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总在以下犯上[快穿]_第124章
【系统提示:玩家君不生对强盗(Lv.1)造成物理伤害90点,对方陷入昏厥状态,判定为自动战败,玩家君不生获得经验100点,升至二级。】 君瑾放下手,理都没理那晕倒在路边的强盗,径直往自己的目的地走去。 【…………wodema】 【这是……君不生?其实是有人替他代打的吧……】 【嗷嗷嗷君大好帅啊!!帅的我合不拢腿!!!君大绝对不是受!他是强攻!!!】 【不不不说不定是强受呢!】 【楼上又开始聊起奇怪的话题了,我们不如聊聊制作组给君不生开后门的可能性吧】 【emmmmm我觉得不科学,不是说作家都是死宅呢,怎么可能武力值这么高?】 【↑不啊你想想,说不定君不生把摸鱼不更新的时间都拿去锻炼身体练习散打了啊】 【他摸鱼去锻炼身体干啥啊!】 【……大概为了防止以后遇到粉丝认出他催更防患于未然?】 【……有这个心思滚去更新不好么!!!】 【上面你太激动了,假设,假设而已,所以说君不生为什么要锻炼身体】 【你们……有毒吧。】 等到了汇合时间,四个人在酒吧聚集,其他三人刚刚下班拿到赚的工资,而君瑾已经带着一根法杖回来了。 阮尚看着他那根看起来十分朴素,光秃秃一根只有顶端镶嵌着一颗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黑色石头的法杖,不由无语了一下:“这些时间你就去搞了这个?” 君瑾点点头,这根法杖花了他两枚半金币,按照游戏世界里的货币汇率,他身上还有5银币。 “好吧……”阮尚无言,而宁茵则岔开话题表示去买装备了。 弹幕中以上帝视角观看的观众们看着辛苦工作只拿到几十铜币的三人,心中十分同情,很想跟他们说君不生手里那根法杖把他们三个一起卖了恐怕都买不起…… 阮尚和宁茵便找了这里的一家装备店购置了基本的防具和武器,而金钟偃月则找了个借口跑路了。 实际这个小镇里的东西还是十分物美价廉的,君瑾去的那家店是根据记忆中原著内容去的那家地下“黑店”,里面会有一些稀奇的好东西,当然价格也十分美丽。 阮尚和宁茵只粗略看了原著小说,自然没有想到这家黑店,而金钟偃月却是有点蠢蠢欲动起来,他想去捡漏一番,结果进了“黑店”后便沉默着出来了。 ……他手头的钱连里面东西一个零头都付不起。 如此,游戏里第一天也接近结束,按照系统提示他们可以选择连夜赶路去任务地点,也可以找个地方休息一晚。 众人商议后,觉得在可视度很低的夜晚去做任务,对他们这种一窍不通的新手无异于找死,还是老老实实休息一晚吧。 然后就面对旅店的房费开始发愣。 君瑾看着这些人磕磕绊绊的玩游戏也觉得有些无奈了,便直接自己包揽了房钱,鉴于宁茵是女性,所以他除了自己也给她叫了一个单间,至于阮尚和金钟偃月两个大男人就挤在一起住了。 这样绅士的行为让宁茵面对君瑾时的态度也好了不少,虽然在游戏中所谓的住旅馆只是眼一睁一闭的事情,但是君瑾的行为也让人觉得很舒服。 到第二日众人状态加满,疲劳值被一扫而空,然后便直接通过传送点进入了任务地点。 系统提示他们现在已经是进入副本状态,如果死亡会失去身上所有物品并返回出生点。 宁茵双手置于胸前,脸上害怕的表情与她身后背负的巨剑反差极大,让观众们纷纷产生了一种迷之错乱的感觉,金钟偃月很鸡贼的缩在队伍中间,君瑾殿后,而阮尚则被宁茵驱赶着去打头阵了。 阮尚感觉额头上青筋一跳一跳的——小姐!你还记得自己的职业是狂战士么?狂战士啊!!让他这个游侠顶前头做什么! 他是输出!需要保护的好不好!! 宁茵打着哆嗦,道:“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众人停下来,确实隐约好像有窸窣的声响传来。 君瑾微微抬起法杖,杖尖的宝石发出隐隐的光芒。 一声狼嚎声传来,紧接着又有无数声跟着应起,在林间此起彼伏。 “哦,原来是狼啊。”宁茵松了口气。 阮尚:“……这不是更糟糕了么你轻松什么?!” 【嗯……为不好好看原著的茵茵默哀一秒钟。】 【你们谁还记得君不生写的狼蛛描写?贴一段上来?】 【“狼蛛生有狼的驱赶,却有着蜘蛛的八条腿,一根根黑色粗硬的刚毛布满它的身躯,寻常人若是不慎沾上,身上便会起大片的红疹,奇痒难耐。”】 【emmmm不知道游戏组建模如何?】 【我觉得应该不会差吧(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TBC. 作者有话要说: 好困_(:3J∠)_ 周日渣作者会看看能不能加更嗯……虽然感觉这又是一个flag【望天 第72章 霸总与催更与真人秀(五) 果然不出观众的期待, 制作组功力深厚,狼蛛制作的十分精致,四名参与者甚至可以看到它们身上一根根粗硬的黑毛,还有锋利的口器。 宁茵反应最快, 一声尖叫划破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