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都市小说 - 清夏流年纪事在线阅读 - 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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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春晓称呼我小魔,我就真的是小魔了吗?

    第六十八章:犯了不该犯的错

    周子辰老师做完自我介绍,校长老头儿立马冲童春晓招招手,像支使自家孩子似的,那动作非常有亲切感,春晓啊,拿你画好的座位排列表给周老师看看。

    诶,好的。童春晓应了一声,不顾我的瞪眼,从他书包里飞快掏出一张纸,蹬蹬地跑到周老师跟前

    不用看到他的正面,我也能想到,他此刻必是恭恭敬敬地,双手拿着座位排列表,一副模范生乖孩子的模样,将表递到周老师手中。

    你大爷的,这个狗东西,明明晓得周老师名字,甚至晓得更多情况,在后坡不告诉我,居然逗我,害我陷进那种入魔的状态胡思乱想,又害我浪费眼力去读唇语!!!

    别以为读唇语是很简单的事儿,这个需要用眼睛全神贯注去看,距离近的话,还无所谓,距离稍远一点,是很费劲的,很耗眼力。

    习惯于读唇语的人,通常眼睛到三十多岁会视力衰退,我和可青练唇语之初,首长爷爷就告诫过我们,唇语只能当做辅助听力的手段,不能完全依赖它。

    我初学那会,并没把首长爷爷的这个告诫放在心上,用自己学的唇语,去看别人说的悄悄话,对这种好似拥有窥视别人秘密的能力,感到特别新奇和好玩。

    可是,不久,我的惩罚相应到来,我的眼睛又酸又涩又涨,去医院看眼科,医生说我是用眼过度从那以后,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要胡乱使用自己的能力一切都是有限度的

    能够听到的声音,尽量去听,至于唇语,那要到非常状态的时候,才去用它。

    童春晓这个该死的魔怪,应该比任何一个人都晓得读唇语对眼睛的损害,居然还来害我,讨厌,我这会眼睛涩得真难受

    别看童春晓才高,在我面前经常耍魔怪样儿,实际上,他的家庭环境挺糟糕的,我和他相比,我还是很幸福的。

    童春晓他mama在他很小的时候,和别人跑了。他爸爸是双耳全聋的人,不是先天,是后天性的事故。他爸爸是个踩三轮车的,一次拉人的时候,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打聋了俩只耳朵。他爸爸脾气还不顶好,喝醉酒老揍他,他小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以为自己是个哑吧,只会盯着别人说话的嘴巴看。他告诉我,他的唇语就是在那时学的,无师自通。

    因此,遇见什么事儿,千万不要认为自己不幸,这世界上比你不幸的,海了,何苦自怨自艾,作难自己,整个愁云惨雾的样儿?有人爱护着,倒也还好,要是没人爱护呢,岂不是自己找不痛快?不管什么事,不管怎样惨,人要活得快乐才是真理儿。

    尖子生旁边的座儿,不是谁都能坐的,老师排座位有自己的考虑和讲究,按道理,我一插班生坐不到童春晓身边,他原来的同桌是前排的语文课代表陈玉珠。

    可我二哥是谁呀呵呵

    我之所以能和童春晓这个全校最能的人同桌,完全是靠了二哥。

    二哥让我和童春晓同桌,自然是希望学习互助,不过,他这番想法,被我和童春晓深入认识以后,有了另一层作用。

    我的数学成绩一向不好,读初中起,养成一习惯,考试的时候,喜欢依赖可青,与可青用唇语对答案,自己做出的答案从没有信心能对。

    可青走后,我的数学成绩虽然不是很差,但也不能用好去形容,数学是我考试科目里最差的一门。

    二哥让我和童春晓坐,除了和学校打招呼,自然也和童春晓本人沟通过,二哥用程家的关系给了童家好处,所以,童春晓有义务和责任促进我的学习。

    二哥的想法是挺好,不过,到后来我和童春晓熟了以后

    我对数学,虽说不至于一窍不通,但是七窍里,至少有五个窍是不通的,讲题多了,我还会打瞌睡。某天给我讲解某一数学题,我始终想不通,他大爷的,这位爷直接把钢笔给扔窗户外面去了,撂下一句话,不再教我做题,考试直接用唇语给我答案。

    好吧,老实交代,其实我早那么想了,只是没好意思主动说,怕他看不起我。他既然主动提出,那我顺水推舟同意呗。于是,二哥照顾我学习的好意,成了童春晓帮我作弊的好办法。其后,此办法不仅局限于数学,还相应扩展到其他科目,嘻嘻,我甚至还捞着做了一个数学课代表。

    作弊对答案这事,我一点儿不怕,反正高考真正来临时,我和童春晓的考号肯定是挨着的,他的答案能少得了我么?显然不能嘛!

    有童春晓在,我的高考成绩稳当得很。

    因此,我费劲与童春晓靠近,不仅是因为在他身上寻找类似可青优秀感的影子,还有一个原因,要他老实给我正确答案。

    童春晓这人是只魔,我不确定他会不会在高考的关键时刻耍我一把,关于他魔性的这一点,我是受过教训的。

    和他初认识那会,我傻乎乎的,以为这个人会给我绝对正确的答案,没想到,我与他合作的第三次考试,我被他给耍了。他给我的数学选择题答案有三分之二是错的,考了一个全班最差分,数学老师特意把我叫到教室外面去谈心,天呐,我从来没有那么丢丑过。等我怒气冲冲找他问罪,他两手一摊,十分无赖地说,想看看我的唇语是不是很好,才那么做的。

    所以,对这么个狗东西,要用得着的狗东西,不能像和正常人那样相处。

    按照道理说,家境贫穷,学习成绩又特好的人,内心一般是清高的。

    可童春晓不是。

    这点,我问过他,尖子生一般都清高着呢,为什么他不呢?

    他冷冷地笑,反问我,清高能换饭吃吗?

    如此,我便明白了。

    我享受程家给予我的特权,但是我不喜欢拿着那个特权去显摆,童春晓则是个仗势的主,用那个啥啥点的话说,他喜欢依附比他强大且有能力的人,他有某种程度的特权崇拜。

    怎样让童春晓服我,不让他仗恃自己才高耍着我玩,老实给我答案,我想到最好的办法,一、配合他的步调;二、不能对他客气;三、显摆自己有特权。

    显摆特权,不用多做什么,拿出首长爷爷的特供熊猫烟,说几句显摆兼贬低他的话,他就拜服了

    哼,某个层面而言,他亦不过如此,毕竟年轻。

    童春晓走回座位的这一小段距离,我用眼神做飞刀,剐了他无数次,直到他落座,我另外加一脚,小踢他,用二哥教的方法,保准是小范围攻击,造成实质性杀伤力。

    他疼得迅速把脸低到桌面处,鼻子和嘴快歪到一边去了,牙缝里蹦出低声,哇,小魔,你犯故意杀人罪啦。

    白眼翻给他,杀的就是你,我让你不老实给我交代。

    童春晓那么聪明个人,自然知道我说什么,他眼睛碌碌一转,歪头笑上了,自己获取信息,比别人告诉你的,印象更深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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