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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人的心思很难猜,叶夜死之前也才二十多岁,泡四十岁的男人前世今生加起来都还是头一回,所以措手不及比游刃有余多得多。 反正不管是哪个原因,叶夜都不是很在意,左右爽到的也是他。他心情良好地问了问边叔叔这个房间什么时候要退,得到对方轻描淡写的一句:“你走的时候。” 叶夜再次心动了。 有钱的成熟男人真是太让人有幸福感了。 但边淩大方归大方,叶夜还不能这么快不识好歹,他又呆了十几分钟就起身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把边淩亲手写了微信号的纸叠好塞进兜里,就拎着西装下楼退房。 叶夜在微信上和边叔叔说了声自己退房了,就返回去看昨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看过的未读消息。其中大半是酒吧认识的狐朋狗友,还有两条来自酒吧经理,问他怎么没去上班。 此时下午四点半,叶夜四点就该到场了。 叶夜忘了,捂着头哀叹一声,抱着西装跳到街边去拦车,边给经理发消息道歉,说自己马上就来。 前一天还和A城最有钱的边家二当家共赴巫山,第二天就得低声下气地道歉讨生活,叶夜回家挂好干洗的高定西装,又抱起吉他一路狂奔,自己都觉得人生真神奇。 叶夜到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经理也知道他跟边慎和袁一泽的关系不简单,所以虽然表情不善也没多说什么,让他自己赶紧去后台收拾一下。 叶夜乖乖背着吉他进后台,另一个和他相熟的乐队鼓手看见他和他招呼了声:“小叶,今天怎么来迟了?” 另一个主唱笑起来:“你瞧瞧他满面桃花开,昨天铁定开荤了。” 叶夜笑嘻嘻:“这你都看得出来。” 鼓手“嚯”一下笑开:“你行啊,小叶,是谁?是前两天那个硬要请你去她家喝酒的黄发妞吗?” 主唱打他:“你得了吧,我猜是那个——”他声音压低了些,他们性子开朗什么玩笑都敢开,但忌惮于每回见面时那人冷冰冰的表情还是降了个调,“那个边家少爷?” 叶夜摆摆手:“都不是,别瞎掰了。”他面上带笑,眼睛闪闪发光,笃定道,“你们迟早会看见的。” 鼓手和主唱对看了一眼,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看着叶夜把吉他从包里抱出来调了调音,俊秀的脸在灯光下如同白瓷,鼓手忽然想起另一个事:“说来,小叶,昨天经理新招了个服务员,长得还挺好看,你在我们这的人气得分一半给他了。” 叶夜顺嘴问:“叫什么?” 鼓手想了想:“骆...骆什么东西。” 叶夜诧异抬头:“......骆言?” 鼓手一拍手:“对,骆言!” 叶夜:“.........” 叶夜想起来了,在原来的剧情里,叶清安在认识的一个月左右就被边慎给带去了新的公寓,叶清安一颗红心向边慎,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就随之辞了酒吧的工作,去做边慎笼子里的小金丝雀了。 再之后剧情里的确有提到边慎又在酒吧碰到了当初剐蹭了车的骆言在兼职,但是叶夜也没太注意说的是不是原来叶清安呆的那个酒吧。 这世上真是无巧不成书。 也或许是小世界的意识觉得修罗场比较有意思也说不定。 叶夜抱着吉他上了台,有几个常见的客人和他打招呼,叶夜也一一笑着点头回了过去,他调了调话筒,目光在场内转了一圈,倒还真的看见了骆言。 骆言身形瘦削,穿着服务员的白衬衫和黑马甲,反而衬出截细细的腰来,似乎是注意到他的视线,骆言疑惑地循着望来。 叶夜没有半点被抓包的尴尬,他面不改色,对骆言微微一笑,他本来就生得张乖顺的脸,笑起来时更是让人觉得亲近。 骆言愣了愣,然后很快回了个开朗的笑容,眼睛弯弯,露出一排小白牙,活泼可爱,招人喜欢,第一天的试工结束之后还跑来和叶夜打了个招呼:“你弹得很好听!” 叶夜的撩人技术不分来者,闻言抬眉一笑,回了句:“你长得很好看。” 小白花骆言小脸一红,结结巴巴:“谢...谢谢。” 又赶紧补充了句:“你也很好看。” 叶夜哈哈大笑。 自此,骆言和叶夜算是正式认识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互吹了一把的原因,骆言对叶夜格外亲近,正式入了职之后就时常带点小零食来分,总是偷摸给叶夜多一份,又“叶哥”长“叶哥”短地跟在叶夜后面,惹得酒吧里的颜控小姑娘们看着他们俩的眼神都不对了。 叶夜欲言又止。 真想和小姑娘们说他和骆言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他们俩撞号了。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边淩因为工作去了外地,边慎也好几天都没有出现,只有袁一泽偶尔来巡巡场看情况,也只远远和叶夜打了个招呼,反倒是和骆言成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叶夜对骆言没什么意见,权当陪个小弟弟玩,偶尔还招呼着一起吃吃饭,甚至顺手教了他弹吉他。 叶夜教得随便,骆言倒是学得认真,明明也就注意时间练练手,没两天却能弹首小星星,兴奋得脸蛋红扑扑,眼睛也亮晶晶的:“叶哥,叶哥,我会了!” 叶夜很捧场,原地鼓掌:“真厉害!” 骆言很高兴:“叶哥,我晚上请你吃饭吧。”又怕叶夜拒绝,他赶紧补了句,“你也请了我好几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