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如命[快穿] 第80节
到了洗衣服的河边,立刻有一个三十出头的妇人,笑眯眯的挥手打招呼说道。她是杨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媳妇,家里也有个女儿,和阿锦的年岁差不多。 “小花,你可真能干,将来谁娶了你,可就有福气了。”立刻就有另外一个妇人也跟着开口打趣说道。 现下刚刚吃过午饭没多久的时间,正是日头,虽然炎热,不过河边却因为有不少树和水,很是凉爽,不少妇人都喜欢这个时间点过来洗衣服。 “谁说不是呢。” …… 面对这些妇人的打趣,阿锦没说话,只是走到了一个位置,蹲下来,把衣服倒出来,随手拎起一件,泡湿撒上皂角粉,用洗衣木来回捶打了几次,又在河里涮了几下,便丢到了已经腾空的木盆里。 至于能不能洗干净。 阿锦表示,这不是她要考虑的事情。 而那些妇人,对于阿锦的不回答,倒也不在意,毕竟她的人设就是不爱说话,沉默寡言的性格,嗯,在没被穿之前。便是被穿后也是隐忍了将近小一年的时间,潜移默化的改变自己的性格,所以后来她借事闹着分家,怼爷奶,骂小姑,整治熊堂弟时,村子里的人才没觉得太过惊诧。 马马虎虎的把衣服都洗完,阿锦并没有立刻回家,而是端着木盆在河边走了走。 叫外人看来,她只是随手的摘了一些野花野草之类,但就只有阿锦知道,她摘的这一把野草中,有番泻叶。 咋听名字可能不知道它是什么? 不过只要知道,它是刺激性泻药的一种就行了,后世不少女生喜欢饭后来一杯,用它来促进自己肠胃蠕动,已达到减肥的目的。 当然了,番泻叶它属于猛药,比巴豆还要厉害一些,需要精准的去控制剂量,不然的话,药量重了,会让人拉脱而死的。 这是她准备送给杨母的第一份大礼。 …… 等到她洗好衣服回到家里。 寂静无声。 现在是夏季,地里的活也比较少,算是农闲的一个阶段,所以吃过午饭后,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也都有小睡一会儿的习惯。 杨家也不例外。 不过这也更方便了阿锦行事。 把衣服搭到晾衣杆上,又去把杨母先前说的什么喂鸡除草之类的活,也干了,便开始处理起刚摘下的番泻叶来。她上辈子精修的虽然西医,但她也没放弃中医,更不用说,对比治人的话,下毒她更在行一些。 保证会让杨母有一个终身都难忘的经历。 第95章 年代文里原女主 虽然说手上并没有能炮制药材的工具, 但对阿锦来说并不是个问题,反正番泻叶也可以新鲜入药,不过这控量上, 就要精准精准再精准了。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番泻叶。 阿锦便开始探索起那个随身农场来着, 没错,虽然灵魂是已经换了一个人, 但随身农场依旧是在的, 毕竟杨锦身上并没有多少功德, 之所以能进轮回司进行交易, 用的就是这个随身农场。 能种东西还能养鸡鸭的随身农场, 便是放到仙界来说, 也是个稀罕的物件。 要知道像是随身空间这样的东西,在仙界并不少见,像是阿锦,作为貔貅,她生来就自带存储空间的, 不过在她的空间里, 就只能装没有生命气息的死物。 所以, 在原身愿意把随身农场作为酬劳,阿锦是想也没想的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不就是彻底摆脱杨家人吗?小意思了, 至于中间那个什么, 还了生养之恩,也都只是小问题而已。 阿锦的手腕上有一颗红痣,绿豆大小的模样, 这就是随身空间的标致。 这个随身空间是杨锦的一个机缘,她在未曾穿越的时候,在逛古玩市场的时候, 随手买了一颗据说是红玉的珠子,她一见就喜欢,后来一次无意间她把血滴到上面,便发现,这竟然是一个随身农场。 