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63节
书迷正在阅读:飞剑问道、三寸人间、天道图书馆、快穿:穿成炮灰的我被迫当万人迷、在小世界冒充神灵的日子[快穿]、被读心后满朝文武都配合我演戏(清穿)、重生七零,不做炮灰、男朋友不听话怎么办[穿书]、快穿之奇怪的xp又增加了
其余人纷纷点头。 “不清不楚?” 张斐一怔,惊讶道:“不不会吧。你们到现在都还没有听明白吗?” “我。” 叶祖恰微微张嘴,那张白净的脸看着就慢慢涨红了。 真的是我们太笨吗? 这真的很简单吗? 让我先想想。 不仅仅是他,很多人都有着种想法。 赵顼低声向王安石问道:“先生可听明白了。” 王安石捎带一丝尴尬地微微摇头。 赵顼松得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我太傻。 蔡卞道:“请恕我等愚钝,未听明白,还望老师能够解吾等心中所惑。” 但那语气非常冲,仿佛在暗示,有能耐,你倒是说明白啊! 他们都觉得错不在他们,而是在张斐,张斐根本就解释不清楚。 “好吧!我就跟你们解释清楚,唉,就当是水水时长,否则的话,这堂课怎么过啊!” 张斐无奈地摇摇头,斜靠在讲台上,向蔡卞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能上别人家偷东西的?” 蔡卞一愣,“我我父母。” 张斐又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要跟人打架?” 蔡卞道:“我父母。” 张斐继续问道:“又是谁告诉你,不能去抢别人的东西。” “我父母。”蔡卞道。 张斐愣了愣,“怎么什么都是你父母教你的,你父母是圣人吧?” 他父母可也是我父母啊!蔡京身为长兄坐不住了,他认为张斐是故意羞辱他父母,立刻道:“此乃常识,与我们父母是不是圣人有何关系?” “对!” 张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识,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所形成的一种常识、共识。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不是孟子教我们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响指,“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常识,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此话一出,众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斗殴、偷窃,是写在《法经》中,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就已经存在。 这就是自我保护,本是很个人的事,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于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类、完善。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偷东西不好,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来如此。” 赵顼稍稍点头,又小声道:“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 吕公著疑惑道:“但会不会有以偏概全之嫌啊!” 富弼都忍不住开口道:“就看他如何解释法家。” 吕公著顿时显得有些尴尬。 他的以偏概全,没有将法家和法制分开。 那蔡卞脸上也渐渐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来。 “那么问题来了。” 张斐突然问道:“商鞅的《垦草令》算不算是常识,或者说人们的共识?” 一众学生摇摇头。 张斐道:“什伍连坐法呢?” 一众学生继续摇头,但气氛一点也不嗨。 张斐道:“这一令一法,它又算不算律法?” “!” 不算吗? 算吗? 就他们的常识而言,这当然是算律法的。 但此时此刻,无人敢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 “唉!” 张斐又是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他一叹气,这些学生的心都揪了起来。 到处找地缝。 张斐道:“有个词是怎么说来着,人亡什么息!” “政息!” 一个小机灵鬼答道。 “对!人亡政息。” 张斐点点头,“但这个词往往是用于什么事上面。” “改革变法。” “不错。” 张斐又点了下头,“开始是变法,但最终却是政息,何解?就是因为如商鞅颁布的那些法令,更准确的来说,是政令,而不是律法。” 说着,他捡起炭笔来,来到木板前,“除非一些极为特殊的例子,在大部分时候,我们可以这么来区分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法制之法是来源于人们对于自我正当权益的保护,或者说是一种常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广泛的需求。” 说着,他从下往上画了一个箭头符号。 又在右边从上往下画了个一个箭头符号,边画边言道:“而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用于治理这个国家的一套方法。这常识和方法你们总分得清楚吧?” “!” 无人答话。 但这回不是傲娇,而是尴尬。 张斐有气无力道:“你们是哑巴了吗?给点回应好不好。” 叶祖恰突然问道:“如果说在《宋刑统》上面,写明抢劫合法,这这算不算律法?” 大家眼中一亮,这个问题不错。 抢劫合法明显有悖于张斐对于法制之法的概括,但写在宋刑统上面,这就是律文。 这难道不是律法吗? 张斐反问道:“你说呢?” 叶祖恰道:“这都已经写在宋刑统上面,当然算啊!” 张斐又看向其余人,“你们都这么认为吗?” 大家面面相觑,稍稍点了下头。 虽然他们也搞不清楚,但至少也要团结一下吧。 张斐道:“我问你们,如果说要做到抢劫合法,那么应该怎么在宋刑统上面规定?” “直接写明就行了。”叶祖恰道。 张斐问道:“那抢劫罪怎么办?” 叶祖恰道:“直接抹去就行。” 张斐道:“抹去了这条罪,不就抢劫合法了吗,这还需要去写明吗?” “!” 叶祖恰被绕得有些晕,道:“不写明也行。” 张斐就问道:“那如果将宋刑统上面的罪名全部抹去,偷蒙拐骗,打砸抢杀,就全都合法了,你们说这是法律吗?” 叶祖恰眨了眨眼。 张斐道:“我朝太祖太宗是如何形容之前战乱时期的律法?” “纲纪败坏,无法无天。” “正确。” 张斐道:“抢劫合法,是不需要去规定的,因为只要达到无法状态就行了,在无法中谈法律,这不是脱裤子放屁么。现在我反过来问你,如果朝廷规定,你在快要饿死的时候,为求活下去,去抢了一个包子吃,朝廷将不会追究你的责任,这法制之法,还是法家之法?” 叶祖恰思索半响,“法法家之法。” “嗯?” “法法制之法?” “嗯?” “学生不知道。” 叶祖恰是彻底晕了,他此时此刻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