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风云突变
“李世杰,李家的私生子,请问一下你有什么资格继承这股份? 此话一出,也让整个包厢充满火药味,气氛随之变幻,很是凝重。 怀着看好戏心态的人不在少数,见有人出头,也不吱声,嘴角伴带着一抹的笑意,眼角余光都扫向李世杰,想要看他如何应付。 连同宫子嫣亦是如此,倒是有心想要帮忙,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没有开口,这一关,必须得让李世杰自己度过。 “请问你是?”李世杰脸上含着笑意。 “秦华。” “秦华是吧?” 李世杰笑意不改,颇有针对性的反问:“那么请问你有什么资格拥有紫罗兰会所的股份呢?” “你…”秦少华被问蒙了,怒气一点点的攀升。 “就因为你是秦家的人?” 李世杰并不认识这个人,也不知道其身份,不过能够来到这里,都是有身份之人,只要不是傻子就可以猜出一个大概:“如果真要这么说,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是仗着家族身份才拥有股份的呢?” 这话很有针对性,也很歹毒,深层的意思就是秦少华仗着家族身份才得到股份,说白的就是在骂他只是一个仗着家族的二世祖。 未了,李世杰顿了顿,沉重有声:“我还想要纠正一句,紫罗兰的股份并不是继承来的,而是靠我的双手得来的,我倒是不觉得这不够资格,反倒是某些人,要不是家族的子弟,别说是股份,毛都弄不来一条。”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老虎不发威,真当他是病猫么? 他也有想过以不吱声来应对一切,现在看来是不行了,并不是他想要找麻烦,而是麻烦会自动找上他。 “你找死?” 秦少华大怒,字字诛心,彻底勾起他内心深处的敏感处:“你可知道我是谁?” “呵呵!”李世杰只是呵呵一笑。 白痴,傻瓜!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心里大骂秦少华,人家刚刚还骂你仗着家族,你倒好,还显摆身份,不正应了人家的话么?这是自己在打自己的脸。 “李世杰,差不多就可以了,别太过份了。”又有人站出来,有为秦少华出头的意思。 “过份吗?一点都不过份,我是凭借着双手得来的股份,就没有过份之说,反倒是这位仁兄,刚才怎么不开口,现在开口是什么意思?”李世杰颇有一幅见谁咬谁的模样,那股子的狠劲爆发。 即已无法善了,那与天下人为敌又如何? “你一个私生子,倒是嚣张得很。” “我嚣张又如何?你能把我怎么着?咬我阿?”李世杰针锋相对。 “你…” “行了,陆毅,少说一句。” 宫子嫣眼看着气氛不对,出言镇压:“紫罗兰会所的股份变更很颁繁,也没有规定谁不能拥有会所的股份,一切全看实力,既然有实力得到股份,那就没有错。” 未了,她顿了顿,很平淡的多加一句:“一人少说一句。” “宫姐说得是。” 又有人站了出来,他也很快就转向李世杰,笑着发问:“李世杰李兄是吧,不知道有没有出售股份的意思,我愿意出价两千万购买你手上百分之一的股份。” “不知道你有多少股份?我出按照百分之一两千万的价格向你购买如何?”李世杰不改针锋相对,人家看似和善,实则暗藏玄机。 “百分之一两千万,你买得起么?”秦少华再一次站出来,冷笑连连,不屑之色不加掩饰,那模样就是在告诉着人家,你个穷鬼,买得起么? “你要卖么?” 李世杰转向秦少华,见后者被他一问就萎了回去,嘲讽一声:“不卖就给我闭嘴,像只苍蝇一样,在我耳边嗡嗡响,很吵知不知道?要是放在平常,我的第一选择就是一巴掌拍死。” “霸气阿。”林云偷偷的向李世杰竖起大拇指,眼中的崇拜之色就没有遮掩过。 “就是嘛,像只苍蝇一样,嗡嗡叫,连我听着都觉得烦。”一侧一个挺着大肚子,像个弥勒佛一样的人出声帮腔。 “死胖子,你在找死。”秦少华憋着一肚子火,正愁无法发呢。 “你的话要是能杀人,我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了。”弥勒佛胖子不屑的摆了摆手,一脸的轻蔑。 “行了,云游。” 宫子嫣内心很无奈,知道这一次股东大会不平静,万万没有想到,这才刚开始,就有人陆续跳了出来,她不得不再一次站出来灭火:“咱们会所的规矩大家都知道,股东并不是固定的,你可以通过手段去逼迫人家转让给你,也可以全体投票,一旦票数超过三分之二,那么是拥有还是被回收,以票数决定。” “我看还是投票吧。”林云也适时的站出来发言。 “那就投票吧,同意回收李世杰手上股份的举手。”宫子嫣想要快一点进入程序,话音落下手美眸在包厢里扫视,自己并没有举手。 秦少华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高举自己的手,如果可以,他不介意举两只手表示同意。 陆毅也随之举起手,他讨厌李世杰,更受人之托。 稀稀散散,又有不少人举起手。 除掉李世杰本人之外,紫罗兰会所还拥有36个股东,有人占据百分之一,有人百分之三,或是百分之五,持股量并不多,方才造就这么多的股东。 35个人,三分之二就是24个人,如果有24个人举手同意,便通过收回李世杰的股份。 “18人同学,收回不通过。” 宫子嫣统计了一下,宣布结果,并按照规矩往下说:“现在李世杰正式成为紫罗兰会所的一员,当然了,大家也可以找他购买,只要他同意,并且大家也没有意见就行。至于说使用手段去逼迫,在投票过后是禁止的,我想大家都清楚这一点吧?” 紫罗兰有着诸多的规矩,其中就有这么一条,在没有经过一众股东的投票之前,你可以通过任何的手段去逼迫人家把股份转让给你,反之,在经过股东的投票之后,你不能强迫人家,一切都要家心甘情愿,不然在你得到股份之后人家往股东大会一捅,你就要完蛋。 说起来,李世杰也是违犯了这则规,当初他从李世扬手里弄来股份,表面看上去是李世扬签下转让协议,可也算是逼迫,李家事后也不是没有把这件事情捅上来,只因紫罗兰会所的股东们大多数早想把李家踢出局,捅上来也没用,才有现在这个局面。 不过,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有不爽李世杰的人自然顾不了那么多,特别是陆毅这个受人之托的,就抬出这则规矩:“好像李世扬也不是心甘情愿转让股份的。” 一下子,风云突变,波澜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