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渡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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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沾,是烈的。 “你既然准备找了,那就别躲着。” 第22章 话落, 酒瓶收口。 市中心的大排档喧闹鼎沸,玻璃底磕在桌面的那一声“咯噔”,却意外的清晰突出, 仿佛响在人耳边。 林温心口像被杵了一记,她目光看向对面,直视那双深邃似旋涡的眼。 林温是个尽量不去回忆过往的人, 不像她的父亲母亲,他们在奔赴苍老的路上, 所以总喜欢时不时地回头感怀。 她长大成人后的生活平凡无波, 鲜少有触发点牵动她的旧时记忆,何况周礼从前只是她的普通朋友, 她更不会无缘无故去想有关他的事。 可这段时间, 确实有些不同。 她跟周礼是什么时候熟悉起来的? 林温对待交友向来很慎重, 刚跟这几人结识的时候,她几乎隐形。 一是因为没话题, 二是因为她还在观察。 后来袁雪私下形容她, 说她像只沙丘猫。 沙丘猫数量稀少, 外形让人心软融化, 性格方面, 它们是最最谨小慎微的猫科动物。 袁雪的脾性不遮不掩,一目了然,林温这只被袁雪当成沙丘猫的动物, 在最初的观察过后,率先和她成为了朋友。 后来是汪臣潇和肖邦。 汪臣潇专业能力过硬,在他们几人面前憨, 在旁人面前从不傻。 肖邦不苟言笑, 做事有板有眼, 待人接物颇有分寸。 只有周礼,林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跟他有过近距离接触。 周礼看起来像个社会精英,既像肖邦有几分不苟言笑,又像汪臣潇专业能力强,但他更多的是让人捉摸不透,林温看他,总像隔着块磨砂玻璃。 后来改变他们陌生人状态的契机,应该是那回袁雪生日。 那年她大四上学期,冬天正准备期末考,有一门课老师完全不划重点。 她在读书方面不是个多灵活的人,这门课她本身也没太用心学,期末才收到噩耗,她只能狠狠地临时抱佛脚。 看书看到天黑,她从图书馆出来,冒着风雪,背着书包去ktv赴约。 她去的最迟,可也算准时,但推开包厢门的时候,里面几人竟然已经喝完一打啤酒。 汪臣潇用牙齿撬开一瓶新的,使坏说:“按理迟到应该罚三瓶,但你年纪还小就算了,不过怎么也要意思意思,来来来,把这一瓶吹了!” 任再斌还没开口,袁雪先护着她,冲汪臣潇吼:“去去去,你一边去!温温像是会喝酒的?!” 林温闭着嘴没开腔,袁雪搂她过来,把她按沙发上,然后给她叫了一杯果汁。 林温捧着果汁看他们猜拳吹瓶,嫌低度啤酒不过瘾,他们又叫了三瓶高度酒。 她有劝,但他们没一个人听。 薯片也被袁雪弄得满天飞,林温看不过去,把几袋薯片从底部往上塞,塞成小桶状后方便取用,省得被袁雪倒来倒去。 最后不到两个小时,他们一个个都躺下了,连最能耐的汪臣潇和周礼也没逃过。 林温有点懵,打开灯一个个叫人。 “袁雪?袁雪?” “任再斌?能不能走?” “老汪?肖邦?” 几个全都瘫成泥,嫌她烦,还挥挥手赶她。 林温叹口气,看了眼单座着的周礼,也是双眼紧闭不省人事。 她回到自己座位,捧起空了的果汁杯,把底下果rou挖出来吃了,然后打开书包,取出课本,安安静静开始背书。 看了五六页书,她听到类似干呕的声音,转头一找,才发现周礼捏着沙发扶手,弯腰正要吐。 “别别——” 林温立刻飞奔过去,垃圾桶离太远,她顺手抓起薯片袋抵住周礼的嘴。 薯片是冬阴功味的,香气刺鼻,周礼大概不喜,所以别开了脸。 林温又往他跟前杵:“你先拿着,我去拿垃圾……” 还有一个“桶”字没说完,周礼一声呕,同时一手抽走小桶状的薯片袋,一手按下林温脸颊,将她的脸别到一边。 然后他吐了个痛快。 林温虽然不用直面,但还是有点被恶心到,她总算把垃圾桶拿了过来,让周礼先把薯片袋扔这,接着她从书包里摸出一只甜橙,剥开后自己吃两瓣,剩下的全塞给周礼。 “你把橙子吃了,解酒。” 周礼靠着沙发,没什么精神地瞥她一眼,然后接过她递来的橙子,三两口吃完。 林温观察周礼气色,问:“好点了吗?” “嗯。” “那你能把他们弄起来吗?” 四个成年人东倒西歪,包厢里像案发现场,周礼撑起身,走过去踢了踢三个男的,没能把人踢醒。 林温见周礼把任再斌的裤脚给踢脏了,她过去拍两下。 周礼又瞥了她一眼。 “别管了,让他们几个在这儿过一夜。”周礼说。 林温反对:“这怎么行?” 周礼脚步不稳地让出位置:“那你来。” 林温没管那三个男的,她走近袁雪,扶起人说:“让他们三个在这过夜,袁雪要回家。” 周礼大概没料到,再次看向她,这次目光停留稍久,然后扯了抹笑。 周礼的车子停在这栋大厦的地库,林温按他教的,打电话叫来一名代驾。 汪臣潇和袁雪住一起,可以顺带走。周礼醉酒没劲,扛不动,又找来一名ktv工作人员帮忙。 至于另外两人,车里还剩一个座,塞谁都不好,索性就当他们两个不存在了。 林温和周礼先将袁雪两人送到家,从袁雪家出来,林温打算自己坐车回学校,她问周礼:“你一个人行吗?” 周礼问她:“那两个就真不管了?” “……你能管?” “不能。”周礼一笑,扯着林温胳膊,把她塞回自己车。 一片雪花落在他手背,瞬间温成了水珠。 周礼扶着车门,低头看着她说:“但管你一个还是够。坐好,送你回学校。” 那天之后,她和周礼终于渐渐熟悉。 至今快要一年半。 五月的路灯下,飞虫在盘旋。 林温手指摩挲玻璃杯,看着对面的人。 周礼现在仍穿长袖衬衫。 黑西装白衬衫,是他工作的着装要求,但凡工作日,他都是这一身。 这身衣服将他包装得成熟稳重,但在林温看来,此刻的他,更像换下正装,刘海搭在眉尾的那一个。 正装的周礼是绅士。 额前碎发耷落的他,冷硬,且更加随心所欲。 那句话仿佛余音不断,林温好一会儿才轻声开口:“我以为我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 周礼看了她片刻,才慢条斯理地说:“这种事本身就是一场博弈,现在是我追你赶。” “……你这样会让大家难堪。” “你指的大家是我们还是他们?” “所有人。” “真正的朋友只会对你关心祝福,不会让你难堪。”顿了顿,周礼道,“我也不会让你难堪。” “……这只是你的自以为是。” “反过来说,这也是你的自以为是。” “那你是更信自己还是更信别人?” 如果他更信自己,那林温也更信自己,如果他更信别人,那他就该更信林温。 周礼嘴角微微上扬,说:“我更信尝试,不尝试你永远都不会知道结果会是什么样。” 林温反驳:“不尝试就永远不会有坏结果的可能。” “如果你这句话是对的,那这世界就停摆了。” 一时沉默。 满桌菜热气腾腾,但周礼到现在都还没动筷子。 马路车流不息,周围嘈杂像菜市,灯火下飞虫汲汲营营,只有他们这桌变得安安静静,像两军交战前的无声对垒。 终于,林温把玻璃杯拿起,仰头喝了一口。 这酒五十多度,辛辣刺激,烈的像割喉,后味又显得绵长。 身体的所有感官像被瞬间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