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历史小说 - 不是人咋了![快穿]在线阅读 -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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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旭完全没有分出一丝心神去看一眼她,颤|抖着手去查看何宁身上到底被泼了什么东西。

    何宁一脸空白,僵硬着身子,闻着身上熟悉的腥臭味,眼中露出不舍和庆幸。

    不舍得暗恋了十年的学长,庆幸这些丧尸身上的血水不是泼在喜欢的学长身上。

    他脸色迅速的灰败下来,舌头也僵硬了:是丧尸的血,学,学长,杀了我吧...

    生命走到终点,他却异常的冷静:我不想变成恶心的丧尸,学长,帮帮我。

    夏旭的手抖得不成样子,他颤|抖着将手放在何宁脸上,一向风轻云淡的他此刻慌张不已,结结巴巴的不停道:不会的,你不会变得,我不会让你变成丧尸,不会...

    何宁的瞳孔已经渐渐灰暗下来,他感觉自己的喉咙上也涌起了一股腥臭,绝望的摇头,他重复道:杀了,杀了我...

    那张永远都是开心笑着的娃娃脸上哀求道:求求你...

    小白狗解决了女人,迟疑的走向抱着何宁的铲屎官,他脸上的表情似哭非哭,整个人都在颤|抖。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夏旭露出这样的神色,玄九顿下脚步,耳边是系统的提示音:【叮,第一个任务完成,奖励50点,第二个任务完成,奖励80点,额外奖励70点,宿主,我们现在走吗】

    白色的小狗在阳光下靠近拥抱在一起的两人,他们如他所愿的用磨难换到了百分百的爱情,可他却没有想象中的开心。

    【系统,有克制这个世界丧尸的东西吗】

    【百毒丹,解百毒,只需999,宿主,要赊账吗】

    【这么贵,你不如去抢!】

    【宿主可以选择不买。】

    玄九对上了何宁的视线,他的脸色灰败,整个人都在痛苦的颤|抖,清澈的目光也变得混沌不堪,只要再过三分钟,他就会变成一只只有食欲没有人性的丧尸,重新走回属于他的道路。

    【换!】玄九听到自己说。

    【提醒宿主,因为赊账过多,下个世界难度升级,请宿主慎重考虑。】

    【我说换就换!磨磨唧唧干什么!快点换了我们走人!】

    【是,赊账799,购买一枚百毒丹,宿主,下个世界您将必须遵守原主人设,否则任务失败。】

    【知道了知道了!】

    玄九迈开脚步,走到拥抱在一起的两人中间,在夏旭痛苦无神的目光下,一脚踹在何宁的脸上,迫使他张嘴,百毒丹落在他的爪上,被他立刻就塞进娃娃脸的口中,几乎是立刻,何宁灰败的脸色变得红润健康,黑色的指甲也变回了原位。

    最后是瞳孔,灰白色的瞳孔重新变回清澈,那双总是带着乐观好奇的眼眸对上了小白狗的视线。

    狗...狗大人...您又...救了我....

    玄九不耐烦的看了他一眼,要不是看在你顺毛顺的还算合小爷心意,我才不救你!

    【宿主,倒计时了,走了走了。】

    【知道了,对了,你记得下个世界给我申请实体,还有...卧槽!帝峥来了,快跑!!】

    穿着军服,身材挺拔的男人来的时候,只来得看到剩一点的光影,他低笑,低醇的声音宠溺道:还真的让你赶上了,气运不错。

    他默不作声的离开,小巷里就只剩下脸上还带着泪的夏旭,和被抱在怀中的何宁。

    两人面面相觑。

    何宁戳戳眼前青年的胸肌:那个,学长,你能松开一点吗我喘不上...唔...

    ..唔唔..学长...唔...我的初吻啊...

    第27章 学堂旁边一颗树(1)

    文通书院, 课堂上正在上课。

    清雅文俊的夫子手中执书, 正一字一句的讲解着, 他人长得好看纤弱, 声音也好听,如山泉叮咚,潺潺流水般,让底下的学子听的昏昏欲睡,小鸡啄米般的点头又迷糊着抬头。

    文弱的夫子无奈摇头,走到睡着的学子身边, 轻轻拍拍他的肩:李仁玉, 醒一醒!

    他声音轻轻柔柔, 不像是在叫人却像是在哄睡一般,学子睡的更香了, 见夫子叹气又无奈的模样,李仁玉旁坐着的俊秀学子自告奋勇,夫子, 我叫他起来!

    说完,也不等夫子的同意,两手粗暴的打在熟睡学子的脸上, 嘿,嘿,李仁玉!醒醒!醒醒!

    文雅夫子面上仿佛是吓到一般收回手, 嘴角却在轻微的抽了抽:【系统, 你确定这货就是女主吗】

    他看着正大大咧咧, 毫不留情的左一个巴掌右一个巴掌打在李仁玉脸上的女主顾瑾,开始同情起那位脸都被打红了的李仁玉了。

    【没错宿主,女主就是这位女扮男装的顾瑾,这个正被打的就是男主辣啦!的任务超级简单,只要保住文通书院的同时再顺便把书院名扬天下就可以了!对宿主来说简直就是挥挥手的事!】

    玄九嘴角抽搐的更厉害了,呵呵道:【我真是谢谢你这么信任我了哈!】

    【不用谢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无视拍马屁的系统,玄九开始寻思这次的任务该怎么做。

    这个世界的背景板很俗套也很简单。

    古代女子不能入学堂,女主偏要入,于是女扮男装,乔装成男人来了文通书院,和书院里的男主从欢喜冤家变成了一对野鸳鸯,故事肯定不能平平淡淡,于是大反派就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