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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再割右耳,然后是鼻子,然后到手指,直到你愿意开口为止。”尼尔正要将毛巾再次塞回罗格口中,罗格就哭哭啼啼地告解道:“我的好少爷尊少爷……您饶了我吧……我又没有做过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平日里无非小偷小摸,凭什么要受这种罪。” “那你就再考虑一次:前提是跟我走一趟,用‘北极星’找到兽的踪迹,并且不向巡警告发我。好处就是我给你三十枚金托尔的带路钱,保障你的人身安全,并承诺青枝统统归你。” “行行行……我答应你,行了吧!满意了吧!但既然你不要青枝,又为啥去猎杀那怪物?嫌弃命太长太无聊吗。” “因为我要借助那怪物死时释放的力量去医一个人,为了治好他,我什么都做得出来。”尼尔割开捆缚住罗格的绳子,他把纹理锃亮地刀刃在矮个子面前晃了晃,笑道:“听好了老兄,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搭档了,我会善待你的。可是对待出卖朋友的人,不等他开口喊巡警,我就会用这刀扎进他的后颈。那不光金币都没有了,连命都没有了,明白吗?我师傅飞匕首的技艺非常厉害,我也不算差。猎物跑得再远,我的刀都能追上。” 驼背罗格活动了一下腰背,差点没接住尼尔抛来的一个布袋,他几乎是跪着才抓住那沉甸甸的袋子的。打开一数,十五枚金托尔。 “订金。”尼尔瞥了一眼半跪在地的驼背男人。 “嘻嘻,”罗格咧嘴笑道,“现在咱们是好朋友了,尊少爷。” 第42章 XXXXII. 尼尔戴好斗篷,同驼背罗格一起下楼。走到门厅的酒馆,尼尔发现那怪鸟似的老人瞅了他一眼,而瘸腿的门童则一直盯着他,醉汉们全醒了却并不聊天也不喝酒。火光与阴影在每个人低垂的面孔上晃动,屋里安静得连只苍蝇都没有。 走在前边的驼背男加快了步伐,对尼尔低语道:“快走,该死的列纳,他要卖你了。” 尼尔赶紧大步走出了三套车酒馆,跟随着驼背男人往又潮又黑的小巷走,一进入小路他们就跑起来。 “妈的,老狐狸!他做不干净的买卖,所以在自己地盘不会喊巡警。但等你一出来,他立马就去告密领金子了,真是婊子养的货!这边走。” 尼尔回头一看,那几个醉汉果然追出来了! 身材矮小的驼背罗格在窄巷中跑起来灵敏如鼠,他带着高个子青年左右穿行,即便在黑暗中跑起来也速度不减,简直像是有着地精的夜视能力。尼尔不太能看得清黑夜里的细节,时常踩到脏兮兮的水洼或是踢到路边的垃圾,他忍无可忍,一声叫住了罗格,尔后返身持剑迎向追兵。 没一会儿,醉汉们就被尼尔未出鞘的剑击晕在地。尼尔把剑藏在斗篷中,捆在背上。他走向一脸惊诧的驼背罗格,说:“刚才谢了伙计,我没想到他们认出我了。” “哼,”驼背罗格耸耸肩,“别以为我是在帮你,我只是不允许别人把我的金子领走。要走就快走,除了派出这群蠢货,那个老狐狸铁定去通知骑警了。这边儿,沿着城东走。” 青年与驼背男行在万户之灯所无法照亮处,小巷如粘嗒嗒的沟渠,寄生着城镇中不堪入目的东西。泥地被雨水泡地稀烂,又被人反反复复地踩过,粪便的味道熏得人恶心。这里相当逼仄,分岔的小路错综复杂,马匹难以通行,难怪骑兵几乎不巡视这儿。走了一阵子,小巷忽然热闹起来,就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扇扇小木门或敞开或紧闭,门口要么挂着造型浮夸的油灯,要么有粉黛艳丽的女郎们在相互调笑,空气中饱含香粉甜腻腻的气味,几乎像是粉色的雾,而浓重的酒精味则是绿色的。尼尔看到一些水手和商人拎着大衣,摇摇晃晃地敲着门,有时候也能看到一些裹破毯的孩子缩在相对干燥的窝棚下。楼上总是传来音乐与廉价的笑声,时不时还会有人泼脏水下来,尼尔就差点被一个空酒瓶砸到。 “这儿,嘿嘿嘿,”驼背罗格潇洒地一挥胳膊,像是一位得意洋洋的领主,“这儿多好嗯?那些骑兵老爷不是不来,不过他们来这儿都是为了找乐子,可不是带着工作来的。” 尼尔不搭腔,一心只想快些出城。他把马匹藏在城外的森林里,但他担心周围还有魔物。要是没了马,去猎捕兽就太费时间了。 “等我有了钱就要在‘金色爱神’那儿快活,住他妈个十天半月。瞧,就是前边那幢红房子,我跟你说,金色爱神那儿的姑娘个个都与众不同,还出过有名的歌剧女演员咧。就算是穿灰制服的军老爷,要是没个名堂也甭想住进去嘿。”罗格吹着口哨,拍拍腰间的钱袋,那十五枚金币铛铛作响。他搔了搔后背,回望尼尔笑道:“我说小子,你有没有在这样的地儿快活过?有过姑娘吗?看你这么仪表堂堂的,说不定就算没钱,金色爱神的姑娘们也乐意招待你。” “少废话。” “呵呵,原来还是个男孩。”罗格掏着耳朵说:“哼,没去过也罢,反正婊子没一个好东西,全是靠取悦男人吃饭的贱货,女人天生都是势利眼。” 尼尔不禁对这话大为光火:“你没有资格这么侮辱她们,你自己就是个贼!” 驼背罗格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对啊!反正你也是个强盗不是?咱谁有资格说谁?” 尼尔气得一时说不出话,他刚想反驳,驼背罗格忽然扯着他的手腕把他往暗处拉。罗格压低嗓子道:“嘘!瞧见前边那个男的没?蓄小胡子那个,站在金色爱神门口。他是卢拉巴尔特的骑兵里一个当官的……别抬头啊!这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