想法挺肤浅的,他与自己甚干系?他如何看自己其实一点也不重要罢?她也拿不准,心内两个小人在斗争。 一个说:人家是君子,定不会恶意揣测你。她承认。但她总觉着自己对着他没有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来,这种明明觉着自己不是恁差劲,却总也表现不出来的挫败感,令她觉着……自惭形秽,而他,愈发会发光了。 另一个说:你真肤浅,三十几岁的人了,还在意个男人眼光。但元芳在她心目中不是一般男子啊,他是她见过最有正义感,最有担当,最光明磊落,也是除亲人外,对她最好的男子了。这种特殊性,令她时而傻笑,时而又怏怏:自己上辈子怎就没遇到他呢? 唉,少女江春叹了口气。 眼见着自己都吃完了,她还端着半碗馄饨兀自出神,胜男轻轻唤了声“春meimei”。 窦元芳见她回过神来,又要傻傻的去吃那馄饨,她那脾胃,吃了怕又要不舒坦半日了,遂出口拦道:“罢了,莫吃这冷的,待会儿回寝吃点热乎的罢。” 江春本就不甚喜吃面食,被他一拦也就顺手歇了碗筷。 “元芳哥哥,中秋前我哥哥要家来,你可要去我家?若是阿娘晓得你要来,不知得多欢喜呢!” “好,届时我会去。” 胜男听他这话,高兴得拍了手,忙又对着江春道:“春meimei你也要来,一定要来!” 三人说着就上了朱雀大街,元芳先将胜男送回武学,江春就在武学门口道:“多谢窦叔父,叔父慢走。”因太医院就在隔壁,她告辞过后,慢悠悠就往旁走去。 “不是未吃饱?”身后元芳幽幽来了句。 江春回首,疑惑的望着他。 “走罢。” 元芳一马当先走前面去,走了几步见她还愣在原地,他又转过去,鼓起勇气隔着袖子拉了她手腕……其实他本来是想牵她手,但怕吓到她,只告诫自己:慢慢来吧,不心急。 一大一小慢慢走上了梁门大街,天还未曾黑透,街上行人不少,江春见二人这样“牵着手”怕被旁人见了传出闲话,用力挣了挣,想要将手抽出来,哪晓得他虽握得轻轻松松,但她想要拿出来却是无法的……动了几下,只惹得他皱眉望着自己,此地无银三百两道:“莫走丢了”。 江春“噗嗤”一声笑出来,就这数丈宽的大街,她又不是小儿了,哪就能走丢?窦叔父怕不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窦叔父,莫非你将我当作小儿了?我都十几岁的人了……”这样子影响不好,但没好意思说出口。 元芳心不在焉应了句“嗯”,心内却啧啧称奇:这手臂也太细了罢,两只手并一处怕还没他一只的粗,刚才见她这身衣裳腰间又宽松了些,怕是又瘦了。 “这几日学里很辛苦?” 江春不知他怎就想到了问这个,只实话实说:“是哩,那《难经》却是晦涩难懂,夫子讲的也不甚通透,语句太过精简,比《内经》伤脑子多了……” 又是元芳问一句,她噼里啪啦说一串,待发觉过来,只不好意思的吐吐舌。 元芳见那样子,眼神微动,居然不自觉的咽了口口水,她怎就才十三岁……真是好生为难。 两人心思各异的走了一路,见似他们这般牵了手的青年男女亦不少,元芳又松了口气:有生之年第一次牵女子手……虽然还未牵到手指,但在他心目中就是牵了手了。松气过后又觉着说不出的欢喜,原来他也可以如普通人一般,与心仪女子走在黄昏后的街头。 是的,他不得不承认,他可能真的是喜欢上这女子了,虽然她满口“窦叔父”的敬重他,深夜里他无数次鄙视、唾弃自己,亦改不了他这颗入魔的心。 待上了东市,街道旁酒楼林立,可谓灯红酒绿,人来人往了,元芳也未将她手松开。二人径直往迎客楼去,那掌柜热情相迎,见元芳“牵”了个小姑娘的手,眉头挑了挑,眼中笑意更浓,将二人迎进雅间,亲自给他们上了茶水。 江春见他白胖的笑脸模样,与金江迎客楼的掌柜倒是颇为相似,那年买螃蟹打过交道……还是舅舅高洪帮着讨价还价呢。 而,舅舅……也不知现在何处,可回了金江?