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赠剑
丹妮莉丝再次失踪,木天凌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不断催马狂奔,沿途寻找她的踪迹。 只是黑风乃千里马,这临时找来的坐骑哪里追的上,才跑不过几十里,它就开始腿发抖,口吐白沫,眼见就要废了。 “唉,没用的东西。”木天凌从马上跳下来,叹了口气,“只能希望她自己小心点,不要遇到危险了。” 正在此时,木天凌的正前方迎面过来三个骑马的人。他们全副武装,为首之人更是穿着一副金闪闪的板甲。 这是一个满脸横rou的壮汉,人家的胳膊比他的大腿还粗。 那人故意拉住马头,拦下他的去,怪笑道:“嘿,小子。你的马不行了吧?正好留下来,给我打打牙祭!” 木天凌此时正心烦意乱,被这些人一触霉头,顿时火冒三丈。怎么是个人都觉得自己好欺负的么? 他默默的从腰间的褡裢里掏出寒玉爪套,套在左手。右手则佯装伸向背后,一秒之后,就抽出了一柄剑。 剑名百花,乃是刘瑾的拿手武器。算不上什么好剑,但质量还是有保障的!他曾经用过几个月,使得还算顺手。 只是它价值一千积分呀,木天凌忽然有些心疼,自己攒点积分容易吗?就这么糟蹋了! “呵呵!维肯,你瞧,那个瘦子想要做什么?他竟然想挑战托戈!”一个黄色卷毛笑嘻嘻道,“我们打个赌吧!你猜那小子能坚持几秒!” “希特利,不要惦记我口袋里的那几个银币了,今天晚上我还要约几个科霍尔的姑娘。”维肯也是一头卷发,不过却是粟色的。 他斜着眼,发出一声冷笑,“就他那副小身板,托戈只需要走到他的面前,就能扭断他的脖子!” “喂,有没有见到一个姑娘?”木天凌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巨汉,没有发起抢攻,而是先负手背剑,问了他一个题。 托戈一愣,随即便拍着自己的肚子怪笑,漏出一口黄牙:“在这里呢,又白又嫩的,味道棒极了。小子,你的手套很漂亮,看来我今天运气不错。” 说罢,托戈便向他冲了过来。这个大个子长的比熊还壮,但动作却一点都不慢。 木天凌皱了皱眉,右手百花瞬间击出,直刺托戈心脏的位置。 托戈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剑光一闪,剑已到他胸口。 “咯噔”一声脆响,木天凌的百花在他的胸甲处擦出一片火花,尽管动静很大,却不得寸进,剑身都被反弹回的巨大力道所折弯。 “嗯?呵呵,小子。剑术不错,可你这剑是娘们玩的吧!”托戈脸上露出一丝嘲讽,张大嘴巴,发出一声巨吼,“看我捏爆你的脑袋!” 他双手直直的拍击向木天凌的头颅,木天凌一个后仰,接地后空翻,躲过托戈的攻击范围。 随即他使出战术回旋,左手和托戈硬碰硬拼了一记。 托戈的手上带着铁手套,二人金玉相交,木天凌的手臂立即感到一股巨大的力道。 他久经考验,不慌不忙,胳膊一抖,身子斜向后将力道卸掉。 “真伤脑筋啊,怎么会这么rou?”木天凌后退几步,左手把剑身掰直,再次摆出战斗姿势。 “维肯,把剑给我!”托戈朝粟色卷毛大吼一声,后者从他的马上解下一柄大剑,给他送了过来。 “小子,你要玩剑,我就满足你!”托戈抽出剑,狞笑着向他冲过来。 “我去,欺负我兵器不趁手啊!”木天凌看着那把几乎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剑,一下子就怂了。 他毫不怀疑,那把剑砍在自己的身上,能把自己从头到脚一刀两断。 这把剑分量不轻,即便以托戈的这种体型,挥舞起来依旧有些费力。 木天凌不断向后退着,托戈顺势逼近,一剑剁掉他坐骑的马头。马的脖腔子里喷出一股热血,溅了二人一身。 “啧啧,还是少点滋味!小子,你就会闪躲么?” 托戈粗糙的舌头在嘴角舔了一口,吸把鲜血带入口中,一下子变得更加狂暴嗜血。 “喂,我的马虽然废了,但还轮不到你动手。你得赔!” 木天凌面如寒霜,他步步后退,并非是害怕这个死大个。他身后还有两个实力不明的同伴,在这么近的距离打起来,自己必定吃亏。 拉开距离,不过是一种策略,顺便消耗这个巨汉的体力。 “维肯,看来你和科霍尔姑娘们的会面要被迫取消了呀。托戈到现在还没捏断那小子的脖子。”黄毛依旧笑嘻嘻地,此时还不忘对维肯发出一声嘲笑。 “放屁,老子可没同意和你赌博。我承认那小子很会闪躲,但我确信,再过几分钟,他和那匹马一个下场。”维肯皱着眉头不满道。 “敢赌一局吗?” “希特利,我发誓,再赌就剁手!你别费心思了。” 尽管维肯对托戈的实力有绝对的信心,但是木天凌的身法太灵活了,托戈怎么都砍不到。 他才不会上希特利的当! 事情的发展总是出乎预料,紧接着惊掉二人下巴的场面就出现了。 木天凌以极快的速度,转到托戈身后,百花刺入他的膝盖后面。剑锋凌厉,对于防护力不强的膝缝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托戈立即支撑不住,扶着剑半跪在地上。 “说,你们有没有见过一头银白色长发的女人?” 托戈似乎没有半点恐惧,嘴上依旧逞强道:“味道不错!来这里和她作伴吧!” 他以单臂作为支撑,右臂将巨剑向后甩出,企图完成绝地反杀。 木天凌又岂是泛泛之辈,看过太多套路的他,深知说废话就要有足够的警惕性。早在托戈的肩膀有动作的时候。他就将百花从脖子与肩膀之间的缝隙中直直插入托戈的体内。 干掉这个壮汉之后,木天凌就飞速地将他身上的板甲剥了下来。接下来自然是开膛破腹,走一遍流程。 “科霍尔的黑山羊?啧啧,怪不得,怪不得!” 木天凌突然想明白了什么,又一个被羊roubi疯的人! 那么丹妮去哪里了呢? 他走向仍旧呆若木鸡的希特利和维肯。 二人眼见木天凌一步一步的向他们走近,却被后者的气势所慑,直到他们相距不到几米时,希特利才反应过来,把转马头就想跑。 “维肯,还不快跑?” 希特利反应总是比维肯强一些,但可惜,他遇到的是木天凌。 木天凌挽了个剑花,将百花掷出,正中希特利后心,将他打落马下,随后连赶三步,捡起剑来,搭在后者的脖子上。 “别,别杀我!我就是个过路的!”小黄毛希特利哆哆嗦嗦地举起双手。 木天凌一乐,摩擦了一把他头上的黄毛,笑道:“你怎么不说你是打酱油的?” “我……”希特利满面堆笑,只是笑的却比哭的还难看,他转眼正看到维肯要逃,便脱口而出道:“维肯是托戈的剑侍,你要找麻烦,就去找他呀!” 木天凌依样画葫芦,用百花将维肯打下马来。 希特利见木天凌手上没了武器,心中大喜,挣扎着起来就要跑,结果后者又从腰间拔出匕首,搭在了他的脖子上。 “你不是过路的吗,这么着急地跑什么?” 希特利眼睛滴溜溜地转,额头上直冒冷汗。 “当心,刀子很锋利。划破了食管可吃不了羊rou了!” 木天凌发出一声警告,随后朝他们的脸上来回扫了一眼,又道:“我现在问你们几个问题,谁答得好,谁就能活!” 维肯涨红了脸,想要站起来,却被木天凌一脚踹在腿弯处,身体不自觉地半跪在地上。 “我最讨厌别人打断我说话了!在我话还没说完之前,请不要做出任何举动!” 看到两人跪好,木天凌勾起嘴角,方道:“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骑着黑马的白发女孩?” “有!” “没有!” 希特利和维肯几乎同时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答案。 木天凌踹了一脚希特利,这个小黄毛怎么看怎么不老实。 他怒道:“到底有没有?” “没有!真的没有!” 希特利被他吓到了,把脖子都缩了起来。 “你们确定?”木天凌用狐疑的目光来回扫视着这两个人。 不科学啊,从科霍尔到这里就这么一条路,丹妮莉丝总不可能凭空消失了吧! “确定!我发誓,绝对没有见过你说的人。” 木天凌皱眉道:“你们是黄金团的佣兵,哈利.斯崔克兰的部下?” “是!” “不是!” 二人又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到底是不是?别给我耍花样!那个疯大个的下场,你们都看见了吧!” 木天凌怒了。这两人没一个省心的,不知道自己正在气头上吗? 维肯黑着脸道:“确实不是!” 希特利见木天凌杀人般的目光向他转过来,吓得亡魂皆冒,忙辩解道:“虽然现在不是了,但我们确实在黄金团效力过!” “哼!” 