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你离不了我的。” 他的手在黑暗中解开她的旗袍立领,探上锁骨,带着刺骨凉意,肯定的说。 女人想反驳,却被压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雕花檀香木架子大且宽,坠在雪浪似的锦被里,四周好像密不透风的堡垒。 抬头望去,帘帐上一个个烟绿万字织锦图,都随着男人的动作变得扭曲且模糊。 丁绍芸明明应该哭泣,应该抗拒。但痛苦和寒冷放大了欢欣,让见不得光的妄念显得如此顺理成章。 唰的一声,鹤顶子香炉被佣人点燃,用来引火的蓝色纸张劈啪作响。 碾碎的玫瑰香在焚烧中迸发。 借着跳跃的火光,男人眼角边的泪痣微微晃动:“这件事,你自己最清楚。” “好一出——一梦黄粱——” 窗外,戏子伴着荒诞走板的胡琴,水袖一抖,咿呀弹唱。 袅袅上升的烟雾迷茫了一切,如同一个腐朽而陈旧的梦。 …… “小柳!”丁绍芸回神,只觉得口干舌燥,撕心裂肺的呼唤着。 小柳并没有走远,很快就推门进来了:“密斯丁,您喊我?” “这是谁送来的信?” “邮差呀。”小柳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没事。”丁绍芸额头都渗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旗袍襟子黏在前胸,不大爽利。 “不是赵公子给您的信吗?” 还真不是。 这是来自被自己推拒的那门婚事的信。 这是来自宋二爷的信。 ……那个像蛇一样的男人。 “密斯丁?”小柳可能是看她愣神久了,呼唤道。 这声真真切切的呼喊,反倒让丁绍芸踏实下来。 自己现在是在家里,不在他府上。 宋二爷就是有通天的本事,还能来有钱有势的德兴洋行丁买办家抢人不成。 等她嫁了赵公子,这一段算不上光彩的前尘旧事,自然也就随风而逝了。 “你去叫司机备车,我们现在就去起士林。”丁绍芸想毕,匆忙起身,像是想要抓住些什么。 “现在就去?”小柳有些诧异,“怕是这会儿还没开门呢。” 丁绍芸没有做声。 她急急的拎起皮包,蹬上高跟鞋,先一步下楼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全部重写了。密斯丁是民国时对miss ding的翻译。 不能保证日更,这个完结了我会在微博喊一声。男主宋二爷,一个在新旧思想冲击下有些矛盾、但愿意为理想和家国奉献终生的男人。有伪囚禁系内容,也会有反转。故事概括的话大概是逃离玩偶之家(男女主都是) 山河飘摇下依旧坚定的理想,结局he。 写完这个更新12月的第32天,让宋二爷插个队hhh ☆、琉璃锁(2) 汽车夫姓林,正带着雪白的手套,哼着歌用细布把林肯轿车擦得乌黑油亮。 ——他原先不过是在老家养马,丁老爷行商时为了躲雨,在他家宿过一宿,方才得了这份好差事。 养马和开车差不离,一个喂草一个喂油。都是得先哄顺了、伺候妥当了,才能保证它们不闹脾气,听话,跑得顺畅。 “三小姐早!” 见女人和小柳下来了,小林精神头十足的打招呼。 丁绍芸目光扫过他,浅浅一点头,足以让这毛头小子羞红了脸。 “去起士林。”女人恹恹的倚在真皮座椅上,连掏出粉饼敷粉的兴头都没有,砰的一声关了车门。 路不远,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远远见着那桩雅致的白色小楼。 泊车的西崽最是会识人接物。 丁绍芸来的次数多了,脸熟。她人还没走上大理石阶梯,对方的脸上媚笑早就挂好。 佣人小柳先前说的不错——西点房还没开。 若是寻常人,也许三言两语便打发走了。但大堂巡视的顾经理恰巧看见了丁小姐,热情的招待她先饮一杯咖啡。 用他的话说,“请三小姐稍等片刻,保准给您拿最新鲜的蛋糕。” 丁绍芸把珍珠挎包放到窗沿上,依言在法式拱门边的方桌前坐定。 顾经理一面把黑咖啡斟进描金茶杯里,一面笑道:“不知道是哪位有此等荣幸,让您这么早屈尊跑上一趟。” 眼前这位每次来都不点甜食,连咖啡都喝苦的——想来有口福的定然是某个小少爷了。 