杨叔姚嫂可有将外公外婆照顾好?高力的武艺也不知学得怎样了……离家才半年不到,她却已经分外想念他们了。 待她回过神来,元芳已点好了菜,皱着眉问她:“怎了?观你不甚愉悦。”这是肯定语气。 江春也不逞强,点点头道:“窦叔父,这迎客楼与金江的迎客楼可是一家?”都是你的私产了罢。 对面人毫不犹豫的点点头。 江春又问:“那你可知金江迎客楼账房进京之事?”眼里带了毫不掩饰的期盼。 这热切与期盼,迫得元芳不知该如何开口,他只得斟酌着问:“那账房是……” “他是我舅舅,你可曾晓得他年前进了京?直到我三月来京之前,他都未曾回金江去,家中众人甚是挂念。” 元芳看着她眼里的急切与关心,心想这位舅舅对她来说,定是个很重要的人物。 “窦叔父?你晓得吗?”其实望他神色,她就知道他是并不晓得了,但还是不忍放弃,想要得他句准话。其实高洪是私事进京,并非如高家二老所知的“公干”,元芳又哪里会晓得个小小账房的动态? “你可将他信息说得再详细些,我使人帮你找找。” 江春大喜,先急急站起谢过他,又一五一十的说起来:“我舅舅叫高洪,今年三十有六,身高七尺有余,八尺不到,中等偏瘦身材,头发胡子有些花白,面上……左额眉梢上一寸有颗小米大的黑痣。cao一口金江口音,本是金江县下辖苏家塘人,打得一手好算盘……” 她冥思苦想,能想起的也就这些了,要靠着这般不甚明显的特征去上百万人口的汴京寻人,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了。 “对了,我舅舅丧妻四年,有两个儿子,大儿在威楚府府学读书,小儿在苏家塘习武。”多补充点条件,或许能寻到的几率就能大些,她乐观的想。 元芳点点头,将这些话记在心内,这寻起来确实不易。 想起舅舅进京的原因,江春又补充了一句:“若能寻到个叫‘夏荷’的金江女子,或许也能寻到我舅舅。” 只是她也晓得,夏荷与赵士林做下那等恶事,千里迢迢逃到汴京来,定也隐姓埋名改头换面了,哪是那般容易寻到的?怕是比寻舅舅还困难了。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舅舅啊舅舅,你到底在何处?你家中父母垂垂老矣,不管这仇能不能得报,先回家吧。 元芳见她叹气,不知该如何宽慰,只极其自然的伸手摸摸她头顶:“罢了,我帮你记下了。” 江春本来满心愁绪,却被他这一把摸得红了脸:他最近好像很喜欢亲近自己?又护着我又牵我的……越想越是红了脸,那白皙的皮肤染上了一层红霞,被衬得白里透粉,连脖颈胸前一片俱是淡粉色。 元芳在她身旁眸光微暗,只觉口干舌燥,习惯性的吃了两杯茶水下肚,仍觉着不敢瞧她。 江春见他将脸别开,似在想着心事,忍不住又问出藏了两个月的疑问:“窦叔父可是……要去做甚大事?你悄悄告诉我吧,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你不说,我会担心。” 元芳被后头那几不可闻的“我会担心”说软了心肠,又自动加了个“你”字,只觉心内熨帖不已,居然微微露出些笑意来:“是。但与你无干,好好读书,等着……” 江春|心内震动!在这时代,能让正经士大夫出身的他认为是“大事”的,就只有那么一件了。果然自己未猜错,窦家这是要……她只觉胸膛里那颗心“砰砰砰”跳得又急又快,才平息下去的脸色又红了,只不过是紧张红的。 他能将恁大事体与自己亲口承认,就不怕自己泄露出去吗?窦叔父他……定是也信任她的罢? 她心内又有股隐隐的欢喜。 只是,“等着”甚,他又未说出来了,江春有些急迫,着急道:“等着甚?窦叔父?” 元芳被她追问得窘迫,没影之事,又不想空口白牙说大话,只道:“等着好好考试。” …… 江春气结,她是学生,每年有年试,何须他说?这家伙定是不想说,才故意敷衍她的。 “相公,菜来了。”