后来她出了意外,穿越到了七十年代,便也发现,随身农场也跟着一起来了。 阿锦在没来之前就已经和随身农场签订了契约,只要心念微动,就可以进去,不是意识进去的那种,而是整个人都会进去的那种。 某种程度上来说,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也可以很好的隐藏自己。 而且没有什么后顾可担心的,也不必担心她进去后,随身农场会变成原型,再被人捡到什么? 是和自己的魂魄签订契约。 想当初剥离的时候,可是废了她好一番功夫,才把随身农场从杨锦的灵魂里剥离出来。 这个随身农场并不算大,目测占地面积不到一亩地,其中有四五分是菜地,目前还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旁边是用竹子搭建出来的三个仓库,不过其中一间仓库已经被杨锦改造过,成了一间卧室,别说,审美挺不错的,十分清新的白绿田园风,床铺衣柜等必备的东西一应俱全,唯一不足的话,大概就是因为农场里没电。 卧室里也就没什么电器之类,不过倒是有一整面的书籍,倒是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而在仓库的后面,便是农场了。 可以养鸡鸭鹅等动物,不过看着大小的话,应该只能养一些小型的家畜,而且还不能大规模饲养,像是养鸡的话,叫阿锦来说,撑死养上百十只,就能填满。 而在农场侧边的不远处,还有一汪泉水,清透见底的那种,菜地的灌溉还有动物喝水,都可以从这里取用。 这个泉水据说可以美容养颜,关键还取之不竭。 小说里,杨锦就是用这个泉水调养好了杨大国和杨大嫂的身体,让他们成功的有了儿子,那个几乎拖累了杨锦一辈子的杨天赐。 不过此时, 随身农场里,是空荡荡的一片,不管是菜地还是农场,什么都没有。 但已经叫阿锦很满意了。 说起来,随身农场这种东西,在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绝对是很实用的东西,不但可以很好的改善自己的生活,或许还可以用它做点别的东西。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眼下的话对阿锦来说,最要紧的还是要找点蔬菜种子,先把东西种起来,就是不知道,东西在这里生长,有没有时间上的加成。像是那种一个小时出芽,三天开花,五天就能结果的那种。 …… 从随身农场李出来,阿锦发现,自己在里面呆了不短的时间。 杨家院子里已经能听到几个便宜堂弟的嬉笑玩乐的声音,还隐约夹杂着杨母的说教声。 阿锦慢慢吞吞的走出来,随手拿起门口的竹篮子,把窗户台上的一把小铲子丢到里面,准备到河边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的药草。 菜地里不一定要种菜不是吗? 她这才走到前院里,杨母便立刻看了过来,一双吊角眼,看着就有些刻薄,从嘴里说出来的话,也难听,“呦,你可是舍得起来了,全家人都没你一个过得舒坦,都醒了,你却还在舒坦的睡大觉。果真是天生的懒骨头,贱胚……” “娘。” 不过杨母的话没说完,便被人直接给打断了。 打断她话的人,是一个十岁出头,用红绳扎着马尾的女童,身上穿着一身军绿色的连身裙,脸庞是乡下里难见的白净。 刚才阿锦就已经在空间里见过自己现在的模样,就一个字,丑。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身形瘦弱,肤色微黑,头发稀疏也蜡黄,更是有几日没洗,油亮油亮的,五官也不算出众,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她的一双眼睛还算出彩,有点小鹿眼,眼珠黑白分明,颇为漂亮。 