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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种事,不想跪?”弃君心情暂时很好,又笑了起来,“说起来,你是比夏高密要漂亮得多。多亏涂山娇是美人。不过啊,如果你想当蝼蚁被我碾碎……我也是不会可惜这漂亮脸蛋的。” “他没有不想跪。”逢蒙连忙制道,“他只是单纯好奇不死药。”但这话和他刚才的提醒前后矛盾。逢蒙已经不惜如此,几乎像是要按头夏仲康赶紧妥协。他心中诧异,这小孩从来脾气就和顺,什么事都能忍。现在是吃错什么药了? ——仲康,如果你心中真的不服,就慢慢忍,总会有机会的。就和当年谋夺太康位置一样。十八岁心狠懂得的道理,不会到了二十八岁反而倒退。逢蒙心中焦急地想。你想做什么。 “弃君大人,这座宫殿,我改名叫做蒙祀。”夏仲康依然没有跪。 “小孩子都喜欢崇拜英雄。”弃君嘲笑道,“像大羿那样的没有登位,像你这样的反而成了国君,这就是所谓的——世乱英雄终死国,时来竖子亦成功。” 夏仲康道:“当年羿君拥戴我祖父,并不是要跟那些贱民混为一谈。而只是为了行使仁政。” 弃君笑得更冷,“仁政?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哪怕是三代帝王在位时,对那些贱民的仁政,也是建立在他的血疮痛苦之上。哪有所有人都能得到仁政的时候?” “我懂。”夏仲康道,“可是三代帝王和我父亲,反反复复地讲,不停地讲仁政,就是为了让这世间的人有一个理想,有一个目标,有一个念想。不管是贱民,还是像羿君那样的英雄。都需要一个仁政的念想。它是假的,但它不能没有。统治者应该这样做。” 弃终于来了点精神,“说下去,我可以考虑给你留你一命。” 夏仲康深深吸了一口气,“我驯民,让民众没有别的愿望,唯一的愿望就是巫灵对他们好。世间已经够残酷,这是他们唯一的念想。既然如此我就把仁政愿望给他们。成为神不也如此吗?” “如此?”弃君冷冷问。 “神需要祭祀,没有民,就没人供奉您了。那还叫什么神呢?弃君大人,我知道自己应该没什么能耐和您谈合作。但您要是立刻把我抹杀了。夏渚大半子民就会没有念想。有很多麻烦的。所以我才问不死药的代价,想来您应该不缺这数年时间。让我先替您演着吧。”夏仲康温和道。 弃君抿紧嘴唇,最后又笑了起来,“小孩说得有点道理。果然继承制能让人起点变高。比你祖父让我舒服多了。我印象中夏高密的裤脚泥巴就没有哪次干过。乡巴佬养了几代也能出你这样的人。蝼蚁的代际果然是最神奇的地方。” 逢蒙背后的冷汗这才滴落。留在潜意识中的恐怖让他第一时间就不敢有任何对抗此人的念头。但夏仲康居然能虚与委蛇。逢蒙有种老来看到儿孙出息的欣慰与憔悴——刚才那一刻,感到自己是真的老了。 “那您……” “可以演着。不过你的诚意和能力令我怀疑。金鸾在外面,走吧。”他笑得残忍,“虞夷那小家伙也是对我吹得天花乱坠。我先前高兴,教了他那个延长寿命的法子。我把你俩丢一块,看谁更合适。我就让他继续活下去。仁政有一个范本就够了,不是么。” 虞夷老狐狸国君是伯益帝君的儿子,今年已经五十一岁,但他夺舍了长子的身体,身体年龄就变成了三十岁。在九十二岁的弃君眼里,都是小家伙。十巫中许多药石秘密没法对付弃君。更遑论他还能驱使金鸾。 逢蒙欲言又止,正这时他忽然感觉到屏风后一道骤凝的杀气直指弃君。但连他都感觉得到,更遑论弃君了。看不清动作,弃君已经抓了夏仲康拦在中间,朝那个方向嘲讽道,“小姑娘,不要白费力气。”他挑眉问夏仲康,“听说你有个娲氏后裔的王妃,怎么我感觉不到任何血脉力量?” 夏仲康心中一酸,“那不是王妃。”屏风后的人影缩了回去。夏仲康闭目道,“那是我,我丢给方征的黜官。是个奴隶,没什么用的。” “蝼蚁中的蝼蚁。”弃君更不放在心上。“你想知道,代价是什么。” 他掀开了衣袍,四肢皆雪晶,斗室生辉。 黄河决口的改道疏浚在日暮时分终于完成。民众们浑身裹着沉甸甸的泥水,但心头是沉甸甸的喜悦。他们三三两两回到岸边,尽情欣赏着挥洒过劳动汗水的景象,先民们最直观感受到“美”“诗意”的心情土壤。看到空中依然飞翔的连子锋。有些人甚至就想随口哼出旋律。 劳动过的地方,总是最美的。 那老臣絮絮叨叨和方征聊了很多事情,也打听着青龙岭的情况。 “方族长这样的人,一定对族民很好,很关心他们吧。”那司作官赞美道。“当然,我们国君也很会关心人,态度很好的。每次想到国君对我们施行仁政,心里就像有个支撑的念头。劳累也不怕了。” 司作也像是在刻意提醒自己,给自己强调某种界限,不要轻易被方征蛊惑了。 方征心想夏仲康那些事还真不见得有多仁慈。但架不住人家形式主义做得好,纠正别人的固有认知毫无意义。他便顺着说,“仁政,是很好的东西,不残暴。民众就可以高兴满足了。这也算‘一切权力为了人民。’” 虽然是新鲜说法,但字面意思简单,司作官也听得懂,眉开眼笑,“对呀,这样我们就不会迷失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