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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物 第11节

    来头要比她更大,区别在于宋清音有圣旨,宋欢欢走暗门。

    她是太后私下派来的舞姬,可有可无的玩意。只不过不是赏妃,就是小偏房。

    说偏房都好听,进来一样的做奴婢。

    “殿下。”宋欢欢在一旁磨墨。“jiejie入府了,您要不要去瞧瞧?”

    梁安帝体恤自己的亲儿,年纪他弱冠已过,身边都没人伺候,赏了人过来。

    宋清音早间进来,陆矜洲接了圣旨,随手就把她家二jiejie打发了。

    宋欢欢本来不该多这个嘴,但想着宋夫人如何舍得将宋清音没名没分地往这里送,至少八分得了太后授意的缘故。

    既然是太后那边的人,宋欢欢想着要帮衬宋清音些,别叫太后抓她的小辫子。

    况且据之前学的东西,太子心尖上那位性格谦顺,肚量不小,很能容人,她左右要学着。

    陆矜洲很安静,坐在书房练一上午字了,忽而问她道,“识字吗?”

    宋欢欢侧眼瞧了瞧,略一顿,“识得几个,认不全。”

    “从前在家中还得宠时,跟在后娘身边,学过一些。”

    陆矜洲的字迹很漂亮,整体行云流水,骨气洞达,落笔常常一蹴而就,因为他写了好几叠,摞在一侧,堆有小山高。

    宋欢欢陪在这里研磨,两只手都推酸了,一只换来换去的,不见陆矜洲休息,只能一直跟着磨墨。

    “瞧着这是什么字?”

    最后一笔落成,宋欢欢看,脸色有些僵,“回禀殿下,是蠢字。”

    陆矜洲脸色入常,抽了一场新的宣纸出来,看着她问,“像不像你头顶上的字。”

    拐着弯骂她。

    宋欢欢在心里腹诽,你才蠢呢!不可一世的蠢。

    心里饶是不服,嘴上不得不附和,“和殿下智谋双全比起来,奴自然是上不得台面,愚蠢至极。”

    陆矜洲点评她说的话,“愚蠢至极这四个字用得好。”

    “会写吗?”

    宋欢欢不知道陆矜洲打什么坏主意,摇摇头说不会。

    陆矜洲好脾气似的,他一手蘸墨,另一只手传过宋欢欢腰间,带进怀里,下巴搁在她的肩上,整个人被扣住了。

    “别动。”

    “孤的这方墨,乃是藩国进献而来,举朝上下,仅此一方。”

    “要是洒了半滴星点,你看着孤要不要拿你身上什么地方赔,你说。”

    若真要赔,只是又是什么恶毒的整人法子。

    宋欢欢不敢动了。

    老老实实任由陆矜洲圈着她。

    见她乖觉,男人满意一笑,下巴摩挲过宋欢欢的锁骨,奖赏赞许道。

    “这才像样子。”

    陆矜洲拉起宋欢欢的手,将笔放到她手中,“来,孤叫你握笔写字。”

    “就写愚蠢至极可好。”

    陆矜洲没教宋欢欢写他之前的笔法,而是一笔一画,像夫子教导学生那般。

    不仅如此,他还开口解释道。

    “愚蠢,先走这笔,再转弯,随后......”

    宋欢欢不太想学,这四个字蕴意不好,假装很认真学着,实则她的手半点没着力,一直陆矜洲在比比划划。

    离得近,男人怎可能不会发现她的走神?水汪汪的眼睛视线全盯着他的手了。

    包裹着小手的大手一松,毛笔直接落了,前头写好的三个字都晕染了黑墨,彻底废掉,再不成看。

    “宋欢欢,不好好学,你想做什么。”

    “昨日拍着板跟孤叫嚣着定会乖的,做事尽心尽力,给你脸就要爬天了是不是。”

    他一只手扣着案桌,不轻不重敲着。

    宋欢欢自然是不敢,她只是心里想着宋清音的事情,有些不安。

    太后送她过来没几日,怎的又宋清音抬进来了。

    “殿下,奴实在愚钝,学不会这些字,奴想着尽心伺候您,并不想学字,会浪费耽搁您的时辰,还有,会扰了殿下的兴致。”

    陆矜洲抽出废掉的字墨,重新换了一张。

    “油嘴滑舌不着调,即知道自身愚笨,还不上赶着学,当孤的贴身侍婢,只识得几个字如何成?”

