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页
顾小天想把耳朵闭上,就是cao作难度略大了点,还是究其根源比较好,“我怎么做,你才能不说?” “自己想。” 嗯……看来是有方法的。 顾小天侧过身体,小声问,“你不能指教一下吗?” 李时昂道,“我买了汤圆,在冰箱冷冻层里,你饿了可以先煮着吃。” 话题转移的让人猝不及防,等顾小天回过神,李时昂已经睡着了,睫羽低垂,眉头舒展。 …… 元宵节过的稀里糊涂,汤圆是第二天早上吃的。 李时昂一口气睡了十四个小时,精神相当饱满,面色都比昨天好看,他将碗里最后一个汤圆吃掉,抬起头对顾小天道,“耿杰约我中午去会馆打球。” “嗯?林佰川他们不是还没回来,都谁啊?” “就那几个人,耿杰说好长时间没运动,手痒痒,随便打打3v3,你要一起吗?” 顾小天自然要去,“正好,我想买双球鞋,你帮我参谋一下呗?” 他哪是想买球鞋,就是趁着气氛还不错讨好一下臭弟弟罢了。 李时昂果然没拒绝,还给他推荐了一家款式和鞋码比较齐全的店。 这年头球鞋被炒得十分火热,鞋贩子大量囤货,品牌商推波助澜,配合媒体造成市场紧缺的虚假繁荣,原价几千块的鞋一经转手就能翻三到五倍,偏偏越是贵越是有人乐意买。 顾小天倒不追求稀有和昂贵,穿着舒服就行。 “怎么样?” 李时昂无视了他的询问,并指着一双透粉透粉的球鞋说,“这颜色好看。” “……” 臭弟弟,难怪答应的这么爽快。 顾小天犹豫了一下,还是不想穿,“嗯,你喜欢可以试试。” “你嫌娘?”李时昂扫了一眼他脚下,阴阳怪气道,“你这么硬汉,系鞋带为什么还系蝴蝶结?” 顾小天不理他了,侧过身对导购道,“41码和44码,各一双。” “我不要,我要粉的。” 虽然李时昂很执着的想要买那双小粉,但很可惜,小粉没有他的尺码,他不得不和顾小天穿同款。 两人在会馆外碰到了耿杰,耿杰乐呵呵的调侃道,“天哥,鞋挺好看啊。” 在外人面前,李时昂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大成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后天吧,这俩神经病,居然结伴去旅游。” “你怎么没去?” “我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好吗,才不凑这个热闹。”这话里显然别有深意,但当着顾小天的面,耿杰不会多说。 就很奇怪,他们不谋而合的避讳在顾小天面前谈论那些龌龊事,就好像顾小天是他们家长一样,其实只相差一两岁而已。 走到球场那层,经理迎了上来,“顾少爷,真不好意思,今天林曼晴小姐带了朋友在这边玩。” “我不是打电话提前预约了吗,她怎么在这?”耿杰有些疑惑,毕竟这林家会馆是林二叔的私有产业,其他两房的人除了必要的应酬鲜少来这边。 经理解释道,“林小姐这几天便常来,不过一直都是晚上,没想到今天来的这么早,耿少要是嫌不清净……” 耿杰笑着摆摆手,“没事,人在自家地盘,我们有什么好嫌的,反正有两个球场,对吧天哥?” “嗯。” 顾小天是真不嫌,而耿杰却藏着坏心眼,他凑到李时昂边上,窃窃私语道,“我前脚预约,她后脚早来,鬼信呐,我听说林老爷子有意思撮合林曼晴和天哥,你可得注意点,别让人给挖墙脚。” 耿杰一瞬不瞬的盯着李时昂,见他淡定从容道,“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冲你来的。” “我算哪根葱,能给人家小孙子当后台吗,咱天哥可是金大腿,谁不想抱一下。” “别咱咱的。” “行,你的你的,没劲。” 作者有话要说: 低烧不退,脑袋涨乎乎的疼,写了一晚上才写了这点QAQ PS:吃互攻的小可爱可以收藏一下接档文《东北大哥护犊子日常》 (不好吃我提头来见) 第一次见到许念亲,赵林心想,难怪这小孩让人欺负,跟个小羊羔似的,又白嫩又软乎。 还好不傻,知道给哥哥打电话。 赵林咬着烟,挽起袖口,露出艳丽且嚣张的花臂,给许念亲撑腰镇场子,“我,他哥,以后见他绕道走,懂?” 赵林没想到,这小孩就此赖上他了,挨欺负找他,肚子饿找他,学习成绩提不上去还找他。 被那双充满信任和依赖的眼睛盯着看,高中肄业的赵林一咬牙一跺脚,把麻将戒了,起早贪黑去上补习班。 * 许念亲被拐卖到南方十几年,初回东北,很不适应,父母对他生疏客气,哥哥对他爱答不理。 直到遇见赵林。 许念亲对他,一见钟情。 “等我长大……” “咋的?长大要干啥?当医生还是当警察?” 第61章 【我对李时昂当然是有感情的,可我不知道和里顾笑天对李晨曦的感情相比有什么区别, 分不清……这种情况换做谁都分不清。】 林老爷子没有吹牛, 林曼晴是真的会打球, 球馆大门一开, 只见扎着马尾英姿飒爽的女孩轻轻松松投进了一个罚篮,手腕柔和而又有力,从标准的动作和篮球弧线轨迹能看出其扎实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