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历史小说 - 后娘[穿越]在线阅读 - 第142节

第142节

    三年前,也就是老马向钟建国道谢的第二天,宋招娣就把路边的歪脖子桃树移到院里,又掰几把桃树枝放在楼上。桃树属阳,钟建国知道这一点,双手赞同。

    三年过去,桃树大了一圈。钟大娃站在桃树上往东边看,什么都没看到,有些失望:“自立,你除了听见刘萍闹离婚,还听到什么了?”

    “你怎么跟个八婆似的。”自立很无语,“她闹离婚是一进门就喊,妈,我要离婚。声音很大,我才听到的。”

    大娃坐在树杈上:“真想过去看看。”

    “那你先把面和好。”自立道。

    大娃跳下来,边往屋里走边问:“咱们明儿早上吃什么?”

    自从自立、振兴和大娃初中毕业,宋招娣就把买菜做饭的活交给他们仨。每天早上要么哥仨一起,要么其中两个一起去买菜。

    起先别人见着宋招娣还会问她,怎么叫男孩子去买菜。宋招娣笑着说,孩子想吃什么买什么。对方顿时没话了。

    时间久了,别人再看到钟家的几个孩子买菜也习惯了。

    自立觉得心累:“晚饭还没做呢。”

    “商量好,明儿咱俩骑自行车去,来回都不用十分钟。”大娃道。

    自立看他一眼:“你还没学会呢。你要敢偷骑新车子,我就告诉咱爸。”

    “不骑就不骑。”大娃嘀咕一句,转身搂着更生的脖子。

    更生抬手拨开他:“有事说事,没事离远点,我嫌热。”

    “小气鬼。”大娃撇一下嘴,又忍不住说,“更生兄弟,等以后恢复高考,咱俩一个学校好不好?”

    更生打量他一番:“不好。”

    “为什么?”大娃问。

    更生:“不想跟你一个学校。”

    “自立——”

    自立头痛:“别喊,去和面。”顿了顿,“更生不想当兵。”不容他开口,又说,“别再问为什么,就像二娃喜欢做衣服一样。”

    “我的衣服二娃做好了没?”大娃突然想到,“都好几天了。”

    自立:“你是咱们家老三,我和振兴的衣服做好才能轮到你,早呢。咦,我好像听到咱妈的声音了。”

    “去看看。”大娃转身往外跑。

    自立一把拽住他:“和面!”

    大娃翻个白眼,钻进厨房,和好面就迫不及待去问:“娘,你是劝和还是劝离?”

    “我没劝。”宋招娣坐在椅子上,边喝水边说,“刘萍说小金跟他厂里的小会计打得火热,小金说刘萍污蔑他。两人因为这事吵起来,小金推她一下,她说小金打她,就闹着要离婚。”

    大娃不信:“就因为这事?她儿子都五六岁了。”

    “儿子一直是她婆婆带。”宋招娣道,“刘萍倒想要孩子,可惜金家不会给她。”

    大娃好奇:“刘爷爷和刘奶奶怎么说?”

    “自从她哭着喊着要嫁小金,你刘爷爷就当没这个闺女了。”宋招娣道,“对她太失望了。”

    大娃打量宋招娣一番:“娘,只是因为要嫁小金?”

    “你知道什么?”宋招娣眉头微蹙。

    大娃:“刘萍姑姑结婚的时候,我虽然还小,但已经记事了。她正月结的婚,农历七月孩子就出生了。十月怀胎啊,娘。”

    “别胡说。”宋招娣下意识往外面看看,见没外人,“这事不能乱说。”

    大娃见转,眉头一挑:“我说对了?”

    “还说!?”宋招娣皱眉,“又想让你爸揍你是不是?”

    大娃撇嘴笑笑:“我就觉得刘爷爷对他闺女的态度不对,原来确实有隐情啊。”

    “钟大娃!信不信我把你的嘴缝上?”宋招娣瞪着眼睛问。

    大娃捂住嘴:“我自己缝上。”起身往厨房跑,“自立,我帮你做饼啊。”

    “娘,那她到底还离不离?”三娃很好奇。

    正在剥葱的二娃和振刚也忍不住停下来。

    宋招娣:“你刘奶奶说了,随便她。不过,我瞧着刘萍还有点舍不得。”

    “三条腿的青蛙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真不知道那个小金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大娃啧一声,把几个弟弟刚刚剥干净的葱拿走。

    宋招娣见他这样:“钟大娃,记住这句话,三条腿的青蛙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遍地都是。”

    “娘,您尽管放心,我将来一定会给你找个,孝顺、贤惠、持家而且还温柔漂亮的儿媳妇。”钟大娃道,“要是找不到,我就打光棍。”

    宋招娣笑了:“行,我等着。”

    “不过,娘,以后刘奶奶再找你,你别过去了。”大娃道,“我现在一听到刘萍的名字就烦。”

    宋招娣摆手:“别提她,我也烦。我来的时候你刘奶奶送我出来的,跟我说以后都不再管她。”

    “刘奶奶就嘴上说说,刘萍是她闺女,她就算不想管也忍不住。”大娃叹气,“我爸以前还整天念叨我们都是小子,不是女孩子。要是我们当中出个刘萍——”

    宋招娣打断他的话:“你会怎么做?”

