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蔷薇家族的血脉,不可能如此轻易地消亡。” 这位曾经杀过深渊海峡成为勃莱西人噩梦的公爵如此说道。 白金汉公爵立刻放弃了他曾经为侄子而做出的谨慎内敛,展露出冷酷的铁血手腕。在接到噩耗的当天,白金汉公爵派出了士兵,所有胆敢在街头宣传“国王已死”的人全部被他扔进了大牢中。 罗格朗首都的监狱在短短几天被填满了。 这样无情的手段无疑会让公爵的声名受损,不过公爵毫不在乎。 ——您知道的吧? ——我现在能信任的,只有您。 老公爵回忆起国王出发那天的场景。他隐隐约约有着感觉,也许国王在那个时候就已经预感到了什么。 那时候他怎么回答来着? “我会为您守护罗格朗的。” 十几年前,他这么答。十几年后,依旧这么答。 “把我的剑拿过来。” 公爵下令。 白金汉公爵披上了国王赠与的红斗篷,斗篷上别着铁蔷薇的徽章。扈从快步奉剑上前,他接过剑,挂在了腰间,猩红的斗篷罩住了它。 他要去参加即将召开的紧急议会。 议会的内容—— 王位由谁来继承? 作者有话要说: [1][2]改自15世纪英国歌谣,原文为“愿仁慈的上帝保佑吾王保佑他的人民和他的福祉让他生得伟大,死得光荣/让我们欢乐地歌唱/感谢上帝”,当时为亨利五世统治时期,国力强盛欣欣向荣。 白金汉公爵式说服:取剑。 第21章 铁蔷薇 九月末的冷风灌穿长长的走廊。 白金汉公爵孤身经过走廊两边的那些华丽油画,他记得这里每一幅油画的内容,因为他和兄长就是在这里度过了漫长的童年。 这里是梅茨尔城堡,但是作为罗格朗首都王宫的它有着另外一个称呼: 蔷薇王宫。 在罗格朗,国王拥有许多领地与城堡。其中诸多城堡都有着作为行宫的用途。但是这座城堡不一样,它冠以“蔷薇”之名,这里是整个罗格朗帝国的心脏。拥有它的主人只能是罗格朗的帝王。 前往月河要塞谈判的时候,国王将蔷薇王宫交付给了白金汉公爵,也就意味着他将摄政的权利再一次交给了叔父。 白金汉公爵并没有愧对国王这份信任,除了在蔷薇王宫的彩室召开御前会议处理政事,他没有踏足这座城堡任何属于国王的部分。他甚至没有在王宫中国王安排给他的房间居住。 但是今天不一样。 今天白金汉公爵前往的地方是蔷薇王宫的彩室——那里是召开紧急重要会议的地方。 “日安,公爵先生。” 有另外一队人迎面走来,双方在辉煌的走廊上迎面相逢。穿着深黑锦缎,胸口佩戴白玫瑰的领头人微笑着朝白金汉公爵问好。他身后的人也都同样一身黑衣,佩戴表示哀悼的白玫瑰。 “我真高兴,您硬朗如昔。” 他就是格莱斯大公。 某种程度上来算,他也是国王的叔父,因为他是白金汉公爵同母异父的兄弟——他是威廉三世的母亲,已逝的伊莎贝尔王后再婚的儿子。 与白金汉公爵和国王不同,格莱斯大公并没有继承蔷薇家族标志性的银发蓝眸。他一头灿烂的金发,浅绿的眼睛仿佛总是带着笑意。 他故作惊疑地打量白金汉公爵:“您是否遗忘了些什么?” “国王不需要那东西。” 白金汉公爵冷冷地说,他的目光从那些佩戴白玫瑰的人脸上扫过。 那些人下意识地低头避开了老公爵的目光。这让格莱斯大公隐隐地有些恼怒。 “请不要这么说,公爵先生。”格莱斯大公流露出一丝极为恰到好处的悲伤,“这是为了我可怜的侄儿。” “我真遗憾。” 白金汉公爵又高又瘦,冷风让他的斗篷拂动起来,他看上去就像被猩红的血簇拥着,在这么近的距离之内,与他相对峙的人几乎可以闻到那种血腥味。 “当初在贝特那港口,那一剑被威廉制止了。” 格莱斯大公的脸色骤变,笑容一下子从他脸上消失了。 他铁青着脸死死地看着面无表情的白金汉公爵。 很少有人知道,白金汉公爵与格莱斯大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爆发过一场武力冲突。还是个青年的白金汉公爵将他同母异父的弟弟从海船上扔了下去,紧随着抓起自己的剑也跳了下去,人在半空的时候,公爵就将剑抽了出来。 时隔多年,当初那剑锋上的杀气卷土重来。 “滚开。” 格莱斯大公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步,他身后着黑袍的人们同样分散开。孤高冷傲的老公爵径直走过。 “我倒想知道。” 格莱斯大公忽然阴冷地笑了一声。 “这么多年过去了,到底是谁的剑来得更快。” 白金汉公爵没有回答,他猩红的长袍翻卷起来,远远看就像烈烈展开的战旗。 梅茨尔大教堂的钟被敲响。 雄厚低沉,肃穆庄严的钟声久久地回荡在整个蔷薇王宫的城堡上方。