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他这么一笑,浑身冷淡的气息顿时冰消雪融,所谓“人如玉、世无双”不外如此。 瞳妈越看越欢喜,待他的态度更加热络:“小叶啊,你都好些年没过来了,小时候不是和我们瞳瞳关系很好的嘛,以后也常来玩啊。” “好。” “下回提前打招呼,想吃什么阿姨给你做。我跟你说,我们瞳瞳啊,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带过别的男同学回家,你可是唯一的一个!” 这话听得marsh一愣,有些僵硬地答了一句“好”。 沈瞳忍无可忍推开门,有些焦躁地叫了一声:“妈!” 妈警告性地瞪了她一眼,反手将她拎回了房间。 沈瞳先前吃了退烧药,出了几身透汗,模样狼狈确实不便见客。 瞳妈押着她洗澡换衣服,又手脚麻利给她抹了个口红,还拿自己的香奈儿5号往她耳后点了几点。 沈瞳看了眼镜子,震惊到无以复加。 这露肩小礼服裙是大提琴演出专用,因为样式隆重,一直放在衣橱里吃灰。 穿成这样走出去,该多像一个精神病? 瞳妈却自顾自发病,再往她耳朵上夹一对马贝珍珠耳夹,与雪白莹润的肩膀交相辉映。 尽管沈瞳近来生出了些许叛逆之心,当着母后大人说“不”的勇气却没有攒足。 终究她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客厅。 她既不敢看她爸,也不敢看marsh,幸好瞳爸和沈瞳有着深厚而默契的战斗情谊,恰如其分地给开了个场:“瞳瞳,小叶说,你忘了个很重要的东西在会场,他帮你送过来了。” 沈瞳一眼看到茶几上的机器人,忍不住看向了母后大人—— 她妈一直觉得搞机器人比赛是玩物丧志,高中时勒令她退掉了校队,这玩意在她家属于违禁品。 不过,也许是marsh的光环太耀眼,一时遮蔽了女王大人的视线,她根本没注意叶延舟送来了个啥,满眼只有这么个未来女婿。 “小叶,本来想留你在家吃饭的,但是今天阿姨腰疼,今天也没准备什么菜。不然,你们出去吃?” “好的,不麻烦,您好好休息。” “附近有个法国餐厅,评分很高的,最适合你们年轻人约会。” “好,我带沈瞳过去。” 沈瞳心力交瘁,把脚伸进她妈递来的高跟鞋,一头扎进门外的夜色。 只恨夜不够黑,藏不住自己羞愤欲死的脸! 五月的s市春光正盛。 就算沈瞳家老旧的小区,路边花坛也开得锦绣成堆。如此少女漫画的场景,加上二人醒目的外形,立刻引来了无数好奇的打量。 “瞳瞳,你男朋友吗?好登对啊。” “什么时候请喜酒?” “连老沈家的瞳瞳都谈朋友了,不服老不行啊,你们还记得她小时候一逗就哭……” 现在她也被逗得想哭…… 沈瞳化身热锅上的蚂蚁,踩着高跟鞋一路如飞,好似小区里的鹅卵石步道烫脚。 marsh却始终不紧不慢,逢人搭话还会停下来任人参观,端的是一副好脾气。 出了小区,她立刻低头对自己的鞋尖道歉:“那个,对不起啊,我妈这人就是夸张惯了。” “冷不冷?”半晌,marsh回了这么一句。 不问不觉得,沈瞳感冒未愈,夜风中露着肩,还真觉得有些寒意。 但她果断摇了摇头,刚要开口说话,却憋不住先打了个喷嚏。 她困窘地在包里翻纸巾,marsh已经拉开了外套的拉链。 苍天。 沈瞳用纸巾捂着脸,一边摆手一边躲—— 这看起来太像她和她妈合谋给他下套了,连那个喷嚏都掐着点仿佛做戏。 marsh却有点好笑:“目目,你是真的懂事了。” 沈瞳:? marsh:“忘了以前冬天的时候,你都怎么取暖的?” 以前冬天…… 哦,抢他帽子,抢他围巾,抢他手套…… 抢完还故意把冰手伸进他的脖子…… 回忆让沈瞳无地自容。但这也不能完全怪她,谁让他的东西样样可爱? 又不是香妃娘娘,哪有男生帽子上还带白色绒球? 趁沈瞳愣神,marsh摘下棒球帽扣到她的头顶,摧毁了她妈为她精心打造的发型。 又脱下外套给她穿好,将漂亮裙子档了个严实:“这样正好。” 哪样正好…… “带你去吃路边摊,”他弯腰拉上她的外套拉链,“裙子很漂亮,别弄脏了。” 