丁绍芸现下心里像长了草,实在提不起精神敷衍他,便笑笑没做声。 顾经理又说了两句俏皮话,美人始终不肯赏光,只能讪讪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门口突然传来一片喧嚣声。 丁绍芸抬头,只见一众穿洋装的体面人吵吵闹闹的走进来,油亮的皮鞋碾过光洁地面,吱呀作响。 她粗略扫了一眼,倒有两三个是一起去郊游过的旧识,城中有头有脸的纨绔。 丁绍芸此时格外不想社交,因此把脸埋了下去,专心致志喝起咖啡来。 等了会子,那阵闹腾止住了,才再抬眼。 而这一瞥,却好像在大理石立柱转角处瞥见了一个影子。 那人身量颇高,老式衫裤穿在他身上,极是服帖妥当。只是快走时,八宝纹暗色绉云长衫荡了下,才显出几分瘦削的筋骨。 再晃眼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丁绍芸一瞬间不知道是自己精神过敏,产生了幻觉。 ——还是她当真一大早,就撞见了宋二爷。 天津竟如此之小么? 她好像害了寒症,牙齿咯咯打起颤来。 “丁小姐,蛋糕好了,让您久等。” 恰逢此时,顾经理笑容满面的出来,手上拎着缠了硕大丝带的蛋糕盒子。 他还没卖几句好、让女人在她父亲面前为自己美言两句、看看有没有新的营生可做,对方就扔下钞票,抢过盒子,逃也似的走了。 她尖细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上,发出一连串马蹄似的哒哒声,踩碎了一池春梦。 顾经理一头雾水。 ……大清早的,这位是发什么癫呢? 丁绍芸确实在发癫。 小柳和小林说的话她一概不应,直到车驶进左敦道,再拐两个弯就到赵公子家门前时,她才神志渐渐清明起来。 先不说宋二爷大抵是不会有闲工夫去吃西餐的。就是去,也不会是一大早。 自己一朝被蛇咬,实在有些大惊小怪。举止丢人现眼不说,这要是传开了,还恐被人耻笑。 看来隔两日要再去趟餐厅,和顾经理寒暄两句才好。 她这厢还在车里打着小算盘,赵青函赵公子那边已经得了信,久久的等在公馆门口了。 他是个爱漂亮的青年。大热天穿了一身簇新的白西装,扣子一直系到下巴底下去。领结过于紧和小,勒的脖子发红。 他手里举着一捧扎眼的红玫瑰,等的久了,花咕嘟都被晒得有些打蔫,垂头丧气的。 但赵青函的热情没有跟着垂头丧气。 一见着丁绍芸的林肯轿车出现,他便失了体统,大声喊起来:“达令——” 那亲热程度,仿佛婚事已经是板上钉钉。 丁绍芸觉得有点丢人,是很想装作不认识他的。只是事到如今,哪有掉头回去的道理。 她只能把刚刚那件烦心事抛在脑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应付眼前的麻烦。 “怎么在这儿等着?不热么。”她柔声问,让男人扶着自己下了汽车。 “不热!”赵青函大着嗓子表忠心。 “你不热,这蛋糕却是怕热呢。”丁绍芸提起手中的礼物,掩嘴笑道。 赵青函激动地几乎要哭出来了:“达令你真好,还记得我爱吃什么。” 他年纪比丁绍芸还要小三岁,又是家中独子,受的宠爱颇多,因此别有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 “你的事,我怎么会忘呢。”丁绍芸敷衍道,跟着男人进了赵公馆。 里间已经花团锦簇,看上去热闹非凡。宴会厅被清出了场子,为下午的舞会做好准备。 “还满意吗?”赵青函偷偷瞥着心上人,表情多少有些得意。 丁绍芸是爱跳舞的,他知道。 上次见她在新时代舞场,其他女人都唯唯诺诺的,只有她合着华尔兹起舞,动作流畅的像一只翩跹而行的蝴蝶。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耀眼的发光。 但她那么骄傲,四处流连,始终不肯多看自己一眼。 他写了很多诉衷肠的信,不是被退了回来,就是被敷衍过去。好不容易去看场电影,对方也没有显得多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