    “扔海里去。”大娃道,“让她自生自灭。”

    宋招娣笑道:“待会儿你爸来了,你就这么说。”

    “我爸还没死心?”钟大娃连忙问。

    宋招娣:“有点不甘心。”

    “你,你叫他睡一个月椅子,我爸就老实了。”大娃道,“别惯着他。”

    宋招娣点了点头:“你的办法不错。改天你爸再提闺女,我就这么做。”

    钟建国回到家听到刘家的糟心事。在大娃故意问他还要不要闺女的时候,钟建国登时想揍人——哪壶不开提哪壶。

    话说回来,宋招娣如今已三十二岁,她的心脏又有点小问题,钟建国也不敢跟她说生孩子的事。

    宋招娣巴不得钟建国不提,便把话题转移到别处。

    正如钟大娃所说,刘萍是段大嫂的闺女,理智上不想再过问刘萍的事,情感上段大嫂还是忍不住。

    刘萍在家里住一个星期,小金没来接她,自己又回去了。然而,回去呆三天又回来了。这次回来没有再说离婚,而是叫她爸找关系把她调到军区医院。

    段大嫂嘴上答应她,等把刘萍打发走,就忍不住来跟宋招娣抱怨,有这么个闺女,都不如养条狗。

    宋招娣没法接她的话,便说,调回来也好,刘萍还没到三十岁,就算离婚,别要孩子,以后还能嫁个不错的。

    刘萍虽然不漂亮,也不丑。这么多年一直在医院里上班,整天不出来,皮肤比她刚跟小金结婚的时候白多了。她要是真能狠下心离婚,倒是能找个跟她条件差不多的。

    段大嫂一直觉得宋招娣是岛上最聪明的女人,而且又把一窝孩子教的很懂事,这几年越发听宋招娣的话。

    跟宋招娣聊完,再次见到刘萍,段大嫂就叫刘萍离婚。

    刘萍想要孩子,但孩子被他爷爷奶奶养熟了,不愿意跟她。刘萍没辙,只能把孩子给金家。

    农历四月二十五,周六,刘萍搬回来了。

    刘萍和金礼辉差距太大,她和金礼辉离婚,岛上的人非但不意外,还有一种“怎么才离婚”的感觉。

    宋招娣从几个女老师口中听出这个意思,简直哭笑不得,做人混到刘萍这份上,也是没谁了。

    刘萍跟小金离婚,不再闹腾她娘。段大嫂也不再三天两头来找宋招娣出主意,宋招娣也不能再去段大嫂院子里摘菜了。

    并不是宋招娣怕刘萍,也不是刘萍不准她去。而是,宋招娣懒得搭理刘萍。家里的菜不够吃,宋招娣宁愿去副食厂多买点棒骨和海带。

    几个孩子也不喜欢刘萍,非常赞成宋招娣的做法。

    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宋招娣打算给全家做顿大餐。按照以往,宋招娣会去刘家菜园子里找配菜。但因为刘萍住在刘家,宋招娣直接列个单子,能买到的就买,买不到的就去张政委或者鲁政委家里看看。

    上午八点多,宋招娣和三个儿子从副食厂回来,就开始杀鸭子,收拾菜。正在屋里炖鸭子的时候,宋招娣听到有人喊钟建国。

    大娃下意识说:“振兴,出去看看。”话说出口,连忙说,“你别去,岛上的人都知道爸爸这时候不在家。这么问的,肯定不是岛上的人。我看看是谁。娘,我大点声,你仔细听着,要是来打秋风的,你们就把厨房门关上。”

    “能来咱家打秋风的人,咱们都跟他们断往了。”宋招娣笑道,“你别想这么多,振兴,你出去看看。”

    第126章 亲人见面

    振兴以前没少听大娃提他不省事的奶奶,和不讲究的姥姥,很怕这两位来了:“还是叫大娃去吧。我觉得我不行。”

    “你这孩子……”宋招娣无奈地笑笑,“大娃去吧。”

    大娃“唉”一声:“早就该这样。”跑出去看到门口站着一对中年男女,男人有一米七五左右,女人一米六三的样子。长脸,丹凤眼,看起来像一对夫妻,更像是兄妹,满脸风霜,风尘仆仆的样子。关键一点,大娃从未见过他们。

    不是自家那些倒霉亲戚,大娃并没放松警惕,站在门里面问:“你们找谁啊?”

    “你是钟团长的儿子?”女人问。

    大娃点头:“我是他,他大儿子,你们是谁?”

    “我是,我是自立的姑姑。”女人指着旁边的男人,“他是自立的叔叔。”

    钟大娃心中一凛,眉头微皱:“我们家没有叫自立的人,你找错了吧。”

    “没有叫自立的?”女人一愣,看向男人,大侄子现在的名字不叫自立?

    男人也不确定:“他以前姓亓,应该,应该跟你大小差不多大。”

    “我们家有跟我大小差不多大的。”钟大娃道,“不过,是我亲弟弟,他也不姓亓。”

    男人连忙问:“那,那岛上还有第二个钟建国团长吗?”

    “隔壁岛上有。”钟大娃打量他一番,“你们是不是上错岛了?这边好几个岛上都有海军。”

    男人这辈子第一次来到江南,也是第一次坐船,大娃的样子太认真,男人不禁怀疑自己:“明莉,你买票的时候,有没有跟售票员说翁洲岛?”

    “我说了啊。”女人连忙问,“这里不是翁洲岛?”

    大娃笑道:“你们坐过了。这里是桃花岛。”

    “桃花岛?”女人大惊,“那翁洲岛在哪儿?”

    大娃指着东北方向:“那边才是翁洲岛。”

    “船在那边停过?”女人连忙问,“我一上船就迷迷糊糊的,哥,你有没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