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历史小说 - 再嫁庶女日常在线阅读 - 第25节

第25节

    正文 第四十六章安排

    房嬷嬷所说的国公爷只能是定国公,难不成就连原主的亲生父亲也为了银子想要害她的性命?

    见冯莺皱着眉头有些不信的样子,房嬷嬷低声说:“不是六七万,是六七十万。”

    冯莺顿时惊呆了:“怎么会有这么多?我娘哪来的这么多银子?”自从知道小田氏的经历之后,冯莺就不愿再称她“姨娘”。

    房嬷嬷见她如此也不再称呼旧主为“姨娘”,在她心里,这个称呼是对小田氏的屈辱。只是以往为了冯莺她不得不忍受这份屈辱。她轻叹一声:“说起来也是巧合,当初你外家突然出事,小姐就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妙,一早就把嫁妆里的银票地契贴身带着。后来离开定国公府的时候,冯家也自知理亏,没有拦着她带走自己的金银细软。原本你外公在的时候曾经救过一个江南富商的性命,那人知道咱家出了事,还特意找到京城来探望了小姐。听说那人准备做海贸生意,小姐还和他详谈了好一会儿。老奴也不知道小姐和那人怎样商定的,总之是拿了银子入股。不到两年,利润就达百万之巨。”

    这么多!

    房嬷嬷又接着叹道:“就是小姐也没想到海贸之利如此丰厚,而此时恰好那个富商的另一个官场后台不幸倒了,他来京城想要寻找新的依靠。小姐劝他不要急,带人出去了一趟。后来,那富商的海贸生意里便有了某位皇子妃的股,只是外人不得而知。而后来那位皇子妃则是青云直上成了一国之母。”

    冯莺震惊:“你是说我娘她……”这个信息真的是颠覆了冯莺对小田氏的认知,原来她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懦弱无能,而是颇有远见和魄力。

    房嬷嬷点头:“小姐虽然秉性柔弱,但是在这事上当真果决。当时就拿出了自己积蓄的一半,约六十万两帮着皇后娘娘入股占了大头。有了皇子做后台,这生意自然是越做越大越坐越稳当,一年百万两的利润是少的。当今能顺利继位,跟这笔横财也是脱不了干系。否则,为什么他登基之后愿意给小姐撑腰,还不是因为那么些白花花的银子。”

    “原来还有这种事,我竟然半点都不知道。”没想到原主的生母还真是一个眼光长远之人,只是她都有银子有背景了怎么非得想不开要回到冯家呢?

    房嬷嬷回答说:“这事因为牵扯极广,一直都是悄悄做的,姨太太那里也不知道。就是国公府,也只知道你娘留下了一笔几十万的财富,却不知道这钱是从哪来的,她们只以为都是田家的旧产。可是咱家先老太爷一向清廉,家里虽有些祖产,但决计是没有这么多银子的。”

    冯莺还是就有不解:“国公府建府不过几十年,到父亲不过第二代,家产又没有分薄多少,我们这一代也没几个人,哪里就到了要窥探他人财富的境地?就是裴氏,也是累世大家出来的,听说嫁妆也很是丰厚,就算是我娘留下了几十万银子,也值得她心心念念的记挂着?”

    闻言,房嬷嬷不由扶额:“哎呦,我的姑娘唉,你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民间疾苦,几十万可不是个小数。别看定国公府赫赫扬扬的瞧着场面颇大,其实压根就没多少底子。一般的勋贵人家都是靠打仗发财,等闲的俸禄份例才有多少?当初老国公虽是建了军功方得了这个爵位,但是他统共也没打过几次仗,估计也没得多少银子。裴氏嘛,管家还凑合,这做生意就没有你娘那么灵光了。你娘当初没有被休的时候曾管过一阵家,她说是府里各项产业的收成一年到头估摸着也就三五万银子。听着是不少,可是架不住开销大啊,这两年光你两位嫡弟的婚事怕就把底子花的差不多了。到时候一分家更没有东西了,大爷将来能不能养的起那一府下人还是未知呢,裴氏能不着急?”

    冯莺这才明了:“是啊,她手里没有银子,自然就眼热我娘留给我的银子。怪不得她连个大家庶子都不肯让我嫁,是怕我借着夫家势力跟她抗衡吧。如今找了这么个人家,我若是不幸在生产时死了,她正好能借着机会接管我的嫁妆,还不容易让外人起疑。只是我娘的银子我都没见过,她凭什么就笃定自己能找到?”

    房嬷嬷回道:“说来也是,小姐心思缜密,裕丰票号的怕只是个幌子,其他的,就连老奴都不知道她把东西藏哪了,外人想找怕是不那么容易。”

    冯莺有些无趣的摆摆手:“横竖我一个女儿家要那么多银子也没什么用处,先不想了。我还有件事想和嬷嬷说。”

    房嬷嬷忙问:“姑娘说的是什么事?”

