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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不会画画,画的也不好,但商先生喜欢看我画画的样子,所以他在家的时候,我都会扮成这样下来画画。”方麒年笑道,“画啊画的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事实证明,再不擅长的事物,经年累月,十几年下来,也足以乱真了。” 我来到他身边,看了眼他的画板。长方形画布中,白色的羊毛地毯上趴伏着一只憨态可掬的黄色小狗,正是蛋黄。 “你画的很好……”生动、传神,任谁看了都要忍俊不禁。 “商先生不喜欢我画这些,他喜欢我画花花草草,画风,画雪,画一切高雅的、商夫人会画的东西。”说是这样说,方麒年还是一笔笔将蛋黄的形象勾勒的更饱满。 他叫商禄“商先生”,叫梅紫寻“商夫人”,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但他好像没把自己当这个家的主人。他始终以一种较低的姿态,仰视着他们。 “你一定很好奇我的身份。”可能我的目光流露出太多情绪,他一眼便看穿我的想法,“我是个孤儿。十四岁前我都住在福利院,后来我受不了那里压抑的生活,就逃了出来。” “但是逃出来后外面的世界也并不美好。我到处流浪,打过黑工,住过天桥,还捡过垃圾。你能想象捡垃圾都要捡别人剩下的那种日子吗?” 这种时候,似乎说什么都不太合适。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 他虽然脸上带笑,似乎已经遗忘过去的苦痛,但我还是能从他寥寥数语的描述中感受到——他没有忘,他仍为那些经历耿耿于怀,记忆犹新。 我出身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父母双全,亲戚和睦,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绝不贫穷。二十岁之前,我只是这世界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那群人。他口中所说的那些,是我从来不会去想,不会涉及,也不会遭遇的。 “有一天,我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就想,把我抓起来吧,哪怕去坐牢,好歹有地方睡,有饱饭吃,比在外面强啊。”他将两个颜色糅合在一起,端详画布片刻,斟酌着落下一笔,“然后我就砸了一辆车的车玻璃。那辆车一看就特别贵,砸完后叫个不停,很快就把司机引来了。” “我没想逃,就站那里等着被他抓。司机看我年纪小,也不知道要拿我怎么办,转头就去问老板。那个老板是谁,你应该能猜到吧?” “……商先生?”我猜测道。 方麒年点点头:“那时候我十七岁,个子比现在矮一些,特别瘦,又很久没剪头发,看起来就跟个女孩子一样。” “他没有报警,反而把我带回了家,给我东西吃,给我房间住,用一切在我过去看来遥不可及的东西腐蚀我的内心。三天后,他问我,要不要留下来?他可以继续让我过这样的生活,甚至,更好的生活,只需要我付出一点微不足道的代价。” 他说到这里,我已隐隐有了预感,这或许就是他如今男扮女装的原因。 “他给了我一套女装,让我在他面前从今以后都以女人的样子出现。我当时觉得他变态极了,是想睡我。但他说不会要我做别的,对男人也没兴趣,只是因为我长得很像他亡故的妻子,才会提这样的要求。如果我没兴趣,完全可以离开。” 他歪着脑袋,往后退了点看他的画,似乎颇为满意,将调色盘与油画笔丢到一边,升着懒腰站了起来。 “但是你看看,我怎么还能离开?”他重新按下遥控器,暂停的《g小调赋格》再次奏响。他张开双臂,在巴赫的音乐中如一只轻灵的鸟儿般翩翩起舞。 “我一生都在追寻这样的生活,别说扮成女人,就是扮成一只狗一头猪我都甘愿。”他脸上笑意更浓,却是发自内心,绝无勉强,“所以,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样子。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些的‘外人’,我很高兴能把这些告诉你,我憋得太久了。” “那你们的婚礼是……”只是替身,为什么要冒险办婚礼?而且他十九岁时拍的那部电影又是怎么回事? 现在再看,司影这个艺名应该也另有深意。司影,思影,思念的到底是谁的影子?他真的……心甘情愿吗? 方麒年停下舞步,有些惊讶我这样直击重点,但仍然为我解答:“他和我‘结婚’,只是因为当年欠他夫人一场婚礼,他想弥补。你知道的吧,他们十几岁就在一起了,商先生被爆隐婚那天,也是他退出娱乐圈的那天。” 我当然知道,那可是当年的大新闻,就算不熟悉娱乐圈,也肯定略有耳闻。 “他爱她,如痴如狂。那是他的月光,他的女神,他心口最艳的那捧血凝出的红玫瑰。我和他,算是各取所需。这个家每个人都不太正常,你习惯就好。”最后一句,像是告诫,又像宽慰。 这个家的确不正常,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商芸柔或许是其中最正常的存在了。 可在“不正常”中摧生出的“正常”,真的就正常吗? 我揉了揉鼻梁,简直要被这一家人弄疯了。 “北芥,你在里面吗?” 就在我为这一切感到头疼不已时,门外响起商牧枭的声音。 我动作微僵,看向画室大门。 没有完全闭合的木门,只余一道小缝,商牧枭却并没有推门进来。 “他不喜欢这里,绝不会进来的。”方麒年指着角落里一张盖着毛毯,摆着各种颜料罐的法式贵妃塌道,“商夫人就是在那里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