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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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少年眉目孤傲而冷锐,虽然是一副寡言少语的冷淡模样,却也与平常没什么不同。 “听闻母后前几日身体呕吐不适,招来侍医诊治?”嬴政问道。 赵姬心中怀疑嬴政已经知道了什么,勉强笑着说道“不过是不小心吃坏了脾胃而已,早已经好了,政儿不必在意。” 幸好接下来嬴政没有再提身体的事。 秦王慢条斯理的写下竹简批阅,这才抬头说道“既然母后因为咸阳气运相冲而想去雍都居住,作为人子我也没有阻拦之理,此番母后与我同去便是。” 赵姬这才松开已经握紧的拳头,飞快起身离开咸阳宫。 一直到走出宫外,重新呼吸冰冷而洁净的空气,赵姬才意识到了自己刚才有多紧张。 真是……真是不孝! 这个长子似乎生来就是与自己作对的,以前很好些,自从回到秦国来以后,但凡只要他在,就没有分毫自在过。 也许当真如嫪毐所说,秦王已经不再将自己当成母亲。 寝宫中,嬴政转头吩咐赵高道“秦王加封冠礼,理当由诸位太后和宗族观礼,吩咐下去,众人不日前往雍地。” 既然要去,那就都去好了。 明夷也听宫中婢女们说起了赵姬太后卦象不吉利的事情。 有《史记》上的记载作为参考,很多事情都能推算出来。 比如说按照历史上的来看,赵姬是在有身孕以后为了避人耳目,才找借口说卦象不吉利,搬到雍地去和嫪毐鸳鸯比翼、双宿双飞。 重生的秦始皇、怀孕的赵姬太后、已经撕破脸的吕不韦,再加上嫪毐、华阳太后、李斯、蒙骜…… 麻烦的人物都同时聚集到一起了,明夷忍不住头疼的揉了揉眉心,直觉这个加封冠礼注定要不太平。 正月,秦王自渭水西行,摆驾雍都,宿蕲年宫。 雍都是秦国以前的都城,在很多年前秦国还是个边陲之地的蛮夷穷秦时,隔三差五受到晋国殴打,所以特意选了这个容易守城的偏僻之地当都城,使得晋国每次只能达到泾水左右,就只能无奈退兵。 不过雍都容易防守却不容易进攻。 所以在秦国强大以后,就将都城迁到了更容易殴打其他国家的咸阳。 到了如今,雍都的主要作用是用来祭祀秦国历代先王。 一到这里,明夷就因为水土不服而生了病,来看病的人是在太医令挂了号的子阳。 躺在床榻上的明夷见到来人,立刻笑着招招手,问道“许久不见,我给你的酒精好用吗?” 子阳快步走过来,说道“好用!你是从何处知道的此种奇药?” 他诊治的病人一直断断续续,因此不像边关那样,因为大量受伤之人而立即看出效果,但这几个月下来,也足以看出酒精是怎样一种奇药。 明夷笑了笑,只说自己也忘了。 子阳将手搭在明夷的脉搏上诊脉,几秒后疑惑不解地抬起眼睛。 明夷冲他眨了眨眼,“我的病应当需要草乌和甘草才能治,子阳你可否能给我送过来?” 子阳表情凝重起来,凑近了小声说道“草乌剧毒,你要做什么?” 这是在咸阳宫中,想要弄到毒药没那么容易,况且子阳也要担心明夷会惹出麻烦。 明夷避而不答,谈起了另一件事情。 “子阳,你行医时,可否遇见过因失血过多而无法相救的病人?”明夷说道。 “自然遇到过。”子阳说道,不明白她怎么提起这个。 “敢问你是怎么救治?”明夷又问道。 子阳一声叹息,黯然的说道“我师傅曾经试过以羊肠抽出体健之人的血液,给濒死病人输入,却只让那个人更快死亡。” 作为医者,不能救人,反倒让那个人更快死亡,这是心中大憾。 “你师傅所作所为也对,只是有一点错了。”明夷也不卖关子,半躺在床榻上以手支颐,略作回忆和思考后直白的说道“人的血,大抵可以分为四种,既甲型、乙型、甲乙型、丙型,每个人都只有一种血,同种的血可以互相输入而无碍,除此之外,甲乙型可以少量接受甲型和乙型的血,丙型血可以给其余三种进行血,但无法接受其他种类的血。” 子阳听完以后的表情一片空白,过了几秒猛然站起来,甚至不小心带翻了一旁的药箱。 “此话当真!”子阳震惊的说道“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当真,你先坐下。”明夷招手让子阳重新坐下,“子阳,我何时骗过你,若是不信,你大可去做试验,就知我所言真假了。” 子阳看着对面少女轻描淡写的姿态,一时间震撼难言。 医家几百年不知穷尽了多少人心力,都无法解决的难题,就这样被轻易的说出了答案和解决办法,任何旁观之人,都无法明白子阳此刻心中的惊喜交加又担心是错误的复杂心情。 子阳甚至有种现在还在做梦的感觉。 子阳呆呆的坐下,又突然站直身体,猛然向明夷一拜。 “明夷,若此事是真的,那我先代天下医者和病人谢过你。”子阳郑重的说道。 说完后,他扭头就走,打算回去立马做实验。 “等等,我话还没有说完。”明夷连忙叫住他。 子阳稍微回过一点神,眼睛一亮,蹭蹭蹭,以堪比轻功的速度迅速回到明夷身边,殷勤的奉上一杯梅饮。 “您请讲,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与酒精、鲜血种类相似的学识,请不吝赐教。”子阳殷勤无比的说道。 明夷伸手接过梅饮,微笑着小声说出了真正目的。 “你将药带给我,我就告诉你。” 