可惜,因为她太瘦的缘故,第一眼看到,不会觉得它漂亮,反倒觉得有些吓人。 不过眼前的这个女童的肤色却十分白净,比现在的阿锦白了好几个度,让她本来不算出彩的五官,也变得清秀起来。 又因里面是个成熟的灵魂,比一般女童看上去要沉稳许多,给人一种不是寻常孩子的感觉。 她便是杨宝如,真正的女主。 “娘,你说什么呢?您不是已经答应过我吗?以后不会再这样骂人了。”杨宝如打断了杨母的话,语气很是无奈。杨母对她是很好,不过有的时候她也不得不承认,这杨母有的时候说话做事真的太没个章法了。就像是现在这样,张口闭嘴就是赔钱货和贱胚子这样的话。 话说的也太难听了一些。 若是杨锦是赔钱货,贱胚子的话,那她这个做奶奶的又是什么? 杨母也知道杨宝如不喜欢自己这么说话,已经提醒过好几次,只是乡下里,哪有那么多的讲究,谁家骂孩子不是这般骂的? 不过她不好驳了宝贝闺女的话,所以撇了撇嘴,也不再说了,在看到阿锦拎着篮子里面还放着铲子,便知道她是要去挖野菜,便说:“你等会去多摘些荇菜回来,它现在正是鲜嫩的时候,吃着很是利口。” “好。”阿锦应答下来。 “娘,我也想要去挖野菜。”杨宝如看着阿锦瘦弱不堪的背影,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侧头也对杨母说道。 杨母道:“挖野菜有什么好玩的,没得把身上弄得一身的泥巴。” “可是娘,我想去。”杨宝如摇了摇杨母的胳膊,撒娇说道。若是她没记错的话,约莫就是这几日的时间,小花会因为去河边摘荇菜而脚下一滑,掉到水里去,虽然只是在河边,水不深,如今又是夏天。按道理来说,不会有什么大事,只是小花的运气不好,水里湿滑,她还未站起身,便又滑了一脚,磕到了河边一块凸起的鹅卵石上。 头晕目眩的好一会儿,等到她再次缓过神来,便已经是穿书而来的杨锦了。 杨母最是受不住女儿这般撒娇的样子,当即边也点点头:“好了,想去就去吧。不过要记得一点,不许到深处去,更不许到河里,若是有什么事,就找小花,知道了吗?” 杨宝如点点头:“知道了,谢谢娘,那我就先走了。”话落音,人也已经跑了出去。 …… “小花,小花,你等等我。” 阿锦都不用回头,便知道,身后是杨宝如。虽然说阿锦不喜欢杨宝如这个女主,但实事求是的说,杨宝如为人虽然虚伪了一些,但她到底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只是想让她和杨宝如好好相处,这也不能够。 井水不犯河水,便是她们日后的相处之道。 “小花,我刚才叫你为什么不出声?”杨宝如在追上阿锦后,不免开口抱怨了一句,不过又想到如今杨小花就是这么一个性格,也没等对方回答,便又接着说:“我和你一起去挖野菜。” 对杨宝如的话,阿锦是秉承着自己沉默是金的人设,一言不发。 往村口的河边走去。 已经改名叫红旗大队的大洋村,虽说是个北方村子,但实则是在南北交界的地方,依山傍水,单纯就环境而言,其实很不错的,物产也比较丰富。只要手脚勤快一些,不说能吃多好,但填饱肚子是肯定的。 就像是曾经的三年灾害时,大洋村虽然也受了影响,但到底没有饿死人这一说。 很快, 阿锦就到了河边,这个季节里,水上的荇菜正是鲜嫩的时候,河边也有好几个和阿锦这般大的姑娘,也挎着个篮子,正在采摘。 这时,在河对岸的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在看到阿锦后,立刻笑盈盈的挥手喊道:“小花,你也来了。”态度颇为的热情。 这小姑娘叫杨柳儿,是和原身玩的比较好的一个小伙伴,两个人经常性的结伴,到山脚下去捡柴或者采蘑菇。 “柳儿。”阿锦也回以挥手,脸上也露出一丝的笑容。 因为是在河对岸,两个人便只打了个招呼,并未多说,倒是杨宝如和一个交好的小姐妹,一言我一句的聊上了。