    冯莺深深的叹了口气:“这样整日里算计来算计去的日子我实在过够了,我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去到别处。”

    房嬷嬷大惊:“这,就算是姑娘和离了,怕是国公府也不会让您四处乱去的,您怎么走?若是隐姓埋名,不是老奴危言耸听,您一个年轻妇人,又是花容月貌之姿,万一遇上什么心思叵测之人,怕是下场……”

    冯莺浅浅一笑:“嬷嬷所言极是,所以我就想了个法子给自己重新找了个身份。”说完便把程家那边关于另一个冯莺的事给说了。

    饶是房嬷嬷人情练达,也没想到自家姑娘竟然能想到这个点子:“姨太太那边肯定是没有问题,那位冯娘子留下来的旧仆会不会……”

    冯莺说:“那位jiejie当时来京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位老妈子,早就已经过世了,其他的都是伯府的下人。如今她得了病搬到庄子上,眼瞅着是不行了,略有门路的下人想法子摆脱还来不及,谁还会上赶着伺候?就算真有那样忠心的,姨妈也找由头把人留下来了。只有一个知晓前情的老嬷嬷跟着过去照应并cao办她的后事,我又找了巧云一家子过去照看她的坟茔。”说是挪出去养病,其实那人已经玉陨,这样说也不过是给冯莺制造便利。

    房嬷嬷附和说:“巧云的夫家可不是善茬,她带着孩子去了别处,就不用怕夫家再来纠缠了。”

    冯莺点点头,当时她私下里一找巧云,她很痛快的就答应了。而且冯莺总觉得占了人家的身份对她有些亏欠,所有的丧葬费都自己包揽不说,还让巧云的女儿翠儿拜死者为义母,做摔丧驾灵之任。

    当然,冯莺也不会亏待翠儿,不但给了衣饰金银,还承诺只要翠儿一直为死者供奉香火,每年还会给她五十两银子以作报答。而有程家的下人在那里照应,旁人也不会轻易欺侮她们娘几个。有银子又能得安稳,她们自然都非常乐意。

    正文 第四十七章商定

    接着,冯莺话锋一转:“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问问,如果我离开京城的话,不知道嬷嬷愿不愿意陪着我一起吃苦?”

    房嬷嬷忙指天发誓道:“姑娘这是什么话?只要您不嫌弃我老婆子上了年纪不中用,老奴哪有不乐意的?”

    冯莺知道房嬷嬷对原主的忠心,但还是有些疑虑:“只是不知道奶兄那里……”

    房嬷嬷拍拍胸脯说:“姑娘放心吧,我还能做的了他的主。只是不知道姑娘想去哪?”

    冯莺回道:“渝北关。”这个地方也是田氏建议她去的,虽说自那以后娘俩再也没见过面,但是孙嬷嬷又来过几次把该商议的都商议定了。

    听到是这里,房嬷嬷寻思了一会也释然了:“是呢,姨太太家的军功就是在那积累的,听说程家在渝北关也是大户人家,去了那里多少能受些庇护。”

    冯莺笑道:“嬷嬷想的和我一样,而且离的京城越远,我的身份就越不容易让人发现。”

    两人商定好了,房嬷嬷也想着赶紧回去收拾行囊,于是吃了午饭就匆匆走了。只有袁mama,见房嬷嬷没有劝动冯莺,脸上有些失望。

    她倒是没有想到,自己的言行都被冯莺瞧在了眼里。原本冯莺是有点想带孙福一家一起离京的念头的,如今见了袁mama这般行径却是打消了一半,这位mama虽然也能干,但是似乎太看重权利了。怕是不会愿意跟着自己去边关吃苦。

    而当去通州多日的孙福将地租带回来之后,冯莺更是打消了用他们的主意。孙福带回来的银子出入倒是不大,水至清则无鱼,差个百十两她也能接受。只是她不能容忍的是,孙福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先把那边庄头送的各色粟米和一些猎物给送回了京城的宅子,在那住了一晚之后才来到别庄。可是冯莺明明一早就派人告知过他,要他把所有东西都带到山上来。

    许是知道自己这事办的不对,于是孙福憨笑着说:“奴才想着奶奶早晚要回京城,那些米粮之物颇为沉重,运到山上来费时费力不说,到时候往回运也麻烦,干脆就放在了家里。”

    冯莺淡笑:“你想的倒是颇为周到,好了,你一路舟马劳顿也累了,先回去歇着吧。”说完看着一旁的小秋道:“你爹出了这么久的远门,今儿放你一天假回去好好孝顺孝顺你老子。”父女俩千恩万谢的走了。

    待她们出去后,冯莺忍不住冷哼出声。

    碧莲见她面色不虞,连忙倒了杯茶捧过来:“姑娘喝杯茶消消气,千万不要为此伤着身子。想来,孙管事也只是出于好意。”

    “哼,好意?”冯莺不屑的扯扯嘴,看向碧莲:“他这不是好意,他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我知道孙福想的是什么,无非是觉得我早晚都要跟婆家低头,所以他不想在此时得罪男主子。他倒是拿我的东西做了好人了,却把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这样的奴才,不要也罢!”

    碧莲一愣:“姑娘是要……”

    冯莺摆摆手:“他的事明儿再说,咱们先说说你吧。上次我问你,不管到了什么境地你都愿意跟着我,那话还算数吗?”

    碧莲毫不犹豫回答:“姑娘又来取笑奴婢,当然算数了。”

    冯莺点头:“那我要是想出一个很远很远的远门呢?”

    碧莲惊呼:“姑娘想去哪?您如今都要临盆了,还要出远门吗?”

    想起原主,冯莺落寞的笑笑:“临盆?孩子都没有了,临什么盆?”说完,把衣服一下掀开,露出里面的假肚子来:“难道你就没有察觉我这俩月的异常吗?”

    看到冯莺的肚子,碧莲震惊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要说没有一点察觉是不可能的,只是碧莲一直信任自己的主子,加上她也是个大姑娘委实对怀孕的事不大明白,所以也没有怀疑过冯莺。怪不得,这几个月每次自己进去服侍的时候冯莺自己都穿好了中衣,洗澡也不用丫鬟服侍,她说是不想让旁人看到自己臃肿的样子,碧莲也信了。

    碧莲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冯莺的肚子:“可是,可是前几个月奴婢确实看见姑娘的肚子鼓起来了啊,还有大夫不是也给把过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