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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玄礼看到他眼下淡淡的青色,从南疆赶来京城少说得十天,离开之前又得花费精力处理好封地事物,他这一行,定然十分不易。谢玄礼心里一软,声音也温柔了几分,“好。” 大年初一,太兴宫就传来消息,摄政王忽然风寒,正卧床静养,谁都不见。就连小皇帝和太后,都被徐德海以防止传染的理由拦在宫外。只有太兴宫的人知道,他们王爷正金屋藏娇呢。 只是这娇藏了那么十天半月,也不得不回家去了。谢玄礼送他出城的时候,两腿都在打颤。在室内窝了许久,现在他才发现雪已经化了。 沈予风跨上马,在暖阳下冲他笑着,“少则三月,多则半年,我再来看你。” 谢玄礼颔首,“好。” 沈予风静静地看了他半晌,忽然一笑:“阿礼你别这么看着我,这样我怎么走。” “你要写信给我。” “好。” “你不许找别人。” “好。” “等阿彦长大,我便去找你。” 沈予风一愣,他没想到谢玄礼竟然甘心为他离开京城,一时间惊喜交加,眼中情绪暗潮汹涌,他恨不得立刻就下马,紧紧地抱住他,深吻他,告诉他,他不走了,他要留在他身边,他们再也不分开。 可最终他只是低下头来,在谢玄礼额头印下一吻。随后,他握紧缰绳,策马扬鞭,京城被他抛在身后,离他越来越远。寒风吹干了他眼中的湿意,他心里有些许悲伤,又转瞬即逝,嘴唇上还残留着谢玄礼皮肤的温度,他微微一笑,开始期待着下一次相聚。 第53章 番外一 宣帝十四年秋, 谢明彦在宫中大摆琼林宴。席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新晋探花郎。此人姓余,单名一个容字。在殿试时,谢明彦对他的印象就很深,不仅仅是因为他能言善辩,在大殿之上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丝毫不逊太傅家出来的状元郎, 更是因为他容貌出众,清雅娟秀,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 琼林宴上, 谢明彦坐在高位,手中把玩着酒杯,饶有兴味地看着探花郎被众臣围绕,被一杯一杯地灌酒, 原本白皙的脸颊都被染成了粉色,嘴唇也水盈盈的, 非常可口的样子。 探花郎不胜酒力,很快就醉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惊觉自己全身赤/裸,下身一片狼狈黏腻。余容活了这十八年, 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不知所措。羞耻,愤怒一瞬间涌上心头。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居然敢动他?! 接着他便看到一身明黄色锦衣的少年走了进来。那人生得是少有的容色,剑眉星目,身形尚未长全已显挺秀高颀。殿试时, 余容在大殿中等候,不多时就看到这名少年走进,犹如璀璨宝石,折射着所有的光彩,所有人都在他面前黯然失色。 这就是他们大楚的天子,这天下的主人。 “爱卿。” 余容打了一个寒颤,抓住身下的锦被,茫然无措地看着他。 谢明彦抿嘴一笑,“爱卿,乘人之危是朕不对。可是,爱卿真的太诱人了。” * 余容饱读圣贤书,自然不能忍受这奇耻大辱,无奈他面对的是当今天子,他骂不得,也打不得,只能一言不发,默默地忍受这一切。 谢明彦就像得了一件新奇的玩具,这几天正是对他兴致正浓的时候,余容不堪受辱,甚至想过咬舌自尽。谢明彦发现他意图,温柔地把他抱进怀里,眼里却没有一丝温度,“爱卿若是死了,朕便让余氏一族都替你陪葬,可好?” 余容忍无可忍,咬牙切齿道:“你……禽兽!” 谢明彦扬起眉毛,指尖托起余容的下班,逼他与自己对视,“朕是禽兽,那被朕压在身下的爱卿又是什么?” 谢明彦有明君的宽厚温和,在某些时候又十分决绝无情。大部分他心情好的时候,对余容可谓是万千宠爱于一身,以前后宫中最受宠的宠妃也不过如此。余容这等铮铮傲骨的读书人,吃软不吃硬,在谢明彦亲自端起暖胃的糖水亲自喂他时,他还是僵硬地说了一句“多谢陛下”。 * 好在谢明彦并不是全然不讲理之人,把余容拘在皇帝三天,便把人放了,还给了他一个在御史台的闲置,并命他“常伴朕左右”。 一日,谢明彦与他闲聊,他本不欲多说,可又在谢明彦的牵引下,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大堆,甚至还说起自己年幼时曾跟随姨娘学过如果制作家乡的特色小吃。他是大户人家不受宠的庶子,没少吃苦,寒窗苦读十年,本以为金榜题名便可飞黄腾达,没想到…… 谢明彦见他面带苦涩,便道:“朕倒是很想尝一下爱卿的手艺。” “臣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 “没关系。”谢明彦单手撑着下巴看着他,“朕就是想吃。” 余容无奈:“臣遵旨。” 余容在御膳房忙活了半天,蒸出一笼清明果,看着盘中小巧玲珑碧绿的糕点,闻到熟悉的艾草清香,他的心情难得的不错。端着小食走到正明殿门口时,他突然听到殿内传来谢明彦隐忍至极的声音:“皇叔,你不要逼朕。” 余容脚步一顿,不由地放轻脚步,屏住呼吸。只听见另外一个清冷的声音道:“皇上,是你不要逼臣。” 透过窗户的缝隙,他看到谢明彦在大殿中来回踱步,似乎在极力克制着什么,在他身前,站着一名玄衣男子,余容看不清他的长相,却惊讶于他在天子面前竟然不失分毫尊贵,想到方才皇帝称他为“皇叔”,余容对此人的身份有了几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