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页
这就是京城的春天。 地面又传来了微微的震动,有马车经过。但是达禾已经没有力气再开口了。 反正呼救是没有用的。这个很多人很多人的京城跟他的家乡南疆不一样,人们看到路边垂死的人就好像看到一条死狗。 而在南疆,就算是条死狗, 人们也会帮它下葬。 达禾无比无比想念南疆, 相信南疆的阳光,相信南疆的温暖。 阿摩jiejie还没有找到,他却再也回不去南疆了…… “爹, 你看那边,好像有人……” 恍惚间,他听到有人说话。 “哎路, 还真是。” 跟着有脚步声走近他。 有人搬动他。 一个沉稳的声音道:“铃儿, 搭把手。” “哎!”一个清脆的声音这样应道, 然后又问, “爹,你从前是不是也是这样捡到我的呀?” 这声音可真动听啊,动听得,像是南疆枝头的吉祥鸟在鸣唱。 这是达禾被冻晕之前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 这就是达禾被杨氏父女所救的过程。 后来达禾常常想,天神对他真是仁慈, 那好像是他人生中唯一倒过的霉。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遭过罪了。 好几年之后,达禾已经长成一名结实健壮的高大男子, 并在春天回仡族完成了成年礼,从此成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在羽林位也升到了校尉之职,月俸从八两变成了十五两。 十五两银子的月俸,已经可以供养起一个小家了。 他来找温摩,期期艾艾,未语先红,茶喝了三盏,话愣是没说出口。 温摩实在看不下去了,替他道:“你想娶小铃儿是不是?” 达禾:“阿姐你怎么知道?” 温摩在他脑袋上拍了一记,“就你那直勾勾的眼神,你们脚马店里那几匹老刀都知道了。” 达禾捂着脑袋傻笑,转即又忧愁道:“我是想,可我又不敢……” “怂什么?杨大叔不是早就喊你入赘么?” 最巴不得早点办喜事的人可不是达禾,而是杨大叔。 他不是便要夸张地叹息一下自己年纪已大,腿脚又不大好,对人生充满各种悲观想象,每天都在担心小铃儿无人照顾,流离失所。 说起这个达禾倒是叹了口气,手指摩挲着茶盏,低低道:“就是因为杨大叔老是这么说,小铃儿都躲着我了……从不跟我一个桌上吃饭,每回都是等我吃完了她才上桌,我只好天天在外头吃了再回来,免得她饿着肚子空等……” “阿姐,我觉得小铃儿不喜欢我。” “我是个粗人,只会舞刀弄枪的,可小铃儿却那么漂亮,还会认字,脚马店的契书都是她写的,账也是她记,她真的太厉害了。” “我配不上她。” “我担心我真的去求亲,因着杨大叔,她不会不答应,可我不想她勉强答应。” “阿姐,你说我该怎么办?” 达禾说完,眼巴巴地看着温摩,这眼神和小时候那个等着温摩教他怎么打猎的小男孩没有半分差别。 温摩觉得达禾被京城人带坏了。 仡族儿女,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怕这怕那算怎么回事? 再加上她自己的感情痛快利落,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因此很难理解达禾这种纠结,也很难去推测小铃儿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应该是喜欢你的吧?”这几年她没怎么见着小铃儿,但当初小铃儿待达禾可是很不坏,让她记忆犹深,“以前总是‘达禾哥哥’、‘达禾哥哥’地叫着。”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达禾就苦了脸:“别说叫达禾哥哥了,她现在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一进去她扭头就走。” “我觉得她不喜欢我了。” “不,她很可能是讨厌我了。” “呜呜呜阿姐我该怎么办?” 达禾再度变成一只悲伤呜咽的大狗子。 这时候姜知津从外面托了一盏冰酪浆进来。 南疆的冰块是稀缺货,温摩在京城最爱的就是吃冰。 姜知津因此练就了一手好冰碗功夫,这一盏冰酪浆以各种果子挖成球状,盛在水晶盏之中,再撒上各色干果,然后覆上一层冰屑,最后浇上nongnong的酪浆,浓香沁甜,是温摩的最爱。 打听得这两姐弟在为什么发愁,姜知津一笑:“泰山大人都催你娶,你直管去娶,想那么多做什么?娶回家就知道她喜不喜欢你了。” 达禾摇头:“不行,我不能勉强小铃儿。”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勉强呢?你在中原生活了这么久,难道没有跟别的女孩子打过交道?中原的女孩子跟仡族的女孩子不一样,中原的女孩子的喜欢可没那么容易说出口。” 达禾觉得这句话不怎么可信,因为这两年上祀节的时候,他可收到过不少手帕包着的糖果,都是对他有意的宫女jiejie送他的。 可小铃儿却没有送过。 达禾沮丧极了。 “不然,我从姜家子弟里面挑个最最俊秀温柔的去向小铃儿求亲?若是她喜欢你,自然就会拒绝他……” 姜知津的话还没说完,就遭到了达禾的惊恐反对:“不行!万一她答应了怎么办?!” 姜知津和温摩:“……” 孩子你到底是多没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