身处这帝国心脏的所有人都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那种焦躁不安,一触即发的气氛。 议会召开了。 ………… 彩室。 这个房间每一面都装饰得华丽无比,绘有讲述经书故事的壁画。象征审判与公正的天使从穹顶上俯视众人,这具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因为它要求人参会的每个人对自己所做出的抉择负责,否则神将惩罚他们。 御前会议成员,大法官,能够赶至的上议会贵族,大主教……这些重要的国王政治角色汇聚于此,在他们身边是无数点起的蜡烛,烛火横列而过,幽冷的巨石建筑中人们分列而坐。 除了公爵,所有人都穿着漆黑的长袍,胸口佩戴着哀悼的白玫瑰。 争论很快开始了。 普尔兰一世十分年轻,而且并未结婚,更无从谈及子裔。所以王位的继承人只能从国王的亲属中选出。 格莱斯大公为此准备了很长时间,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在前段时间出了岔子——国王及时地赶到救下了白金汉公爵。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过既然发生了,格莱斯大公也只能想方设法扭转这一败局。 他以退为进。 在格莱斯大公的暗示下,沃尔林郡大法官将争论的焦点转向了静默的白金汉公爵。 他尖锐地询问,作为王位继承第一序列的公爵大人对此事有何看法?是否觉得该由他来接替侄子的宝座? 杀人诛心。 整个罗格朗帝国,谁不知道唯一不可能窥视那顶王冠的就是白金汉公爵?这种质询对于公爵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侮辱。 所有人都默认地将白金汉公爵派出在了角逐队伍之外,但是与此同时,所有人又都无法绕开白金汉公爵的存在。 这句话一出,争吵如市场的会议室安静了下来。 “我的意见?” 白金汉公爵缓缓地抬起头,所有人都悚然一惊。 老公爵的目光那么冰冷那么锋利,就像凛冬的覆盖在河面的坚冰。 沃尔林郡大法官是个年轻人,当他出生的时候白金汉公爵已将收敛了爪牙,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位老人当初在战场上踏过尸山血海的样子。他自负无知到以为自己可以去挑衅一头雄狮! 但很快,他就知道了。 这头老狮子可以心甘情愿地收起他的爪牙,俯首受来自国王的屠刀,也可以为了国王露出它血腥的獠牙。 雄狮未老! 猩红的斗篷猛然一掀,会议室中点燃的两排烛火在一瞬间摇曳了起来。冷得就像雄鹰忽然展翅冲天而起的剑鸣在所有人耳边响起,一把长剑重重地贯穿坚硬的岩石长桌。 在烛火的映照下,那把钉在桌面的剑露出半截,半截剑身如雪!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冰寒从头顶灌下,产生了一种那把剑钉入的不是长桌而是自己的头颅的错觉!谁也没有看清楚老公爵是什么时候拔剑,谁也没有想到沉寂这么多年的老公爵有朝一日会突然暴起。 白金汉老公爵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缓缓地抬头,目光冷冷地扫过:“这就是我的意见。” 森寒,煞气,血腥。 有的人被这一剑惊得颤栗僵坐在位置上,而有的人露出了复杂的表情,至于格莱斯大公他脸色难看至极。 白金汉公爵就是个疯子。 他披着华丽的斗篷,但是在斗篷之下,他佩带了最锋利的长剑。 他根本就不是来参加议会的,他是来和所有人开战的。 也许在两百年前的动乱时代,那时候的贵族们会随时准备着以血溅地,在披风下穿戴胸甲,佩戴宝剑。但那绝不是现在,他们没有人想到老公爵会如此疯狂。 没有人敢出声。 白金汉公爵刚刚那一剑已经表明,在这一间会议室中,他随时可以拔剑杀死任何一个人——他完全有能力做到。谁也不想用自己的血去做那试剑石。 “你们就是这样遵守效忠的诺言?” 偌大的会议室中,只有老公爵一个人的声音,低沉压抑。 格莱斯大公明白自己必须站出来了,他远远地与白金汉公爵对峙:“但是国王已死。” “你看到了国王的尸体?”公爵目光陡然扫来。 “他牺牲在森林之中,谁能肯定国王尸骨尚存,如果一日找不到,难道罗格朗就要一日没有君王?”格莱斯大公冷笑起来,“怎么,难道你想砍下所有人的头颅来为国王陪葬吗?你敢吗?” “国王还活着,我以我的性命和荣誉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