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荒啦文学网 - 都市小说 - 听说你要气死我在线阅读 - 第101页

第101页

    穿过花园,正对着的建筑物是医院内部的图书馆,其中的一小块区域是水吧,这个时间只有三两个医护人员在埋头找资料自修。

    李明朗到吧台处点了两杯饮料,回来时,我才注意到,他似乎比我前两天见到时瘦了点?

    “李明朗,你为什么要让人误会?”

    他挑眉看我:“你误会了我什么?”

    我下意识的避开他的目光,故作轻松道:“误会你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为了几张人民币就能昧着良心说话办事,什么都要跟钱挂钩,还将同样的观点灌输给你周围的人。”

    他沉寂半响,进而叹道:“在你眼里我是这样的么?”

    这么委屈是要闹哪样……

    我“哼”了两声:“你少来这套,之前那么多次交手,你哪次表现的像是现在这样爱心泛滥,善终服务都是义务性的,你可不要告诉我你是亏心事干多了,这是为了赎罪。”

    李明朗神情一僵,徒然变得有些骇人,但似乎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在我眨眼的瞬间,他又恢复到之前的云淡风轻。

    “我做这些就是为了图好名,帮自己的公司营销宣传,以免人家说我为富不仁。”

    (● ̄~ ̄ ●)

    当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里出现了许多人。

    开篇是同学之间传颂的“成大功”,他没有出场,仅仅是个远远的背影。中间是一些陌生人,镜头颇多。结尾是李明朗,逆光而坐,手里捧着一本《圣经》,反复重复着白日在花园里朗读的那句。

    于是,我早上醒来时,耳边回响的便是:“Love covers over all wrongs.”(爱能遮掩一切过错。)

    早上,我蓬头垢面的抱着被子靠坐在床头醒困,脑子里乱轰轰的,一点都不像是刚睡醒时应有的轻松。

    不知道是不是被那个梦勾起了兴致,我竟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在回忆过去,只是很多片段都已模糊,一时间也分不清是在做梦还是现实。

    以前我为了追成大功,会收集许多关于他的资料,比如他历届女友的共同点,比如他的口味和读书品味,比如他的作息时间和学习态度。

    为了迎合他,我几乎活出了另外一个自己。

    可是现在,我的手机里竟然连一张他的照片也没有存,划开相册,大多是婚礼现场的样片,唯一一张异性的照片,还是上次在西餐厅里偷拍的李明朗。

    护士进来做例行体温检测时,我委婉的问了一下,像是我这样的情况,一般都需要住院多久?

    那护士很幽默的说,一般连病房都不会给安排,直接拿药回家,定期复诊。

    然后,护士又看了一眼我的胳膊,说:“不过既然已经住进来了,就顺便做了全身检查吧,要是检查出来其他的问题,治疗起来也方便。”

    我干笑道:“我这么身强体壮的,不会有问题的……”

    “那可说不准,前天我们这里就有个病患,来时只是血压稍微有点低,结果还没挂上号就晕倒在大堂了,到现在也没醒过来,好几个医生都在会诊呢。”

    (● ̄~ ̄ ●)

    护士的一番恫吓,并没有让我惊慌失措。

    通常这样利用毒舌诅咒震慑别人的,是我的专长,不过我会说得更狠一点。

    中午,我陪辰辰在病房吃饭,说起此事,她笑着说让我别介意,那个护士平日为人挺随和的,只是由于我是李明朗亲自抱进来的病人,还动用特权整了间特护病房,还只是受了一点小伤,所以就……

    我顿时觉得,我们能摔个头破血流生活不能自理,实在是我的错。

    辰辰午睡时,我和阿飞到走廊里聊天。

    他见我无精打采的,关心了两句,我笑说没事,只是前一天没睡好。

    可阿飞的脑回路却不知怎么搭建的,竟然将我的睡眠质量,直接和李明朗的有急事要办挂起了钩。

    “难怪李哥今天没过来,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我登时愣住,一阵无语。

    阿飞却自行脑补了一番:“我听大家都在说,你是李哥亲自抱进来的,原来你们是男女朋友啊,之前我是不知道,要是我一早知道的话……”

    我连忙将阿飞打断,生怕他再说出什么恐怖言论。

    “我 和李明朗绝对没有任何私人感情,他前几天正好入股我们公司,所以他现在是我的老板,我是他的员工,老板有吩咐,我一个打工妹当然要尽心尽力。而且我们公司 刚刚成立,满打满算就三个人,其中两个都是老板。也就是说,只有我一个人忙前忙后,所以一旦我病倒了,公司就没人干活了……所以他才会那么紧张……”

    说到最后,连我自己都觉得虚。

    阿飞甚至还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 =|||

    “其实李哥这个人很仗义的,这几年下来,他帮了我和辰辰这么多,从没和我们提过什么条件。”

    这倒是勾起了我的一点兴趣……

    “你们认识多久了?”

    “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有三四年了,不过知道他这个人是在五年前。”

    “……”

    “五年前,我们是在大哥的婚礼上认识李哥的,他俩是好哥们,也是同学。”

    我努着嘴想了想,五年前,我大概只有十九岁……

    李明朗是我的高中同学,那他的同学也应该只有十九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