第66章 子阳在挣扎了数日之后,还是在未知的医学知识下屈服了,将明夷需要的药物偷偷夹带在药箱当中带给了她,成功获取了血液种类剩下的知识。 即除了这四种血液种类之外,还有一种独特的血液,万人也未必有其一,不能与那四种血液输血,也不能受血,以及更重要的血液种类会在亲缘关系中继承流传,子嗣必然会继承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血液种类,譬如甲乙血型的父母双方绝无可能生下丙型血子嗣。 加上上次的酒精,子阳对明夷刮目相看,看来的眼神宛若看一座宝山。 如果不是碍于秦王的命令,明夷现在还在宫中住着,子阳恨不得让她也加入医家当中,然后朝夕探讨岐黄之术。 加冠礼的前夕。 年少的秦王正对着等人高铜镜,开始试穿明日典礼上要穿的玄黑色王袍,两名宫女正一左一右俯身给他配上腰带。 这一身天子礼服全按着最高规格来,上身玄衣下身纁裳,用火红色的丝线绣了极其精致日月星辰、山川火焰等诸多花纹,穿在少年挺拔的身形上,庄重神秘、华美威严。 除此之外,作为天子,嬴政头上还需要戴十二玉珠旒冕,和腰间连缀在一起的一长串洁白佩玉,包括珩、璜、琚、瑀、冲牙等,再穿上垂在衣服前面的蔽膝、垂绅、赤舄等诸多衣带和配饰。 婢女们花费比平常多三倍的时间,才终于帮秦王穿好衣服,赵高手捧太阿剑来,亲自帮秦王佩戴在腰间,这才算是穿好整套衣服。 刚巧走到门口的明夷看到嬴政换好这一身衣服,忍不住在心里默默估算这一共有好几层又绣了花纹的衣服,和头顶腰部那些大块的玉石加起来一共会有几公斤重。 侍者早已以通报了姬明夷的求见,因此嬴政在铜镜的反射中见到她时并不意外。 “为何不进来?”嬴政头也不回的问道“你不是病了?怎么会来此。” 明夷这才走到他身边,打量着少年身上那一身天子服饰,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了一件事情,心生好奇的同时忍不住虚心请教。 “敢问陛下,九宾之礼时你也是穿这一身?”明夷问道。 嬴政微微抬眼,淡淡说道“九宾之礼原是周天子专门用来接待天下诸侯的重典,是当今最隆重之礼节,你说朕会不会穿?” 听完以后明夷沉默几秒,冷不丁说道“……那陛下真是身手过人。” 荆轲拿着燕国督亢之地的地图,跑来咸阳假意献土地,实则偷偷刺杀时,不明其意的秦王以为燕国真心臣服,就为了炫耀大秦威势而用九宾之礼接待荆轲,还命令朝臣上下全部来咸阳宫观看。 如果当时穿的就是这身衣服,在身上挂着这样多累赘的情况下,嬴政还能躲过俯身躲过荆轲的突然刺杀,绕着咸阳宫正殿那根大铜柱玩了把短跑(并且没被追上!),最后时刻拔出剑反杀,身体素质可见一斑。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是荆轲身手太差。 照目前对于嬴政的身手估计来看,他打不过蒙恬,蒙恬与自己不相上下,而一国之君政务繁忙,应当没有多少时间去练武,所以以后的进步也应当不大。 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失手,只能说荆轲太差劲。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对镜整理仪容的秦王不用想都知道姬明夷在暗指哪件事,同时不无悲凉的发现自己底线越来越低。 在她大逆不道的用寻仙来嘲讽自己、骗蒙恬说山鬼附身、总是提起上辈子各种黑历史的前提下,被随口暗示了一句绕柱负剑真的不算什么。 嬴政内心波澜不惊,丝毫没有愤怒的感觉。 注意到少女的目光总是凝固在腰间佩剑上,几秒后又故作漫不经心的移开,嬴政解下太阿剑提在手中,对着姬明夷晃了晃后,勾着唇角说道“想要这个?” 想! 明夷紧紧盯着着嬴政手中的绝世名剑,根本挪不开目光。 以前不习武的时候还不觉得宝剑有什么,后来练了剑之后,就越来越喜欢,如果有条件,明夷还想像徐夫人收集锐利匕首一样收集宝剑。 明夷抿了抿唇角,微笑着说道“不敢,这可是陛下的配剑。” “说出为何知道寻仙之事,朕就把太阿剑送给你。”嬴政说道。 “陛下你怎么又旧事重提……”明夷顿时哀叹着说道“……我说什么陛下也不会相信,不如换个要求。” “那就没要求了,朕富有天下,你于朕并无相助之处。”嬴政冷漠的说道。 太瞧不起人了。 明夷扭头就走,走出几步后又想起今天来的目的,回头说道“如果真的发生兵乱,陛下可有准备?” 兵乱? 赵高和周围的宫女一听这两个字就明白不是自己能知道的事,闭上嘴巴死死低着头,全当自己不存在。 嬴政轻笑一声,平静的说道“若有人自寻死路,朕成全他便是。” 那平静的态度下,隐藏的是极度自信和自负。 明夷微微挑眉,为少年王者此刻的气度而产生一丝欣赏,然后转身离开。 ……………… 也许是命中注定,前世今生两次的加冠和亲政大典,雍地都爆发了叛乱。 在宗庙中携百官祭祀秦国历代先祖,然后在大殿上由太卜用筮法选择主持冠礼的大宾,三次加冠之后,百官开始拱手相秦王念祝辞和恭贺陛下成年亲政。 嬴政站在万众瞩目的高台上,还未曾来得及保持愉悦心情片刻,已经被提拔为中郎将的蒙恬就从殿外急奔而来禀报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