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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飞涕泪横流,最后几句话哽咽地挤了好半天才勉强挤出来。 “谁想到她,她……她一出老井回头就把我踹了下去,摔断了我的腰椎,直接让我成了残废,她则跑去求救,之后的事,我也不必多说了,大家搜一搜六年前的校花绑架案就知道了。” 大年初一,校花绑架案挤上了热搜。 大年初二,方雅丽、周燕纷纷站出来发声,哭诉当年做错了事,也收到了应有的惩罚,刘夏却心狠手辣,把她们闭上绝境,连份像样的工作都不许她们有。 大年初三,媒体跟风报道,刘夏的所有歌曲都被抵制,网上到处都是鬼畜改编。 雷子说,娱乐记者和正统记者不一样,娱乐记者在意的并不是真相,而是大众爱看的,现在随便一条黑刘夏的新闻都能引来一堆点赞转发,干嘛还要费劲的去寻找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的真相? 大年初五,有人再度潜伏进了刘夏家的小区,把大量胶水注入她家锁眼门缝,网上一片叫好声。 大年初八,开工第一天,风行发来律师函,要求刘夏赔偿公司巨额损失。 合同里有明确条款:因个人品行不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刘夏承担。 赔偿金额巨大,足以让刘夏一家四口倾家荡产。 开庭那天,座无虚席,原告律师一通陈词头头是道,轮到刘夏这边陈词,齐刷刷无数双眼睛盯了半天,辩护律师才磨磨蹭蹭站了起来。 看这架势,刘夏稳输,要么全家跟着倾家荡产,要么自己一个人背一辈子巨债。 不管是哪种,黑子们都乐见其成。 第120章 绝地反击 辩护律师一阵的陈词毫无建设性, 简直就像应付差事, 旁听席诸人交换眼神,心领神会, 风行赢定了, 刘夏玩完了。 却不料,律师突然话锋一转,“我的当事人并没有违约,违约的是你们原告方!” 这话一出, 全场一片哗然。 律师脊背挺直, 言辞犀利, 明确指出,风行合同中第三条第四小条写得清楚,公司有义务保护刘夏的名誉权和人身安全,公司的迟钝反应等同于毫不作为, 明显已经违约。 原告方嗤之以鼻, 坚称一切都是因为刘夏的品行不端造成的,公司方的义务保护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保护, 违反了事实基础就不是保护而是掩饰。 这种打嘴仗的辩论其实并没有多大意义, 法庭要求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撕到下个世纪也是白搭。 原告律师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们胸有成竹地提供了苏梅岛酒店的监控为物证。 监控显示,刘夏深夜敲开邓嘉莉的门,将邓嘉莉的助理赶了出去,助理蹲在门口状似痛苦地抱着头, 过了很久才进了隔壁刘夏的客房。 刘夏在邓嘉莉房中待了足有一个小时才匆匆出来,一刻没停就敲开助理小陈的房间,也没说原因,直接丢下还没拍摄完的工作连夜搭飞机回国。 深更半夜敲开别人的客房,本身就已经是很难解释清楚的事,何况还把同住的助理赶了出去! 刘夏的目的不言而喻,可这毕竟只是猜测而已,并不能直接证明刘夏做了什么。 刘夏方辩护律师提出质疑:“这段视频到底能证明什么?” 原告方微笑地请求证人出庭。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原本跟风行闹掰的邓嘉莉,居然成了风行的证人! 果然是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共同的利益。 邓嘉莉当庭哭诉刘夏夜半敲开她的房门企图用下一部mv女主角潜规则她,被她拒绝后尝试用强未果,恼羞成怒丢下工作私自离开。 邓嘉莉的助理肖子晴也出面作证。 和小陈同屋的几个工作人员也证实了刘夏当晚确实很不高兴,连行李都没收拾只和小陈交代了一句就离开了。 然而当事人小陈却并没有出庭,公司方解释,小陈毕竟是刘夏的助理,两人关系亲密不愿作证也是人之常情。 刘夏自始至终都坐在被告席上一言不发,美丽的桃花眼无波无澜,淡漠的神情透着几分不可琢磨的倨傲,只在公司方提到小陈不肯出庭时,搁在膝头的手微微蜷缩了下。 这些人证物证虽然不能在法律层面上定下强女干未遂罪,却足够成为这合同案里刘夏品行不端的佐证。 一时间,气氛紧绷到了极点,眼看刘夏就要前途尽毁背上巨额债务,爸妈和刘语冰在旁听席急得都站起来了! 刘夏这才放下交叠的腿站了起来,遥遥地望着邓嘉莉。 “我爸妈都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经常叨念的一句话就是‘吃亏者常在’,以前我觉得他们说的很对,因为不可能每个人都站在高位,总会有人吃亏,计较太多只会让自己活得很辛苦。 可现在我突然觉得,他们错了,有些事不是你吃点亏就能结束的,有些人更不是你让她一寸她就满足的,她还会想一尺,想一丈!想把你所有的一切都掠夺走,甚至想踩着你的尸骨登上人生高峰!” 刘夏一身黑色职业西装,一改平时的平易近人,视线冷冽,言辞犀利,明明是个被告人,却仿佛律政先锋,在这庄严的法庭上,带着难以言喻的正义感。 邓嘉莉像是受了成吨的惊吓,瑟缩了一下歪进肖子晴的怀里低声啜泣。 肖子晴拧眉冲她喝道:“你再这么歪曲事实,小心我告你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