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页
好好,那样就够了。如果能达到一个女特工的水平,也能比现在好得多了。想想自己可以化身一个女特工,保护着步澜在末世中生存,好像还挺带感的。 * 步澜离开电影院走了没多远,就先钻进了一个小型理发店。 他现在和梅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头发更长了些,勉强可以在脑后扎起个小辫子,这几年他一直是类似的形象,包括之前出名上镜和拍广告的时候。就像中国人觉得黑人都长得一个样同样道理,很多西方人对亚裔人也很脸盲,他换个发型,被认出来的几率就会大幅降低了。于是步澜就进了理发店。 本有心干脆剃个光头,又觉得忍受不了那份难看,尤其想到顶着个亮蛋回去见沈苓太过丢脸,他就拿剪刀剪了个很短的短发,由于技术烂,时间紧,头发剪得一撮一撮的,好像狗啃的一样。步澜往日还算臭美,很注意形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就非常憋屈,依旧觉得自己都没脸回去见沈苓了。 唉,都世界末日了,就凑合了吧! 洛杉矶是世界级的一座大城,步澜那天是乱走乱撞来的这一带,原先从没到过这片城区,完全不知道附近哪里有医院或是药房,又不可能找人打听,更没有网络地图可供查找,只能一点点摸索去寻找。过程中还要随时留意躲避着人。 今天已经是灾难爆发的第七天,街道上已经变得很清净,一眼看去似乎只有死尸,没有活人。就像沈苓所推想的那样,最疯狂的那部分人除了攻击人和搞破坏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没有正常的进食饮水和睡眠,到了这会儿即使还活着,也都没了什么体力。 走到大路上,除了看到很多尸体之外还见到了一个倒卧于地鼾声如雷的黑人壮汉,黑人的肤色看不出眉心有没有TI标志性的乌青,但从身上的血迹和手边的利器也能看得出,这应该是个体力耗尽的一级人。 照理说应该趁这机会结果了他免得他睡醒再去伤害别人,但步澜毕竟没杀过人,还是个惯于救人的医生,下不了这个手。他就地捡了一个手铐,将那壮汉的手铐在了旁边的汽车车门上。 一路上他也捡到了几次被丢弃的□□,可惜都已被打光了弹药,他留了一把在身上,准备关键时候好歹吓吓人用。 主干街道上都横七竖八地停满了汽车,有的被撞毁或者烧毁,也有个别完好被丢弃的,但街道全都被堵死了,开车根本无法通行,还有引人注意的风险,步澜就捡了一辆自行车来骑共享单车。 美国ford公司推出的共享单车是小蓝车,平时骑半小时就要收费3美元,相当高消费,如今步澜捡了把扳手哐啷一声砸了车锁,车就for free了。他也不禁感叹了一下,像他这种平时严守法律法规的好公民,这几天来因正当防卫伤人的事都做过好多次,像这样偷辆车骑,已经是小事了。 上次骑自行车还是十来岁的时候,现在已经很不熟练,步澜骑得歪歪扭扭,几次都险些撞到障碍物。路上的大多数障碍物是死尸。 很多末世影视剧里都有那样的情景:城市街道上没了人迹,主角们可以随便进入各种店铺,不用付钱就能随手去拿里面的商品,一些平时舍不得买的东西都可以随便拿,看起来似乎末世也是蛮爽的。 步澜也看过不少那样的影片,也曾经觉得那样爽,可如今自己置身末世,就一点也不爽。街道上活人确实见不到一个,死人却非常非常地多,有的豪华商场大门都被成堆的尸体堵塞,连进都别想进去。到处都弥漫着腐臭味,苍蝇飞来飞去,再加上想到这些人的死都有自己的一份责任,步澜更是一点爽感也别想找到。 这些还是次要,毕竟死人没有直接威胁,步澜骑着小破自行车走了几个街区一直没遇见活人,精神就有点放松了,结果这时就遭遇了一伙TI杀手。三个男人挤坐在一辆哈雷摩托上,后座上的两个人都拿着小型□□,一看见步澜,他们就像猎人看见了猎物,一路吹着口哨欢呼着朝他冲过来,不断向他开枪扫射。 仗着对方枪法稀松,在颠簸时更没有准头,步澜才没有被射中,只是自行车的灵活性并不比摩托好,他钻了两次胡同也没能甩掉对方,最后正准备弃车逃进一座商场穿堂逃命,对方却自己先扭头跑了迎面遇见一伙开着皮卡、人数更多的狂人拿他们当了猎物。 果然外面仍然是个危机四伏的世界。步澜缩在商场门里一座卖钻石首饰的柜台之后喘息了一阵,摸到衬衫的肋下赫然有着一个弹孔。 不远处地上躺着几具尸体,其中居然有一具还在动。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高大男人眉间带着TI使用者特有的乌青,身上多处伤口的血迹已经干涸,奄奄一息之时,眼睛还死死盯着步澜,手里攥着一片尖利的碎玻璃朝他无力地挥舞着,喉咙里发出低哑的声音。 升级版TI就是把人变成了这种自己都快死了也还想要攻击人的怪物,步澜心头搅动着一阵近乎绝望的悲凉,若非还有一个沈苓让他记挂着,他真不知道面对这样无望的世道,自己还能有多少信心活下去。 身旁的玻璃柜台已经碎了一个角,平日被人垂涎的大颗钻石就那样暴露于外,依旧静静闪耀着诱人的光彩。步澜望着它们,不由得幻想起,如果自己能发明一个时光机器回到一周之前,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