木天凌冷哼一声,他对黄金团没有好感,上次如果不是急着带舰队返回弥林,非在瓦兰提斯就把他们干掉。 厄索斯剩余的大势力不多了,除了居无定所的多斯拉克人的卡拉萨,就只有几个大型佣兵团值得他关注。黄金团无疑是其中最负盛名的一个。 在木天凌的眼中,他们就是行走的积分呀! “说,到底怎么回事!” 维肯垂下脑袋,沮丧道:“哈利.斯崔克兰最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呆在瓦兰提斯北郊没有动作。因为长时间没有参加战斗,实在缺钱花,托戈就带着我们脱离了黄金团,试试看在科霍尔这边能不能接到生意!” 原来是逃兵啊!不过他们既然是为钱卖命的佣兵,谈不上什么忠诚,跑也是正常的。 木天凌现在孤身一人,做事不太方便,倒是起了收小弟的心思。 他思衬一番后,露出一个自以为很亲善的笑容:“接什么生意不是生意,我这里正缺两个侍从,你们有没有兴趣?” 希特利的眼睛一亮,这也反转得太快了吧,不过能保住性命就是好事,他忙点头道:“愿为大人效力!” 他见维肯还半蹲着在地上发愣,就起身给了后者个脑瓜崩:“维肯,还愣着干嘛,快点拜见这位……大人呀!” 希特利满面堆笑道:“大人,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温斯盖.伍兹!” 维肯听后猛地站起身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木天凌道:“可是扑灭瓦兰提斯大火的温斯盖大人?” 木天凌一愣,自己的名气都这么大了么? 他故作淡漠地点点头道:“我只是控制住了火势,熄灭大火的功劳应归功于拉赫洛大人。” “去他妈的拉赫洛,那些红袍僧唯恐火烧得不够大!温斯盖大人,如果没有你,我的母亲恐怕就葬身于火海了!维肯在此立誓,愿意效忠于你!” 粟色卷毛维肯再次半跪下,神色庄肃,望着木天凌说道:“我的曾曾祖父是维斯特洛的骑士,跟随依葛.河文来到厄斯索斯,并世代在黄金团效力。黄金在上,寒铁在下。我愿意成为温斯盖.伍兹大人的侍从!” 维肯一宣布向木天凌效命,就立马和他掏了心窝子。 “温斯盖大人,我刚才见你和托戈战斗的时候,剑好像损坏了。” 木天凌一看,刚花了一千积分兑换的百花剑尖都给折了,硬是变成了双刃刀。 百花毕竟不是什么好剑,破甲效果实在是差了些。一千积分换来的东西就这么废了,令他欲哭无泪。 “大人,我这里有一柄剑,您尽管拿去用!” 维肯从自己的马鞍边的包裹里拾翻了半天,拿出一条用布裹得严严实实的棍子。 “这就是你说的剑?”木天凌指着那条布棍,长大了嘴巴。这小子不会给我玩什么指鹿为马的把戏吧? “是的,一柄好剑!” 维肯开始解布条,最先露出来的是剑鞘。剑鞘很普通,就是那种随处可见大路货。 这特么是一柄好剑?木天凌对此深表怀疑。 但是随着维肯的动作,剑柄也露了出来,长长的剑格中央镶嵌着红宝石,剑首金黄。 奶奶的,只凭这份华丽,木天凌就断定这把剑定然价值不菲。 “你这把剑从哪里来的?”木天凌伸手接过这把剑,拔出剑来,只见剑身雪白,剑光褶褶。 “嘿嘿,温斯盖大人,这是维肯从潘托斯带回来的瓦雷利亚钢剑,既轻便又锋锐。”希特利贱笑道,“总有一天,伊里利欧总督会发现自己丢了一些东西。” “瓦钢剑?” 木天凌把剑拿在手上随意挥舞了几下,果然很轻,比起百花也差不多,但却比它还长了几分,整剑几乎有一米二左右! “温斯盖大人,先祖的荣耀我从未忘却,我们家族无时无刻不忘返回维斯特洛大陆。这柄剑是依葛.河文的遗物,剑名黑火,希望大人能善加利用!” 坦格利安家族的家传宝剑就这么轻松地到手了? 木天凌拿起黑火朝百花砍去,火星四溅,百花上竟出现了一道米粒大的豁口。 他细细的看了一眼,确定自己没有眼花,不由大喜道:“若是丹妮见了,一定很开心。维肯,干的漂亮呀!” 木天凌说着说着,忽然脸色一垮,整个人就像霜打的茄子般无精打采。 他新得宝剑,内心本极度欢喜,只是一想到丹妮莉丝现在还下落不明,就又高兴不起来了。 我的陛下,你到底去哪里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