掌柜的亲自端了托盘来上菜。 江春见是盅奶白色的浓汤,并一小碗装得满满的冒着热气的米饭,还有盘烧得酱红而金黄的鱼块,一股甜香味儿扑鼻而来,正是自己心心念念了一整日的,另还清炒了个小青菜……每一样都令她垂涎欲滴,光看着样式就食指大动。 掌柜的退下,元芳将汤盅推到她面前去,轻声说了句:“先喝点汤垫垫。” 江春也不客气,那小半碗馄饨本就吃得到口不到心的,又走了两刻钟的路,早都消化得无影无踪了。她拿起小勺,轻轻舀了口尝尝,nongnong的鸡汤味,温度正好,吃下去既不会冒汗,又不会凉伤了脾胃。 她眼神亮晶晶的喝下小半盅,这才见元芳面前没饭,也不见他动筷,忙问道:“窦叔父不吃吗?” 元芳淡淡说了句“我馄饨吃饱了,不似你挑食”,江春晓得他是故意调侃,也不生气,只笑着道:“是哩是哩,窦叔父好养活。” 说罢自己吃起来,那红烧的鱼块极其入味,酸甜爽口,就是鱼刺也不多,入口方便,片刻功夫就被她下着米饭吃了半盘去。反正我在窦叔父眼里也不是淑女,不必在意形象,何不放开肚皮大快朵颐?她在心内纵容自己。 待吃得肚饱肥圆,一荤一素带汤已经被她扫荡一空,她倒是丝毫不觉得害臊。 元芳在旁也望得嘴角微翘。 殊不知,这般宁静安详的日子就要到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单位事真多,本来好容易休息的,只能挤时间硬码了……更新迟了这么久才奉上,对不住对不住~~另外,大家的支持老胡看到了哟,每一个读者名都熟悉记在心里了,就不一一感谢了,还有几个陌生的也冒了泡,大家别光看不说话啊,也让老胡熟悉熟悉你们的名字嘛 第104章 前奏 翌日,八月初五,学里沐休。江春习惯性的天一亮就起,经过一夜的休整,身上燥热消了不少,精神也就好了些。 打了开水来用冷水兑过后,简单洗漱罢,她就出了门,在馆里后园寻了个无人之地,开始背起书来,也算她常来的“老巢”了。这整日读读背背的法子虽然笨,但她晓得自己斤两,本就普通人,只盼着勤能补拙了。 那是株墨绿的花椒树,因是在太医院园里,也无人来摘,红艳艳的花椒熟了十之八|九,俏生生挂在枝头,与那青绿色的生花椒好似一对姐妹花,看着颇为养眼。 养眼得江春恨不得摘一把回寝去。 这花椒可是位列“十三香”之首的调料,无论炒、煎、煮、炖、卤、酱、拌都能用上,可做成花椒粉、椒盐,还可榨成花椒油……她早就“觊觎”上了。 当然,她的目的不是炒菜,而是泡脚。每逢秋冬,她总是畏寒喜暖,而花椒正好具有温肾散寒、除湿止痒的功效,于春秋阳气旺盛时,用花椒煮水泡脚正符合“冬病夏治”的养生原理,正所谓“未病先防”了。 趁着时辰尚早,园里无人,她踮起脚尖将树枝拽低,小心着避开花椒刺,采了一把,小心翼翼用帕子包了塞袖内,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不料“嗤”一声,江春被吓一跳,四看无人,也不知这隐隐带有不屑的笑声从何而来。但大清八早的,又是沐休日,绝大多数学子都还未起床,她害怕自己听错了,嘴里念叨了几句“果然做不得亏心事”“惊弓之鸟”。 又引来“嗤”一声,这回声音更大了些,其间不屑愈发明显,江春确定自己未听错了。她踮起脚尖,终于在矮墙上找到一片月白色衣裳角。 原是她所在之处正位于太医院与隔壁武学院交界上,两所学院只一墙之隔。墙上坐了个白衣少年,隐于枝叶之后,正好将她举动瞧在眼里。 江春见到是活人,也就放下心来,他不出来,那她也就不管他了,反正这花椒树本就是太医院所有的,只消不损害其根茎,随意摘一把又未犯法。她不想惹麻烦,收拾了书本准备换个地方去。 “喂!” 江春不理,她名字又不叫“喂”。 “嗨!小丫头!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