    “今儿个学不会这三个字,不准吃饭。”

    陆矜洲观察入微,与宋欢欢相处不过几日,他便知道这幺女饭量极好,许是在长身体吧,比起旁人要更能吃些。

    虽说能吃,身子骨也没见怎么长,唯一能让人瞧得见。

    感受到重量,便是前面那两脯和臀。

    其余的,纤细孱弱。

    除了那些个地方一手掌握不下来之外,其余的,陆矜洲一只手就能把她整个人拿捏。

    “殿下,您贴着奴,不觉热吗?”

    提到饭,那可是宋欢欢的命根子,她难得真情实意紧张了一会。

    陆矜洲哪里不知道她在耍迂回术。

    “出息了,还知道什么是声东击西。”

    以为说起别的,转了思绪,她就不用练字了,是吧。

    算盘打得挺好,可惜用错了地方。

    “奴若是有什么进步,都是殿下教导有方。”

    陆矜洲没有因为她的恭维,而松懈半分放开她了。

    “今日这四个字,必须要学,别耍花招。”

    宋欢欢不想没饭吃,自发捏起了笔,“殿下,奴一定好好学。”

    “嗯,有觉悟是好。”

    陆矜洲忍不住弯了弯唇,落在腰间的手扣紧宋欢欢的腰肢。

    近日天气越来越闷热,屋内四处都置了冰,但仍然热得不行。

    他是上回抱宋欢欢的时候发现的。

    小幺女身上贴着冰冰凉凉,又软又糯,还能闻见泛着的香。

    这是个秘密,陆矜洲不说。

    免得宋欢欢蹬鼻子上脸,攀杆子往上爬,他逮人下来会很费功夫。

    宋欢欢心里燥。

    她喜欢雪雨,最烦盛暑天。

    尤其是陆矜洲抱着她,还不能动弹,心里更嫌弃憋屈了。

    宋欢欢有天分,不过四个字。

    用心进去,依葫芦画瓢很快就写出模样了。

    她从前也拿笔写东西的,只是从前贪玩不肯认真学,没有笔风不成形。

    “跟着孤写。”

    宋欢欢侧头看着陆矜洲,“殿下,奴不是写出来吗?”

    近距离看,陆矜洲的皮相好看到无可挑剔,一双好看惑人的眼睛,下颌线流畅完美。

    宋欢欢想不明白,如此天之骄子。

    怎的,还会被人辜负?

    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竟然也恨得下心不要他,且不说陆矜洲是未来的储君,更说他的皮相万里挑一。

    当然,宋欢欢更好奇的是,是辜负了路陆矜洲那名女子的下场究竟怎么样了。

    她不敢问,多半不太好。

    “学会写了是不错,你看看自己的字,丑得像虫爬。”

    长指敲着宣纸面,落在那个蠢上。

    “都说字如其人。”

    怀里的少女,面容娇娇鼻若悬胆,柔美清丽,脸很白可以比作刚剥了壳的鸡蛋。

    陆矜洲见过的美人不少,面前这位,姑且算她个姝丽无双。

    然,口是心非接着上句话,“一点没错。”

    “实在丑得很。”

    宋欢欢听久了习惯,“殿下熟能生巧,奴头回练,手生。”

    她笑眯眯说,“奴的字怎么能和殿下的字相提并论,您是天上繁星,奴是地上草芥。”

    陆矜洲嗯一声,“任由孤踩踏。”

    宋欢欢摸准了,陆矜洲其实挺喜欢别人夸他的,虽然他那张嘴时常说不出讨人喜的好话。

    话说回来,陆太子的白明月,是不是被他毒舌吓跑了。

    他不给姑娘面子。

    那姑娘觉得和他在一起实在憋屈,咽不下去心里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