沈瞳全程呆立不能动。 他的外套是暖的,气息是暖的,连声音都不似平时那么清冷。 偏她僵直如一尊冰雕,压抑不住的战栗随着拉链声一路向上,让她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种感觉真奇怪。 她低头慢慢走着,像一锅慢火炖开的汤汁。 汤汁翻着guntang的热浪,每一个泡泡都在小声嘟囔:这种感觉真的太奇怪了。 路边摊就在路边。 确实只是个摊,虽然有顶有墙,但墙体破败,外面用红漆写了个淋漓的“拆”。 沈瞳四下张望,认出这是s市实验中学后门的那条小街。 他们读初中时经常出没的地方。 当年它有多热闹,如今就有多萧条。s市这些年整治市容市貌,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后街里巷的私营小店。 整条街都被拆迁疏解,独剩几爿小店亮在暗夜尽头。 仿佛时光深处的剪影。 她有六年不曾回来过。 进了店,却能熟门熟路找到当年常坐的桌子,听着叶延舟娴熟地点单——在这个地方他突然就不是marsh了,他是叶延舟——沈瞳突然有种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 不同的时间在同一个空间层层交叠。 她还是她,却又不再是她了。 叶延舟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行为模式一如当年。他会让她在避风的位置坐好,自己去柜台取餐。 待一碗清香扑鼻的阳春面端到她面前时,汤面上必然半颗葱花也无。 沈瞳怕葱怕蒜怕香菜,嗅觉灵敏如同一只吸血鬼,偏偏又爱阳春面汤里的那一口青葱气。 所以每次都要先洒葱花再自己挑出来,宛如一个作精。 以前这个工作十有八九落在棉花糖弟弟头上,她欺负小朋友从来不带脸红的。但今天再这么弄,场面就非常不对劲了。 黑衣男生执一双黑筷,在热气氤氲的汤碗中挑拣翠绿葱花,配色好看得像特意经过美学设计。 从下垂的眼睫到修长的指节,每一处勾勒转折都是造物的妙笔…… 过了好一会儿,沈瞳终于意识到,自己居然看人挑葱花看呆了。 她赶忙抢过他手里的筷子:“我自己来!” 叶延舟看她绞着筷子一通胡乱捕捞,还是用的握铅笔的那种手法,不由哑然失笑:“到现在都没学会握筷子,指望不上你。” 不知怎的,那双竹筷就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沈瞳看着他挑葱花,渐渐觉得心跳得有点快。 隔壁一桌,几个穿校服的中学女生在疯狂咬耳朵,甚至有人拿出手机来偷拍: “小哥哥真帅……” “穿boyfriend衣服好甜……” “太宠了叭……” “神仙撒糖……” 由于情绪太激动,声音大得清晰可辨,沈瞳想装听不见都难。坐得更近的叶延舟却充耳不闻,继续我行我素挑他的葱花。 挑完平静地将碗放到她面前:“趁热吃。” 四目相对,他才发现沈瞳神情异常,轻轻抬起她的帽檐,指背贴住她的额头:“你还在发烧么?脸很红。” 沈瞳差点打翻了面前的碗。 叶延舟全然不觉自己举止有异,筷子轻磕她的碗沿:“不该带你出来吹风的,快些吃,吃完送你回家。” 纵火犯的态度淡定如常,沈瞳不由反省自己是不是反应过激。 毕竟当年他们比这亲密得多,经常头碰头合吃一碗面…… 雾气翻卷,将沉底的记忆一同翻出,故地重游总会让人感触良多。 果然叶延舟也陷入回忆杀:“你还记不记得,当年就在这张桌子上,你拉着阿骨打,哭掉了一整盒面巾纸。” 沈瞳当然没忘,只是没想到叶延舟也记得这么详细。 阿骨打是当时他们班的物理老师,姓王名颜,一帮猴孩子私下叫他“王颜阿骨打”。其人面目凶悍,肌rou发达,像个孔武有力的体育老师。 风传他曾一怒之下将某个学生的肋骨打断,是以得名:“阿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